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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及其驱动因素研究

2022-12-30田晨阳刘自强王雪璐

金融发展研究 2022年11期
关键词:普惠耦合因子

田晨阳 刘自强 王雪璐

(北方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不断开展数字化金融服务,并通过数字化技术及金融产品创新,缓解信息不对称风险、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扩大金融服务覆盖广度,实现金融服务数字化与普惠性融合发展,有效保障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与贫困人群等获得金融服务(郭峰等,2020)[1]。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金融生态环境是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在经济基础、法治环境、政府公共服务及社会文化等方面为数字普惠金融建设提供保障,同时,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新兴业态,在更多吸纳“长尾客户”参与金融活动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推动力。

自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概念以来,多国致力于探索其实践性发展,学者们对普惠金融能够有效抑制金融服务排斥、降低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参与门槛、促进金融服务包容性发展等达成共识(Tchamyou等,2019)[2]。作为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融合体,数字普惠金融凭借其技术优势,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触达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整体上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服务大众化发展。国内学者对数字普惠金融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及优势进行了丰富的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在宏观层面,数字普惠金融具有显著可持续减贫效应(赫国胜等,2022)[3],通过提高就业质量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增收减贫(何燕和李静,2021)[4],通过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优化金融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王英姿,2020)[5],通过技术创新与金融要素重塑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陆凤芝和王群勇,2022)[6],通过提升创业活跃度助推实现共同富裕(韩亮亮等,2022)[7]。在微观层面,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金融产品,拓展传统金融服务边界,缓解金融排斥,促进居民消费(易行健和周利,2018)[9],激发居民创业热情(张林和温涛,2020)[9];通过降低金融服务供给成本与使用成本,提高金融可得性,缓解农户生产经营中的资金融通约束,提升农村家庭幸福感(尹振涛等,2021)[10],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庞艳宾,2020)[11]。此外,数字普惠金融在纾解农村教育贫困(徐小阳等,2020)[12],改善传统银行负债结构(邱晗等,2018)[13]并降低其风险承担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区域差异及影响因素层面,现有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显著的空间差异(张天和刘自强,2021)[14],影响其差异化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发展程度、基础设施建设、居民金融素养和政府管理等。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赖以生存及发展的外部环境,国内学者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相关研究:一是定量评价分析。汪祖杰和张轶峰(2006)[15]以微观金融生态、金融机构生态、宏观金融生态三个子系统定量表征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徐小林(2005)[16]强调金融生态环境应涉及法律环境、信用环境、行政体制等方面。此外,金融生态环境区域差异化发展也备受关注(邓淇中等,2012)[17]。二是作用效力分析。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助于缓解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增进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魏志华等,2014)[18],改善金融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林欣,2016)[19]。

现有关于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为本文奠定了基础,但作为金融新兴业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需要何种金融生态环境?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互动发展状况如何以及受何种因素推动?这些问题的探讨与解答对于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塑造对数字经济更为友好的产业发展环境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鉴于此,本文利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数据,分别构建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并分析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以及两者耦合协调状况的空间差异,分别从全国层面与区域层面进一步探讨两者协调发展的驱动因子及交互因子。

二、作用机理分析

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在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助力区域经济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多共性,扎实推进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依赖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而提升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也需数字普惠金融予以支持。因此,两者必然存在耦合互动关系。

广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行为的社会关系、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的各个方面,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经济基础层面,经济基础决定着金融业发展程度及资金融通方向,同样也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政府公共服务层面,国家战略导向以及具体的支持引导政策、政府财政支出及金融市场干预强度均会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李明贤和谭思超,2018)[20];金融发展层面,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间呈现有效互补关系(许月丽等,2022)[21],并且其运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也依赖于金融产品供给主体的发展水平;法治环境层面,有效的法律及监管体系有助于克服数字化技术风险,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实现金融公平正义;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层面,居民金融素养、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与生活保障状况等与金融决策联系紧密,从需求层面影响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金融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反哺效应。首先,数字化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缓解了信息不对称,极大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有助于实现金融大众化发展,从技术层面赋能普惠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其次,数字普惠金融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推动金融法治体系建设,激发居民创业意愿(谢绚丽等,2018)[22],有效扩大金融市场覆盖面,提升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从经济层面提升了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最后,数字普惠金融降低了居民参与金融服务的门槛,提升居民数字金融参与率(王瑶佩和郭峰,2019)[23],克服“长尾客户”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促进金融包容性发展,通过纾解多维相对贫困(罗振军和于丽红,2022)[24],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居民安全感,从社会治理层面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三、指标体系构建与研究方法

