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士”君子理想及其当代发扬
2022-12-28李可心
李可心
(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士”在封建社会结构中占据着首要位置,肩负“学士”“文吏”的“二重角色”。古时有所谓“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荀子·儒效》)的说法,这清楚地道出了先秦大变革时代以后的“士”的重要职能。概言之,政治与文化在古代中国社会的关系特别密切[1]。在专门化、职业化尚未形成的时期,政治官僚与知识精英构成“士”的一体两面。在比较安定的时期,“士”主要承担维系社会稳定和文化发展的重任。在黑暗或混乱时代,则主要承担政治和社会批判的任务。通过官僚选拔制度,“士”可以成功跻身于官僚集团,实现“学而优则仕”。在文化领域,“士”通常具备深厚的文化素养,熟练掌握知识、技能,从事文化、教育、思想传播等重要活动,特别是传播被王朝奉为正统的儒家意识形态。文化贡献方面,“士”所作出的思想、文化、精神乃至科技等诸多方面的贡献是中华民族一笔伟大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一阶层中优秀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等,更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力量。从这个含义上讲,“士”在整个封建社会的精神生活中扮演着不容置喙的主角,是中华传统精神文化的主要缔造者。
在当今的普遍认知中,“士”往往被笼统地冠以“知识分子”的名号。当然,这是颇为狭义的理解。将从事知识生产活动、生产精神产品的读书人看作知识分子是不可取的。正如孙立群曾指出,只有一部分“士”属于文人或知识分子,即“文士”和“方术士”,他们主要靠精神产品与社会进行交换,是“士”的核心部分。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以称之为知识分子[2]。但值得肯定的是,他们的确已然初步具备了现代知识分子的某些基本特点。正如尤西林所指出的“各种知识分子或神职者常常将政治领域定义为一种关乎救赎的活动”,作为文化精英的“士”兼任政治领域的重要职能。正是在这一“双重自任”中,“士”努力追寻精神的超越性。当然,这并非是自始至终的。至少在孔子以前,“士”还没有形成一种超越的观点,所以他们只能从自己的职位上考虑具体问题,而不能对政治社会秩序的本质有整体的理解[3]。正是孔子以后,政治与思想分家,“士”作为一个阶层得以真正崛起,其精神不完全受限于政治,有了比较自由、独立的发展。正是在此基础上,“士”这一历史的特殊阶层发展出超越世俗的精神追求与道德理想,与之相匹配的,便是代表完美道德人格的“君子”。
1 怀瑾握瑜:“士”恒定的“君子”理想
《论语》载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足以见得,“士”恒定的君子人格理想,就其本质而言,是中华传统价值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道德概念。从价值溯源的角度来看,“士”关于君子理想提出根植于“内圣外王”的精神理想。“士”所追寻的,其实是国家社会由上至下的“内圣外王”,是“天下有道”的和谐社会。归根结底,是对社会全体成员个人修身问题提出道德要求,认为人需以“修身”为起点,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理想,凭借精神修养的方式,内在实现“内圣”,外在实现“王道”。余英时认为儒家提倡“君子”在道德修养方面必须不断地“反求诸己”,层层向内转。但是由于“君子之道”目的不在自我解脱,而在“推己及人”,最终要义是匡正天下。所以“君子之道”必须层层向外推,不能止于自了[4]。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士”关于道德完善的观点,也就由个人延伸到了国家社会层面[5]。
正因“士”既有完善精神——道德的需要,又有实现社会理想的需要,“君子”理想所承载的价值旨归,就不仅在于修德利己,更在于修德利人。钱穆曾指出,中国文化注重一个“完整性”,这发源于具备完美人格的“士”,具体表现在他们“修齐治平”的价值理想中[6]。要而论之,“士”将道德修身的实践当作维系人伦秩序的根本遵循,伴随道德主体由社会个体逐步向外推演,便逐级发展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这一过程背后蕴藏的,是儒家哲学“推己及人”的大原则[7]。正如儒家传统将“仁”视作一切思想学问的核心,以“仁”为核心,发散出“忠”“义”“礼”“廉”“耻”“智”“信”“孝”“悌”等息息相关的价值理念,并以此为基础形成诸如“仁行天下”“义以为质”“忠君爱国”“廉洁奉公”等极具中华文化特色的美好德行,为个人的道德修炼提供了具体价值指向的同时,促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孕育出适用于各行各业的不同价值理念。在“士”的理想王国,上至君王治国行“仁政”,讲究“德治”,下至民间讲究“德行天下”“以德为先”,社会生活领域各个方面皆强调道德践履,人人皆为德行优雅、奉公守礼的谦谦君子。总之,一切皆以道德为底色。
