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金“钝于禀赋、敏于志向”理论初探
2022-12-28马湘芊
马湘芊
(渤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在其著作《至上的美德 平等的理论与实践》中提出“平等的关切是社会至上的美德”[1],“平等”作为一个无限趋近却无法企及的目标,驱动着一代代哲学家、政治家为之探索。威廉·金里卡(William Kinrica)在《当代政治哲学》中提出“规范的政治哲学复兴于罗尔斯的《正义论》”[2],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理论支配着当代政治哲学的论争。德沃金亦是在对罗尔斯正义原则的修正中提出了“钝于禀赋、敏于志向”的资源分配理论——通过荒岛拍卖实现资源的初始公平,而保险市场则用来保障资源在经历市场运转后通过再分配继续保持公平。然而这种理论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从实践而言,这些理论无疑有着珍贵的借鉴意义,但面对多样条件之下的实践亦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永远趋近完善,永远处于追寻。
一、对罗尔斯的批判
(一)对“无知之幕”的批判
由于人们的逐利行为总是会尽可能地使决策向有利于自身的方向靠拢,为了排除这一特定偶然性的影响,罗尔斯提出“无知之幕”这一概念,将决策的各方置于这样一个情境之下:他们不知道一切与自己的社会地位、阶级身份和禀赋才能相关的具体事实,以及所身处的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文明水平,但他们仍具有足够的理性能力,尤其是对政治经济学的运用。在这些条件下做出的决策不会受任何使得决策者相互对立的偶然因素的影响,使得它们无论处于怎样的境况下都会被选择,都同样适用。[3]
德沃金认为罗尔斯太过依赖专业上的论证,夸张地运用经济学论据来说明人们在无知之幕下会做出的选择的公平性,使得在不同的情况下,仍同意之前做出的抉择。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在具有很大不确定的条件下,一个特定的选择是对当下利益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可避免地选择较保守的原则,而在之后拥有更多资源的情况下,这种保守的选择便不再合理,即“预期的自我利益不同于现代人预期的自我利益”[4]使得做出的选择有所差异。初始位置上对自己未来一无所知的人在实际的决策中,对真正利益的选择理应是基于落实而不仅仅是作为理论论证,理应“允许人们作为个人有足够的自我了解,完整地保持他们自己的个性意识,尤其是对他们的生活价值观的意识”[5],进而做出真切反映自身的、更为自由的 选择。
(二)对两大原则的批判
罗尔斯提出两大原则以适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即分配某些基本的善——预计每个人都想要得到的东西。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要求每个人都享有基本自由的权利。第二原则包括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机会平等原则要求社会平等地提供符合社会全体成员预期利益的机遇;而差别原则要求社会中的差别只会因有利于社会最差者而存在,通过对“基本善”的合理分配以保障生活最差群体的利益。而这些原则都遵循着罗尔斯所提出的“词典顺序”,在实现前者的基础上才能发展并落实后者。
德沃金认为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不具备足够的微调功能。首先,在对生活最差群体定义时存在过多的任意性,使得“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一个其运气只能由某种神秘的平均数或以有代表性的成员来表示的群体”[6],无法据此制订出任何具体的福利计划。而这种以经济衡量的标准在面对生理或智力上天生有残疾者并不能真正予以平等的保障,天赋较好者和天赋较差者纵使拥有同等的资源,但天赋较差者仍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以维持与天赋较好者同样的基本生计,而对于其后续发展而言则是不平等的。其次,罗尔斯的差别原则难以全面反映不同经济阶层的分配多样性。不同的经济阶层的命运是相系的,生活最差阶层的改进事实上也伴随着其他阶层的改进,而并非只能通过牺牲后者才能保障前者的利益,从而证明最差群体的处境改变不是印证公正的唯一标准。最后,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在处理个人责任的问题上是具有局限性的,在两个资源相同的人之间,由于偏好差异而造成的收入差异如果仍需要进行再分配以保证理论意义上的平等是有悖于实际的。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从阶层角度过多地关注群体的处境而忽视了个人的权利,过多地强调群体层面的公平而忽视了个人利益的保障,使得“差别原则同作为其社会尺度的群体之间的关系接近于一种十分僵化的关系”[7]。
二、德沃金的正义原则
(一)伦理原则