(一)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目前被学界普遍认可与广泛使用,本文以此开展进一步研究。该指标体系从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三个维度衡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其中,覆盖广度反映数字普惠金融普及度与触达性;使用深度反映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数字化程度反映数字普惠金融便利性与服务成本状况。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见表1。

表1: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

(二)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

金融生态环境系统是包含着诸多子系统,每一子系统又涵盖若干层次,不同系统、层次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现有关于金融生态环境指标构建的研究大多从政府治理、经济基础、金融发展以及制度与诚信文化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此类评价体系较为完善且可操作性强。借鉴已有研究,本文从广义金融生态环境概念出发,从六个方面衡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以形成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表2: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

第一,实体经济发展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基础和成长空间,因此,将经济基础作为第一个系统层指标,从发展水平、结构及活跃度三个维度予以衡量;第二,通过政策引导,政府可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以保障金融市场健康有效运作,因此,将政府公共服务作为第二个系统层指标,用政府财政能力、金融监管支出以及科研教育支出来衡量;第三,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是衡量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的核心,因此,将金融发展水平作为第三个系统层指标,用金融相关率、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比、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保险深度和不良贷款率分别衡量其发展规模、效率、服务能力、资源水平及质量;第四,健全的法制环境和监管体系是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因此,将法治环境作为第四个系统层指标;第五,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较高的居民生活水平有助于提高居民金融参与热情,提高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效率,因此,将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也纳为系统层指标。

(三)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1—2019年中国31个省份(不包括我国台湾、澳门和香港)作为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和万得数据库等。此外,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得分借鉴樊纲市场化指数(樊纲等,2011)[25],部分缺漏值采用线性插值法予以补齐。

(四)综合指数测算

目前关于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文献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主要包括层次分析法、聚类分析评价法和因子分析法,这三类方法也广泛应用于数字普惠金融指标确定中。虽然以上方法各有所长,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指标数量庞大,且各指标间存在较强相关性,为弥补等权重与非等权重赋权法的不足,本文采用极差标准化对各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后,使用合成系数法确定每一指标权重(李壮壮和曹萍萍,2021)[26]。该方法能够有效剔除强相关性指标间的重复信息,同时可依据每个指标区分度大小赋予相对应权重。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Ei分别表示第i个省份的金融生态环境指数或数字普惠金融指数;Wj为通过合成系数法测算的第j个指标的权重;Yij为第i个省份第j个指标标准化后的值。

(五)耦合协调度模型

为定量测度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耦合协调程度,本文引入物理学中的容量耦合概念(Illingworth等,1996)[27],借鉴已有研究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并划分耦合协调度等级(吴强等,2022)[28],具体见表3。

表3: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

耦合度(C)、发展度(T)和耦合协调度(D)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FEEi、DWFi分别表示各省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数;α、β为待定系数,表示两个系统协调发展中各自贡献率,α+β=1,参照王成和唐宁(2018)[29]的研究,将待定系数确定为α=0.4,β=0.6。

耦合协调度仅能反映两系统的协调发展程度,但无法展现两系统的相对发展程度。基于此,本文参照崔学刚等(2018)[30]的研究,区分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组合水平,共分为高—高(即高金融生态环境—高数字普惠金融,以下类似)、高—低、中—中、低—高和低—低5种发展类型。

(六)地理探测器分析法

地理探测器最初应用于地方性疾病风险和相关地理影响因素的研究,包括风险探测、因子探测、生态探测与交互探测四部分内容。其中,因子探测可用于测算单个因子对因变量影响的大小,交互因子可以比较两个影响因子对因变量的交互作用(王劲峰和徐成东,2017)[31]。该方法最大的优点是没有过多假设条件,对多个自变量的共线性免疫。因此,本文将金融生态环境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各个子系统指标作为自变量X(A1—A28)与Y(B1—B3),利用地理探测器探究影响两者耦合协调的主导因子和交互因子,并分区域对驱动因素进行识别。由于地理探测器仅适用于自变量为分类变量的情况,因此,本文利用SPSS软件中K均值聚类方法将各连续变量转换为分类变量后进行分析。地理探测器模型如下:

