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跳香”:湘西苗族祭祀舞蹈的意义建构
2022-12-28熊晓辉
熊晓辉
(湖南科技大学 艺术人类学研究所,湖南 湘潭 411201)
“跳香”是湘西苗族人为了庆祝丰收和酬谢“五谷神”而演绎的一种风俗性祭祀活动。每年秋后,人们都会举行“跳香”活动来祭祀“五谷神”等神灵,这种祭祀仪式已经成为当地苗族人不可或缺的重要民俗活动。东汉王逸曾考察过沅水流域和湘西地区的风俗民情,后来他在《楚辞章句·九歌序》中写道:“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1]从《楚辞章句》及诗人屈原所描述的祭祀仪式内容来看,祭祀时间是深秋的农历十月,主持祭祀仪式的巫师和民众祭拜的神灵,与苗族“跳香”仪式的内容是相同的;就连《九歌》中巫师所唱的神辞内容都与苗族“跳香”极为相似。苗族“跳香”的主体形态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它生动形象地反映了苗族早期社会内部的思想情感、宗教信仰、审美取向等,是苗族人宗教活动与艺术实践的历史沉淀,更留有楚韵巫风的特质。虽然“跳香”是湘西苗族历代流传下来的一种“庆丰酬神”的祭祀活动,但它并不试图被动、真实地反映苗族人的现实生活,而是包含着一种“祭祀”动机,希望通过巫师的一阵狂舞和重复咒语来完成人们的心理预设。可见,“跳香”是湘西苗族人在劳作之余,为酬谢神灵、祭祀祖先、鼓舞民众,以巴岱旋场(独舞)为主,其他人跟随应合,并伴有大锣大鼓的一种民俗文化事象。
从民间舞蹈发生的根源来说,苗族舞蹈具有原始宗教母本的特质,因为在苗族先民的宗教意识里,“万物有灵”成了人们普遍信奉的宗教观念。从古至今,苗族人崇拜的神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他们崇拜“日神”“月神”“山神”“河神”“洞神”“树神”“雷神 ”“电 神 ”“ 风神 ”等,每 当灾害发生或有某种祈盼心愿时,都会向神灵祈求平安。在苗族“跳香”活动中,这种“祭祀”仪式功能的主要内容,可以理解为苗族民间祭祀舞蹈的主体内容,它试图通过对祭祀人员和祭祀程序的规范,来提出对行为与思想的要求。这种要求不仅仅针对民间祭祀过程与内容,还包括它同苗族民间舞蹈艺术的内在联系。宗教信仰对苗族民间舞蹈的主体建构产生了巨大影响,也体现了祭祀仪式与苗族舞蹈的构建关系。“跳香”作为苗族人典型的祭祀舞蹈形式,其在表演内容、仪式表征、动作元素等方面呈现出世俗化倾向,符合民间舞蹈演绎的艺术基本形态,甚至延伸到了苗族舞蹈的创作之中。
一、民间宗教与风俗习惯结合的意义
苗族人对巫鬼的崇拜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在苗族民间原始宗教信仰中,自然物崇拜和神灵崇拜非常普遍,而且内容丰富庞杂。从苗族民间宗教信仰的形式来看,苗族人祭祀仪式种类繁多,“主要有椎牛祭祀、吃猪祭祀、跳香祭祀、接龙祭祀、还傩愿祭祀等。祭祀仪式活动在进行过程中都有自己严格的程序,许愿、决议、择日、分工等顺序先后不能颠倒”[2]。在苗族众多的宗教祭祀仪式中,“跳香”祭祀仪式之所以受到人们推崇,主要是因为“跳香”舞蹈自身的民俗性特色和民众性典型特征,正因为增加了一些集体性元素,这才使得苗族民间驱鬼祈福活动趋于集体化,吸引更多的人参加,场面一片欢腾。在苗族“跳香”祭祀仪式中,巫师(巴岱)表演跳香舞蹈,贯穿了仪式全过程。更重要的是,跳香舞蹈美化了苗族民间舞蹈的事象空间,无论是作为民间原始宗教载体还是一种风俗习惯,它的叙事主体也都描述了巫师(巴岱)的狂欢,具有历史的、文化的、结构的一系列特征。
(一)“跳香”文化原境考察
