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户分离、技术赋能与乡村共同体重构
2023-01-02孙强强
孙强强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党的建设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1000)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再次提出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并继续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基础。2020 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摆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与当前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如火如荼开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乡村陷入发展困境:农民两栖于城乡带来主体离散化,孤寡幼弱留守带来乡村空心化,精英农民对乡村情感衰弱带来文化荒漠化。家户离散、乡村空心和情感虚置导致乡村振兴的主体和对象——农民大量“逃离”乡村,乡村振兴失去了最重要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农民开始厌倦并离开曾经依附的乡村,农民和乡村关系的极度松散化造成乡村共同体的衰落,这成为乡村振兴面临的最大困境。破解此难题的核心在于重构离散农民和乡村的关系,在于重新建立农民对乡村共同体的认同,重构现代乡村共同体,实现农民在城乡“两栖化”的状态下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事务。
一、问题的提出:家户分离形态下乡村共同体的重构
共同体一词从诞生之初就陷入衰落与重生的争论,它是“在情感、依恋、内心倾向等自然感情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联系密切的有机群体”[1]。其基本形式有血缘、地缘和精神三种类型,“血缘共同体作为行为的统一体发展和分离为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直接表现为居住在一起,又发展为精神共同体”[1]。在现代社会,传统共同体走向没落,因为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外在利益合理的基础上,人们的社会联系以契约、交换与计算作为基本形式,具有理性化、异质性特点[1]。面对传统共同体衰落,学者围绕“社会联结”[2]“个体情感的双向合作”“集体和自由的整合”[3]等方面提出共同体的现代重构。进入当代社会,自由主义的发展带来个体与社会更大隔离。在此背景下,齐格蒙特·鲍曼呼吁回到传统共同体,可通过建立民族国家、实施正义最高原则和发展自我人格德性来恢复社群道德共同体生活。
西方社会对共同体的讨论,对中国城乡发展有很大启示,中国长期存在城乡二元对立,乡村在政治治理、经济发展、文明程度等方面落后于城市,呈现消亡态势。“乡村和都市应是相成的,但我们的历史不幸走上了使两者相克的道路,最后竟至表现了分裂[4]。”中国乡村在当下何去何从?分析该问题需认识到:第一,传统中国乡村是一个共同体。村落共同体可看作亚细亚社会的基础[5],中国的村落有明显内聚性,村庄边界稳定,封闭性明显,集体认同感强烈,内部互动密切,是乡村底层合作的中心和道义的权威中心[6];是由血缘、地缘关系结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圈子[7],通过以集市为纽带的经济社会关系网络满足共同体成员的需求[8]。第二,乡村共同体的边界是自然村而不是行政村。从历史变迁角度看,自然村是内生的,不是国家构建的,是天然共同体;自然村具有共同体的要素——地域相近、文化相连、利益相关等,更能激发农民的情感认同和集体行动。
关于中国传统乡村共同体的命运,终结论者认为在城市化冲击下,乡村道德价值观坍塌、乡村边界开放、传统权威式微,乡村失去了共同体的生活保障、情感依赖和道德制约功能。“村落终结”形态有三种:边缘乡村被城市化吸纳,偏僻村落的过疏化、老龄化,政府主导的村落合并[9]。村落终结过程包括:村落经济边界、自然边界和行政边界动摇;农民房屋拆迁改造;村落经济边界和文化社会边界解体,村落终结是农村伴随一系列重大事件完成城市化的过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成为村落终结的重要标志[10],并伴随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11]。重构论者认为传统乡村共同体会与现代社会融合,形成新的共同体,以适应现代社会个体化与团体化融合发展。