其中,PX,D为影响因子X对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D)的解释力,n、σ2分别为样本量和方差,层样本量和方差。

1.因子探测。PX,D取值范围为[0,1],数值越大表明因子X对两系统耦合协调度的影响力越大。若取值为0,表明因子X对D毫无解释力;若取值为1,表明因子X完全影响D的空间分布差异。

2.因子交互探测。因子交互探测可以具体表现两个不同因子对D的影响力度,并且通过对比交互因子影响力与单个因子影响力,可以判断两个因子的交互作用相较于单个因子是加强还是弱化。具体为:若P(X1∩X2)<min{P(X1),P(X2)},则表明因子X1与X2交互后非线性减弱;若P(X1∩X2)=P(X1)+P(X2),表明 X1与X2相互独立;若min{P(X1),P(X2)}<P(X1∩X2)<max{P(X1),P(X2)},表明X1或X2单因子非线性减弱;若P(X1∩X2)>max{P(X1),P(X2)},表明X1与X2双因子增强;若P(X1∩X2)>P(X1)+P(X2),表明X1与X2非线性增强。

四、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空间演变

(一)数字普惠金融的空间演变

2011—2019年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总体上表现出“三强带动、东西分化、中部过渡”的空间特征。“三强带动”是指,2011—2019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主要集中在京津冀、珠三角以及长三角等地区。2011年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初期,其发展较依赖于地区资源优势,东部地区受益于发展成熟的传统金融机构、完善的信用体系、起步较早的金融科技企业以及有利的政策支持等,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动力较强。“东西分化”体现为“胡焕庸线”,该线以东区域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均明显高于该线以西地区。东西部资源禀赋存在差异,造成西部地区发展水平滞后于东部地区,虽然2019年西部地区发展水平有明显提升,但依旧与东部有所差距。“中部过渡”体现为中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为明显。其中,陕西、四川和湖南地区凭借自身优势以及东部地区空间溢出效应,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快速提升,高于相邻地区,从而形成中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从整体上看,2011—2019年我国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均有较大提升,同时高水平区域发展速度相对于较低水平地区有所放缓,地区差异呈收敛态势。

(二)金融生态环境的空间演变

2011—2019年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演变主要有两大特点:自东南向西北层次递减、中心区域极化。从整体上看,我国各省份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存在“三高地、三洼地”现象。金融生态环境高水平区常年锁定在北京、浙江、上海、江苏等省份,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为显著的中心极化区域,低水平区域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以及东北地区。东部地区凭借良好的地理位置、经济活力、人才吸引力和平稳推进的金融发展政策,在金融基础设施水平、金融服务能力、信用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领先于其他区域;西部地区与东北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制约了其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从区域上看,金融生态环境发展高水平区逐渐聚集且呈现极化特征,主要是因为相邻地区资源禀赋相近,且区域间不断加强金融合作,推动区域金融一体化建设。京津冀地区主要为“经济基础+政府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模式,2019年北京、天津的经济基础与政府公共服务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贡献度之和分别为56.48%和52.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长三角地区主要为“金融建设+法治环境”协同发展模式,江浙沪金融发展水平与法治环境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贡献率占比分别达34.25%、35.84%与36.67%,远高于其他地区;珠三角地区为“经济基础+金融建设”发展模式,广东省经济基础与金融建设贡献率总和高达45.7%。此外,受益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西部、东北部地区经济实力逐步提高,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9年金融生态环境指数较2011年提升4倍左右。

五、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性分析

2011—2019年间,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呈上升趋势,整体上从濒临失调迈进高度协调,两系统逐渐趋于均衡发展,耦合协调等级呈现出“自东部沿海至西北内陆递减”的规律。

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组合水平演变态势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是起步阶段(2011—2013年),除部分东部沿海省份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为高—高组合外,其余省份均面临着失调衰退,其中东北部与中部地区以中—中组合水平为主,西南与西北部地区以低—低组合水平为主。第二是发展阶段(2014—2016年),云南、内蒙古、吉林、江西等省份受益于自身发展优势以及高水平地区空间溢出效应,逐步迈入中—中组合水平,耦合失调衰退风险有所抑制,但西部地区省份依旧处在低水平组合模式。第三是快速推进阶段(2017—2019年),多数省份逐步进入高度协调发展模式,低—低水平组合的区域数量持续减少,中高水平组合在东部沿海地区趋于稳定,并在中部地区覆盖范围逐渐扩大。

