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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雷虚篇》对汉代雷神信仰的批判

2022-12-28张斌慧

武陵学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王充雷公雷神

杨 燕,张斌慧

(四川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囊括了《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汉纪》《伏侯古今注》中对汉代的气象记录,其中与雷相关的灾异记录多达37处[1]。雷变灾异的频繁出现,使得雷崇拜与雷神信仰在汉代有了更多的特性表达。不论是赋予雷人格或神格,还是将雷与惩恶扬善相联结,都使得雷这种自然天象在官方、民间的关注度得到提升。王充的《论衡·雷虚篇》(以下简称《雷虚篇》)正是基于这种社会环境而作,文中记叙的对雷异之象的虚妄解读实质是在隐喻汉代灾异感应。王充对这些虚妄认知进行驳斥,目的是批判灾异感应思想盛行给社会带来的神鬼虚妄风气。

一、《雷虚篇》对汉代雷崇拜与雷神形象的解读

王充在《雷虚篇》中首先对雷为天怒、天罚进行了反驳。雷电具有“击折树木,败坏室屋”[2]294的能力,世人认为如果被雷击到都是因为有“阴过”,所以雷击便被视作上天的惩罚,“天怒,击而杀之”[2]294。王充写道:“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若人之呴吁矣。世无愚智,莫谓不然。”[2]294雷声就是天怒而发出的声音,就像人的怒吼,世人皆如此听信。

王充否认雷为天罚,否认雷有人格。他从雷本身的性质来论述,认为雷只是“一气一声”,是由声和气所组成的。对雷的物理特性认知并不是王充独有的。在先秦时,古人就多以阴阳解说“雷”,因雷于《易》为震,震为一阳生于二阴之下,故为阴中之阳也。《淮南子·坠形训》有:“阴阳相薄为雷,激扬为电。”[3]《大戴礼记》则说:“阴阳之气,偏则风,俱则雷,交则雹,乱则雾,和则雨。”[4]这些典籍对雷本质的认定和风雨等其他自然现象的认定基本一致,认为雷就是由阴阳之气所组成。

王充基本继承了先秦对雷本质为自然现象的认知,同时,他对雷的性质进行了补充,认为雷是阴阳之气搓出的火,雷的本质是火,并列举五验进行证明:“实说,雷者太阳之激气也。……阴阳分争,则相较轸。”[2]307又说:“何以验之,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中头则须发烧燋,中身则皮肤灼焚,临其尸上闻火气,一验也。道术之家,以为雷烧石,色赤,投于井中,石燋井寒,激声大鸣,若雷之状,二验也。人伤于寒,寒气入腹,腹中素温,温寒分争,激气雷鸣,三验也。当雷之时,电光时见大,若火之耀,四验也。当雷之击时,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验也。”[2]309王充首先确定“雷”为阴阳分争,太阳之激气,是一种自然现象;接着他从雷击人尸为焦状、道术实践、伤寒论述、雷电火光、雷击烧物五方面证明“雷为火”。王充从实践观察和理论辨证两个方向对雷自然性质进行了界定,在当时具有很大的进步性。

在确定了雷为“火”的自然性质之后,王充从时节的角度说明天怒将雷罚的虚妄。他写道:“冬雷,人谓之阳气泄;春雷,谓之阳气发。夏雷,不谓阳气盛,谓之天怒,竟虚言也。”[2]299人们认为冬天打雷是泄阳气,春天打雷是发阳气,为何夏天打雷不说是阳气之盛而将夏雷看作天怒?这种矛盾的认知不合逻辑,所以是虚妄之言。

王充接着以人道推而论之,说明将雷看作天怒降罚是不合理的。他举高祖出生时雷异的例子,说:“高祖之先,刘媪曾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此时雷电晦冥。”[2]297高祖出生之时,雷电大作。把雷异之象跟帝王出生联系起来,可能是比附《易经》中“帝出乎震”之说。从这个方面来说,雷电并非如当时人所认为的只与天怒降罚有关,它也会被视为一种祥瑞的征兆。