历史上沅水流域中上游地区及今怀化、湘西自治州苗族聚居区等地都曾流行“跳香”祭祀活动,这种祭祀活动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民间仪式舞蹈,主要是为了祭祀“五谷神”“天王大帝”等,在湘西及周边苗族地区已经盛传千年时间。据《泸溪县志》记载:“在滕子岭,延禧右侧与各乡都立有殿宇,各村会首主持洁净坛宇,备办祭物,祀毕,兴行会饮礼,长幼依次就坐,欢舞散去,也是古时报赛的意义,俗叫跳香。”[3]《沅陵县志》也记载了“县内几个苗族聚居区在农历十月常以村寨做明香大会,俗称跳香。跳香在殿堂里举行,神像前设香案,乐器有水牛角、法刀、锣、鼓等,法师念经咒,召请天兵天将护送玉皇大帝、紫微大帝等天上地下多种神灵参加明香大会,谢诸神保佑一年风调雨顺,化育万物之思,祈求来年国泰民安,五谷丰登”[4]。《乾隆辰州府志》记载了“十月朔日剪纸为衣,具备酒肴奠于坟茔,是月望日农家祀五谷神,曰降香”[5]。从这些史料中可看出,“跳香”其实是苗族人在祭祀仪式上酬谢“五谷神”的一种宗教舞蹈。
“跳香”祭祀仪式主要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举行祭祀神灵的法事,在法事仪式中穿插表演跳香舞蹈;其次是吟唱山歌,跳起欢快的苗族舞蹈。年逢秋后,苗族人都要举行“跳香”仪式,用歌舞和实物来祭奠“五谷神”、天王大帝等神灵,活动一般从农历九月二十日起到十月二十日止,历时一个多月。仪式前,每一村寨的苗族人家家户户做糍粑(香粑粑)、香豆腐等,一是为了自己食用,二是赠送给亲戚朋友,三是敬奉“五谷神”,传说“五谷神”是斋菩萨,只能用斋祭祀。因为“跳香”活动与“香”有关,所以人们又将“跳香”仪式称为“明香大会”。届时,人们身着艳丽的盛装,从四面八方聚集于“跳香”坪(堂),坪场正中摆着香案,供着米酒、糍粑、香豆腐等,在巫师(巴岱)的带领下,举行祭祀仪式,祈求和庆祝六畜兴旺、五谷丰登。
“跳香”仪式由巫师(巴岱)主持,巫师身穿大红法衣,右手执司刀,左手拿绺巾,吹响三声牛角号,提示参加祭祀仪式的人员作好准备。在坪场的香案前,巫师吟诵神辞,恭请诸位神灵。巫师唱道:“各人虔诚一柱香,家家上前敬白帝;清洁当教乾坤大,太平安康谷一仓。”[6]唱毕,巫师绕场一周,再次吹响牛角号,表示“跳香”祭祀仪式正式开始。“跳香”祭祀仪式共有“请神”“安神”“娱神”“送神”四个阶段,表演者载歌载舞,尽情歌唱。在祭祀仪式活动中,“充满了集体精神,也体现了这种艺术形式需要群众参与的特征。从苗族的发展历史上看,自从有了集体劳动和集体娱乐之后才会产生多种民间艺术形式,‘跳香’也不例外,在其发展与流传过程中,这种宗教活动已经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7]。由于“跳香”活动“仪中有舞,舞中有仪”以及仪式结构上比较松散,中间还可以穿插一些民俗表演,使得这种祭祀仪式打破了传统祭祀的肃穆体制,从而变成了主要服从于习俗需要,在情节上具有艺术夸张成分的宗教仪式。“跳香”仪式结束后,人们唱起醉人的山歌,男女老少跟随着鼓点节奏,围圈舞蹈,将仪式推向高潮。苗族人以山歌抒发情怀,以舞蹈表述故事,歌舞相间,构成了独特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