村庄前景关乎国家愿景,只要村庄对其成员的保障作用和国家农村治理中对村庄的依赖这两个社会基础存在,村庄就不会终结[12]。乡村性与城市性的动态博弈过程广泛存在于村民的乡村性构建中,城市扩展能力有限和农民生产生活的延续性说明村庄不会终结[13]。从事实看,中国自然村减少的趋势甚于行政村,2010 年由新世纪初年的363 万个下降至271 万个,几乎每天消失80~100 个村落[14]。但即便如此,未来中国乡村也不会终结,乡村共同体也不会消亡。由三点因素决定:第一,就乡村共同体的政治意义来说,乡村是社会稳定的蓄水池,乡村共同体承担着农民现代转型的重任。第二,就乡村共同体的经济意义来说,中国乡村在2030 年会承载4.5 亿左右农民,庞大人口需要乡村作为经济体运行。第三,就乡村共同体的文化意义来说,乡村承载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加之少数民族的文化形态只会发生于特定场域,是中国文化差异性和丰富性表达的载体。为此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其中难点就是如何在现代社会中重构正在瓦解的乡村共同体。
学界对重构现代社会的乡村共同体有四种路径:第一是国家权力嵌入进行构建。乡村共同体权力的正当性并不完全靠选举活动获得,还依赖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道德和社会网络,也依赖于选举后权力行使的方式和实际绩效,这需要国家权力予以保证[15]。国家权力在村庄共同体再建中必须以法定渠道、民主对话姿态嵌入农村,不断提升国家的整合能力,这是共同体再建、重新凝合农民力量的必然选择[16]。乡村共同体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以及权威认同的变迁,都是国家建制性权威资源的积极发挥[16],可通过巩固基层党建、增进居民参与、完善公共服务、开展仪式活动以及盘活社区资源五个方面进行[17]。第二是夯实自治基础,加强公共服务进行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构建不能仅通过农村基层政治与行政管理以及经济合作化,更应该加强行政权力的服务功能,用行政服务将人们联合起来,走“服务嵌入”之路,通过“服务下乡”[18],重建共同体的信任和认同[19];同时需要使乡村社区自治和国家治理互动,强化村民权力、扩大村民参与、进行村民整合[20]。第三是从现代技术嵌入进行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在促进乡村经济振兴的同时客观上为乡村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创造了条件,起到了形塑与重构乡村共同体的作用[21]。微信(群)作为移动互联网的典型,营造的“虚拟型公共空间”能够搭建起散落在不同空间村民之间的联系,发挥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习俗、营造乡村公共舆论及唤醒乡村社会记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挽救了乡村共同体衰败的境况[22]。第四是道德情感、伦理重塑进行构建。乡村共同体的构建需要超越“利益共同体”以培育“情感共同体”,要为共同体的互动提供公共空间、举行有仪式感活动、打造村庄公共品牌[23];文化礼堂的仪式功能可以促进乡村社会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共同体精神的传承,对探索实现乡村共同体的重塑具有重要价值[24]。
乡村共同体重构研究对异质性的乡村提出不同的路径,达成诸多共识。但仍有进一步讨论空间:第一,乡村共同体的重构将乡村作为研究对象,构建出“国家—乡村”“国家—农民”的关系,忽略了家户的内外部关系,即“家户—农民”和“家户—乡村”的关系,作为乡村共同体的自然载体——家户没有得到研究重视,家户对乡村共同体的衰败和重建有何影响缺乏学术回应。第二,当下中国乡村呈现家户分离状态,家户离散成为乡村共同体发展的最大挑战,乡村共同体重构如何避免主体缺失而无法运行的困境,既有研究缺乏深入讨论。本研究将乡村共同体重构研究聚焦于家户,通过历史变迁的视角梳理家户形态对乡村共同体发展的影响,将家户分离状态拆解为“家”的实体离散和“户”的公共意识消散,以此作为乡村共同体重构的最大障碍。同时认为家户分离状态下,可通过技术赋能构建现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共同体,以推进乡村共同体的重构。
二、合与分:历史变迁视野中乡村共同体发展的家户形态
