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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的问题及发展路径
——以透明国际为例

2023-01-03张丽华

理论探讨 2022年6期
关键词:分会廉政腐败

◎张丽华,高 晗

吉林大学 行政学院,长春130012

一、问题的提出

在腐败全球化的背景下,反腐议题不再局限于内政领域,正日益成为国家间日常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和中央纪委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既要加快与外逃目的地国签署引渡条约、建立执法合作,使企图外逃分子丢掉幻想、望而却步,也要加强对国际规则和国际组织情况的深入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有关国家的相关法律和引渡、遣返规则,加强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1]在具体实践中,中国积极与相关国家边磋商边反腐执法的具体司法机制。根据中纪委统计,2014年以来,中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2]。同时,中国积极对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主导制定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反腐败宣言》,提出《腐败资产追缴国际合作十条倡议》,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健全反腐败执法多边合作网络。从形式上看,目前中国的国际反腐合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了微观层面的国家部门之间双边合作与宏观层面的政府之间国际组织多边合作相结合的合作模式,但是中国在中观层面与反腐性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合作空间。国际非政府组织作为全球腐败治理的第三种力量,在国际反腐合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发布的相关报告更是国家间横向比较廉政水平的主要参考指标,直接影响到一国的国家廉政形象及其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话语权。

当前,国际反腐领域最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非政府反腐组织当属透明国际(TransparencyInternational)。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对透明国际的态度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一些学者认为,非政府组织是在政府和市场的调节作用双重失灵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透明国际主张限制政府或国家干预,将反腐败诉诸社会力量,是一种政府和国家的“无为论”[3],不符合中国国情;更多学者则是对透明国际的独立性质疑,认为其是西方国家政治献金的产物,作为腐败测量工具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应当与其保持有距离的接触关系[4]。党的十八大以来,透明国际发布的清廉指数与中国持续高压反腐所取得的成效间存在严重偏差,特别是在2012年中国反腐行动“老虎”“苍蝇”一起打、2014年海外开辟反腐“第二战场”、2018年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主要节点上,中国的清廉指数排名却出现不合常理的骤降(1)根据透明国际的数据:中国清廉指数排名2012年为80名,2013年为80名,2014年为100名,2015年为83名,2016年为79名,2017年为77名,2018年为87名,2019年为80名。。这严重影响了中国真实廉政水平的对外呈现,削弱了中国在推进国际反腐合作中的道义感召力,所以仅与透明国际间保持有距离的接触并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加强双方的合作实属必要。那么,当前是否有加强二者之间合作可能和契机?如果有,中国又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对此,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透明国际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中国加强与透明国际之间合作的必要性,分析双方在国际反腐合作中存在的现实梗阻,进而化被动为主动,寻找具体而微的发展进路。

二、透明国际是影响中国全方位参与国际反腐合作的重要一环

透明国际成立28年来,始终以反腐败为唯一议题,被公认为是国际反腐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这不仅是因为它对各国起到体制外监督调节的作用,更主要在于它为应对当前腐败全球化态势提供了国际反腐公共产品。虽然其发布的一些排行榜经常备受诟病,但不能否认,它仍是当前各国金融机构和国际发展援助机构评估受援国投资风险的主要指标,也是政治学与社会学者研究各国政治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数。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透明国际是国际行为体之间形成反腐败合作共识的主要推动者

首先,透明国际整理了大量关于贫穷与发展、国防与安全、政治与政府、政府采购、人道主义援助、体育运动、司法、教育等领域的腐败案例,并进行深度披露和解读。透明国际将腐败与这些已经获得国际广泛接受的主题相结合,利用道德杠杆和利益杠杆不断对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展开游说。这不仅引起主权国家的强烈关注,而且促进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反商业贿赂条约《经济和合作组织反贿赂公约》和国际上第一个普遍性的专门反腐条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并在公约签署之后每年定期发布报告,监督各缔约国的反腐落实情况,敦促政府履行承诺,以保证国际反腐合作的持续性。其次,透明国际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发声,在Facebook、Twitter、Google、Flickr、YouTube上都开通了社交平台,图文并茂地阐释腐败带来的消极影响,倡导“反腐是每个人应尽职责”的理念,以此增强民众的腐败免疫力和反腐积极性。最后,透明国际还创办了一所世界顶尖的透明国际诚信学校,对渴望学习对抗腐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人士开放。经过严格选拔入学的学员将接受高强度的反腐败和问责制学习,以讲座、研讨会和实地考察的方式为学员提供将全球化和地方化的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学习机会。课程完成后,学员所获学分可根据欧洲学分转换系统转换为原所在学校的学分,这对于正在欧洲就读的学生有很大吸引力。自2010年至今,透明国际诚信学校已培训了来自全球约12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余名青年领袖[5]。

