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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猫狗的爱

2022-12-29马家辉

现代阅读 2022年6期

贵州贵阳有一辆名车发生意外,车主被困。路人抢救,女车主紧张万分地拒绝,要求先救车内爱犬:“先救狗!别理我!”大爱无限,犬爱无穷,狗子有知,应该流泪相报。

贵阳女子此言令我想起《论语》中说马厩失火,孔子回家后只是问“伤人乎”?丝毫没有关注马儿的火难苦痛。时代变了,孔子在现代人眼里未免稍显无情,即使不先问马,亦应人马齐问,岂可有此无彼。

有一本叫《猫狗的逆袭》的书。喜爱毛团的人皆应好好读读,读来有喜也有哀,明白把猫狗施以人性对待实为一条漫长道路,而许许多多的观念都要经由法庭官司彰显确认。早前香港有男女分手,家里养的犬只被活活饿死,据说初时双方都有意照顾,但未几双方都转头不愿照顾,小狗成为感情破裂的最大输家,以命相赔,是犬间惨事。

人分手,不容易,但要人狗分离,往往更难。《猫狗的逆袭》一书里记录了若干有意思的美国相关案例。譬如说,早在1944年已有夫妻为了猎犬打官司。女方离婚时分得房子,猎犬养在屋里,名正言顺归她所有,男方不服告上法院,法官心里不欲接案,认为这是“浪费法庭的时间和挑战我们耐性的极限”,可是“没有人应被拒绝行使法律权利,尤其当这种权利涉及人类的最佳朋友”。官司打完,猎犬仍然被判归女方所有,只因狗仔等同其他财物,尽管法官相信由男方照顾较佳,但法律就是法律,没话说。

然而,40年后类似的官司可不一样了。夫妻离异以前,男方曾把小狗送给女方做圣诞礼物,然而圣诞不快乐,婚姻更不快乐,离婚官司打到法院,法官判定妻子要把小狗交还丈夫,判词上的理由是“这只狗每天陪伴男方去上班,大部分时间跟男方在一起,虽然女方把小狗视为财产,但法庭不应该把一只家庭宠物安置于有可能被虐待或只有次等照顾的地方”。这就是说,对小狗像对小孩,法庭会把猫狗的最大利益福祉列入考量;猫狗并非单纯的财产,它们有生命、有感情,岂可让它们难过?

法庭判决一代一代留下,成为参考案例,激发了更多的宠物监护权诉讼。其后,不管是不是离婚,同居者、宿舍室友、兄弟姐妹,只要抢夺宠物,都可花钱经由官司解决。其后,当然有聪明的法官用更符合人性,或猫性和狗性的方法判案。

《猫狗的逆袭》一书记录了不少美国案例,反映了人与宠物之间的复杂关系,法官判定依据简单来说就是“去人化”,回归到宠物主导,把宠物福祉和意愿放在前列。猫狗不会发言,什么是它们的福祉意愿,终究要用人的眼睛和心灵去测量去想象。

例如,1977年的美国东部有两个男人同住一屋,甲方从朋友手中取得一只灰毛猫,按逻辑便是他的“财产”。两人后来闹翻,乙方搬离房子时竟然把猫连同床铺被褥一并带走,甲方不忿,一状告到法庭,指控乙方犯了偷窃罪。法庭上,两人互相指责,翻脸如翻书,乙方对甲方说:“我才是猫咪的‘好爸爸’,我喂它,我替它洗身,我陪它聊天,我替它搔痒,而你几乎什么都没做。猫咪当然应该归我。这是为它自己好。”

官司延后再审,猫咪被送进动物收容所暂住。3个月后再开庭,法官传召收容所的管理员作证。他耸肩表示,乙方前来探望猫咪多达64次,甲方却只来了2次。法官听后,把猫咪从笼子里抱出,放在自己的腿上,喂它吃了一片饼干,然后对乙方说:“情况很清楚了,猫咪跟你一起将得到较大的快乐!去吧,带着我的祝福,你跟猫咪好好生活吧!”

猫咪福祉为大,法官一锤定音。

还有其他案例呢。

一对夫妻离婚,小狗归女方所有,而男方必须每月额外多付150美元让前妻妥善照顾狗儿。这笔宠物赡养费叫宠物金。

另一单官司,夫妻获判联合监护权,每周轮流照顾小狗,但前夫某回照顾完毕,实在舍不得交出狗儿,前妻告官,法院下令警长到男方家里敲门索犬,像抓通缉犯。

又有一对夫妻亦是取得联合监护权,法官认认真真地在判词里写道:“不管你们谁在照顾犬只,皆须严格遵守两个原则:一、不可以让小狗跟任何其他欠缺教养的动物混在一起;二、不可以让小狗喝任何有酒精成分的饮料。违者受罚,或会失去监护的权利。”

法官判定监护权有不同方法,包括:把猫狗放在远处,男女双方同时呼唤,看它往哪方奔去;让宠物轮流在男女家里住一个月,再验身抽血,观察它的身体状况是否稳定,测知它在谁家较有安全感和吃得比较肥肥胖胖……宠物为大,伤人乎,不再计较了。

(摘自花城出版社《大叔:我们终于可以聊聊走过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