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实的人”到“人的现实”:主体向度对历史之谜的再解答
2022-12-29张倩
张 倩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
什么是人?什么是历史?历史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可以称之为“历史之谜”。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从古希腊哲学到近代西方哲学,形成了关于“人的问题”的各种分歧。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人被关注的或者是在何种程度上能完全理解世界,或者是人的应然状态应该具有何种表现等,人通常被抽象为静止的范畴或者预设的存在。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概念,马克思的“现实的人”既不在于探讨人性,也不在于实现人和宇宙的最高同一,而是将“现实的人”视为研究现实社会及其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人的现实性表现为生产活动和社会联系的现实性,与“人”有关的一切问题只能到人所处的特定社会——人的现实生产活动中才能找到答案,这不仅是对以往历史观的超越,同样也为认识人的本质、回答历史的发展问题提供了方向。
一、超越:对“抽象的人”的解构
历史唯物主义从其直接意义出发,是对费尔巴哈“半截唯物主义”的彻底清算,但从更深层的价值来看,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场解决了从前唯物主义内部长久以来的矛盾:研究起点和研究方法的唯物与历史观和结论导向的唯心之间的冲突。而这一矛盾的焦点就在于对“人”及其存在方式等相关问题的回应。在马克思的研究视域中,“现实的人”一开始就以社会历史为活动舞台,因此对于“现实的人”的讨论也有助于澄清关于历史唯物主义诸多重要问题如历史决定论、历史道路论、历史规律论等的争论。
实际上,尽管单纯论述“现实的人”这一命题的成果不多,但一旦涉及历史唯物主义,就必然要对作为基础概念的“现实的人”进行回应。因此,国内学界在讨论唯物史观的生成及其内涵、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等问题时对人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相关论述成果颇丰。首先,一部分学者强调主体性的主体是“现实的人”[1],一方面提出人首先是社会生活中的人,历史主体及其发展的问题是历史观中的核心问题[2];另一方面强调“主体性”必须突破近代形而上学的思维范式,将主体性的主体从内在的思维归还给外在的“现实的人”[3]。其次,也有学者提出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具有局限性,认为人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受“自然历史过程”制约,换言之,主体性的发挥不仅取决于主观能动性,也以客体条件为基础[4]。国内学者的这些论述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解读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这些研究中,虽然也有对“现实的人”的生成过程的讨论,但主要仍将“现实的人”作为一个既定命题,集中于人的主体性内涵及其彰显等问题的研究。对于“现实的人”在马克思思想的变化过程以及如何界定“人”“现实”与“历史”三者关系这一问题的讨论并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现实的人”走出书斋回归“现实”的可能性。因此,以“现实的人”的出场过程作为理论溯源,将“人的现实”视为“现实的人”活动的历史场域的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明确在二者中共同出现的“人”如何成为主体,成为什么样的主体,从而为主体向度何以解谜这一问题提供一种视角。
毫无疑问,“现实的人”是对“抽象的人”的重要超越,由此也产生两个问题:其一,如何界定“抽象的人”。如果不回答这一问题就无法真正说明“现实的人”如何或者完成了何种意义上的超越;其二,从“人”的角度是否可以说明历史唯物主义与其他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根本差别,以及能否以“现实的人”回应现当代国外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甚至攻击。
对于第一个问题的解答直接指向历史唯物主义与近代以来各种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对立。“现实的人”是社会历史的起点,而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原点”,因此与之相对的“抽象的人”也应该被限定在这一范围之内才具有讨论意义。“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5](P320),作为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对象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其主体既包括受笛卡尔唯理主义和洛克经验主义共同影响的法国唯物主义,也包含观念论统摄下以康德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二者都以“抽象的人”作为历史主体,将历史视为普遍确定性的外在之物,因而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变易的,思维的理性力量则是永恒的。从二者的差别来看,前者表现为物质本体论割裂自然与历史联系的“无主体(现实的人作为主体)的抽象性”,后者则呈现精神力量独立化的“抽象的主体性”。