苗族“跳香”中的内容与形式均具有浓郁的鬼神文化意蕴,虽然观赏性不强,但其中蕴含着祭祀祈福、驱邪除恶、预祝未来等宗教功能。“跳香”源于沅水流域人们的宗教祭祀,并专门由巫师在祭祀仪式上表演或领舞,是一种融合音乐、舞蹈、武术、杂耍、服饰、民俗、仪式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宗教艺术表演形式。对于“跳香”概念内涵的界定,学者们执有不同的观点。舒达教授把其看成是一种民俗活动,认为“‘跳香’是一种集戏剧、音乐、舞蹈、宗教于一体的人文综合性艺术现象,它的终极目的是在人文精神的追求上”[8]。明跃玲教授从多元文化互动及文化传承等研究视角分析,认为“‘跳香’仪式传承区域的族群成员分别归属于汉族、苗族、土家族,但瓦乡人认同这种凝聚内部力量的文化表征,使得跳香仪式得以传承延续,成为表现和强调族群认同的一种叙事,体现了全球化社会中文化的多样性,从而证明族群间的文化互动与文化共享是宗教仪式变迁的主要因素”[9]。郑英杰教授将“跳香”与巫歌傩舞的艺术感性形式联系在一起,“湘西苗族的‘跳香’舞,领舞者右手拿绺巾,左手持牛角刀,身穿红袍,头戴五佛冠,后面跟着些青年小伙,伴奏大鼓大锣”[10]。专家学者们都一致认为“跳香”是一种带有原始宗教祭祀仪式性质的民俗活动。“跳香”的表演形式,本身并不具备强烈的观赏性,但作为一种民俗活动,场面热闹非凡,当然会吸引许多虔诚的观众。
追踪“跳香”的文化原境,我们发现“跳香”与楚巫文化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远古时期,苗族祖先西迁到古楚地时,就已经与这片土地息息相关。在苗族社会内部,众多民俗活动中就蕴含着丰富的民间信仰,而且需要适应生存环境的变革。苗族“跳香”仪式至今仍然保持着苗族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跳香”活动能够充分展示苗族宗教文化的意义特征。作为湘西苗族仪式舞蹈的代表,“跳香”最富有武陵山区的传统舞蹈特色,动作古朴庄重,仪式感强,适用于佳节、喜庆及迎宾活动。
(二)“跳香”动作的主体语言
作为一种集体酬神、庆丰收活动,“跳香”仪式是由苗族巫师(巴岱)主持,仪式进行中,巫师表演“跳香”舞蹈,动作语言简单,主要展现了湘西苗族人的日常生活与宗教信仰等场景。“跳香”仪式共有八场法事,按时间顺序依次为“启师”“申法”“酒净”“交长”“开洞问卦”“传五谷”“旋场”“送神”等,它们构成了“跳香”舞蹈动态的基本语言内容。每当巫师表演“跳香”舞蹈时,就有成百上千的群众随之而舞,舞者将山地民族“摆、颤、沉”等动作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动态上体现出湘西苗族人开荒、种地、耕田、播种、插秧、收割等劳动画面,人们以巫师为中心绕场环形而舞,它象征着苗族人的一种内聚力、执行力以及对祖先神灵的崇拜。从“跳香”舞蹈动作、姿态及造型上观察,它已经具有舞蹈动作的拜、跪、靠、跌等共性特征。
1.拜、跪、靠、跌。“跳香”源自古代苗族祭祀仪式活动,强调用脚手叩拜神灵,以手掌和膝部接触地面作为动作,“请的是七千祖师、八方本师兵及各路神灵下凡来辅佐红尘,开始由掌坛师头戴五佛冠,身穿大红道袍,手持司刀、绺巾、牛角,在大鼓大锣声中登场拜请五方”[11]。拜、跪、靠、跌的体态特别突出舞蹈者的身体姿态以此来表现意蕴,动势上能够充分将苗族民间祭祀舞蹈的势态特征形象地勾勒出来。在走正步前,巫师从方桌下钻出,双臂屈肘于胸前,左手贴右拳,左脚撤成左“踏步”,双手摆在左胸前,作拜神状,双膝稍屈,然后做“转五步”动作。此时,巫师再吹响三声牛角号,手持绺巾和司刀,脚手套着檀板做的铜铃,开始请神。巫师跪拜在一个蒲团上,口念咒语,仿佛进入一种痴迷状态,唱道:“层层烧香,层层迎请,焚香奉请玉皇临;殿上赐福,殿上发福,行香走火通天庭。”[12]吟诵完毕后,再响三声牛角号,然后巫师将右手伸入陶罐里蘸水,把水洒落在地上和祭奠屋场的旁边,显示来年风调雨顺。巫师吹奏牛角在前引导,后面众人跟着绕蒲团而行。由于行走步伐不快,左撤步成为踏步,巫师边走边舞,在体态上呈现了比较突出的拜、跪、靠、跌等特征。巫师走着正步,手里拿着绺巾和司刀,双臂自然下屈,气息松弛,前后的重心产生跌移;开始时速度比较缓慢,后来随着牛角号一再响起,鼓锣相间,此时巫师一人狂舞起来,时而在蒲团上舞蹈,时而在倒置的水罐底上欢呼,来往跃腾,张目突唇,炽烈的情绪隐喻了神灵的除魔威力。这种表现力其实透视着苗族舞蹈的本质,因为早期苗族人崇尚巫鬼,巫师除鬼,获得“神力”,也就直接体现在舞蹈中。“跳香”舞蹈属于比较典型的苗族民间祭祀仪式舞蹈,舞者跪拜时,脚下靠、跌相间,身体重心向前、后、左、右运动,膝部的松弛及拜、跪、靠、跌的动作成为了舞蹈内在动作的核心。