另外,《雷虚篇》又以生活中的刑法与所谓的天罚做比较,说明“雷罚”的不合理性。如果雷击真的是天罚,上天亲自惩处诸如“饮食人以不洁净”这种小的过错,有杀鸡用宰牛刀之嫌。“天尊于王,亲罚小过,是天德劣于王也。”[2]298天和人君一样尊崇,若天真的亲自降雷惩罚这种小过错,那么天的德行必定劣于人君。“人君诛恶,怜而杀之;天之罚过,怒而击之”[2]299,人君在处罚有罪之人时,是怀着不忍之心将其诛杀;天处罚有罪之人,尤其是犯了小罪过的人,何以发大怒用雷击杀之?况且天居高凌下,天神隐匿于中,如同君主居于深宫之内,这样远离人间烟火的统治者,如何能直接发现每个人的罪过?“王者闻人过,以人知;天知人恶,亦宜因鬼。”[2]301君主通过臣下闻人罪过,天则通过鬼神使者知晓人的罪过,他们都是间接知道人的罪过的。同理,人君通过下属施行惩罚,天降罪于人也不应该是自己亲自执行,而是差使鬼神使者来降雷,“使天问过于鬼神,则其诛之宜使鬼神;如使鬼神,则天怒,鬼神也,非天也”[2]301。从这个角度来说,将雷击看作天怒、天罚仍是错误的,因为进行天罚的主体施行者并不是天本身。

将天与君主类比之后,《雷虚篇》接着当时人以雷为天罚的逻辑,继续推理,如果打雷真的是天怒而进行天罚的行为,那么雷击就是天情绪外放的一种形式,天的这种情绪显然与人的情绪有一定的可比性,“人不喜,不施恩;天不说,不降雨。谓雷天怒;雨者天喜也。雷起常与雨俱,如论之言,天怒且喜也”[2]299。天怒降雷被看作惩罚,但降雷时常常伴随雨水,降雨则被人们视作天神开心的表现。如此说来,天在同一时间既降雷又降雨,即在同一刻又怒又喜,这样矛盾且具象的情绪表现实属混乱,可见雷是天怒、天罚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王充又引用《论语》《礼记》中关于君子因畏惧天怒,为雷变动,在迅雷骤雨之时,会穿戴整齐端正而坐,即使在夜里也是如此的记载进一步讨论道:“君子重慎,自知无过,如日月之蚀,无阴暗食人以不洁清之事,内省不惧,何畏于雷?”[2]310君子为人处世重慎,自己知晓自己并无暗过,何必害怕打雷?“君子变动,不能明雷为天怒,而反著雷之妄击也。妄击不罚过,故人畏之。”[2]311君子在打雷之时之所以朝服正坐,不仅不能说明雷为天怒,反而说明雷为妄击。因为君子对雷的敬畏,实则是因为雷击并非都是惩罚人的罪过,人人都有可能被雷击,这种没有理由的妄击使人寻不出缘由来规避,因为天雷随时可能都会降在自己头上,即使自己并无罪过。可见,雷之所谓的“天罚”“天怒”之说,完全是虚妄的。

王充在《雷虚篇》中除了证明雷的自然属性,批评雷为天怒、天罚之说外,还对这一时期雷神形象的一些特征进行了讨论。他提到雷神与鼓的联结,“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2]303。人们常常将雷、雷神与鼓联系在一起,画雷公时,其左手常拿着鼓。王充以雷声来解释雷与鼓的关联,“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意也……其杀人也,引连鼓相椎,并击之矣。世又信之,莫谓不然。如复原之,虚妄之象也”[2]303。人们将雷神与鼓同时画出来,是因为打雷时的声音轰隆隆,类似击鼓之声,并把鼓和椎看作雷神击杀人的工具。世人皆相信这样的说法,没有人反对。王充从雷的本质推论,认为人们对雷和雷神的这些特征赋予都是虚妄之象。他认为雷是气,曰:“夫雷,非声则气也。声与气,安可推引而为连鼓之形乎?”[2]304从其性质来说,雷的组成除了声就是气。声和气并无实象,怎么直接推引出“连鼓之形”来?王充以声、气和实体性的钟鼓进行对比,“今钟鼓无所悬着,雷公之足,无所蹈履,安得而为雷”[2]303?人们将钟鼓和雷、雷神联系起来,钟鼓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却没有实体所依附;雷公有脚,却不能蹈履,如此安得为雷?人们将雷和雷声有形化,他接着予以反驳道:“今雷公有形,雷声有器,安得为神?如无形,不得为之图象;如有形,不得谓之神。”[2]304雷公被人们具化出形象,雷声由实体的鼓发出,这样还如何能是“恍惚无形”的神灵?