德沃金在集体责任方面,提出“重要性平等原则”,认为“人的生命一旦开始,使其成功而不是虚度光阴,便有着很大的重要性,而且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平等的重要性”[8]。这一原则是依据生命本身而被设定,不会因出身、财富、智能等任何特性而有所变更,生命本质上是具有价值的事物,而生命的价值在于其过程,需要积极的作为以实现成功,而不会因外在因素虚度人生,这一价值亦被称为“神圣的价值”或者“不可侵犯的价值”是内在于其自身的,并因其自身而重要,无关于我们或其他人的需要或喜爱,不同于价值与拥有量成正比的“递增价值”[9],它要求政府保持中立,不会对任一种人生价值有所偏倚,从而使得不同个体的人生价值及其影响下所作做出的选择都被予以同等的尊重和重视,而这亦是其资源平等理论的逻辑起点。[10]
德沃金在个人责任方面,则提出“具体责任原则”,认为“过某种生活的人,对于他的成功负有首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11]。德沃金的个人主义伦理观把幸福分为带给我们精神、情感的快乐与愉悦事情或过程的“意欲的幸福”(volitional well-being)和以特定的道德人格或伦理标准观照人生的“明辨的幸福”(critical well-being),而后者用以明确人生的目的和成就并且必须是自己评判和自由选择的。德沃金提出“挑战模式”,认为过某种生活本身是我们所面临的最重要的挑战,所谓“良善的生活”的价值与生活开始之前的环境无关,而完全取决于生活本身的表现。事物的内在价值取决于我们自身的选择,因此每个人的人生目标的价值也具有差异,它要求每个人不受他人的干涉而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为之负责;与此同时,这一种幸福是基于他人也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个人的选择不可侵犯他人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强迫别人违背或改变其自身的意志和信念,哪怕是出于改善别人的生活的目的。这样,公正和伦理便有所关联,当资源分配不平等时,拥有这份资源的人的生活就不够完善,为资源平等理论提供伦理基础。
(二)“敏于志向”的初始分配
德沃金认为资源分配的前提是自由放任经济下的市场,对其的捍卫一方面诉诸产生总体的、全社会的收益的政策论证,另一方面诉诸某种假设性的自由权利的原则论证。但事实上,工业化国家的市场体制允许甚至鼓励财产的巨大不平等,经济市场成为平等的敌人。然而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在任何平等理论中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也不例外。
德沃金假设一只船遭遇海难,偏离其预先设定的航道而随海流驶向一座荒岛,任何救援在现阶段都是难以施展的,荒岛上虽罕有人烟,但资源丰富,这些移民出于对生存的考量,要求平等地分配岛上的资源。他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原则:对于这里的全部资源,不存在任一个体拥有优先权的情况,这些资源只会在他们之间进行平等地分配。分配者利用试错法将资源分置,使得每个移民都可以平均地分到一份,但这种方式不大可能使移民达到他所满意的分配组合。因此,分配者需要一种手段,以便克服任意性和可能的不公平,他将贝壳作为代币,平均分给每一位移民以进行市场交易,分配者担任拍卖者对物品进行定价,并不断调整出价以保证在某一价位上只有一人购买且每一份物品都可以售卖出去。德沃金把这一价位称为“清场价”,在经济市场中,即使达到“清场价”,移民仍可以自由改变出价,按照自身的偏好,选择竞买不同的物品。
在德沃金看来,通过荒岛拍卖使公民获得了初始的平等,一方面,荒岛拍卖中的偏好是充分反映个人真实状况的并深切地影响着个人所作出的选择,不论这个偏好是朴素抑或奢侈,都不会对此所造成的结果进行补偿,保证个人对他作出的决定负有全部的责任;另一方面,在荒岛拍卖中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的机会和自由选择的权利,只有选择了与自身意愿相符的资源,并不懈努力才能更好地体现自由的价值,才能保障初始分配的公平。“敏于志向”(ambitionsensitive)就是要求人们按照自身的偏好自由选择,并自负责任,它使我们成为自己的主人,用主体特有的能动性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它尊重个人的抉择并保证对每一种不同的生活价值观都平等以待而不会因任意一种所谓的“标准”而加以干涉。
(三)“钝于禀赋”的再分配
荒岛拍卖所实现的只是资源分配的初始平等,当投入经济市场运转中,由于个人能力的不同、偏好的转移、运气等因素,妒忌检验就会失效,进而造成新的不平等亟待解决。德沃金首先考察了运气问题,将之分为“选择的运气”(option luck)和“无情的运气”(brute luck)。选择的运气是自觉的且经过计算风险的选择,据此而造成的资源的不平等,比如赌博中的运气因素,我们当然可以提出特殊的理由禁止某些形式的赌博,比如设定家长制以限制个人冒险的程度,但我们不会彻底禁止赌博,因为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要求每个人对自身偏好所作出的选择负有完全意义上的责任且付出最为真实的代价,他认为我们应该去保护这种差别,而不是简单地谴责因这种差异而造成的不平等。