2.摆、跳、颤、扭。在表演迎神及金童玉女下凡时,摆、跳、颤、扭是“跳香”舞蹈动作的主要韵律,舞蹈者摆动手臂,身体向左右倾斜,时而跳跃,时而颤动,往往是保持表演时舞蹈者的步伐平稳和动作舒展。迎神时,巫师肃立在神案前,随着炮竹声响起,在唢呐声和锣鼓点的伴奏下,36位打扮成毛人的舞蹈者,随着巫师的步伐,围着祭坛旋转。巫师走着罡步,左脚移步,右脚撤步成右踏步,右手拿着绺巾内转腕两次,左臂移动到左胯前,由内向外挽成倒“八字”型。由于祭祀的需要,巫师表演“跳香”舞蹈时都要快速甩动手臂,腿部颤动,在移动中寻找平衡。“跳香”舞蹈既有苗族仪式舞蹈的肃穆、典雅、飘逸的气质,也有苗族风俗舞蹈的自由、热烈、欢快的艺术风格,在锣鼓与唢呐的伴奏下,更显得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跳香”舞蹈的表演均以锣、鼓等打击乐为伴奏,唢呐自始至终吹奏,渲染了舞蹈气氛,音乐节奏多用2/4和4/4两种。常见的节奏有三种:
其一:2/4中速 仓 仓|仓 仓|仓咚 仓|仓咚 仓|仓 仓|仓 仓|仓咚 仓||
其二:2/4中速 仓咚 仓|仓咚 仓|仓咚仓咚|仓咚 仓|仓咚 仓||
其三:4/4中速 仓咚 仓咚 仓咚 仓咚|仓卜咙咚 仓 仓卜咙咚 仓||
锣鼓过后,伴以牛角号,节奏自由。“跳香”仪式是整个舞蹈的核心,它是在“跳香”活动中搭起的一个场域空间,巫师从听到鼓点的那时起,立即就兴奋起来,从头到脚全身进入到一种痴迷状态,摆、跳、颤、扭等动作呈现了舞蹈者一定的行为方式。难怪舞蹈家们感叹:“舞蹈是人体的一种行为,人的身体通过对脑接受的刺激作出反应并释放其能量。由动作所组织起来的能量是舞蹈的本质。”[13]
3.沉、穿、转、踏。巫师随着紧密的锣鼓点,借鉴苗族民间武术与古代戏曲中的舞袖动作和田野劳作动作,采用沉、穿、转、踏等动作,分别跳出“插秧”“播种”“除草”“薅地”等生产姿态,动作刚健、粗狂、古朴,具有强大的震撼力和威慑力。在旋场中,巫师与舞蹈者手拿绺巾和司刀,双臂屈肘于头旁,右脚点地向左旋转,慢慢加快后,双脚屈膝跺右脚,右手掏掌向前撩出,接右脚迈步,左脚向右上步转半圈,左手盖掌,右手提襟,动作反复。旋场是“跳香”舞蹈的最后一场,人们用脚踩踏枯饼不停地旋转,直到枯饼被穿透才能结束,前后力量交叉,产生出丰富多彩的形体姿态。舞者的沉、穿、转、踏,动势突出,意蕴明确,身体下沉,前脚有力踏地,屈膝旋转,成为跳香舞独有的舞蹈动态特征。
(三)苗族祭祀舞蹈的意义建构机制
湘西苗族舞蹈以祭祀见长,讲究民俗情节,因为苗族人极力推重宗教仪式与民间习俗的结合,主张还原苗族人的传统生活场景。从苗族“跳香”舞蹈中所表演的内容来看,这种舞蹈的主体建构并不是用来娱乐的,更不是建立在审美的基础之上,而是用来记录和传承苗族文化的,主体永远是祭祀祖先与神灵,形成了一种宗教的、民俗的、历史的多位一体的叙事。刘兴禄在调查苗族“跳香”舞蹈时,曾指出:“跳香是历代流传下来的一种庆丰收酬神节日活动,又名跳香节,因为其群众性和娱乐性,还被称为瓦乡人的狂欢节。此俗在瓦乡人历史上极为兴盛。虽然建国初至文化大革命,跳香活动遭到打压禁止而发生断裂,然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此俗又得到恢复,部分村落或整修或重建跳香殿,重拾这一消失的记忆,组织跳香表演活动。”[14]“跳香”舞蹈流行于湖南沅水流域及周边苗族聚居区,这里尚鬼信巫,从而促使祭祀风气的形成,也刺激了当地民间文化的发展,在这样的生态环境和文化背景下,“跳香”舞蹈便得以广泛流传。
