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幸福观的科学内涵、结构层次及实现路径
2022-12-28徐云珊
徐云珊
(新疆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马克思的幸福观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劳动幸福观。在当代中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习近平的奋斗幸福观就是基于马克思的劳动幸福观所提出的。习近平曾在多个场合指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而中国人民在经济倍速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该如何去奋斗、怎样去奋斗,答案仍然是在劳动创造中奋斗,奋斗出自己与国家的未来。对于习近平奋斗幸福观的哲学溯源,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与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利于我们探寻马克思劳动幸福观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与发展之路。
一、劳动幸福观的内涵及劳动幸福的特征
(一)劳动幸福观的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的需要及其满足问题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没有物质生活最基本的物质需求满足,人类就不可能获得幸福。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立足于现实,从现实生活中现实的人出发,提出满足人类需要的首要条件便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即人类的幸福离不开生产活动,离不开人类的劳动。
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2]。人类的生产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生活的一定方式。事物的本质是在运动中呈现出来的,而人是通过劳动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加以确证自身的类存在物,所以劳动便是人的类本质。劳动是人的本质体现,人们通过劳动创造幸福,劳动是幸福的源泉。人类通过劳动得到自我实现与自身的确证,通过劳动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与幸福感。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个人生命的现实体现。只有通过劳动,人的主体价值才能得到深刻的展现。
(二)劳动幸福的特征
1.劳动幸福具有主观性与客观性。一方面,劳动幸福是一种人类所能获得的快乐的心理体验,属于主观意识范畴,这种愉悦的心理体验以主体的主观感受为转移。历史上的社会大分工发生以来,随着社会分工的逐步细化人们所从事的工作也越来越细致与专业,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实现分离。工业革命创造了新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劳动者从事着纷繁复杂的工种与工作。当今世界各个国家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环境,但各个和平国家的劳动者们普遍大多数都有着自由选择工种的权利,人们通过升学等手段学习和掌握自己所想要从事工作的技能与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拥有自由选择劳动幸福的权利。人们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与能力从事相关的劳动,不论是充满匠人精神的手工艺人,还是企业工厂里进行劳动活动的普通工人,亦或是学校里教书育人的老师,都是具有属于自身的劳动幸福权利的。人们通过自主选择的劳动来实现自我,创造自身存在的价值,在劳动中获得一种创造性幸福,这种创造性的劳动幸福来源于不同个体的主观感受,甲之劳动幸福对于乙而言未必是一种幸福,因此每个个体的劳动幸福具有或然性,劳动幸福本身则具有主观性。
另一方面,人们获得的劳动幸福必然受客观现实所制约,劳动幸福的实现方法、内容、途径、范围具有客观性。马克思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3]”“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人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正因其社会性的存在,人类的生存发展以及劳动幸福的实现始终会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与制约。在社会中从事生产生活中的现实的人,终究是否能获得到真正的劳动幸福,并不以劳动者自己的意志而转移。如果在一个高生产力、高消费的社会大背景下,一个热爱艺术的手工艺者无法以自己的手工工艺品的制作速度与机器的生产速率相媲美,他就必将受到社会客观因素的制约。手工艺者作为独立的个体,其生产力无法适应于所处社会,就等同于失去了生存发展的空间,必然被社会所淘汰。尽管从事手工工艺品劳动活动可以使他获得主观性的劳动幸福,却使他无法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物质需要,从而无法实现个人生存发展之完满,最终无法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幸福。
2.劳动幸福具有相对性与绝对性。人类的劳动幸福多种多样,在层次、境界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每个人在生命进程中所能够获得的劳动幸福的种类、大小也都不同,因为人的欲望、需要有种类、范围、强度、性质等的不同,其满足程度、方式也不一样[15]。劳动幸福的相对性表现为因主体的不同而不同,而对于同一主体,劳动幸福又会因时而异。在人生的各个阶段,人们所需要满足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是随着自身的成长发展而发生着转变的,这个转变起初是“量”的改变,但可能随着时间推移由于主体的自身发展运动导致所追求的劳动幸福发生“质”的飞跃。