2011年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中—低水平组合占比达61.29%,致使约50%的省份处于濒临失调甚至以下。经过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在耦合互动中不断相互适应,2014年进入协调发展阶段,2017年全国各省份均稳定于良性协调状态及以上,到2019年,64.52%的省份处于高度协调及以上(见图1),但部分省份受制于较低的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无法达到优质协调状态。

图1:2011年、2019年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等级分布

六、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驱动因素

(一)全国层面

对2011—2019年驱动全国各省份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主导因子进行探测,按照影响力大小列出各年前10项因素(见表5),通过对比发现,人均GDP(X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X3)、进出口总额(X4)、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占比(X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X7)、人均财政收入(X9)、政府人均教育支出(X11)、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X13)、每万人拥有律师数(X18)、审结的金融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重(X19)等10项因素为驱动全国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关键因子,表明两者耦合协调空间差异主要受经济基础、产业结构、法治环境、政府管理以及传统金融机构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

表4: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

表5: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的主导因子探测结果

根据表5探测结果,可以将驱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因素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经济发展是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重要力量,且具有长期性,表现为2011—2019年间经济基础层面因子(X1、X3、X4、X6等)对二者耦合协调空间布局影响较大且频率较高。第二,金融机构是驱动二者耦合协调的主体力量,表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X13)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X12)的驱动力均在0.6以上,且有上涨态势。第三,法治环境与政府公共服务是两者耦合协调的保障,表现为2014—2019年间审结的金融案件占民事案件比重(X19)对二者耦合协调空间布局影响力最大,且每万人拥有律师数(X18)、人均财政支出(X8)与政府人均教育支出(X11)等因子的影响力也逐年增强。综上,经济建设、金融发展、法治环境及政府公共服务是驱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关键力量,未来推动二者协调发展需要兼顾多元路径。

(二)区域层面

由于区域资源禀赋及发展状况的差异,驱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因素亦会存有不同。

东部地区地理位置优越,社会发展程度较高,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优于其他地区。如表6所示,2011—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X13)、金融相关率(X15)、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占比(X6)、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得分(X17)对两者耦合协调的空间解释力较强,金融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力也较大,伴随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与服务不断推进,研发经费投入强度(X7)、金融监管程度(X10)等因子对耦合协调空间布局影响程度随之提高。2017年法治环境(X18、X19)与地区教育水平(X20、X21)的驱动力进一步增强,并占据主导地位。2019年是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其对地区经济发展的红利不断加强,数字化程度(Y3)成为驱动两者耦合协调发展的关键因子,金融发展规模(X16)、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X12)、居民生活(X22)和社会保障(X26、X28)方面因子的作用逐步强化。综合表明,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长期由经济基础与金融发展驱动,后期法治环境与居民生活水平驱动力量逐渐显现。

表6:我国东部、中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主导因子探测

受益于中部崛起战略,中部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加速,金融行业发展活力增强。2011—2014年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X2)、进出口总额(X4)等经济因素和金融市场规模及服务范围(X13、X15)等金融发展水平因素对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2019年,法治环境建设(X18、X19)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X3)、进出口总额(X4)等经济因素的驱动力占据主导地位。由于中部地区发展水平依旧与东部地区存在差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需要多方协同,因此,政府公共服务、金融发展水平、教育水平等因素对两者协同发展仍具有较强空间解释力。综合表明,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更侧重于多样化因子驱动。

西部地区受地理及社会人文等方面因素影响,文化教育水平相对落后且人才吸引力不足。如表7所示,在2011—2014年间,政府教育支出(X11)成为驱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主导因子;同时,西部地区市场自发资源配置功能还无法有效推动两者耦合协调发展,政府金融监管(X10)、研发经费投入(X7)与人均财政支出(X8)等因子的驱动力较强。伴随国家战略推动与自身发展,西部地区发展速度逐步提升,消费与投资水平(X2、X3)、对外贸易(X4)以及产业结构调整(X5)等因子驱动力逐步增强。2017—2019年西部地区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规模与状况(X15、X13、X12)成为驱动两者耦合协调的核心因素,表明西部地区省份发展过程中,政府向市场社会放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渐显现。此外,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有效弥补了发展短板,从而为经济建设及金融市场发展提供支持,因此,互联网覆盖率(X24)、交通设施密度X25)等基础设施因子成为两者协同发展的有效支撑力。综合表明,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早期由政府公共服务驱动,后期由金融市场发展及相应基础设施建设驱动。