具体来看,“抽象的人”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将人抽象为纯粹的普遍性。以拉美特利(拉·梅特里)和爱尔维修为例,肌体的生理特性与官能感觉成为现实性的内容,本质上是认识心灵的中介,目的在于“从人体的器官把心灵解剖分析出来”[6](P17)。费尔巴哈进一步将人理解为“世界上最感性的、最敏感的生物”[7](P212),将依赖感作为感觉共性的普遍化,人由此成为精神客体化产物。这种源于“外”归于“内”的自然科学式解剖消解了人的差异性与历史维度,因而创造了适于一切历史时代却不属于任何特定历史的亘古不变的抽象人。第二,历史规律诉诸于抽象人性论。在近代政治哲学家的理论建构中,人性善恶的溯源与假定“自然状态”相关,并不指涉真正的历史。维科第一次将历史与人联系起来,提出“这个民政世界既然是由人类创造的,人类就应该希望能认识它”[8](P159),肯定了人的历史主体地位。但维科同时又将历史规律视为“天意”,并将人性之恶及其斗争视为天意发挥作用的动力之源。这种观点在康德那里被完善为人类历史是“大自然的一项隐秘计划的实现”[9](P16)。个体生命会消逝,但“人类”却死而不亡地跟随自然律的指引获得自己的全部禀赋,因此,人类活动的目的就在于形成一个道德整体,以善良意志趋向有理性的世界公民社会。第三,否认群众及其实践活动的主体作用。诚然如维科承认“人创历史”,但这种创造仍然是以上帝“第一推动力”为基础的有限活动,“人”也泛指共性统摄的“人类”而不是“各个个人”。鲍威尔将“批判”和“批判者”作为历史主体,卡莱尔也曾提出历史就是“在世界上活动的伟人的历史”[10](P1),本质上都是将人抽象为内在思想的外化物。由此,现实中具体的个人沦为“奴隶”“畜群”“强者的工具”。
如果说对“抽象的人”的解构回应了“物质能否思维”这一问题,破除了偶因论的逻辑悖谬,重新发现了“人”,那么对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则不在于人是否是历史主体,而在于什么样的人是历史主体,也即“现实的人”的超越性。首先,“现实的人”重释了历史的话语起点。马克思认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11](P43)。这其中要注意两点:其一是马克思所说的历史始终是不同于自然史但以自然史为物质基础探源的人类社会史;其二是历史起点在于人们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因而以“现实的人”为历史主体,进而消解了抽象人性论的存在基础。其次,“现实的人”揭示了历史的过程变化。历史过程表现为“现实的人”的活动从而形成的“人的现实”的展开。整个历史运动不断“破”与“立”的过程,实际是共性和个性在历史中的统一。认识社会历史就是认识人本身,这样,“现实的人”就成为将历史辩证法从“精神”拉回“现实”的基础前提,否定了以人的本性不变,因此人的历史永恒不变的论调。再次,“现实的人”破除了历史终点论的遮蔽。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并不存在所谓终极的理想状态,但历史发展却非盲目的混沌状态,呈现出偶然性的历史现象往往背后是历史必然性的支配力量。从这一点来看,马克思是承认历史规律的“历史决定论”者,与此同时也肯定了“现实的人”在历史规律的运作机制中所处的主体地位,即历史主客体在实践活动中的交互作用决定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与趋势。
二、生成:“现实的人”的出场过程探寻
尽管“现实的人”的具体内涵随着社会发展不断丰富,但是对于“现实性”所包含的规定可以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在历史唯物主义新世界观形成以前,马克思也关注到了“现实的人”,只是相对来说还不具有深刻的历史视野。同样,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后,“现实的人”的发展也没有停滞,而是在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更为丰富具体。
(一)利己:“现实的人”的经验审视
马克思最初也曾将人的现实性视为人的自我意识的现实性,诉诸以自我意识的普遍觉醒实现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尽管这种自我意识哲学仍然囿于理性的束缚,但从现实社会的矛盾出发实际上已经表现出与青年黑格尔派的不同。而到了《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开始直接进入国家和社会领域思考人的问题,不过这种经验性的直观将市民社会中的人视为类本质的异化后利己的人,因而主要是在人的“自我分裂”中探讨人的现实存在。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指出政治国家通过人对自己本质中共同性的转移使市民社会只保存人的个体性,“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他人看做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12](P30)。这种“自我分裂”只有在现代共同体中才可能出现,而在以“家庭—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自然共同体中,人的独立性完全服从于生产活动以及最初的政治活动的共同性。这里“现实的人”指向在现实活动中真实存在的个体性的“真实的人”。而“真正的人”则代表展现社会性本质的人,只不过“真正的人”作为公民被共同赋予的平等、自由等各种人权全部被市民社会中孤立、自私、利己以及财产不平等反映在现实生活中人的各种真实差异撕碎。至此“现实的人”虽然已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但还不具有充分的物质生产维度,仍然停留在黑格尔所描述的“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13](P197)的市民社会中。