2 道德正己:“士”修德以成“君子”
余英时认为,道德修身的“修德”行为是春秋时期在“士”阶层间兴起的精神内向运动[8]。古代的“士”十分注重道德修身,强调“士有百行,以德为先”。例如孔子推崇“智”“仁”“勇”的完美结合的“谦谦君子”。孟子从人性善的角度出发,认为“人人皆可为尧舜”,关键是要激发、养护、发挥与生俱来的“仁义礼智”等“善端”,有“求则得之,舍则失之”的观点。正是出于这种极强的道德自觉与道德自律意识,“士”推崇君子的人格理想,把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的修身功夫,作为个人处世、安身立命的根基,在走向“治国”“平天下”的广阔天地中,自觉讲求气节操守,维护正义,自视为道德正统的维护者和守卫者。
一方面,“士”极力推崇“修德”,这根本上源于“以道治下”的宏伟抱负,本质是“士志于道”的客观方法。“士志于道”,以“道”与“势”抗衡,走的是精神修养的道路[9]。换言之,“士”追求的“道”是成就其君子理想的价值之源。“士”者讲求“修德”,这不仅表现为对自身学识的高度重视,更表现为对内心道德品质的千锤百炼;不仅重视自身一德一行之培养,同时也通过教育手段劝诫社会中其他成员培育良好的美德。尤其上层人士的道德修身,更是他们始终担忧的关切所在,这是儒家实现社会整体道德素质提升,促使社会全面达成“内圣化”的关键。因此,“士”往往具备高度道德自律,自觉将道德修身作为天然使命,其可贵之处远不止体现为他们对“修己”这一事务本身的重视,而是视家国为一体,将“修己”同“治国平天下”的宏伟功业相结合,以深重的政治责任感,以及深切的人文关怀督促德行的培养。因此“士”的“修己”绝不局限于“修己以敬”,而是在于“修己以安人”,进而“修己以安百姓”,直至“修己以安天下”之至高境界,可见是将“修身”从关注个人成长,逐步拔高到了关怀天下发展的高度。
另一方面,“士”主张道德修身,推崇“君子”理想,这成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普遍向往的完美人格。“士”主张“道德修身”“修身立德”,其原因与“志于道”的价值追求有直接关系。尽管“士”志于道,却不意味着都能达到“道”,更不意味着每一个“士”都能担当得起“道”。只有身份优越或是道艺优越的“士”才能实现其志向。不足以致“道”的,也就无法被冠以“君子”的美名。荀子所作《致士》一篇就有记载:“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足以见得,“君子”作为一个整体的理想性人格,是安邦定国、防止国家法纪遭到破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不容许遭到一丝一毫的破坏。与此同时,作为道德形象,“君子”更是“士大夫”政治的中心理想,在治国理政方面至关重要。一国惟有道德高尚“圣王之君”,才能避免出现祸端、混乱。“君子”这一概念最早本多指“君王之子”,强调的是政治概念。正是在儒家孔子之后,“君子”一词被赋予了更为广泛的含义,更加强调的是精神层面个人道德、品行是否符合标准。要成为“君子”,就必须加强对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修炼,锻造更为崇高的道德品质与精神境界。
3 以德育人:“君子”理想的当代发扬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育人功能,强调“要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10]。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尤其注重精神道德修养。虽然在文化认知方面,个人的道德理想与他的社会地位之间并非存在绝对关系,传统文化中也有“德不配位”的说法,但是,我们通常认为位高者其道德标准亦然。正如许倬云所说:“一个健全的社会、国家及世界都必须建立在道德纯良的个体之上。”质言之,一个国家、社会道德的健康程度不以先进分子作为衡量标准,反而是全体成员整体道德素质的高低,最终将决定该国家社会道德水平的真正上限。因此,即便是对于身份卑微者而言,个人的道德标准依旧需向位高者看齐,不可肆意违背个人道德,更不可因此损害社会公德。