(二)透明国际是国际反腐败工具的主要开发者

当前,国际上较有权威性的廉政评估体系分别是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数、世界经济论坛的非法支付和贿赂指标、透明国际的全球清廉指数。其中,腐败控制指数、非法支付和贿赂指标是单一数据调查报告,具有测量范围狭窄、文化相对性、过度抽象化等局限性,鲜被各国援引,而透明国际清廉指数的影响力最大,使用最为广泛[6]。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清廉指数测量腐败的方式是主观测评法,即通过调查各国商人、学者以及风险分析研究人员的腐败观察和感知,得到各国(地区)公职人员清廉程度的主观数据。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由于腐败行为本身的隐秘性以及各国法律制度和信息公开程度的差异性所造成腐败黑数。第二,清廉指数具有全面性和简洁性特征,并因其相对规范的指数生成方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从指数生成来看,为了尽可能准确全面地描述世界各国及地区的廉洁情况,透明国际超越一般单一数据报告的形式,以近10家公司的13项调查报告作为数据源,将这些来自不同测量体系的数据转换为统一标准分数,并聚合在一起,最后以百分制(2)2012年以前,透明国际清廉指数的统计和计算方法采用十分制,但为了更精确地反映每一个国家及地区得分情况的变化,2012年至今改用百分制。的形式生成了目前反腐领域唯一能够对各国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历时性比较的复合型指数。第三,透明国际每年编印的《全球腐败报告》综合介绍世界各国家及地区在反腐败实践中的尝试与探索,已成为全世界决策者、企业家、律师、学者和反腐败行动者必读必备的工具书;编印的《透明国际相关研究数据汇编》包含大量个案研究,介绍了世界各国的反腐败作为与具体可行的方案,供全球反腐败改革者参考;发布的《全球腐败晴雨表》是目前关于腐败的民意调查重要平台之一;其“腐败在线研究与信息系统”提供的6,000多本参考书目与1,000多份文献,为国际反腐败研究提供了珍贵的文本资料。

(三)透明国际是国际反腐败实务的主要探索者

透明国际实行分会制度,各国分会是透明国际总部和各国成员之间经常性双向联系的主要渠道,他们为透明国际提供各个国家的廉政研究数据资料,同时透明国际借此渠道向各国的反腐行动建言献策。诸如:中国的国家惩防体系建设、建筑行业廉政公约、北京奥运反腐、反商业贿赂法、财产申报制度等项目都活跃着透明国际的身影;南非的水污染治理和预算危机、捷克的环境治理招标黑幕、巴勒斯坦的政府公车滥用情况等都得益于透明国际的体制外协调和监督而有所缓解。随着透明国际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受认可度越来越高,其不仅活跃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会议半数以上的专题研讨会中,还被世界上最大的反腐会议——国际反贪污大会的历届主办国邀请与会,担当协调和促进大会讨论的角色。2018年,第18届国际反腐败高级别会议更是直接由透明国际与国际反贪污大会理事会共同主办。也就是说,透明国际在国际反腐合作框架建构和议程设置上的能力和优势不断增强,这也使得它在各类智库排名中都名列前茅。据2021年宾夕法尼亚大学发布的《全球智库报告(2020)》显示,透明国际在143家全球最独立的智库中排名第3位,在67家全球透明度和善政智库中排名第2位,在75家拥有最佳质量保障、诚信政策和工作流程的智库中排名第6位,在73家对公共政策最具影响力的智库中排名第7位[7]。因此,基于透明国际优异的研究成果和不俗的发展潜力以及中国全方位参与国际反腐合作体系的需要,双方加强合作实属必要。