家户形态与乡村共同体发展密切相关,是乡村共同体形成和稳固的基础,形成“家户—乡村”关系,透过家户可了解中国乡村和国家治理。“农民一开始就属于一个非常包容也非常封闭的家户成员,在村庄内部,每个农民的家户辨识是唯一的,家户是最基本的财产拥有群体[25]。”“以强大的习俗为制成的完整的家庭制度和以强大的国家行政为制成的完整的户籍制度共同构成了家户制[26]。”家户制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基础性制度或本源型传统,“家”是乡村的社会单位,“户”是国家组织民众的政治单位,形成以“家”为基点的横向治理和以“户”为基点的纵向治理[27]。“家国同构”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底色与特性,国家治理的根基在家户,家户治理构成中国国家治理内生性演化的重要微观基础[28]。同时,家户独立自主,不能完全自给自足,需要乡村社会弥补,家户对乡村共同体的依赖形成血缘团聚型、地缘联合型和利益结合型三种类型[29]。在当代乡村社会中,农民的基本行动与认同单位仍是家户,其行为动机是追求家户利益,奉行家户利益至上的家户主义,以此影响乡村治理形态[30]。“家户—乡村”关系如何从相互依赖的共同体走向了彼此分离的家户主义?“家户—农民”关系变化对中国乡村共同体发展有何影响?本研究尝试以“深度中国调查”为依据,在历史变迁视野下分析乡村共同体形成、衰败和重构的家户逻辑,探讨家户形态对乡村共同体发展的影响。
(一) 家户合而不分:传统乡村共同体形成的稳固基础
家户有双重意义,“家”是乡村共同体最小单元,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家庭,作为一个实体存在;“户”是乡村公共体构成的内核,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治理单元,具有政治责任属性的公共意识。乡村共同体便是由诸多“家”“户”一体的家户构成,是家庭实体和公共责任的集合,“家”的聚合构成乡村共同体的实体存在,明确乡村共同体的物理边界;“户”的联合构成乡村共同体的公共精神,厘清乡村共同体的心理边界。
中国传统时期乡村共同体稳固的基础是家户的超稳定,家户形态合而不分,家户内部关系呈现家庭实体整体化,不愿分门立户;家户外部关系呈现家户对乡村的依赖性,不愿离开乡村庇护。合而不分的家户通过人口增加、情感依赖和彼此合作加深,形成基于血缘、地缘、情感和利益的乡村共同体。对于家户内部关系来说,家户是农民生活的空间,农民形成家户,家户保护农民,“当家人”掌管财产和土地,保障家户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的稳固;捍卫男女有别、长幼有序和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制度规范,以实现家户稳定不分裂。“当家人”重视家户稳定基于以下三点:
第一,在家户经济生存方面,为实现家户最低生存目标,没有耕地会向地主租种,有多余钱财会购买土地。无论是租种还是自耕,都需要足够男性劳动力,一旦分家,劳动力流失会造成家户整体经济能力下降。第二,在家户管理能力上,家户分家会降低“当家人”的绝对权威,“家户可以说是一个小型政府,家长为统治者、支配者,权威的观念及服从的习惯是先在父母子女关系中养成的[31]”。为保持家户管理的绝对权威,“当家人”会掌握全部财产和土地作为约束儿子分家的企图。第三,在家户形象上,家户分家会引起乡村邻里讨论,降低家户形象,损害“当家人”在乡村的威信。家户中的农民也不愿离开家户,主动离开家户的行为被称为“不孝”,单独个体也无法在离开家户后很好生存。家户合而不分的形态稳固了家户内部关系,构成乡村共同体形成的实体,是乡村共同体发展的基础。
在家户外部关系中,家户的合而不分使家户和乡村间形成紧密的共同体。第一,家户与乡村构成相互保护关系。传统乡村间存在资源竞争,面临战争动荡和土匪侵扰,家户和乡村间需要形成共同体进行整体竞争和防卫。相对较弱的家户和乡村会寻求实力较强乡村的庇护,作为较大乡村内部的绅士、地主等为保护财产和提升威信,会接受其积极融入,形成更大乡村共同体。第二,家户与乡村构成相互合作关系。传统时期,国家赋权给基层代理人实现复杂国家的简约治理,国家对农民的统治以家户为政治单位,以乡村为缓冲地带。如国家将农业税收和抓壮丁的单位均设置为家户,并将权力赋予保甲长等,国家不直接对交不起税和逃避壮丁的家户进行惩戒,只对完不成任务的代理人进行惩罚。在此情形下,家户和基层代理人也会形成合作关系,以保证乡村共同体不受国家权力的惩罚。第三,家户与乡村构成经济互助关系。家户间通过换工、请工、帮工等互助方式扩大家户再生产,也参与乡村整体经济发展,提升乡村共同体的经济影响力。
总体说,传统时期家户整体是不愿分离的,“家”的完整性和“户”的公共性确保乡村公共体稳固发展。但也有一些地主家因为子女多、家庭矛盾而分家,但分门立户之后,小家户依然在乡村物理边界内,没有导致家户流失,即使外嫁女也不远嫁,和周围乡村间形成稳定的婚姻圈,以维系乡村共同体发展。也有部分家户受外力影响分家迁徙,如淮北叛乱引发的流民、清朝末年山东因饥荒引发的“闯关东”,出现部分地区家户离散和乡村共同体衰败。