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君子”人格理想集中反映了“士”这一主体对道德修身的极度重视,这是其精神体系中极其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特征,是培育当代“君子”人格的重要道德资源。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无数个珍贵的精神传统,将价值之源内在于一己之心而外通于他人及天地万物[11]。其结果则是,但凡受此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人,大多有此共识,即只要人存在于世界上,都必须有此一自发、自觉的修身精神与道德自律意识。对于中国人来说,坚守道德本心、进行道德践履、提高道德自律,更多的是作为人分内的事务,而不是外界施加的精神束缚。换言之,中国传统精神中以道德修身的观念源于以道自任的“士”,但如同儒家提倡“推己及人”的观点,“士”将修身正心的本领推广至民间,也就成为社会由上至下的共同坚守。可见,“士”君子理想最为可贵之处正是在于主张通过精神道德的自我净化,促使个体成长为对社会、国家有用的人,具备重要的人心教化功能。这作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不仅当代知识分子可从中获取精神营养,社会全体成员皆能从中受益。古有类似“君子当守道崇德”的说法。“士”千百年来恒定的君子理想,将在培育当代“君子”人格理想的过程中逐步走向现实。
一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12]只有道德在国家社会层面真正确立,方能真正有益于国家社会发展。此中道理,与“士”强调“君子”成仁以实现“内圣外王”的精神要义有共通之处。千百年来,中国的“士”自信通过“修德正心”的功夫实现精神——道德层面的完善,其长久以来的“君子”理想充分表明他们在修德方面积极、乐观的进取态度。不仅如此,“士”秉持“为天下先”的担当精神,也就促使将崇德、修身的功夫,成为个体为国、为民担当的庄严使命,“君子”理想之于中华文化而言,自此被赋予崇高的道义责任。自先秦儒家立足于“仁”的观点提出君子的人格理想以来,后世学者不断完善、增益,最终成为中华传统文化认知中理想人格的典型范式,时至今日仍然广受推崇。关于崇德修身,道德从来都是判断一个人是否真正做到精神成人的重要尺度,是个人真正成为与国家社会有益之人才的重要前提。据此,当代国人崇德修身,可效仿“君子”之法,通过重视、借鉴、传承“士”对于君子人格理想的刻画,充分认识君子人格理想的时代价值,在穿越时空的灵魂交流中,感悟千百年来仁人志士的精神世界。通过潜心学习内化于心,以真知实干外化于行。同时要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为其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培育当代中国的君子人格理想。
另一方面,符合当代中国发展需要的“真君子”,是心怀敬仰、坚定信仰的理想主义者,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不畏艰险、毅然前行的追梦人。纵观历史,自古以来,“君子”之美名从来不属于终日无所事事、歌功颂德的赋闲之人。只有富于行动的、主张实践的、主张改变现有社会秩序,进而造就美好世界的弘“道”、志“道”之人,才能真正被冠以“君子”美名。明代朱熹提出,精神的修为不能仅靠道德的努力,其本质力量是来源于“敬”的意识[13]。对于当代中国人民来说,这种“敬”的意识应当深深根植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根植于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定信念,根植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坚定信心。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人们常常习惯将“信仰”与“信心”“信念”等同样性质的词语一起使用。例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是新时代我们不断前进的重要精神力量”。当下培育新时代“君子”,必须将“信仰”“信念”“信心”之精神铭刻于心,修身慎独,恪守本心,至真至诚。同时继承古人的优良传统,在生活中“敬德”,在学习、工作中“敬业”,将个人利益系于社会利益之中,对未来常怀“敬畏”之心,坚定道德理想,立志做德才兼备之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