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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想象
——解读莫言《红高粱家族》

2022-12-31朱彦睿黑龙江大学哈尔滨150000

名作欣赏 2022年35期
关键词:里斯红高粱高粱

⊙朱彦睿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00]

一、“我”的寻根叙述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1986 年完成的作品,在20 世纪80 年代寻根文学大潮中,《红高粱家族》以对历史、民族、家族的追寻而成为其中的代表性作品。小说在“我”的叙述中上演了一幕幕抗日战争年代“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的慷慨悲歌般的事迹,“我”是一个寻根的现代知识分子,“我”的讲述和当时的历史有疏离感,也有明显的自我寻找的诉求。

小说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但“我”完全不受第一人称叙述的种种限制,反而兼具普通的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的种种功能,“我”在讲述故事的时候并不受实际的视觉和感觉的限制,“我”既是第一人称叙述者也是一个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小说中有“我爷爷”“我奶奶”“我父亲”的视角,还有“狗”的动物视角,故事大都是从这些人物和动物视角进行讲述,“我”始终和故事保持着一种疏离感和距离感。虽然是“我”在讲述,但是“我”并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我”身处故事之外,是一个遥望历史的后人。

“我”的介入以及“我”讲述的历史具有浓厚的个人色彩。虽然小说中会以“我父亲”“我奶奶”“我爷爷”的角度来讲述曾经发生的事情,但是“我”还是会忍不住增添细节,让那段历史变成“我”想象中的历史。例如,在“我”的想象中队伍走上河堤的时候有刚从雾中挣扎出来的红太阳,而且“我”明确表明这是“我”的想象,“所以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一个大度的思想。——我父亲那时还小,想不到这些花言巧语,这是我想的”。还有“父亲不知道我的奶奶在这条土路上主演过多少风流悲喜剧,我知道。父亲也不知道在高粱阴影遮掩着的黑土上,曾经躺过奶奶洁白如玉的光滑肉体,我也知道”。叙述中存在的“我”表明小说中的历史是具有个人化色彩的历史。①这符合“我”作为一个寻根者的探索和想象。“我”没有亲历过那段历史,即使我询问过老一辈人一些故事和细节,但隔着漫长的岁月,很多记忆已经模糊,所以很多东西都是“我”虚构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具有个人化色彩的叙述方式并没有让“我”更贴近那段历史,反而拉开“我”和那段历史的距离,莫言身为作者也把自己放在了一个这样的位置上,选择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织的写法,将自己从一种历史现场感和参与意识中抽离出来,通过操纵一个亦真亦假的叙事人,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视角冷静客观地演绎个人化的历史。

二、具有原始生命力的高密东北乡

高密东北乡是莫言在文学世界中建构出来的精神故乡,属于民间不属于庙堂,属于自然不属于城市,抗日战争时期的高密东北乡更是热烈恣意的、野性旺盛的,寻根者“我”长大之后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充满着旺盛的原始生命力。

高密东北乡是建立在高粱上的,“高粱地”是其中重要的意象,高粱地里曾经有过余占鳌、戴凤莲情爱的激荡,也曾经有过游击战血与火的洗礼,高粱地见证着高密东北乡人民生活的悲欢血泪。高粱熟了之后酿成酒,注入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中,“酒气”中有豪气,有生命的恣肆,高粱酒的味道已经和高密东北乡的人融为一体,构成高密东北乡人生命中的一部分,红高粱组成的血海是那段历史的底色。

在这浓烈的底色之上则是一个民间世界。莫言的作品常常描绘民间,在《檀香刑》中,莫言用“猫腔”这样一种民间戏曲唱响民间的悲歌。《红高粱家族》也很容易让人感受到民间的热烈气息以及那种大喜大悲、大开大合的野气。高密东北乡不是现代化的城市,人们不必以文明之名约束自我的原始生命力,也不必文绉绉地斟酌措辞表达情感。其中的人物形象是复杂的,人们对处事态度也展现出民间的潜规则。十六岁的戴凤莲被父亲为了钱财嫁给一个麻风病人,这无异于将一个鲜活的生命推向死亡,麻风病具有传染性,戴凤莲誓死都要进行反抗,但是凭借她的力量无法反抗单家父子。这个时候余占鳌站出来杀了单家父子,戴凤莲得到拯救,如果是在城市,或者其他法律完备的地方,余占鳌必然要被绳之以法,即便是没有法律的约束,道德伦理也不允许戴凤莲和余占鳌在有肉体关系的情况下杀死单家父子,但这是高密东北乡,余占鳌的这一举动于情于理,似乎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在抗日战争时期,民间的反抗充满团结和勇敢,罗汉大哥被日本侵略者杀害,余占鳌带人炸了日本人的车,这些抗日的举动既是报仇,也是自保,谁都知道日本侵略者在这片土地上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作品中没有道德评判,观众也无须纠结余占鳌杀掉九儿的麻风病丈夫对错与否,这不重要,这是一种民间形态,不必要求完美主角形象,没有鲜明的黑白、好坏之分。