表7:我国西部、东北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主导因子探测

东北部地区长期以第二产业为主,产业结构存在单一化、同质化现象,新型产业成长缓慢,随着国家政策引导,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为东北部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以打破停滞困境,2011年第三产业发展(X5)成为驱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协调的重要动力。此外,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比(X16)、金融相关率(X15)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X13)为代表的金融发展水平因子对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驱动力较大。随着政府科学引导及社会公共服务日益健全,2014年互联网覆盖率(X24)、交通设施密度(X25)、地区教育水平(X21)以及金融监管(X10)等因子的驱动力明显上升。2017—2019年数字经济在东北部地区提高政府效率、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及改善民生等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东北部地区发展水平仍处于中下游水平。因此,两者耦合协调发展依赖于法治环境(X17)、政府公共服务(X8、X9)及数字金融建设(Y1、Y2)多方协同发力。

(三)交互因子

在驱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测因子间交互作用对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度的影响。如表8所示,双因子间交互作用效果明显强于单个因子作用,且交互作用类型主要为双因子增强。其中,审结的金融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重(X19)与其他因子的交互作用最强,表明健全金融法治环境对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协调具有关键的推进作用;经济基础子系统与其他层面子系统间交互作用(X14∩X4、X4∩b2、X3∩b2、X23∩X1、X1∩X18)较强,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依赖于经济建设同其他层面子系统间的交互协同作用,因此,可以通过经济提速增质,加强政府服务、法治环境、金融发展等各要素间关联,以助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及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

表8: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主导交互因子

七、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第一,2011—2019年我国省域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空间布局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及发展惯性,均呈现自东部沿海向内陆层次递减的空间演化规律,并在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出现极化特征,低水平区点状分布在东北、西北以及西南地区。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区域战略和国家政策推动,低水平区在西部地区逐步减少,中部地区发展态势向好,逐渐改变以往空间格局。

第二,2011—2019年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度呈上升趋势,整体上从濒临失调迈进高度协调,两系统逐渐趋于均衡发展,呈现出“东部沿海高、西部内陆低”的分布特征。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相互依赖程度与协调关系不断加强,一改以往发展结构失衡现象,但区域间仍存在发展差异,如西藏、新疆和青海等省份发展水平较落后于其他地区。

第三,驱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因子存在多样性和交互性。一方面,人均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占比、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人均财政收入、政府人均教育支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等是长期驱动全国省域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的关键主导因子。另一方面,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作为主要交互因子,重点通过法治环境建设及经济建设与其他系统间的交互作用增强二者耦合协调。

第四,驱动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的因素存在地区异质性和阶段差异性。其中,东部地区长期由金融发展程度与经济状况驱动,后期由法治环境与居民生活水平驱动;中部地区长期受经济发展驱动,且驱动因子呈多样化特征;西部地区早期由政府公共服务驱动,后期由金融发展及相应基础设施建设驱动;东北部地区早期受产业状况、金融发展驱动,后期则受多维因子驱动。

(二)政策建议

第一,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不断推进,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明显提升,逐步改变以往空间布局结构。因此,应借助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红利,补齐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短板,加快落后地区两者耦合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第二,2019年64.52%省份的数字普惠金融与金融生态环境处在高度协调及以上,但其余省份耦合发展程度仍较低,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应该重点针对新疆、甘肃、西藏等西部地区以及黑龙江等东北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情况,制定差异化协调推进政策,以地区发展战略定位和资源优势助推两者耦合协调发展。

第三,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亟须多系统共同发力,而完善金融市场法治环境与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具有明显的交互性,可以有效结合各个路径产生合力。未来应着力于改善金融市场法治环境,推进金融市场良性有序发展,激活市场主体参与活力;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技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加强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数字金融素养及参与意识,从供需两端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同时,重点发挥区域内部关键要素的主导与交互作用,制定并落实差异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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