(二) 家户合久必分:传统乡村共同体转型的社会阵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通过强制式和民主式两种权力嵌入对乡村和农民进行改造,实现乡村整合。第一阶段以土地改革和人民公社运动为契机进行权力强制嵌入,国家通过土地改革消灭地主和部分富农,将土地均等分配给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打破“当家人”掌握土地的惯例,传统乡村内部的剥削和依赖关系被平等的生产关系取代。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层级管理,所有生产资料和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家户共同参与村集体的农业经济发展,生存利益和乡村紧密捆绑在一起,形成乡村利益共同体,集生产共同体、生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于一体。村庄地理边界由人民公社(乡镇) 和生产大队(行政村) 缩小到生产队(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层面,最大程度实现了与自然村的地理边界重叠,也最大程度契合了传统中国以家户或扩大的家户(宗族)为基本治理单元的社会结构[26]。除此外,还限制家户自由流动,使乡村成为家户唯一的生产生活空间。第二阶段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为标志进行权力民主嵌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使家户再次成为农村的基本生产单位和国家治理单元,集体化时期家户联结的乡村共同体在分田到户的政策推进中逐渐弱化,家户成为独立经济体,不再依赖乡村。家户间生产合作变得商品化,私利性得到激发,参与乡村建设积极性下降。在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约束下,家户不能随意离开乡村,乡村对土地所有权的掌控使得公共意识衰落的家户留在乡村,确保了乡村共同体实体的存续。村民自治下形成“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赋予了家户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利,但由于村民自治中出现了诸多富人治村、混混治村、潜规则盛行、宗族控制和行政压缩等现象,进一步消解了家户参与乡村共同体建设的公共精神。
国家对乡村社会整合经历了农民个体化到乡村集体化再到家户独立化三个阶段,重塑了家户的内外部关系,家户在乡村运动中走向个体化,消解了乡村共同体的内核——公共精神。家户内部关系转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家户权威结构出现冲突。“当家人”权威受到已婚儿女分家要求的冲击,家户解体,家户对农民控制力减弱。第二,家户经济模式出现解构。分家的农户有较多经济自由,独立参与村庄集体劳作,获得报酬以满足小家户生存,随着小家户的扩大化,彼此帮扶减少。第三,家户道德情感出现消解。分家时,会出现儿女过度索取,“当家人”一般公平分配,只要偏袒就会激发家户内部矛盾,家户情感难以维系。
家户外部关系转变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乡村控制家户流动,维系乡村共同体实体的存在。乡村通过对集体土地管理和宅基地分配等方式控制家户流动,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也使家户无法大量向城市流动,家户被限定在乡村场域,保证了乡村公共体实体的存续。第二,乡村引导家户公共精神的能力下降。乡村传统权威被行政权力赋予的村两委代替,非正式制度也逐渐被正式制度压缩,乡村公共空间萎缩,虽然存在家户参与的小型公共活动,但主动性和规模性均不如前。第三,乡村内部家户开始分化,横向合作困难。家户私利化带来逐利性,乡村内部家户间由于资源禀赋和勤劳差异呈现贫富差距,乡村共同体中相互合作多限于自己家人和亲戚,跨阶层的合作越来越难。
综上分析,国家对乡村整合的转型期中,家户内部由整体走向了分化,“当家人”权威下降,生产资源私有化,带来农民的私利性膨胀;乡村仅能通过集体土地分配限制家户的向外流动,而对家户的公共性难以聚合。因此,该阶段乡村共同体整体呈现出“家”的稳定和“户”的分散,即乡村共同体的实体得以保存,但乡村公共精神却逐渐消散。
(三) 家户分而难合:现代乡村共同体重构的现实障碍
农村农业税费取消后,国家对农民进一步松绑,农民和家户、乡村的关系变得松散,加上城镇化建设推动,户籍制度逐渐放开,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有能力的农民在城市购房居住,远离乡村。传统的乡土中国彻底转变为流动中国,家户发展的内外部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合久必分走向了分而难合。