不过,与黑格尔不同的是,马克思并不认为“现实的人”在国家中能获得自由,相反认为政治国家恰恰通过集中旧市民社会分散的物质要素、精神要素才能产生,否定了黑格尔将“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作为伦理实体实现自身的三个环节。如果从人在市民社会中的“实存”这一角度讲,黑格尔的“人”也并非完全不具有这层意义上的“现实性”。市民社会中的人原本就是家庭解体后人格的独立化,所以脱离共同体成员身份后人成为“利己的人”,他人成为满足特殊目的的工具,这一点马克思与黑格尔具有一致性。不过如果从“精神具有现实性,现实性的偶性是个人”[14](P173)这一角度出发的话,个人在黑格尔那里仅仅是理念发展到特定阶段外化出的市民社会中的可感实存,作为伦理理念在国家中实现自身前的中介而具有部分现实性,这就不同于马克思谈论的人在现实活动中呈现出特定状态的“现实性”。总体来看,黑格尔其实并没有完全否定市民社会中人的特殊目的,因为作为“需要的体系”,实现个体目的同时也间接实现了他人目的。但是,马克思对作为存在于市民社会中的“现实的人”持否定态度,认为这种现实性是与人的本质相背离的扭曲现实,这样黑格尔和马克思在市民社会的未来这一问题上就产生了分歧,黑格尔从相互依赖中需要满足的制度基础出发表明国家存在的必要性,而马克思则同时否定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提出超越政治国家虚假性的人类解放条件。
(二)劳动:“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
此后,马克思延续了对人的存在方式的考察,但不同于此前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视角考察人的存在状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以“异化劳动”为切入点,从政治领域转向经济领域,将“现实的人”的非现实存在集中于对异化劳动的批判中。可以看出,此时的劳动既不同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广义的生产活动,也不同于《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具体劳动过程的剖析,而是在人的本质意义上对抽象的对象化活动的描述。所以,这一时期马克思对“现实的人”的认识处在和费尔巴哈与黑格尔哲学的斗争中,既诉诸费尔巴哈的类本质,但又不完全是抽象意义上的人,既认同黑格尔对历史过程性的思考,但是又否认其理论主体。由此,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否定的辩证法”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承认人的“异化劳动”客观上创造了社会财富、丰富了社会交往关系,但否定黑格尔“主奴辩证法”中“劳动是受到限制或节制的欲望,亦即延迟了的满足的消逝”[15](P130),认为劳动并非是奴隶拥有自我意识的中介和只隶属于自己的孤立陶冶活动,而是具有社会性和普遍意义的生产活动;另一方面认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即共产主义“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16](P185)。
此时马克思如何从异化劳动产生的直接根源来考察“现实的人”的生存状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为了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求,生产资料必须和劳动者分离,劳动者丧失了劳动的主体性,只是作为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存在,劳动的产物即劳动产品归资本家所有,生产越发展,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的共同劳动之间的矛盾就越表现为人以及他的现实中的异化。异化的最直接表现就是“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7](P156),劳动产品越丰富,劳动者就越成为出卖劳动的“劳动力商品”。在这层意义上,“现实的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反而让人表现为“非现实”存在,一方面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真实地处于异化中并使自己成为异化的人,另一方面这种异化又使作为对象化的劳动丧失现实性,人的现实性出现了实然和应然的对立。按照马克思此时对人的本质——“类存在”的规定来看,劳动本应作为反映这种本质的自由自觉的对象化活动,但在现实中异化劳动不仅无法使人发现自己的类本质,甚至将人降为动物与商品——劳动作为保持肉体生存的手段和工人必须出卖的劳动力。此时马克思对“现实的人”的理解已经开始具备了如下特征:其一,“现实的人”初步实现了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人既作为特殊的个体,“成为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18](P188),在与其他个体的交往和对世界的全面感知中表现自己的生命,同时从普遍性上来看,人的生产对象客观上包括整个自然界,并且人的本质只有处于社会联系和社会交往中才能通过他人反映出来,因而人同时具有社会性。其二,“类本质”也包含“类意识”的出现,即人意识到自己作为人而存在,并且通过反思使实践活动带有自己意识的目的。
