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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意定监护?

2022-12-29

现代阅读 2022年11期

刘华今年70岁,身体还算健康,身边的亲人只剩下孙子刘飞,刚刚年满20岁。刘飞在当地读大学,成绩非常优秀,老师们都夸奖他是专心做学术的好苗子。

因成绩优秀,刘飞获得了学校进修项目的名额,有机会到国外留学,并可以跟随行业内的专家参与研究项目。得知这个消息后,刘飞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告诉了爷爷刘华这个好消息。不过几日,这个好消息就在邻里之间传遍了,大家都夸刘华有个有出息的好孙子。

可万万没想到,刘飞兴奋了几天之后,却突然想要放弃这个去海外进修的机会。刘华抓着孙子问了半天才终于明白,刘飞认为他们两人相依为命,若是自己出国了,那谁来照顾刘华呢?

听完刘飞的顾虑,刘华心情很沉重,孙子有孝心是一件好事,可自己怎么能成为孙子追求理想路上的“累赘”呢?刘华经过多方打听,并询问了律师之后,决定为自己找寻一位意定监护人,让孙子刘飞出国之后能放心。

刘华选择了一位信任的朋友作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了公证,若刘华日后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这位朋友将肩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刘飞得知此事后,终于可以放心地参与海外进修项目,安心追求自己的学术目标。

律师说法

成年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也需要有监护人来对自己的事务进行管理和辅助,从而弥补被监护人行为能力的欠缺,最终实现其民事权利。意定监护只存在于成年监护,而且是与法定监护不同的一项监护制度。

意定监护,通俗地讲,就是指一个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信任的人,亲属或者非亲属均可,书面指定其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由这个人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意思表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获取更充分的选择权利,这个监护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

若要进行意定监护,首先,被监护人应当找到愿意担任其意定监护人的人或组织。其次,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对监护事项、权限、范围、管理方针等内容进行约定。最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可以选择公证。这不是强制的,但为了防止将来就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公证。

生活小贴士

在心智障碍者家庭,一对智力健全的夫妻,育有一名智力障碍的子女,父母免不了担心自己老去后,子女无法肩负起照顾自己的重任。此时,可运用意定监护制度,根据子女在清醒时的意愿为子女选好监护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行选定监护人。除心智障碍者家庭外,在当前形势下,孤寡和失孤老人也需要意定监护。当被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意定监护发生效力。

此外,设立意定监护一定要注意签好书面协议,可以约定监护权限及范围、将来监护事务的处理方案、被监护人对自己事务的处置偏好等,例如:如果送往医院,是选择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如果入住养老院,是希望住花费不菲型的还是经济实惠型的。当然被监护人的处置偏好并非必需的,但诸如此类的细致化约定可以有效体现被监护人的意思,确保被监护人失能后能获得最大限度的称心如意。

法律直通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摘自中国法律出版社《民法典新规则全知道》 编著: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