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兔头孢噻呋钠饮水中毒的诊治报告
2022-12-29项朝荣赵建东卫一新余洪涛
项朝荣 , 赵建东 , 卫一新 , 余洪涛
(1.济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河南 济源 459000 ; 2.淮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河南 信阳 464432)
2021年7月29日河南省济源示范区承留镇某养兔规模户发现幼兔异常死亡,经现场诊断和实验室检查,确诊为头孢噻呋钠饮水中毒,本次中毒共造成约350只幼兔死亡,经采取措施病情得到有效控制,诊治过程报告如下,供同行参考。
1 基本情况
畜主王某从事肉兔饲养近10年,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该户有2栋标准化兔舍,每栋兔舍内均有湿帘降温,温度可维持在28 ℃左右,栋舍内卫生、通风状况良好。该户存栏伊普吕母兔约2 000只,采取自繁自养、人工授精、同期发情的饲养模式,截至2021年7月28日,该户幼兔共分为42日龄和56日龄2批,存栏约8 000只。2栋兔舍中,每栋存栏约5 000只,均饲养有母兔及2批幼兔。7月25日有10%~15%的兔子出现拉稀症状,畜主于7月26日开始在栋舍1的兔饮用水中加入头孢噻呋钠和硫酸新霉素进行治疗,平均每只兔每天用量为头孢噻呋钠、硫酸新霉素各0.5 mg,连用3 d。7月28日晚,栋舍1的42日龄幼兔出现异常死亡现象,2 000只幼兔死亡80余只,7月29 日持续死亡至260余只,栋舍2的所有兔子及栋舍1的母兔和56日龄幼兔均未发现异常死亡。
2 临床症状与剖检病变
发病兔精神萎靡、反应迟钝、瞳孔反射减弱,食欲减退甚至废绝,并伴有腹泻症状;有的很快死亡,症状不明显;1 d内死亡率达10%以上。剖检病死兔4只,发现主要病变基本相同:胸腔积液,气管、肺脏出血;肝脏肿大、淤血,颜色发暗;肾脏肿大、淤血;膀胱积尿,尿液赤红;胃黏膜出血、脱落;肠道尤其是盲肠布满针尖状出血点,盲肠高度水肿、呈果冻状。
3 实验室检查
3.1 血凝试验 取病死兔肝脏加10倍生理盐水研碎,10 000 r/min离心1 min后取上清与4%的人“O”型红细胞等体积混合,于载玻片上观察,结果为不凝集,排除兔瘟。
3.2 显微镜检查 取病死兔肠内容物用饱和盐水漂浮法制作玻片,用显微镜放大400倍观察,未发现球虫虫卵,排除球虫病;取病死兔肝脏、肺脏、肾脏做触片,自然干燥火焰固定后分别用美蓝和革兰染色,显微镜放大1 000倍观察,未见两极浓染、卵圆形、大小一致的革兰阴性小杆菌,排除巴氏杆菌感染。
3.3 动物试验 将栋舍2的10只42日龄幼兔分为2个组,每组5只,以每只兔每天0.5 mg的用量,分别用头孢噻呋钠和硫酸新霉素饲喂,连用3 d,结果用头孢噻呋钠饲喂的5只幼兔死亡2只,用硫酸新霉素饲喂的5只幼兔未出现死亡。
4 诊断与治疗
4.1 诊断 根据发病特点、临床症状、剖检病变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诊断为头孢噻呋钠口服中毒。
4.2 治疗 主要治疗原则是停止接触毒物、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首先,立即停止使用头孢噻呋钠和硫酸新霉素;其次,提供充足、干净的饮水,在饮水中加入葡萄糖、复合维生素B和维生素C,连用3 d,促进药物排出,保护肝肾,增强兔体抵抗力;同时,先在饲料中加拌木炭粉,腹泻症状缓解后,再在饲料中加拌乳酶生,促进胃肠道菌群恢复,治疗胃肠功能紊乱。采取上述治疗方案后,除陆续死亡80只病情严重的幼兔外,其余幼兔全部康复。
5 讨论
5.1 头孢噻呋钠是β-内酰胺类兽用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是兽医临床常用的治疗用抗生素,主要给药途径为注射和口服2种,兔子等食草动物很少通过口服途径使用。因此,兔子口服头孢噻呋钠是否易引起中毒,几乎没有相关文献报道可查。头孢噻呋钠的指导用药剂量为肌肉注射(3~5)mg/(kg·bw),混饮(15~25) mg/(kg·bw),本病例用药剂量远未达到指导用药剂量,在安全使用范围,而所有关于头孢噻呋的说明中也未注明家兔口服该药敏感。曾有文献报道几例家兔因口服同为β-内酰胺类的阿莫西林引起中毒的情况,但仅限于口服,注射阿莫西林并未引起中毒,因此认为家兔对阿莫西林口服途径敏感[1]。综上所述,可以推断家兔对头孢噻呋乃至β-内酰胺类药物口服途径敏感,易造成中毒,但目前我国缺乏这方面的研究和报道,亟待开展相关研究,填补空白。
5.2 口服头孢噻呋钠的42日龄幼兔出现中毒症状,而同样口服头孢噻呋钠的56日龄幼兔及母兔未出现中毒症状,可见随着日龄增长和体重增加,家兔对头孢噻呋钠耐受性增强,0.5 mg的饲喂量可以视作家兔最小中毒剂量的一个参考。
5.3 头孢噻呋作用于转录肽酶而阻断粘肽的合成,使细菌细胞壁缺失而达到杀菌作用。但在家兔口服头孢噻呋后,为何小剂量即可引起盲肠出血、高度水肿等病变,其作用机理尚不清楚,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