(三)生产:“现实的人”的历史视野
从实践活动中发现人的现实性及其存在方式是马克思彻底超越“抽象的人”的重要步骤,而这一工作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经开始进行。一方面,马克思在此明确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9](P501)。这种基于社会关系表现出的人的现实性客观上包含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双重维度,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马克思在批判旧唯物主义时又指出,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这就标志着“现实的人”的关系维度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因此,相较于市民社会中自然存在的单个的人,人的现实性就依托于摆脱孤立性的共同体。
不过,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虽然肯定了人在实践活动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的现实性,但却并未明确这种实践活动的性质及其与历史的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生产活动、现实的人以及社会历史三者一致性的发现才真正实现了对费尔巴哈的超越,完成了“现实的人”的理论蜕变。首先,人的实践活动实际上就是人的生产活动,其中既包括人的生命的生产,也包括人的社会关系的生产。因此,这种生产活动所结成的关系一方面是指人与自然的天然联系,另一方面则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这样,人的生产活动客观上构成了不同的交往方式,横向上表现为“社会”,纵向上表现为生产力成果和交往关系的历史传递。“历史不外是各个时代的依次交替”[20](P540),对以往历史时期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的继承与变更过程意味着历史运动的客观性之外存在着一个运动的主体——现实的人。
从市民社会到人类社会,马克思对“现实的人”的考察经历了由感性的经验具体向本质抽象的转变。这种抽象是一种科学的抽象,来源于对社会历史的整体性考察,以此挖掘“现实的人”的共性。因此,将人的现实性置于世界历史视野中加以分析无疑重新定义了“现实”的内涵,实现了现实性和历史性的统一。首先从现实性上看,人的现实性规定了人的实践性。正如恩格斯所言:“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21](P294)人的现实活动孕育了有生命的个体,同时也由于从事生产活动,人必然处于特定的交往关系从而建立各种社会联系,人的内容的不断丰富本质上就是人的现实性的彰显。其次在历史性上,马克思否定了费尔巴哈的孤立片面的永恒不变的人,认为“现实的人”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22](P525)。人的活动在历史生成过程中的变化发展表现为人在不同生产方式下各异的生存与生活状态,由此否定了人“固定不变”的抽象存在。至此,“现实的人”真正拥有了基于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现实性,并彻底摆脱人本主义的浪漫色彩,实现了对各种“抽象的人”的超越,并第一次将“现实的人”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联系起来,不仅解释了“人”的存在问题,同时实现了“现实的人”作为历史主体的价值重构。
(四)物化:“现实的人”的微观透视
如果说《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历史视野是人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转变,那么《资本论》就是让人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又一次飞跃,从而将现实的人置于更加清晰明确的语境,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现实的人”。作为“人的现实”展开的特定历史阶段,在资本主义社会“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状态”中,人的现实性表现为物的统摄下的“物化的人”。人既在生产关系中作为生产者形成相互依赖状态,同时又在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支配的社会联系中保持着实质孤立状态,也就是“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23](P51)。