家户内部关系的变化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家户的实体完全离散。城镇化建设以及市场经济强烈刺激着乡村农民,他们不愿世代为农耕作,渴望进入城市生活,进城打工和读书求学成为改变命运的最好方式。家户在儿女成年之后便走向分化,外出的儿女在城市扎根后,也不愿意回到乡村生活,乡村原生家户的实体彻底离散。第二,家户的价值观发生分歧。家户内部价值观的差异是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撞击,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城市生活,习得城市开放、自由、物质的价值观,不再信奉乡村价值,认为其愚昧落后,导致家户内部知识不高的“当家人”无力掌管家户事务。第三,家户的向心力弱化。家户内部价值观冲突进一步消解家户的向心力,对于进城定居的农民来说,他们不愿意过多参与原生家户内部的生活纠纷,甚者不愿参与亲戚的红白喜事,在父母过世之后,便不再回乡。
家户外部关系的变化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乡村无力控制家户流动,共同体的实体解散。在城市文明对乡村的虹吸作用下,大量的家户离散,涌入城市,转型时期的乡村无力对流动的农民进行控制,家户像细胞分裂一样,分化为多个小家户,共同体的实体随着家户流动解散。第二,乡村家户联结减少,互助合作精神弱化。城市化为乡村带来市场经济意识,冲击乡村共同体的核心价值——守望互助,家户不再横向合作进行种植、建房、红白喜事等,而是引入市场机制的外包服务,互助合作减少。第三,乡村公共事务难以开展,家户公共意识消退。“家”实体的离散带来乡村“户”公共意识的缺失,一方面乡村留守的孤寡老弱没有能力参与到乡村公共建设以及基层治理;另一方面国家对乡村单向的政策资源输入降低了家户的可行能力,家户将乡村建设的责任甩给国家,模糊了自身的主体责任。
在当下乡村,家户的双重属性均遭遇危机,“家”的实体离散造成乡村共同体边界模糊,实体分化;“户”的公共意识消退造成乡村共同体精神内核不足,价值崩塌,家户分离状态会随着城市化发展进一步加强,这成为乡村共同体重建中面临的最大障碍。当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家”的离散已成常态,通过自上而下的乡村振兴战略可以吸引部分无法在城市生存的农民回乡生活,振兴乡村经济,但是由“家”的离散导致乡村消亡和撤村并组会形成新的乡村共同体。在现代社会中如何激发家户分离状态下“家”的情感来促使“户”的公共精神成为乡村共同体重建面临的最大挑战。
三、技术赋能:家户分离形态下乡村共同体重构的有益尝试
这是一个科技革新的时代,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技术革命颠覆了传统的国家治理和社会交往模式,也对变化着的中国乡村产生重大影响。互联网技术极大地拉近了城乡的心理距离,实现了两种文明在互联网平台的交融,也为乡村注入新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理念,重塑新时代乡村的经济模式、治理结构和文化内核。中国乡村共同体在现代社会的重构面临“家”的实体离散和“户”的公共精神消解困境可以通过技术赋能来尝试修复。“技术赋能”源于赋能理论,是由美国学者Solomon 在研究黑人的社会压迫中提出,认为赋权是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一起参与的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强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减少其“被剥夺感”[32]。此后,赋能的内涵得到扩展,它是一种传播交流的过程和机制[33];是一种精神状态,是对权力的再分配,是过程描述和目标指向[34];涉及个人、组织和社群等多个层面,目的在于提高被赋能对象的社会参与能力,提升自我效能感[35]。总体说,它是通过各种手段与方式赋予弱势群体参与活动、处理事务、获取资源、控制生活和融入社会的能力、权力与权利,以此激发他们内在的自我效能感,增强他们对外界与他人的影响力,从而使之达到更好的生活状态[36]。“技术赋能”的基础是“数字技术”,指新一轮科技革命以5G 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通信技术,涵盖淘宝、京东等销售购物平台,微信、QQ 等即时通信社交平台,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还包括智慧乡村系统等。因而“技术赋能”可以使信息流动由单向传接的“金字塔”型向双向交互的“网络”型转变,同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正在为不同的治理场景提供更多创新性应用[37]。
