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的纵向变动与横向差异
2023-01-02李红娟任静林
李红娟,任静林
0~3岁是儿童大脑发育与能力发展的敏感期、最佳期[1]。这一时期是儿童可塑性最强的时期,也是儿童体格生长、智力发育、性格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又被称为“机会窗口期”[2]。相关研究结果表明,0~3岁这一阶段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开端,为个人一生的健康与发展奠定了基础[3]。若儿童在0~3岁这一阶段未得到充分发展,不仅会影响其儿童期健康,还会影响其成年期健康和对疾病的敏感性[4]。考虑到0~3岁是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率最高的阶段[5],因此,对3岁以下儿童这一社会上较为“柔软”的群体进行整体、全面、连续的健康管理,即系统管理[6],具有必要性、重要性和合理性[7]。既往研究发现,对3岁以下儿童进行系统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其生命质量,降低婴幼儿常见病的发病率、死亡率和残疾率,还有助于促进其早期生长、智力和运动发育[8]。同时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情况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及公共服务的发展水平[9]。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许多地区已经开展了儿童系统管理工作[10];2009年开始,3岁以下儿童的健康管理被纳入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1],其中儿童系统管理率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12]。本研究通过对2010—2019年十年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进行分析,力求把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水平的纵向变动与横向差异,了解地区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及各地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发展变化趋势、达标情况,明确不同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旨在为各地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力争到2030年人人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这一要求,以及实现《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1〕33号)、《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中提出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目标提供有益的借鉴,最终助力我国儿童健康水平的提升。
1 资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与变量界定 于2021年11月,以2011—2020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作为数据来源,提取2010—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598.5—201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指的是一定时期内某地区3岁以下儿童中接受系统管理的人数所占百分比,即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报告期内某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同期该地区3岁以下儿童数×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指的是报告期内3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接受生长监测或4∶2∶2体格检查(身高和体质量等)的总人数(新生儿访视时的体检次数不包括在内)。其中4∶2∶2指的是儿童在1岁以内接受4次(分别在3、6、8、12月龄时)体格检查,在1~2岁接受2次(分别在18、24月龄时)体格检查,在2~3岁接受2次(分别在30、36月龄时)体格检查。3岁以下儿童数则指的是报告期末不满3周岁的全部儿童数[13]。
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1〕24号)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环境4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在儿童健康领域中指出,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并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目标值设定为80%以上。2021年发布的《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1〕33号)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中亦明确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目标,分别为保持在85%以上、90%以上。基于此,本研究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目标分解为3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第二阶段,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第三阶段,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
1.2 统计学方法 利用Excel 2016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计数资料以相对数表示。采用描述性分析法,对2010—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情况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分析。
2 结果
2.1 2010—2019年全国及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2010—2019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81.5%~91.9%;从省际来看,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陕西省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较高,历年均>90.0%;西藏自治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历年均低于全国水平且一直居全国后列,2010年<50%,2019年为71.9%,未达到第一阶段目标要求。2010—2019年全国及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见表1。
2.2 全国及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纵向变动趋势 总体来看,2010—2019年,我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2019年为91.9%,与2010年(81.5%)相比,增幅达12.8%(表1)。2010年我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81.5%,达到了第一阶段目标要求;2012年,我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87.0%,达到第二阶段目标要求;2015年,我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7%,达到了第三阶段目标要求。具体到不同年份来看,与2010年相比,2011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增幅达3.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增幅最大的省份为海南省(增幅为13.4%);2012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相较于2011的增幅为2.8%;与2014年相比,2015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增幅为1.0%,除西藏自治区(增幅为13.7%)、安徽省(增幅为5.1%)、青海省(增幅为4.2%)、贵州省(增幅为3.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增幅较为明显外,其他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增幅相对较小;2016年之后,由于各省份(除西藏自治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已达到较高水平,全国及各省份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增幅均相对较小,例如:与2018年相比,2019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增幅仅为0.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增幅较大的省份为海南省、安徽省、贵州省,增幅均为1.7%,而上海市、云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增幅均为0。
表1 2010—2019年全国及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Table 1 The rates of systematic heath management for children under 3 years old analyzed at the national level and regional level from 2010 to 2019