所谓“物化”的现实性就是指现实的人只有以物为介体才能建立社会联系,物与物的联系以虚假的真实性取代了人与人的联系,物从手段颠倒为目的,人从目的颠倒为手段,“现实的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进一步确证为“某种规定性的个人”,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赋予了新的身份内涵。如果剔除掉包括商品、货币等物的各种形态,我们就会发现人与人、人与自身所处的共同体虽然隶属同一空间但是并未发生真正的联系。真实的联系被各种符号联系所替代,人以各种特定的社会角色和职能身份进行交往,一旦维持联系的中介不存在,人在现实中的各自独立状态就会显现出来。但是即便如此,人也无法摆脱这种虚假联系的矛盾状态,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支配关系下,如果不依附于交换关系,人也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
除人的孤立状态外,世界性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将所有人都纳入其中,依靠资本的力量建立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社会,把社会联系变为“交换关系”的产物,人们的共同劳动、社会交往也表现为“物的关系”。人的目的和资本增殖的目的一致,或者可以认为人将自己全部的意志注入到物中,那么“物的关系”越发展人的发展就越片面,人就越与自由全面发展的目的相背离,由此人的主体性表现为人是被“资本”支配并为其服务的盲目主体。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的人”存在两种“悖论”状态:其一是社会财富增长和个人贫困加剧的矛盾,生产力发展在增加社会财富总量的同时创造了不同的人——相隔着财富和收入鸿沟的资产者和无产者。无产者“是财富的人身源泉,但被剥夺了为自己实现这种财富的一切手段”[24](P658),由于共同劳动创造的生产社会化成果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过剩”资本和生活贫困同时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并且实际上成为少数人支配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权力关系;其二是人的现实活动和人不自由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前者的活动被生计所支配,后者的活动被资本所支配,“人们自己的生产关系的不受他们控制和不以他们有意识的个人活动为转移的物的形式”[25](P113)皆通过“物”作为一切联系的中介而产生。这是马克思在明确何谓“现实的人”后再度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从社会历史到社会历史的特定发展阶段是“现实的人”向何种现实下的何种人的一种转变,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解剖资本主义社会及人的现实状态的尝试,再次证明了历史不是虚无而是现实。
三、重构:解历史之谜的自由主体
“现实的人”的出场并不只是为了证明人的真实存在,更重要的是解决困扰人们已久的历史问题:由人的活动创造的共同体又为什么会成为制造各种现实矛盾的“对抗性存在”?因此人的主体性不仅在于人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还在于人的历史活动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也会成为解决矛盾的主体。资本主义社会作为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某个阶段,既有存在的必然性同样也有消逝的必然性。如果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待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可以发现这种批判的价值除提供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实路径外,更在于帮助人认识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减少社会发展进化的“阵痛”,以“现实的人”的主体性破解人类历史之谜。
首先,历史作为“人的现实”最终需要回归“现实的人”本身。“现实的人”作为马克思历史观的出发点,了解其内在规定同样是勘破历史之谜的起点。所谓“现实的人”并非仅仅指既存的人是什么,而是旨在说明人是一种丰富的展开。具体来看,一方面,“现实的人”具有包含能动性的自然性。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6](P519)。其中“有生命的个人”指向的正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与自然界产生的联系,这种联系性既强调人脱胎于自然界,同时也指人最初的吃、喝、住、穿等物质需求的满足来源于自然界。因此,马克思对自然先在性的认同重新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历史视野之内,肯定了自然界作为“现实的人”的基础前提,从而避免将自然和历史对立。但这种承认绝不导向自然环境决定论和人的主体性的湮灭,恰恰相反,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根据自己的需求创造性、反思性地对自然界的客观物质条件加以利用,生产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这是“现实的人”的丰富性展开的第一步。