《红高粱家族》并不追求“完美”“高大全”的主角,这和一些讲述抗战时期的红色经典有所不同,《红高粱家族》中的民间呈现出抗战叙事的另一种姿态。《林海雪原》里少剑波和白鸽的情感是含蓄的,因为人物都是完全正面的,没有道德瑕疵;《新儿女英雄传》里牛大水和杨小梅情投意合,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之间界限分明,人物非黑即白。《红高粱家族》和这些都不一样,在新历史主义作品《红高粱家族》中莫言挖掘出来的是有原始生命力的民间。莫言聚焦自己的精神故乡,看到高密东北乡中蕴藏的原始火辣的生命力,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有大片的高粱飘摇,这是中国大地上的一个角落,在这犄角旮旯里莫言汲取原始生命力,蘸着高粱酒挥毫泼墨,将情欲的沉浮、人性的善恶、苦难的挣扎、战争的残酷全扔到这片疯长的高粱地上,而张艺谋则将这片高粱地搬到荧幕上,演绎野性的生命,展现具有原始生命力的民间。

三、“卡里斯马”典型的建构

“卡里斯马”是早期基督教语汇,出自《新约·哥林多后书》,原本的意思是神圣的天赋。社会学家韦伯将这个概念引入社会学领域,并将其扩展,指在社会各行业中具有原创性、富于神圣感召力的人物的特殊品质。②王一川在文学领域概括卡里斯马的特征,即“就本原而言,它产生于一定历史条件,能与仿佛是神圣的或神秘莫测的历史动力源相接触,从而具有神圣性;就功能而言,它是赋予秩序、意义的力量,从而具有原创性;就产生功能的方式而言,它体现为非强制、非命令的魅力感染,善于引发服膺、景仰和倾心跟从,从而具有感召力”③。并且王一川在专著中认为《红高粱家族》中的余占鳌是一种泛正剧典型的卡里斯马。其实,在余占鳌以及《红高粱家族》中其他人物身上都可以看到卡里斯马的典型特征,不同时期的文学作品以及不同作家的作品中会建构出不同的卡里斯马典型,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建构的是具有野性思维的卡里斯马典型。

野性思维源自列维·施特劳斯《野性的思维》一书,作者认为所谓“野性的思维”就是原始的、未开化的人类思维,和科学的、现代文明的思维对立。④《红高粱家族》中的卡里斯马典型人物是余占鳌和戴凤莲,他们身上既有卡里斯马具有的让周围群众对自己倾心服膺的魅力和感召力,又具有自在蓬勃的野性。余占鳌是一个土匪,也是一个英雄,土匪和英雄自古以来就不是互相排斥的角色,《水浒传》中的梁山泊好汉们个个是英雄,也个个是土匪,这种匪气或许也影响着生在齐鲁大地上的莫言,让他创作出余占鳌这个人物。余占鳌是小说中的中心人物之一,并且极具人格魅力。他是一个不受拘束的人,当轿夫的时候,会“巅轿”调戏新娘,遇到劫匪的时候又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制服劫匪,当然,制服劫匪也有被美人吸引的原因。后来,又替“我奶奶”杀死单家父子。在抗日战争中表现出勇敢和正义。余占鳌的叔叔余大牙强奸民女玲子,被发现之后余占鳌按照军法将余大牙枪毙,但余大牙是他的亲叔叔,同时也是将他养大的人,余占鳌自然不忍心下令枪毙亲叔叔,但余大牙的确犯错该死,小说中形象地写出这种挣扎:“余司令扬手一鞭,打在余大牙脸上,骂一声‘混账!’接着便双膝跪地,说‘叔,占鳌永远不忘你的养育之恩,你死之后,我给你披麻戴孝,逢年过节,我给你祭扫坟墓。’”余占鳌先打了余大牙一鞭,然后双膝跪地,前一个动作是作为将领的,后一个则是作为侄子的,这里有两种身份的转换,表现出余占鳌的深明大义以及纠结不忍。余占鳌的形象是复杂的,是野性的卡里斯马典型,具有高密东北乡孕育出来的匪气和正气。