三、中国与透明国际共同推进国际反腐合作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透明国际是当前国际反腐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非政府国际组织,但中国一直与其保持有距离的接触,缺乏深度合作。原因主要有三点:其一,在于双方以往缺乏深度合作的契机和动力;其二,在于透明国际自身的组织规则有待改革,其对中国清廉指数的测量报告有失公允;其三,在于透明国际中国分会、媒体和学界等反腐主体在开展国际反腐合作中也有需要改进的空间。

(一)透明国际对中国反腐实践存在认知偏差

过去,中国与透明国际一直缺乏深度合作的契机和动力。这一方面在于透明国际作为非政府组织,其最高目标是要通过与各国合作扩大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最低目标是要维持组织自身的基本生存与发展。透明国际51%的资金依赖于西方国家支持,其秉持“成本—收益”的行为原则,在不确定能否在中国获益以及获益多少的情况下,无法舍弃西方国家的主动靠拢并付出大量成本寻求与中国的深入合作。另一方面,在于透明国际不理解中国的政治制度及廉政体系建设,主要表现在透明国际对2018年中国清廉指数排名骤降的回应:中国腐败的特殊性是导致其清廉指数下跌的主要原因。透明国际认为,中国腐败的特殊性在于两点:第一,逮捕腐败分子的动机不同于其他国家。议会选举制国家的政治制度允许在立法方面存在某种程度的“合法腐败”;中国的政治体制则要求选拔兼具卓越能力和美德的领导者,其腐败程度表明了政治阶层的精英统治水平,透明国际质疑中国逮捕腐败分子的行动与政治动机相挂钩[8]。第二,中国的腐败行为的“利润分享”方式与西方国家不同。西方国家的腐败行为是“寻租性腐败”,即人们争先恐后地从现有的财富中“分一杯羹”;中国的腐败行为则更多是以构建社会关系网络的方式呈现。虽然透明国际一直关注中国的反腐进程,但却以对西方政治制度的认知来解读中国反腐工程。当前,中国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角色正在由“观察者”走向“参与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逐步发展为规则“制定者”,只有客观的廉政数据、清廉的国家形象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虽然介于透明国际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影响力,中国有意加强与其合作,从而提升世界清廉指数排名,但如果透明国际一直持有偏见地评估中国廉政水平,有损中国国家利益,中国也必然会谨慎处理双方的接触和合作。

(二)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测评规则有局限性

目前,国内学者对清廉指数测评规则的质疑多属宏观性,认为其对所有测评国家都存在不公,应从根本上改革,但却忽视了这种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对所有测评国家都是公平的。在透明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的背景下,有针对性地探寻其对中国清廉指数特别不利的评价缺陷似乎更有现实意义。为此,笔者在纵向上整理了最新一次“拐点”出现时中国清廉指数的测量维度及得分,在横向上整理了国际上常与中国进行对比的印度的测量维度及得分,如表1所示。

表1

由表1可知,2018年中国清廉指数排名下降10名的原因。第一,透明国际没有将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高管意见调查》纳入计算范围,说明该指数对中国清廉指数的最终排名影响颇大,但据《清廉指数测算方法》显示,透明国际所选取的原始数据报告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由具有公信力且能够定期发布的研究机构制作;二是必须可靠、有效并能够以同样指标给尽可能多的国家进行评分和排行;三是必须是对国家公共部门总体腐败水平的衡量,并且能够量化;四是必须给定足够的标准差以区别各国的廉政程度[9]。也就是说,当多所机构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时,透明国际并没有明确的取舍标准,即评测一国的调查报告具有可替换性。第二,中国清廉指数的子指标具有很高的重合性,但各维度分数的标准差异却很大,如环球透视公司与政治风险顾问公司对于同一维度的测量分数有天壤之别,说明专家与普通民众对腐败的认知差异较大。据查证,环球透视公司发布的《国家风险评级》仅对110多名专家进行了调查取样[10],而政治风险顾问公司发布的《国际国别风险指南》对商人的调查取样达到9,000个样本[11],这两份报告不仅样本数量相差较大,而且对中国专家和商人的取样都是微乎其微,这大大降低了对中国廉政测评的真实度和可信度。第三,相邻国家的排名变化直接影响了中国的最终排名。近年来,清廉指数覆盖的国家基本稳定在180个左右,中国的排名基本不会受国家总数增加或减少的影响,但越来越多的国家不断提升对透明国际清廉指数的重视度,从客观上导致中国的排名下降。