另一方面,现实的人具有包含差异性的社会性。这里涉及的问题实际上是“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个人”——共性与个性——的统一。马克思从人的共性,即整体存在的人的本质规定出发,在人的社会关系展开中发现人的“现实性”,将“人类社会”作为人的现实性的活动场域,肯定了“现实的人”在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向度。但正如“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27](P84),人的社会性除总体性规定外,还包含个体性的彰显。伴随着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差异,从而产生生活方式以及活动方式的差异,现实的个人作为单个个体具有生活的多面性,诸如不同的社会身份、自主的职业选择、不同的利益需求等,每个人既是社会化的个体,同时也处在个体化的社会中。
其次,“现实的人”的内在规定性将历史指向“人的现实”。正如马克思所言,所谓现实的、世俗的历史实际上就是把现实的人“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28](P608)。“剧中人”和“剧作者”指明了人存在的二重性,人既处在历史之中受历史条件和客观环境的制约,同时又不断以自己的实践活动创造新的历史。所以现实的人、劳动、社会是同一历史过程的不同方面,仅存在抽象的逻辑次序,但在现实中则同时并存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历史生成过程的主体向度不仅体现在以“现实的人”作为主体对以往“抽象的人”、理性、意志等虚假主体的超越,更重要的一点在于使“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相统一,即人的实践活动创造的一切对象化成果同时也反映人的本质和人的目的时,主体向度才真正得以彰显。从“现实的人”到“人的现实”无非是在强调历史是人的实践和交往活动史,一切历史谜题都应回到“现实的人”的活动中加以考察。另外,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具有主体性,这种主体性指向的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以及主体自由个性的彰显,因此,思考历史向何处去这一问题就有了明确的答案。
再次,从“现实的人”到“人的现实”的发展过程是历史主体向自由状态的趋近。自由可以说是贯穿于马克思思想发展各个时期的重要命题,从自我意识的自由、自由自觉的类本质到人的自由发展、自由个性,自由始终标志着人的存在的理想状态。但不同于以往哲学家对追求精神意志自主性在把握世界时不受外界束缚的“绝对自由”,马克思所强调的人的自由状态具有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双重维度。从认识论上来看,马克思所要解决的是人如何通过提高自身的认知能力扩展自由的时空边界。这种自由状态从属于“必然王国”,其要求是社会化的人作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29](P928)。显然,这里人的自由状态所描述的是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指向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从本体论上来看,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还包含更为深层的问题,即人处在何种状态是自由的,以及人如何达到这种自由状态。《资本论》中有这样一段经典论述:“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30](P927)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1](P53),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现实的人包括各个现实的个人都将成为拥有自由个性和自由全面发展能力的人,这是意志自由和现实自由的统一。
总而言之,人的“现实性”既包括人对自己本质个性的全部占有,也包括人的实践活动中目的性和主体价值的一致。所以现实一方面表现为“历史—当代”的直接现实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规律—目的”的实质现实性。因此,人作为历史主体无疑可以回答这样的历史之谜,即历史从“需求”而来,向“更高的需求”而去,亦即从现实的人的生产实践活动而来,又向不断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束缚状态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去。对社会历史主体向度的肯定有力批判了历史终结论、历史虚无主义以及技术决定论等社会思潮对人及其历史活动的谬解,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三种关系维度实现了历史中人的主体性的回归。“现实的人”的主体向度要求从人的本体意义上确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发展观,在深刻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