马克思在谈到选择职业的理想和价值时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5]”可见作为哲学家的马克思对于劳动幸福的追求是源于精神层面的需要,物质生活的困境从来没有让马克思屈服过,马克思的一生都在为全人类的解放工作而从事写作劳动,马克思用自己的一生的劳动实践证明了精神幸福的满足是最一种高层次的劳动幸福。他的劳动创造成果为我们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财产。马克思所获得的劳动幸福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获得劳动幸福的方式也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个体所需要满足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程度、大小不同,所以这时的劳动幸福是具有相对性的。
劳动幸福既具有相对性又具有绝对性。绝对的劳动幸福不因主体的不同而不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对于任何主体都相同的劳动幸福。“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6]。物质生活资料的满足是人们所共同需要的,如果可供生命延续的物质需要无法被最低程度的满足,人类就无法实现向更高级的精神需要的满足所跨越。因此,绝对性的劳动幸福首要问题就是解决人们最低的物质需求。人们能够凭借自身的劳动获取到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时,才能够获得这种绝对性的物质层面劳动幸福,这是每个个体所必需的。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的结构层次
(一)人与自然
马克思指出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便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即劳动幸福的最基本条件就是劳动所得能够维持基本生命的延续。这是作为自然界生物生理需求的最低满足。人类作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通过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劳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而基于以家庭为最小单位的自然界人类普遍性生存法则,作为人类需要对自己的生命以及对尚未具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后代给予生命延续的物质支持。自然界生物从这种自己与家人最低限度生命的延续中获得满足自身责任感的劳动幸福。这种劳动幸福的需求源于自然界生物的生理本能,并使人类作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获得生理上的满足。
(二)人与社会
在人类与自然界的实践互动的过程中,主体的客体化与客体的主体化的双向创造中生成了人化自然与再生世界。在历史推演的进程中自我(个人及群体)他者(个人及群体)结成了类共同体,在彼此的互动中形成了人类社会。
马克思首次将人类社会比作事物构成的各个部分彼此联系、相互关联的有机体。在社会有机体中人类的劳动加以灌之的第二重属性便是社会属性。这一属性的出现相比于只拥自然属性的人类劳动而言,劳动的性质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向。即体现在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以及抽象劳动之中。抽象劳动创造出的价值使商品能够在市场进行流通。此时的劳动不再为自己的生理需求所创造使用价值,而是为整个社会有机体的正常运转赋予商品价值。无论是怎么的社会形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亦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劳动,都需要满足整个社会有机体的正常运转。随着世界市场逐渐连接为一个整体,中国工人的劳动商品可能会漂洋过海的去维持其他国家人民的生命延续。
此时的劳动已经成为了社会性的劳动,每一个人的劳动不仅为维持了自己的生命需要同时也在维持整个社会有机体的需要。这种社会性的需要的满足,便是人类作为社会有机体组成部分所必须承担的物质或精神生产责任。这时的劳动幸福是社会层面的劳动幸福。
(三)人与人(自由人)
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的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7]。
为了摆脱商品拜物教,使人摆脱物的控制寻求更高层次的劳动幸福。我们要将物于物的关系重新还原于人与人的关系之中。将人类从被物的统治状态下发生新的转向,使物重新从属于人。这是最高层次的劳动幸福,我们仍需作为社会有机体的组成部分对整个社会有机体的运行承担物质生产的责任。但人类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与实现使人们从劳动中解放出来,此时的人类是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存在的,劳动也变成自由的事情。劳动不再是仅仅为了家庭单位、社会单位的存在发展所被迫从事的活动,而是重新回归于人的的类本质,为实现作为人的类本质,实现自我价值的创造性劳动。
此时人与人的关系不再被物的关系所遮盖,人类作为解放的自由人重新与自我以及他人发生社会关系。此时的劳动成果为全人类谋福利,而非利益驱使。达到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劳动至善。此时的自我与社会中的其他人民利益达到最大程度的一致。“为千百万人谋福利”的劳动是最幸福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是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必由之路[8]。
三、劳动幸福的实现路径
(一)消除异化劳动
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迅速兴起,无产阶级登上世界舞台。随着世界市场的扩大和资本主义势力的扩张,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日益激烈。无产阶级为满足自身的最低物质需要,向资产阶级出卖劳动力,此时无产阶级的劳动成果已被资产阶级所掠夺,劳动发生了异化即劳动者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和劳动活动相异化、劳动者与人类的类本质相异化、以及人与人关系异化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异化剥夺了人们劳动幸福的权利,使无产阶级彻底丧失劳动幸福。