(三)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反腐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国家廉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起步较晚,2000年年底中国与透明国际初步接触,2008年成为透明国际临时会员,2011年年底转为正式会员。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秘书处设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其成员多是身兼数职,精力的有限性必然导致工作上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中国分会开展的反腐项目与国内其他反腐部门之间存在项目重叠、资源浪费的情况。目前,透明国际中国分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青年廉政教育、廉洁风险评价和防控等活动,已经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等部门系统有序地开展,事实上透明国际中国分会只需加强与国家监察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即可。第二,透明国际中国分会作为中国与透明国际之间唯一的桥梁,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应是将透明国际腐败测量维度引进国内,引起所涉及部门的重视和改进,进而将中国的反腐进展反馈到透明国际总部,但透明国际中国分会普遍存在信息传递滞后甚至疏漏情况。透明国际不仅根据清廉指数向各国发布排名,还依靠其设在各国的分会提供的资料判断国家的腐败情况。第三,透明国际中国分会未能有效借助社交平台扩大知名度。目前,透明国际中国分会借助清华大学廉政中心网站开设了《透明国际动态》的《中国廉政瞭望》,并分别以中英文新闻简报的形式定期更新。前者以中国民众为传播对象,其发布内容仅停留在发布透明国际会议公告和转发历年清廉指数的层面;后者以国外民众为传播对象,其发布的中国反腐举措及反腐成效直译于新华网,内容缺乏针对性,浏览量微乎其微。国内民众尚不了解这一组织,更遑论国外。反观英国、印度等不仅设有专门的透明国际分会官网,还普遍进行了深刻的专题设置及议题解读。因此,专业人员短缺和信息不对称是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目前亟须应对的问题。

(四)中国媒体对外反腐传播的力度不够

首先,从媒体报道来看,当中国清廉指数排名下滑时,媒体报道“廉洁排名暴跌不是中国的耻辱,是透明国际的”;当中国排名略微上升时,则报道“清廉中国将领衔透明国际”。这也直接引导了中国民众对透明国际的评论时好时坏。透明国际本是一个民间性质的社会组织,若国内民众普遍对其认识模糊,则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的工作难以为继。其次,中国媒体对外反腐传播的意识薄弱。目前,除了中国网的反腐败专区设有英文版面,最高检察院主管的正义网、人民网反腐败专区以及地方政府和纪委主办的反腐败网站等都没有英文版面,域外民众很难直接在中国网站上查询有效信息,只能通过推特等国外平台参与讨论中国反腐。这些讨论易受一些国外非政府组织账户的选择性解读引导,致使域外民众普遍严重误解中国的政治方针和反腐情况。最后,比较中国反腐新闻内容发现,中国媒体国际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往往并不符合海外受众的兴趣,而且常常是国内新闻的简单翻译版本。也就是说,中国媒体的国际传播并未对国内外受众的信息需求进行区分,易使国外民众陷入中国腐败越反越多的认知误区,导致信息传播效果大打折扣。据相关学者对在华留学生的调查访问结果显示:75%的在华留学生认为目前中国媒体的报道对他们了解中国反腐行动的帮助十分有限;5%的在华留学生认为中国媒体的报道没有任何帮助;只有20%的在华留学生认为中国媒体的报道十分有帮助[12]。

四、多主体协同推进中国与透明国际的国际反腐合作

面对中国与透明国际之间的合作不畅,中国官方应重视并夯实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动力、鼓励国内专家和企业家参与清廉指数的调查取样、优化透明国际中国分会资源归类和系统配置的能力、提升中国媒体构建战略性对外反腐传播体系的意识和能力。