王充还对汉代流传有翼雷公的形象进行辩驳,进一步否定雷的神格:“飞者皆有翼,物无翼而飞,谓仙人。画仙人之形,为之作翼。如雷公与仙人同,宜复着翼。使雷公不飞,图雷家言其飞,非也;使实飞,不为着翼,又非也。夫如是,图雷之家,画雷之状,皆虚妄也。”[2]305神仙无翼而飞所以谓之神仙,雷公为神仙之一,画师为其作仙人之形,却为之作翼,这种形象设置不符合神仙标准。若雷公不会飞就不用翼,但作雷公之画的人却说其会飞,这是悖论之一;如果雷公会飞,不为之着翼又怎么飞,这是悖论之二。王充从对雷神形象的讨论联系到雷为天怒,回归到他所批判的论点之上:“且说雷之家,谓雷,天怒呴吁也;图雷之家,谓之雷公怒引连鼓也。审如说雷之家,则图雷之家非;审如图雷之家,则说雷之家误。”[2]305对雷进行解释的人说雷为天怒;画雷公的人,说雷是雷公发怒引连鼓,他们关于雷的解说相悖,都无法对雷进行定论,这样矛盾的认知,王充认为都是“虚妄之论”。

二、《雷虚篇》批判的雷异感应在汉代的具体表达

王充在《雷虚篇》中否认了雷为天怒降罚说,实质是在批驳这种虚妄之说背后的灾异感应思想。于民间,这种雷异感应思潮使得雷崇拜与雷神信仰进一步发展,百姓沉迷巫祝祀神,荒于农桑;于官方,这种雷异之象与政事的关联感应,在汉代后期质变为一种官方意识形态,使得神鬼虚妄风气弥漫在朝堂之上。

灾异感应思想繁盛于汉代,言说推崇者甚多。雷异等灾变之象与人事相感应,其背后的哲学支撑就是天人感应思想。汉代承商周灾异观,《汉书·五行志》继承《尚书·洪范》,在天人感应思想的基础上加入阴阳五行,形成了一个更加具象化的系统,专注记载灾异与君主、人事的对应关系,加剧了灾异感应思想对汉代社会的影响。《汉书》有:“汉兴推阴阳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睢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5]3194-319《5史记·天官书》正义引张衡曰:“众星列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所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也。”[6]天上星辰,地下物象,自然界的存在都一一与人事相对应,成为人事吉凶的象征感应。

董仲舒提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遣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5]2498国若有失,天会先降下灾害预兆;天灾后还不自省、作出回应,天就会再次警告降下更加严重的异象。在种种天灾异象之中,雷作为一种较为典型的天象,在灾异感应之说中自然被视作很重要的征兆。

基于雷与天罚相关联的固定认知,与雷有关的灾异感应之说在汉代多有流行。在《中国灾害通史》《中国古代重大自然灾害和异常年表总集》中有诸多对汉代雷异灾变的记载,由此可见此时期人们对雷异之象的关注。汉代官方对这些雷异之象的解读,或将其归咎于人君失德,或认为是时政策有违时令,造成节气有失招致天谴,多与朝堂政事相关联。为了增加对雷异感应说的论证,提升雷异感应思想的信服力,这种政治化的解读不止限于汉代的雷异之象,还延伸到了前代。

《汉书·五行志》中有将前代出现的雷震异兆进行灾异感应的解读。《左氏传》有:“己卯,晦,震夷伯之庙。”注曰:“震者,雷电击也。”[7]《汉书》对这件事作了具体的灾异解释:“震者雷也。晦明,雷击其庙,明当绝去僭差之类也。……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则天震之。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诛于其祖夷伯之庙以遣告之也。”[5]1445《汉书》中将雷击伯夷之庙这件事进行灾异思想方面的释析,认为雷击伯夷之庙,是因为人道所不及,朝堂之上存在僭越行为,所以天诛降雷罚作为遣告。《河图》也有这样的解释:“臣僭奢,下犯主,则雷电击庙。”[8]对前代事件进行当代灾异解读,在历史上这并不是独一存在,“史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刘向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叛之心。是岁陈胜起,天下叛,赵高作乱,秦遂以亡。一曰,易震为雷,为貌不恭也”[5]1430。秦二世时有无云而降雷的异兆,刘向以阴阳解释这种现象,并认为这是二世政道有失所导致的阴阳失和,所以有陈胜起义、天下众民反叛,二世而亡天下。旧史新释体现了时人对灾异感应思想的推崇。