进一步比较2014与2010年、2019与2014年全国及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结果显示:2014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高于2010年,2019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高于2014年;除北京市、辽宁省、山东省外,其他省份2014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高于2010年;与2014年相比,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云省南、陕西省、甘肃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有所下降,其中云南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下降了3.2个百分点(图1)。
图1 2014与2010年、2019与2014年全国及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比较Figure 1 Rates of systematic heath management for children under three years old in 2014 versus 2010,and in 2019 versus 2014 at the national level and regional level
2.3 2010—2019年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与同期全国水平的比较结果 将2010—2019年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与同期全国水平进行比较,发现:(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的省份有13个(41.9%),分别是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2010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与全国水平持平)、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低于同期全国水平的省份有7个(22.6%),分别是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围绕全国水平上下波动的省份有11个(35.5%)。11个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围绕全国水平上下波动的情况可归为4类:第一类省份的特点是“前低后高”,包括天津市、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类省份的特点是“前高后低”,包括河北省、吉林省、广东省、云南省;第三类省份的特点是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多低于同期全国水平,但有1个或2个不相邻年份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重庆市(2011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青海省(2015、2018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第四类省份的特点是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多高于同期全国水平,但有1个年份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低于同期全国水平,即甘肃省(2010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低于同期全国水平)。
2.4 各年度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2010—2012年,同期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距尤为明显。2010年,北京市、上海市、辽宁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全国前三位,分别为97.8%、96.4%、95.1%;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安徽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全国后三位,分别为47.7%、54.5%、55.9%。2011年,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全国前三位,分别达到98.1%、97.4%、97.4%;西藏自治区、安徽省、海南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全国后三位,分别为53.4%、57.7%、61.8%。2012年,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全国前三位,分别为97.9%、97.5%、95.7%;西藏自治区、安徽省、天津市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后三位,分别为49.5%、67.5%、77.9%。2015年后,同期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差距逐渐缩小。以2017年为例,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全国前三位,分别为97.9%、96.5%、95.5%,西藏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位居全国后三位,分别为73.4%、86.2%、87.2%(表1、图2)。
图2 各年度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差异Figure 2 Inter-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rate of systematic health management for children under 3 years old in China from 2010 to 2019
2.5 基于区域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制度及分类标准中经济地带的划分方法,将全国划分为东部(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中部(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和湖南省)、西部(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东北(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四大区域[14]。总体来看,2010—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呈现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特点,但2016、2018、2019年东部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高于同期东北地区。2010—2019年,东北地区、东部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而西部地区、中部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低于同期全国水平,见图3、表2。
表2 2010—2019年各区域(经济地带)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平均水平(±s,%)Table 2 Mean and standard deviation of the rate of systematic health management for children under 3 years old in different parts of China from 2010 to 2019
表2 2010—2019年各区域(经济地带)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平均水平(±s,%)Table 2 Mean and standard deviation of the rate of systematic health management for children under 3 years old in different parts of China from 2010 to 2019
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数据未纳入统计范畴
年份(年)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2010 87.2±13.9 72.5±9.6 78.5±12.0 87.9±6.4 2011 89.1±11.3 76.9±10.5 83.1±10.8 91.5±3.4 2012 91.1±6.7 84.8±12.1 84.8±12.1 93.0±1.9 2013 91.9 ±5.0 84.5±4.3 87.5±8.9 93.2±1.7 2014 92.5±3.8 86.2±3.1 88.3±8.5 92.7±2.3 2015 92.6±4.0 88.0±2.3 90.0±5.9 92.9±1.0 2016 92.9±3.5 88.9±1.8 89.8±6.3 92.1±2.9 2017 92.8±3.6 88.9±2.2 90.3±5.7 93.0±1.8 2018 92.9±3.4 89.3±2.2 90.3±6.2 92.2±0.7 2019 93.5±3.0 90.3±1.9 91.0±6.3 93.0±1.1
图3 2010—2019年不同区域(经济地带)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情况Figure 3 The rate of systematic health management of children under 3 years old in different parts of China from 2010 to 2019
进一步从各区域内部差异来看,2010年各区域内部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差异较大,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标准差分别达到13.9%、12.1%、9.6%、6.4%,相较而言,东部地区内部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更大。2011—2012年,同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内部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仍较大;2012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标准差仍高达12.1%。2013年之后,各区域内部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差异呈现出逐渐缩小的趋势。2019年,各区域内部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缩小至较低水平,除西部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标准差较高(6.3%)之外,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标准差均较小,分别为3.0%、1.9%、1.1%。