(一)重视并夯实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动力

当前的国内外环境为中国与透明国际加深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在外部,2017年特朗普执政后,实施的一系列“诚实”举措致使美国清廉指数不断下降,进而导致美国国会为透明国际提供资金支持的意愿下降。美国为提升在国际反腐领域的影响力,通过出台“2017年国际反腐法案(CGCA)”,制定新型腐败评价体系,与透明国际形成竞争之势,迫使透明国际亟须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在内部,透明国际在《透明国际2020战略》中呼吁未来国际反腐合作仍需继续加强:一是与合作伙伴和领导者共同协作,保护反腐运动的积极分子;二是以预防腐败为主,广泛执行反腐标准;三是共享反腐知识,以身作则,提升战略形象[13]。这与中国倡导的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调查、快速遣返、能力建设的国际反腐机制规划不谋而合。在此契机下,中国可以有针对性地通过两个方面行动进一步加深双方合作。第一,中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对透明国际的资金支持。以2017年为例,中国(不含中国香港)向透明国际捐赠数额为3,189欧元,仅为英国捐赠数额(309,704欧元)的1/97、美国捐赠数额(26,500欧元)的1/8[14]。透明国际基于资金援助更倾向于选择资金支持更多的国家的调查机构进行合作,故中国提升资金援助可增加透明国际对中国的依赖性,减轻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掣肘,促使透明国际考虑使用中国智库的调查报告,这也为进一步与透明国际之间开展具体活动铺垫了基础。第二,加强双方之间在房地产、海关等特定领域的项目合作。通过这种合作,既可以使中国借鉴透明国际及其他国家的相关措施,增强外商来华投资的意愿,也可以增进透明国际对中国政治制度和廉政体系建设的认知和理解。

(二)鼓励国内专家和企业家参与清廉指数的调查取样

为使透明国际全面准确地评估中国的清廉指数,中国应鼓励国内专家和商人企业家积极关注并参与到透明国际报告的调查取样中。透明国际选取的报告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学人情报中心、自由之家、政治与经济风险顾问公司等以外籍人士为调查对象的机构,它们适用同样的腐败定义,可以避免本国民众因不同道德标准所引起的偏见;另一类是洛桑管理发展学院、世界经济论坛等以当地居民为调查对象的机构,它们不会为某一种特定文化遗产所影响,可以避免因文化差异引起的偏见。中国专家和企业家作为这一领域主体,掌握大量行业腐败信息应当积极参与洛桑管理学院、世界经济论坛等评估机构的调查取样,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外界对透明国际调查失衡的质疑,也可以尽量使中国的清廉指数更加真实客观。同时,中国要努力向透明国际输出我国智库的数据报告。虽然透明国际对清廉指数的数据来源作出整体规定,但对同一维度的多个数据来源没有进行明确的取舍规定。对此,中国可以利用该模糊条件,尽可能地提供真实的数据报告,取代那些歪曲我国廉政水平的调查报告。根据上文对2018年中国清廉指数的各维度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在美国政治风险顾问公司发布的《国际国别风险指南》中得分最低。经查证,该报告在民主问责制、出口商品和服务的收支平衡、储备金所能保障每月进口的额度等指标分数上与中国实质情况严重不符[15]。对于该指标维度,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在不断对各国进行调查测评。该机构作为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基本上满足清廉指数来源报告的选取标准,其不仅机构声誉良好,而且连续性强,已经定期发布了15次《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对6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政治、经济、营商环境和法律等多维度、多层次进行了全球投资风险、行业风险以及企业破产风险分析,并附以大量案例及提供管控建议。基于此,中国应鼓励境内专家和企业家积极参与腐败感知调查取样,将尽可能地改善中国清廉指数的客观性作为短期目标;不断完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的适用性,将推荐其至透明国际清廉指数计算小组并被采用作为中期目标;在继续加强国内各领域反腐力度的基础上,弥合普通民众与专家对中国廉政水平的认知差异,减少测量维度间的标准差,促进透明国际增强对中国反腐行动和廉政建设的认识,进而能够更客观、全面地计算中国清廉指数。