“跳香”舞蹈综合了民间武术、歌舞、祭祀等诸多内容,表演“传五谷”时,巫师领舞,后面紧随身穿白色苗族服装的八个青年小伙,围成半圆形,手拿缠有红色绸布的竹棍,时而摆手,时而跨退,时而蹲转,做出许多与日常生活和生产劳作相关的动作。田特平曾撰文指出:“跳香舞基本动作有踏步晃子、转五步、锄草、收割、绺巾花、旋场等,尤以申发中的三步罡,发童子中的跳梅花格,遣事中的游船,传五谷的烧地、修地、播种等别具一格。”[15]可以看出,在苗族“跳香”舞蹈的意义建构机制中,社会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是直接影响因素,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跳香”仪式在湖南沅水流域普遍存在,“跳香”舞蹈就是起源于这种专门祭祀神灵的活动。仪式中,巫师请来“五谷神”,在巫师的带领下,众人踏着鼓锣点,跟随他纵情狂欢。巫师则向人群中抛撒谷子,象征来年有一个好收成。“跳香”中的舞蹈动作带有强烈的宗教意愿,其中还包括了巫师的祈神手诀,这种手诀形式多达三十余种,内容涵盖了乾坤、阴阳等宇宙万物的信息。“跳香”仪式中的仪态动作也就是巫师的姿态语言,它以满足巫师的需要为目的,同时又成了“跳香”舞蹈主体动作的基本构架。纵观苗族传统舞蹈,从场域与社会功能来看,它们运用人体姿态来解释世界,用舞蹈来沟通神灵,并记录民族发展的历程。在古代苗族社会,巫师祭祀是为了维持族群内部次序,控制社会平衡,祈愿未来幸福。不难看出,“跳香”舞蹈也是遵循这一组织结构而进行的,它逐渐成为湘西苗族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样态。
二、苗族“跳香”舞蹈意义建构中的多元机理
“跳香”与苗族传统舞蹈联系在一起,已经获得某种象征性。在苗族舞蹈中祭祀神灵与祖先,是人们对生命延续的渴望和赞礼,也是苗族人对生活的一种情怀。从湘西苗族“跳香”仪式中,我们可以看到苗族人的传统舞蹈对信仰与艺术双重追求的态度,苗族传统舞蹈中祭祀、民俗、艺术等意义元素的呈现,导致了苗族舞蹈具有多元的机理风格,并且受制于苗族传统文化与审美习惯。
(一)苗族祭祀舞蹈的符号学分析
湘西苗族“跳香”作为一种民间祭祀习俗,一直存在于苗族社会,人们祈神尚巫的肢体行为来源于狩猎采集的生产方式,苗族人为了保证每年能够五谷丰登而企图用巫术控制自然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仪式中的“拜神”“驱鬼”“送神”以及“种地”“薅草”“踩饼”等动作,成为了一种比较典型的象征符号,无论在仪式的外部与内部,都可以被看成是苗族舞蹈的特定样式。苗族“跳香”舞蹈在表演过程中,往往通过驱邪逐鬼来完成仪式。巫师祭祀请来神灵,让神灵在“神椅”上坐下,奏响锣鼓,青年男女在祭场上狂舞,这样使得各种舞姿更加引人注目。很明显,巫师与众人的舞姿所表现的正是苗族原始宗教里要施行的法术,也充分展示了仪式中使用的各种符号系统,这也是笔者选择它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由巫舞发展而来的表演性的女舞。一些诸如《六代舞》《六小舞》等雅乐构成的礼乐体系不仅用在祭祀仪式上,也用在贵族诸侯的宴会上。“传世的战国渔猎攻站纹铜壶上,铸造出的宴乐图中,有精美的舞蹈场面。”[16]苗族“跳香”舞蹈本身就是一种集宗教、民俗、艺术等元素的综合现象,揭示和代表着某种象征性的意义,所以它本质上就是一种符号。