本研究提出“技术赋能”,可以从赋能对象、赋能方式、赋能目标和赋能路径四个方面理解。第一,就赋能对象来说,主要针对乡村中离散的家户和农民。第二,就赋能方式来说,主要通过乡村互联网、物联网建设,依托现代通信技术对家户和农民的主体性进行塑造。第三,就赋能目标来说,是使农民习得现代网络技术,实现经济利益、治理参与和文化娱乐的获得感,激发其乡村公共精神,重构现代乡村共同体。第四,就技术赋能的路径来说,主要通过互联物流网络赋予农民经济发展能力、数字网络技术赋予农民参与治理能力、网络虚拟空间赋予农民文化延续能力。在家户分离的社会背景下,“技术赋能”可以作为乡村共同体现代重构的一种有益尝试。
(一) 技术的经济赋能:互联物流网络连结家户利益
现代乡村共同体重构的基础是将乡村打造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使家户和乡村关系更紧密,即使在家户分离状态下,游离于乡村之外的家户可以通过乡村的经济整体性获得经济利益。中国的乡村目前处于互联网和物流网飞速发展的阶段,发达的乡村物流网络和互联网信息,为现代乡村共同体重构提供了技术保障。在此背景下,我国乡村农民利用“互联网+物流”模式进行经济的热情高涨,如通过手机直播农特产的生产环节、通过现代物流网络进行跨境销售、通过互联网进行网络销售等。在这个过程中,家户和乡村成为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家户依托乡村产品的品牌获得经济收入,乡村通过家户的经济参与提高乡村集体经济,促进家户和乡村共同体的发展。
构建乡村经济发展的共同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农民进行经济赋能:第一,开展在乡、返乡务工和创业人员的网络技术能力指导,培养现代化的“数字农民”,提升家户经济信息获取能力。“数字农民”是未来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乡村共同体重构的重要主体之一,对于在乡和返乡的人员来说,只有具备了通过网络技术获得经济信息和收入的能力后,他们才不会重新离开乡村,乡村共同体重构的家户实体才可以得到延续。第二,稳步推进乡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吸纳农民参与乡村整体经济发展,提升家户经济抗风险能力。经济合作社是超越小农户生产局限性,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的一种路径选择,可以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GIS 技术、遥感技术、滴灌喷灌技术支持;也可以联合家户的生产资料,通过社会资本的运用,吸纳农民参与到乡村品牌经济建设中,降低农民的经济风险。第三,探索乡村和市场的对接路径,形成产销一体化模式,提升家户经济的持续收益能力。当下乡村“一村一品”建设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市场化销售渠道不畅,导致部分农民生产热情下降,重新外出务工,为此,必须建立乡土产品的市场化销售路径,可以通过打造直播村、网红村等方式吸引市场资本下乡,形成产销一体化,不断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以此吸引家户投入到乡村整体经济发展中,形成稳固的乡村经济共同体。
(二) 技术的政治赋能:数字网络联结家户诉求
现代乡村共同体重构的保障是将乡村打造成治理共同体,使家户有公共精神参与到乡村共同体的建设中,即使在家户分离状态下,外出村民也可以通过参与乡村的公共协商来表达权益,为乡村建设出谋划策。当下中国乡村治理共同体难以形塑的最大挑战是乡村公共空间萎缩,家户失去自由表达的空间进而引发家户参与度降低,为实现家户广泛参与乡村治理,可以借助“互联网+政务”协商平台和智慧乡村系统进行构建。家户在协商平台上表达权益和建言献策可以有效化解乡村内部纠纷、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乡村通过网络协商平台等方式可以迅速知晓家户需求进行精准性调解和服务,以此形成家户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服务家户发展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农民进行政治赋能:第一,增强对乡村数字网络的资源供给,优化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环境。乡村共同体的现代重构离不开数字网络资源的良好供给,具体包括数字网络的人才、资源和机制。一方面可以吸纳本村的数字人才返乡、开展本地人才培育,形成稳定的数字人才队伍;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数字网络技术吸引市场主体携带资金注入乡村,发展智慧乡村系统;除此外还需要整合国家正式制度和乡村非正式制度形成基于数字网络的参与机制,以优化农民参与数字网络乡村建设的环境。第二,建立对农民通过数字网络参与乡村治理的激励和回应机制,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动性。