3 讨论
本研究选取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这一关键指标,以2011—2020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作为数据来源,从年份、省份、区域多个层面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进行对比分析,描述其纵向发展趋势,探讨了同期省际、区域内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即横向差异。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2010—2019年,全国及各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升高的趋势,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成效显著。从全国水平来看,2010—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81.5%~91.9%,2019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相较于2010年的增幅为12.8%。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于2010、2012、2015年达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1〕24号)、《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国卫妇幼发〔2021〕33号)、《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中提出的目标值。将各省份2010—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与同期全国水平相比较,四成以上的省份各年度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究其原因,可能与儿童健康政策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有关[15]。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妇幼健康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注重对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的投入,夯实了儿童健康服务、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政策保障,不断加强儿科医师、儿童保健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进而有助于巩固提升我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水平。
二是,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地区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不同省份、区域的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还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空间。从省际来看,2010年北京市、上海市、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等省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已达95%左右,而安徽省、西藏自治区该指标值分别为55.9%和47.7%,远落后于其他省份。值得注意的是,西藏自治区虽然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相较于2010年的增幅为50.7%,但2019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仍仅为71.9%,远低于同期其他省份水平。西藏自治区距离实现政策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这可能与西藏自治区因受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健康管理水平长期处于落后状况有关[16]。从区域来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总体呈现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特点。虽然各区域内部省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差异不断缩小,但需要注意的是,西部地区内部省际差异仍较大(2019年西部地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标准差达6.3%),这与马智杰等[17]的研究结果相一致。中西部地区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水平可能受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日后在推动儿童健康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尤其要重点关注发展水平未达标的省份及区域内部的差异。为缩小不同地区人群之间的“健康鸿沟”、促进儿童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建立差异化的政策导向仍是未来各地区发挥政策性职能时需重点考虑的内容。本研究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儿童健康管理相关政策保障。坚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国办发〔2022〕11号)提出的“提高质量,促进均衡”这一基本原则,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缩小区域间资源配置及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西部地区、西藏自治区倾斜。促进区域间的交流互动,深化区域合作,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广先进地区的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因地制宜,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效率,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社区绩效考核范围,从而巩固与提高各地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水平。其二,进一步提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提升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18]、“互联网+”等新技术,借助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平台[19],大力推进家庭健康教育、实现数据资源互联共享。通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儿童健康信息收集、分析、反馈的效率和便捷度,进而更好地帮助儿童预防疾病,促进儿童疾病精准治疗,实现儿童健康动态管理。构建资源共享、检查检验数据互认互通的信息服务平台,以提升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实现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的动态化、精准化、个性化,助力缓解3岁以下儿童健康服务的供需矛盾。其三,进一步增加儿童健康服务供给。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3岁以下儿童健康服务团队能力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家庭、社区、上级医疗机构间的联动,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包含的内容、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扩大服务供给,优化服务水平,提升3岁以下儿童家庭获取健康服务的主动性,从而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质量[20]。例如:(1)加快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等“医学高地”的辐射带动作用。(2)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国卫妇幼发〔2021〕33号)提出的“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1+1+X=3”(1名全科医生、1名医务社工、1名全科护士/公卫医师/儿童专科医师等)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开设家庭医生服务热线,鼓励儿童家长与社区医护人员进行实时交流,以确保家庭医生团队能够切实为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21]。
本研究的局限性:(1)本研究以《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作为数据来源,通过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但未针对儿童系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分析。同时由于数据的颗粒度比较粗,未能进行更深层面的分析,如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的城乡差异、3岁以下流动儿童的系统管理情况等。(2)儿童保健领域研究中,儿童系统管理相关主题文献较为有限,导致少有文献能够为本研究提供文献支撑。(3)对于省际、区域间(内部)儿童系统管理率差异产生的原因挖掘不够深入,有待后续研究进一步探讨。
作者贡献:李红娟负责文章整体构思、文章框架搭建、论文撰写与修订;任静林负责数据资料收集、整理。
本文无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