在“跳香”最后一个环节“旋场”中,舞蹈者排成一个八字型,随着巫师的步伐,或舞或旋转,表演的动作都有一个象征性的名称,如“黄龙缠腰”“美女梳头”“关公推车”“观音合掌”等,表演长达几十分钟。“跳香”舞蹈动作在仪式中经常能看到,但人们总是将其与民俗生活文化混淆,忽略了它的宗教象征意义。从名称上观察,有些舞蹈动作的确是根据生产生活而来,当然与生产生活的情节相关联。但是,有很多舞蹈动作却属于苗族原始宗教,它应该是一种巫术的符号,它的使命和功能就是通过表达、隐喻或暗示,借助神灵的威力驱赶妖魔。苗族舞蹈多数与宗教有关,苗族先民为了感谢神灵赐予的幸福,祈求风调雨顺、六畜兴旺、多子多福,在隆重的祭祀仪式中举行歌舞活动。对于苗族人来讲,歌舞祀神,特别像“跳香”这种带有取悦和谀媚神灵的舞蹈,其舞姿趋向于优美,激励人们纷纷效仿。可见,“跳香”舞蹈作为苗族祭祀舞蹈的意义元素,展示了一个庞大的结构和丰富的元素库。
鬼神信仰是苗族人最早的基本信仰,它通过酬神娱神,驱赶瘟疫,保佑众人幸福安康。那么,“跳香”中的巫师带着众人走着“三罡步”,跳起“梅花格”,舞动竹竿左右横扫,旋转穿插,这些动作显得十分迷狂,表现着人们手足并舞的拜神、媚神活动,而“斋粑粑舞”必然就是崇拜“五谷神”的象征了。我们发现,以“跳香”为代表的苗族祭祀舞蹈一开始就是请神,除了请“五谷神”、玉皇大帝、白帝天皇、太上老君、灵霄菩萨等各路大神外,其咒语符号是最重要的。巫师请神时,拍响惊堂木,吹响牛角号,边跳边唱:“鸣角一声当三声,声声拜请各路神;承请下凡无别事,保佑弟子得安宁;敬请玉皇行五谷,赐福五谷齐丰登。”[17]巫师所表演的舞蹈动作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有撒五谷、砍火畲、收包谷等。一阵唢呐声后,几个青年后生开始表演竹竿舞,用竹竿作划船样,象征着苗族部落的长途迁徙。巫师在跳香殿或空旷草坪搭建祭祀案台,塑造了将要作为祭祀舞蹈主要结构的演绎空间。跳香活动的前一天,人们准备了糍粑、香豆腐、米酒等食物,用来祭拜祖先和自己心目中最亲切的神祇。在苗族人的心目中,神灵无处不在。
在湖南泸溪县境内的八什坪、梁家潭、谭溪等乡镇,至今还盛行“跳香”祭祀活动,舞蹈时多达数百人,在巫师的带领下,舞蹈队形时而呈倒八字形,时而呈半圆形,时而排成一排,队形可以组成多种符号,错落有致。舞蹈队形叙事是苗族祭祀舞蹈的一种表述方式,“跳香”舞蹈中的几百人“旋场”,就是用舞蹈队形来表现苗族人丰收后欢歌笑语的热烈场面。其实,苗族祭祀舞蹈就是“把一整套行动,化为无数线条,再重新组织起来,成为一个最有表现力的美的形象”[18]。专家学者们已经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种推测,尝试着破译和诠释这种队形符号。首先,巫师企图通过队形变化来展示神灵的力量,巫师作为领舞人,以虔诚的动作跪拜神灵,请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其次,舞蹈作为一种特殊符号,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经久不衰;最后,舞蹈成为一种叙事模式,来传承苗族传统文化。苗族人创造了独有的祭祀舞蹈,用以对抗鬼魂,达到驱逐疫鬼的目的。从舞蹈动作上观察,苗族先民们已经把生活及艺术的符号编入舞蹈之中,而且获得了族群认同,所以苗族祭祀舞蹈虽然经历了数千年时间,但真实地反映了苗族人的祈求幻想和巫术礼仪。
(二)“跳香”舞蹈中的机理特色
湘西苗族“跳香”舞蹈是在祭祀仪式主题下展开的,但是若从文化传承角度来看,苗族舞蹈不仅仅是单纯的祭祀活动,它与苗族人的民俗生活是分不开的,可以说苗族舞蹈是苗族人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生活情趣、生产方式、审美习惯等多方面集体记忆的展现,同时还包括舞蹈技巧、舞蹈道具(司刀、绺巾、竹篙)及伴奏乐器等。从苗族舞蹈的机理结构看,它是苗族人在长期生产生活的实践中演绎出来的,是苗族人生存与文化的一种表达形式,具有多元性、整体性、综合性等文化特征。