当下乡村数字网络建设出现形式化危机,农民难以有效通过数字网络参与乡村治理,形成消极围观,外出农民对此更是漠不关心,为此需要建立激励和回应机制。一方面可以建立积分制度,将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次数和质量进行积分转换,并通过实物和荣誉进行激励;另一方面要提升回应速度的回应质量,尤其是关于乡村发展的建言献策要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采取积极行动。第三,开展乡村数字网络治理实验,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能力。技术对农民的政治赋能是一个长时段过程,农民数字性的培育也不是朝夕之功,更有甚者,部分农民由于缺乏网络伦理,会将数字网络当作谋取私利、发恨泄怨的工具,这就会使乡村陷入“数字化陷阱”。为此必须开展乡村数字网络治理实验,建立诸如数字协商平台开展协商实验,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农民的数字网络治理水平,进而促进乡村政治共同体的形成。
(三) 技术的文化赋能:虚拟空间联络家户情感
现代乡村共同体重构的内核是将乡村打造成文化情感共同体,使家户对乡村有情感依赖,有自发自觉的乡村自豪感,即使在家户分离状态下,外出村民也能支持乡村文化发展,用文化联结家户和乡村关系。当下中国乡村的文化逐渐向城市文明转变,这个过程会让部分家户感受不到传统乡村的道德情感,认为乡村道德滑坡、情感找不到归宿。其实在现代社会中,中国乡村文明已经超越了封闭的边界,实现了对城市文明的吸纳,变得更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这很大程度得益于互联网虚拟空间的媒介作用。作为一种社会联结工具,“互联网+娱乐”的虚拟平台为乡村文化建设注入了新鲜的能量,拉近了家户之间的情感距离,也增强了家户对乡村的情感依赖,有利于形成乡村文化共同体。
建立乡村文化共同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农民进行文化赋能:第一,建立涵盖乡村所有农民参与的微信群、QQ 群,形成虚拟空间共同体的情感联结。网络虚拟公共空间可以弥补乡村实体公共空间萎缩的不足,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即时性的优势,不排斥乡村内部任何农民进入,也不禁止任何农民的自由发言。在虚拟空间内,远离乡村的务工者、求学者均可以及时进行信息交流、情感联结,虽然实体空间上家户分离,但可以实现虚拟空间内家户一体。第二,动员农民多渠道参与乡村网络推介活动,唤醒农民的乡村记忆,提升农民的乡村认同。乡村文化是情感的纽带,维系着家户分离状态中农民对乡村的记忆,进而激发农民的乡村认同,这是乡村文化共同体重构的情感基础。可以动员农民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视频制作等途径向外宣传乡村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文化传统、家乡美食等,提升乡村文化的吸引力,增强农民对乡村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第三,探索农民参与乡村文化的市场运作,打造文化产业链,增强农民对乡村文化的依赖。乡村文化的魅力在于与时俱进,在当下就需要不断挖掘乡村文化的市场价值,充分发挥乡村文化乡贤的作用,引入市场化方式合理地对乡村文化进行再开发,同时鼓励农民参与到乡村文化产业链的发展中,使农民通过乡村文化发展获得经济发展,更能维系农民对乡村文化的依赖,也使乡村文化共同体的重构有了根基。
四、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本研究将家户单元作为现代乡村共同体重构的焦点,在历史变迁的视野中梳理了各个历史阶段“家户—农民”“家户—乡村”的关系,提出当下乡村共同体重建的最大挑战是家户一体走向了家户分离,“家”实体的离散和“户”公共精神的消散。为此,尝试引入技术赋能的思路将经济之能、治理之能和文化之能赋予家户,以实现乡村经济利益共同体、治理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重构。当然本研究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中国乡村具有很强的异质性,家户形态和乡村共同体形成和发展也有很大的差异性,受制于文章篇幅缺乏对家村关系异质性的探讨;比如囿于农民网络伦理意识不足、市场资本运作逐利等原因,会导致数字技术在乡村的适应性不足,引发新的乡村治理困境。同时,当下技术赋能的数字乡村正在发展阶段,国家也在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未来家户形态如何发展以及技术赋能是否能形成“乡村数字共同体”还有待在实践中继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