对雷异之象的政治化解读,在有汉一代更为繁多。汉惠帝二年(前193),“时又冬雷,桃李华,常奥之罚也”[5]1420。冬日降雷,桃树、李树茂长,谓之“常奥之罚”,原因在惠帝时期吕后掌权,朝纲不振,所以出现了冬天打雷,桃李竞华的异兆。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东郡人京房以灾异言于元帝曰:)《春秋》纪二百四十二年灾异,以示万世之君。今陛下即位以来,日月失明,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5]3162,京房对元帝说自其即位以来出现了各类灾异之象,如冬日打雷、夏天霜降等,并将其比附《春秋》,认为现在所出现的灾异跟《春秋》中所言君主失德而招致的灾异相似。京房搬出《春秋》灾异天谴与现今一并而论,旨在用此来规诫元帝修省自身,施行德政。

汉成帝元延元年(前12),“夏四月丁酉,无云有雷,声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5]326。对于这种天空有雷而无云的异象,成帝做出大赦天下的举措进行回应。“无妄之灾,百民不知,必归于主。为政治者,慰民之望”[2]671,与雷相关的灾异被视为天罚,普通百姓自不会揽下天罚,所以灾异征兆大多会被归罪于人君,君主须在自身德行和外在政策两个层面进行修省。大赦天下成为一个良策,这不仅是一种慰民之举,更被君主视为修政积德的行为。

新莽始建国元年(9),“冬,雷,桐华”[5]4116。次年,“二月,赦天下”[5]4118。冬日降雷、桐树开花是为异兆,王莽对冬雷等灾异的回应,也用了大赦天下的举措。在新莽地皇元年(20),“七月……有列风雷雨发屋折木之变”[5]4159,这场雷雨灾害极大,致使树木击折、房屋倒塌。加之王莽即位以来其他种种灾异之象,都被认为是王莽篡权,名不正、言不顺所招致的天罚。

汉顺帝延光四年(125),“郡国十九冬雷。是时太后摄政,上无所兴”[9]3216。郡国有冬雷异兆,映射是时太后把持朝政,君主无所作为,引来天罚。桓帝建和三年(149),“六月乙卯,雷震宪陵寝屋。先是梁太后听兄冀枉杀李固、杜乔”[9]3316。雷震灾异出现于先祖陵寝,因为是时梁太后枉杀臣子,是为天降雷以罚。

把与雷相关的灾异之象的出现与天罚联系起来,这是一种被臣子当作约束君主的“绳索”的固定化认知。百姓往往把灾异的出现归咎于君主,臣子则会借势用异象来劝诫君主。汉宣帝时魏相进言:“明王谨于尊天,慎于养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时,节授民事。君动静以道,奉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三者得叙,则灾害不生。”[5]3139汉哀帝时也有李寻进言:“秋月行封爵,其月土湿奥,恐后有雷雹之变。夫以喜怒赏罚,而不顾时禁,虽有尧、舜之心,犹不能致和。”[5]3188臣子借异象对君主的这些劝诫与警示,本质是对君主进行约束。在这种政治环境下,每有灾异之象,君主便会自己先行反省,汉顺帝曾有制诏:“朕秉事不明,政失阙道,天地遣怒,大变仍见。”[9]264

这种与雷相关的灾异不止解释为人君失德,其他不义之事也会被解释为招致灾异的导火线。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47),“其王贤栗遣兵乘箄船,南下江、汉,击附塞夷鹿茤。鹿茤人弱,为所禽获。于是震雷疾雨,南风飘起,水为逆流,翻涌二百余里,箄船沉没,哀牢之众,溺死数千人”[9]2848。哀牢王贤栗欺弱的不义之战,招致天罚降雷,导致其船沉没、士兵溺死者数千。

汉代史书中和雷相关灾异的咎责认定,更体现了是时流传雷与天罚的认知。《汉书·五行志》中提到对五事之灾的分类,其中有一灾名“貌灾”,其解释为:“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5]1354其中就包含了雷雨之灾。《汉书·五行志》对导致“貌灾”的咎征也进行了详尽描述:“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5]1353其本质还是在用雷、雨等灾异警示人君,失德就会招致天谴。君主不仅要修德,而且应重视时令。人君失德,时令有失,都会导致灾异出现。上述有冬雷的异兆就是因为节令不序,《管子·四时》有:“是故春凋、秋荣、冬雷、夏有霜雪,此皆气之贼也。”[10]

这种与雷相关的灾异警戒之说,从汉初一直延续到汉末。直至灵帝熹平六年(177)还有记载“时频有雷霆疾风,伤树拔木”[9]1992,对此灵帝要求“制书引咎,诰群臣各陈政要所当施行”[9]1992。这些对灾异的警戒、反馈都是建立在“雷”与天罚的思想基础之上的。