“跳香”舞蹈从动作体态上看,“拜、跪、旋、跃、沉”等表征了其外部形态,巫师合着酬神的心理和模仿的本能,导致了这类祭祀舞蹈的发生。如果说“跳香”舞蹈是湘西苗族人每年秋后的大联欢,那么相比之下,巫师手持司刀和绺巾,变换着舞蹈步伐,有时双手舞蹈走倒八字步,有时跨退、跪膝,绕圈旋转,其舞蹈意义的构建目的就是祈福驱鬼、预祝吉祥。从这些特征看来,苗族舞蹈是对民俗生活的模仿,而且是依附于祭祀仪式,在动作和情节上具有强烈的仪式化特点。在苗族祭祀仪式上,人们必定痴狂歌舞,因为舞蹈是便于表露情感和传达情感的载体,苗族人坚信通过舞蹈能够与神灵、祖先相感相知。由于舞蹈情感与宗教祭祀情感均为人类情感,所以苗族人的喜怒哀乐、生死、善恶等问题,成为舞蹈与宗教、民俗等共同探讨的主题,这样的主题不仅具有多元的机理,而且成为表达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行为方式。有学者认为:“原始舞蹈往往是充满图腾崇拜观念的巫术仪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主客体间进行神秘互渗交往的一种媒介。”[19]可见,苗族早期的祭祀仪式是由舞蹈与表演动作组成。从舞姿动作上看,不论是“演绎”还是“模仿”,苗族舞蹈都带有多元机理的特色。
“跳香”舞蹈中的机理特色主要表现在苗族人祭祀多样的鬼神上。在早期的苗族社会,非常盛行巫术和鬼神崇拜,至于鬼神的种类就相当多,资料上记载的无论是善鬼还是恶鬼,都是各自为群,每一群又有若干个。凌纯声、芮逸夫在《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一书中记载:“苗人神鬼不分,凡是在他们神圣领域之中,而认为有超自然能力的;无论是魔鬼、祖灵或神祇都称之为‘鬼’,苗语叫做‘[Kue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了奇异的现象或反常的状态,以世俗领域中的知识能力不能去控制解释,就以为有鬼在作祟,于是有所戒惧或希望,有所祈祷或反抗。其惟一方法,便是乞灵于有超自然能力的鬼而祭鬼。”[20]苗族人祭祀巫鬼有着悠久的历史,根据实地调查和文献资料,苗族人祭祀巫鬼是通过神秘、瑰丽的舞蹈进行的。“跳香”舞蹈中的“发童子”是最具特色的一段祭祀舞蹈,也就是巫师发功给“童子”,让“童子”代替神灵来施展法术。上场表演舞蹈的“童子”必须是经由巫师筛选、父母双全的儿童。巫师念动咒语,将神案台上的一碗清水让“童子”喝下,等待锣鼓、牛角号响过,“童子”开始走“三罡步”,表演“跳坎”“跃 溪 ”“ 过刺 蓬 ”“ 旋 转”“跪 拜 ”“ 答问” 等 动作,用肢体演绎了痴狂和神灵附体的愉悦。“发童子”这段祭祀舞蹈用疯狂的、明晰的、具象的舞蹈动作表述了人们酬神娱神的祭祀习俗,而且人们学会了用舞蹈来体验快乐。
“跳香”舞蹈中的机理特色有时表现在苗族人的生产劳作上。湘西苗族人认为,每年的收成与神灵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崇拜“五谷神”,群众参加跳香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祈求来年收成好。苗族是一个典型的农耕民族,很早就创造了自己灿烂的农耕文化,这里的“跳香”舞蹈步伐特征主要以模仿苗族人日常生产生活而形成,贯穿全舞蹈过程的“槃弧开天”“花柱椎牛”“撒香粑粑”“喝香米酒”“吃香豆腐”等歌舞内容,带有强烈的民俗生活情节。“挖土”“插秧”“收包谷”“砍火畲”等舞蹈动作明显就是源自于苗族人的日常劳作耕耘,从苗族“跳香”舞蹈动作内部结构来看,每个动作的形成都显示出了身体各部位与劳动生产的内在联系。如果从舞蹈表述的内容上观察,苗族“跳香”舞蹈中的基本动作与民间仪式活动其实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仅发生于农事生产场合,而且也经常发生在人们的民俗生活之中。