(三)优化透明国际中国分会资源归类和系统配置的能力

首先,透明国际中国分会应与国内反腐部门合作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对拟开展的活动及项目互通信息,避免项目重复,优化资源利用。只有这样,才能使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的成员将精力侧重在两个方面:一是使中国反腐部门、中国企业更加了解透明国际的运行规则、清廉指数的分数构成及其在国际反腐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呼吁督促相关部门有原则地作出针对性改变;二是使透明国际更加理解中国廉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意义以及中国企业作出的改变,促进透明国际增加对中国专家、企业家腐败感知的调查取样,增强中国清廉指数的真实性。其次,透明国际中国分会应与国内高校合作建立反腐人才培养系统,完善反腐人才信息库,向透明国际等国际组织输送反腐人才。关于国际组织的人才培养问题,教育部在《关于报送国际组织、国际性学术组织兼职(任职)情况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着力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建立起国际组织人才信息库。对此,中国分会应当乘借国家政策“东风”,积极与各高校廉政研究中心对接,完善我国反腐人才信息库,充实反腐人才储备,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渠道向透明国际诚信学院输出反腐人才,提升中国在国际反腐“专家政治”中的影响力,进而提升中国的国际反腐话语权。最后,中国政府也应加强对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的支持,由国内基金会设置专项资金,缓解清华大学独立支撑的压力;同时,在每三年进行的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的会员资格重新认证中,中国政府应鼓励号召各高校廉政研究中心与清华大学形成竞争机制。只有在提升透明国际中国分会的资金实力和成员规模的基础上,才可使其更好地在中国和透明国际总部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透明国际倡导各国政府减少对民间组织的管制,但透明国际中国分会与国内反腐政府部门的合作,既是要强化中国政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也是要完善中国的国家廉政体系,这两种理念是不冲突的。

(四)提升中国媒体构建战略性对外反腐传播体系的意识和能力

提升中国媒体构建战略性反腐传播体系的意识和能力,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从反腐败传播的思路来看,中国媒体应当转换角度,从“信息先导”转向“受众先导”理念,充分认识到对外传播与国内传播的差异。媒介内容规划应有效区分国内外受众的信息需求,选择对象国家的民众感兴趣的题材、使用符合其习惯的话语和表现形式进行传播。中国媒体从业人员应进一步增强跨国文化知识储备,注重向国际社会提供有纵深的中国反腐观点,展现反腐中的中国视角和中国态度。第二,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中国媒体应当在采访调查和素材积累的佐证下对透明国际等组织进行报道及评论,使国内民众既了解其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地位与作用,也认识到其局限性,从而客观理性地作出判断。同时,中国媒体应当向国内外受众传输和解释腐败的存量和增量属性,明晰中国反腐行动打击的腐败案件中既包括原有的腐败存量,又包含新出现的腐败增量,只有经过一定时间的反腐行动后,腐败存量对比原有存量减少,腐败程度才会显著降低,使受众尽快走出“中国腐败越反越多”的认知误区,增强其理性的腐败感知能力。第三,从反腐败传播的方式来看,中国媒体应提升反腐信息编辑和网站建设的专业度,准确、及时、公正地展示中国反腐工作进程,并尽可能地采取“弱政治化”的修辞方式,便于域外受众关注、理解和接受,改变其对中国的刻板认知,减少反腐败谣言的生成,维护并巩固中国廉洁形象。当然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媒体并不必要对透明国际负责,中国媒体传播必须符合党和政府的廉政价值观以及民众对廉政的通俗理解,拥有政府与民众共同认可的评价信度和效度。

综上所述,中国要全方位参与到国际反腐合作中,需要多主体协力构建一种体系化、战略性的长期对策,从理性合作转向文化信任。我们不仅要加强对反腐性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运行规则和测评规则的研究,从中找到共性来完善中国的腐败测量指标,也要加强培养国际反腐人才,并为其拓展实习平台,转变对外反腐传播思路、机制和方式。这样既可以在国际反腐规则、指标制定和人员配置方面争取话语权,也可以推动中国反腐评估体系与国际接轨,从而以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所共同承认的数据与之进行平等对话。同时,中国的廉政测量评估以党和国家的反腐实效以及人民群众的廉政获得感为核心,应秉持“政府有要求、做得到”“民众有需要、看得懂”的原则,在争取提升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中国廉政水平评价的同时,还需坚持中国国家利益的底线。只有如此,方能真正提升中国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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