德沃金假设在虚拟的保险市场中,遭遇无情的运气的概率对于每一个移民而言都是平等的,因此在市场中提供这样一种“运气券”,人们可以凭借贝壳进行购买,选择购入运气券相应地放弃了可以购买其他资源的机会。这些运气券会为之后的生产交易的活动中出现的无情的运气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但是运气券也可能因并未交上无情的运气落空,使得个人完全放弃这一部分资源。“运气券”作为一种商品流通在市场上,然而每个人对未来的生活方式或内容的相对价值有不同的衡量标准,对于是否购入“运气券”的选择也是有所差异的,比如有人宁愿选择一种可能毁于灾难的灿烂人生,将购买运气券的成本用以支付某种特殊需求,也不愿选择有保障的平庸生活。虚拟的保险市场把对于是否购入“运气券”的问题完全交由个人选择,试图将不可控的无情的运气转化为可控的选择的运气。
德沃金认为每个人的自然禀赋是有所差异的,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拥有相同抱负的人而言,资源分配都应避免由于自然禀赋的差异而造成自由放任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差距,即“钝于禀赋”(endowmentsensitive)。德沃金假设亚德里安和布鲁斯是拥有同一份资源即一块同等质量的土地,亚德里安将其用于种植西红柿,辛勤劳作拥有较高的收入,但却有着奢侈的爱好即享受香槟;布鲁斯则在这块土地上建造网球场,生活闲散且收入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并不会因为亚德里安的努力而得到奖赏,亦不会因为二者的收入不平等而进行再分配。在平等份额的起点,如果一个人的兴旺发达不会给其他人造成损失,那么在其人生旅途中进行再分配就是不公平的。如果克劳德也同样拥有这样一块土地,同亚德里安一样选择种植西红柿,且付出了同等辛勤的劳作,但由于能力的差异,他并没能种植出同等质量的西红柿,如果没有亚德里安,人们可能会选择购买他较劣的产品,而现实是产生了收入差距,引起了克劳德的嫉妒。在天赋有所差异,一个人的兴旺发达会造成其他人的损失的前提下,一方面,人们会在虚拟的保险市场选择购入保险来防止缺少某种水平上的某种技能;另一方面,社会应当以平等的名义,用专门的资源去训练那些因为技能的原因而处在收入排序之较低位置的人。而这里的专门的资源大多来自于社会的税收,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认为税收和能力成正比,能力越大的人会缴纳更多的税费,以补贴那些有着同样抱负和努力却收入较低的人。“禀赋”,作为一个动态且不平衡的因素,我们可能在好的运气的驱使下拥有,亦可能在坏的运气的玩弄下丧失,在难以确定的运气和漫长的人生中,我们理应不会因拥有禀赋而享有过多的优势或有机会霸凌其他人,亦不会因失去这些禀赋而承担大量的损失以至于生存难以得到保障。
三、对德沃金的批判
(一)阿玛蒂亚·森对平等标准的质疑
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指出,现代平等理论的争论聚焦于“什么的平等”这一问题上。森认为将罗尔斯的“基本善”和德沃金的资源作为衡量平等的标准是不当的,收入的平等并不等价于机会的平等,由于人际差异性,不同的人在将“基本善”和资源转换为自由时总是不相等同的,因而造成实际上的不平等。森所认为的人际差异性,包括内部的性别、年龄、才能等特征以及外部的财富、境遇等因素。由于人际差异性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在某种评价领域内所达到的平等在其他评价领域内就会出现偏差,而更擅长于某一领域的人会更容易将所得到的同等资源转化为在这一领域的成就。因此森认为一种完善的平等观,必须充分涵盖各种人际比较,他主张多元的评价比较法,权利和自由既有内在价值又有工具价值,平等之外仍需考量效率,相较将收入平等作为标准,能力所包含的内涵更为丰富,纵使能力也并非衡量平等的唯一标准。森提出能力平等观,他认为“能力就是生活内容向量的集合”,当人们充分了解到自己的能力时,便会真正选择最适合自身能力的生活方式,实现“从可能的生活中进行选择的自由”。[12]
(二)理查德·阿内逊对责任的内容的质疑
理查德·阿内逊(Richard Arnason)批判德沃金一方面在面对选择的运气时提出可以建立家长制以限制个人冒险;另一方面在面对具体个人责任时又提出每个人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为之负责,如果限制是有利于个体的,那么没有必要做决定时完全交由个人。阿内逊并不认同个人始终需要对其所选择的生活负有全责,个人的自然禀赋是有所差异的,因此人们做出的选择以及执行选择的能力也会不同。[13]“志向”和“禀赋”本就是无法全然分割的,又如何可以做到“敏于志向”和“钝于禀赋”。由于禀赋低劣而造成志向选择的偏失,这样造成的失败多大程度上归咎于个人,而社会为此又会作出怎样的补偿。德沃金提出的我们需要对自身的偏好负责是有偏失的,我们只能对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情负责。据此,阿内逊提出福利机遇平等理论,每个人对于其所追求的东西拥有着同等的机会,他引入“决策树”即对一个人的生活历史偏好所作出的且可能实现的期望值总和作为衡量福利机遇平等的标准。阿内逊将人们的福利标准客观化,不会因不同的人生价值和自身偏好而受影响,从而为福利平等理论进行辩护。然而这种理论也并没有真正解决平等问题,阿内逊所说的偏好虽是客观的,但对此界定的标准却是模糊不清的。此外,在奉行多元化的社会中,福利并非唯一具有重要性和内在价值的东西,因而不作为衡量平等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