“跳香”舞蹈中的机理特色还表现在苗族人祭祀舞蹈的道具和伴奏乐器上。苗族“跳香”舞蹈在表演过程中,表演者使用了司刀、绺巾、香棍、竹竿、惊堂木等作为道具,对“跳香”舞蹈演绎本身起到了渲染、烘托作用,常常用来完善与升华舞蹈内容。舞蹈者使用牛角号、唢呐、竹篙、大锣、长锣、大鼓等伴奏乐器,可以突出舞蹈中神灵与人物的个性,发挥“跳香”祭祀功效拟态,充分展开拟人、拟神、拟物、拟景的方法,体现祭祀仪式舞蹈的本质特征。表演时,除了舞蹈演绎之外,还有合唱,人数可达百人以上。道具和伴奏乐器的使用,为“跳香”舞蹈中多元机理结构搭起了一个整体性的场域空间,如巫师的牛角号、“童子”的竹竿等,它们都为“跳香”舞蹈表演奠定了基调。不难看出,苗族“跳香”舞蹈所使用的道具和伴奏乐器有着各自的产生原因,流传于特定的地域,它们不仅在构造和使用上有着自己的民族特点,而且反映了本民族强烈的审美意识和宗教信仰。
结 语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苗族“跳香”舞蹈体现了苗族先民内在思想意蕴和质朴的民族精神,它的舞蹈风格与原始宗教信仰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是苗族民间舞蹈艺术与苗族祭祀仪式融为一体的结果,也是苗族舞蹈文化整合的必然。巫术在苗族社会内部广泛存在,并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舞蹈体态可看出,苗族人社会生活的礼仪行为和娱乐方式在“跳香”舞蹈中有所承载和延续,他们选择了用舞蹈、祭祀来表达自己的祈求,而且演化成一些有价值的仪式、风俗和行为习惯。苗族祭祀仪式舞蹈因其主体结构多元化,而被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诠释,但它明显保留着苗族古代傩文化形态。在早期的苗族社会,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始终伴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而舞蹈作为宗教仪式中的一种外显形式,更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此而言,苗族“跳香”舞蹈属于这一神灵崇拜的外显效应形式。苗族“跳香”舞蹈运用了一种以祭祀和民俗为核心的主体建构逻辑,用舞蹈的形式向神灵顶礼膜拜,用仪式活动来提醒人们对大自然的依赖,满足了人们对情感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苗族祭祀仪式舞蹈主体建构逻辑虽然是从原始发生过程中叙述的,但它不仅支配着舞蹈的性质和内容,而且还支配着舞蹈者肢体动作的区分,甚至包含了舞蹈演绎的具体过程。部分舞蹈学家认为人是舞蹈的主体,“作为巫术行为的舞蹈由于包蕴主体的精神寄托而追求实用目的”[21],在这一条件下,巫师、族长以及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是舞蹈者,他们还原了苗族农耕社会时期人们生产劳作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