与雷相关灾异的频发,关联至天怒而降罚,被认为是神灵不悦的表现,而祀神是悦神的一种实践表达。汉代对雷震异兆的回应,除了上述所言的君主自省、大赦天下,还有对雷神的祭祀。雷神在汉代祀典中的地位逐步提升。汉平帝元始五年(5),王莽向上启奏,建议分封雷公、风伯庙于东郊,“东方帝太昊青灵勾芒畤及雷公、风伯庙、岁星、东宿东宫于东郊兆”[5]1268。雷公与风伯等自然神分别立庙于东郊。到了安帝元初六年(119),“以《尚书》欧阳家说,谓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谓六宗《易》六子之气日、月、雷公、风伯、山、泽者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于雒阳西北戌亥之地,礼比太社也”[9]3160。以六宗为天上地下、四方之宗,雷神列位其中,地位尊崇,此时雷神的祭祀之礼已经堪比太社,使得祀神风气由上而下弥漫。

庙堂之上的灾异说在于规劝君主以天下为利;民间的灾异说为了使民不妄作,惧天威、教民德,但灾异说在传播过程中越来越被夸大和被连接在更多社会生活上,被赋予预言、神占等性质,陷入虚妄无稽,甚至参与政治斗争,成为争权夺利的工具。京房以灾异言明君主,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压石显,因而灾害异兆之说成为了一种打击异己的政治工具。在东汉,包含着灾异感应思想的谶纬之说成了一种官方意识形态,《后汉书》中皇帝所下诏书共计251份,而其中涉及灾异的诏书有97份之多[11]。在民间百姓“休其蚕织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12],百姓不顾农桑,只信鬼神,沉溺巫祝祀神,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这些都是雷异感应思想泛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王充作《雷虚篇》否认虚妄之说所要批驳的核心内容。

三、《雷虚篇》对后世的影响

《论衡·雷虚篇》作为当时社会思潮中的一朵反向浪花,并未达到王充所期冀的“疾虚妄”的目的,但其中对汉代雷与雷神一些特性的总结对后世影响颇大,其所言雷神与鼓的联结、雷神双翼等都成为诸多经典和道教雷神信仰中很典型的内容,从另一个角度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

如《雷虚篇》中对雷神形象的描述,就被诸多类书引用。《北堂书钞》天部四中对“雷动万物”这一词条的解释引用《雷虚篇》对雷神的论述:“《论衡》云:画工图雷之状,叠叠如连鼓之形。”[13《]艺文类聚》卷二天部下“雷”词条中有:“《论衡》曰:图画之功,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形。又图一人若力士,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椎之。”[14《]初学记》第一卷天部上“雷”词条有:“王充《论衡》云:图画之工,图雷之状,如连鼓形;又图一人若力士,谓之雷公,使左手引连鼓,右手椎之。”[15]唐代《开元占经》卷一百零二“雷霆占”有:“论衡曰:图画之士,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16《]古今事文类聚》卷七“雷鼓”、《海录碎事》卷四“折树木”、《天中记》卷十二“天怒”“雷公”、《通俗编》卷二“雷公雷母”等都有涉及。从唐到清代的类书中,多引用《雷虚篇》,由此可见《雷虚篇》的传承意义。这些类书在文化传播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很多是古人学习的一些基本参考书,类书借用《雷虚篇》的文辞来记述雷神,无疑使整个古代社会的雷神信仰都与汉代、与《雷虚篇》有了密切关系,也让道教的雷神信仰与此有了密切关联。

在汉代作为天罚执行者、灾异警示者的雷神,进入道教后依旧延续了这个身份。道教将“雷司谓之武阶”[17],对于归属雷司的雷部神灵谱系建制多用元帅、将、兵等职阶,来彰显雷神的武力设定。雷神作为代天惩恶扬善的执行者,理应拥有更强的武力值。“造作过恶,触犯天廷,雷部诛罚”[18],作恶犯天者都将由雷部神灵诛罚。鼓成为雷神不可或缺的雷霆神器之一。有翼雷神也成为道教雷神较为典型的形象之一,雷霆三帅之一的邓天君就有双翼之形。综上可见,《雷虚篇》中对雷、雷神的特性的描述对后世传承有一定影响,与王充“疾虚妄”的初衷并不一致,可谓是“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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