除此之外,“我奶奶”戴凤莲也是一个野性的卡里斯马典型,戴凤莲是《红高粱家族》中不可忽视的女性形象。戴凤莲身上有一种野性的地母气质,这是一个张扬的、具有旺盛生命力的角色,在小说中戴凤莲和大地、自然有密切的联系。戴凤莲被父亲嫁给麻风病人,麻风病人是病弱的、衰颓的,笼罩在死亡阴影中,戴凤莲只觉得他恶心,而余占鳌则是有力量和劫匪搏斗的,勇敢的,她从内心被余占鳌所吸引,所以在三天回门的路上选择和余占鳌在高粱地里野合,是对原始繁殖和生命力的崇拜和赞颂。在临死之前,戴凤莲的内心发出呐喊:“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这表明她不在乎世俗意义上的约束,她的生命是自由的,最后她倒在高粱地里也隐喻着生命最终归于自然,她是自然的一部分。

《红高粱家族》中的卡里斯马典型具有野性思维,是高密东北乡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文化环境孕育出来的,也蕴含着以寻根方式重构历史过程中对野性、原始的一种赞颂。

四、历史的想象

《红高粱家族》是一部新历史主义小说,小说背景虽然是抗日战争时期,但没有选择宏大的叙事姿态,而是选择通过一些虚构的小人物来展现历史。通过个人虚构的家族回忆重叙宏大的革命战争历史,这种创作方式表现作者独辟蹊径的文学自觉和先锋前卫的文学姿态。

小说中抗日的群体是复杂的,但小说中的重点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带领的抗日队伍以及普通百姓组成的抗日群体。小说中的高密东北乡以及普通群众在抗日战争中的生活也值得书写,所以莫言可以在这片土地上种上高粱,酿成酒,把高粱酒以及酒神精神注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的生命里。

《红高粱家族》在关注抗战的同时还关注人性、人情以及战争中普通人的生命形态。莫言曾经这样评价过新中国成立后的革命历史题材小说:“(作家)大多是从革命队伍里出来的,他本身就是八路军的战士,是解放军的战士,他亲身参加了历史上的战斗,因此他的这种爱恨肯定是特别的分明。”⑤莫言没有这种经历,在他看来,“所要表现的是战争对人的灵魂扭曲或者人性在战争中的变异”⑥,所以莫言在小说中选择书写抗日战争时代的故事,通过家族史反映民族史。在小说中,我们看到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们走上抗日的道路,而驱使他们走上这条道路的原因是复杂的,本质上是自救,是求生存,是谋生,他们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也保家卫国。这种敌我双方力量的不平等具有传奇色彩,但小说没有神化这些人,也没有神化主角,戴凤莲会中枪死亡,而不是在枪林弹雨中毫发无损就说明这一点。

《红高粱家族》呈现出一种别样的生命状态,重要的不是“我”的爷爷、奶奶、父亲以及乡亲们在抗日战争中怎样神勇无畏,怎样歼灭敌人,又有多少人在战争中牺牲,作为现代人的“我”以及读者们早已经知道战争的结果,知道的比“我爷爷”“我奶奶”更多,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真正理解他们的经历。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对历史进行想象,选择以先锋性的姿态进行抗战叙述,在高密东北乡这个精神故乡中关注人的生命形式以及生存状态,在民间广阔的世界里通过具有野性思维的卡里斯马典型发掘野性和原始的力量。这种叙述姿态和当时的历史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又更深入地关注人性,总之,《红高粱家族》是一部浓墨重彩的具有独特叙述姿态的小说,透过这部小说我们得以更深刻地理解家族史、民族史以及普通人在历史中的生存状态。

①高佳艳:《〈红高粱家族〉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寻根”的“我”》,《名作欣赏》2018年第12期,第20—22页。

③〔德〕马克斯·韦伯: 《经济与社会》,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8年版,第241页。

③王一川:《中国现代卡利斯马典型——20世纪小说人物的修辞论禅师》,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页。

④ 〔俄〕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52页。

⑤ 莫言,王尧:《从〈红高粱〉到〈檀香刑〉》,《当代作家评论》2002年第1期,第10—22页。

⑥ 莫言:《小说的气味》,沈阳春风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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