马克思说:“劳动对工人说来是外在的东西,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9]”工人劳动的成果被资产阶级所剥夺,工人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使其获得最大利润,此时工人的劳动已变为被迫而行的,工人想要存活就必须出卖劳动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劳动行为已然是非自愿的。资产阶级社会都站在资产阶级利益的那一边,这种大环境下的异化劳动是毫无劳动幸福可言的。
(二)不断满足劳动者的需要
在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幸福的发展受到阻碍,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劳动幸福才能成为可能。当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紧跟马克思主义的脚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当代中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制度。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充分发挥了国家政府的主观能动性,虽未能达到彻底消灭私有制,但国家在最大程度上宏观调控私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比例关系,生产力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确保了人民所能拥有的劳动幸福的权利。
当代中国正是处于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大力发展生产生产力、物质条件的积累过程之中。在这个积累的过程中,为满足现阶段人民的劳动幸福,也在不断满足现时代劳动者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10]”“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11]”辛勤的、诚实的、创造性的劳动是获取幸福的根本方式,是习近平幸福观的内在要求。17对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来说,没有劳动就没有幸福可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两个15年的战略安排;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普遍的一般的劳动幸福体现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马克思那里其实就是人的劳动自由程度的发展,因为人的发展要“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12]”当人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意味着人更像人了,更接近真正的人了,而人只有作为人而存在才能获得持久和永恒的幸福[13]。真正的劳动幸福,是让劳动者既可以自由自愿的参加劳动活动,使劳动成为快乐的活动,让劳动者有选择、有尊严地参与劳动,达到自我实现的状态,从而实现劳动幸福。
劳动幸福实现的过程表现为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过程,自主劳动即劳动的自由程度问题。劳动的自由程度具体表现为人们的自由劳动时间。马克思从无产阶级的劳动中发现了人类自由劳动时间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新时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创造出了丰富的生活资料、在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基础上,缩短了商品生产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当劳动者获得自由时间越多,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可能。
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大环境下,在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中,虽然生产力的解放与提高使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大缩减,但并没有换来劳动者自由劳动时间的增长。反而以此为方式获得了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为此无产阶级创造出了更大的相对剩余价值,以此获得更高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工人以工资形式取得的物化劳动量不能等同于他为工资而付出的的直接劳动量;资本家所收回的劳动时间量大于他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劳动时间量[14]。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劳动也必然化成泡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阻碍了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可能成为现实。当今中国的发展正是为共产主义奠定物质条件与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同样关注人的自由发展程度,在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发展历程中会逐步加大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同一。而共产主义最终将达到最高级别的人的关怀。共产主义社会中人能够真正成就自我,实现自我,确保每一个人的类本质得以实现,人类最终获得普遍的一般的劳动幸福。
结 语
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激励着广大无产阶级劳动者团结进取,成为变革社会的一种强大的生命力,具有强大的科学性与感召力,指引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前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奋斗幸福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的继承与发展,具有时代性与科学实践性。习近平新时代劳动幸福观与马克思劳动幸福观的实现路径是同一的。当代中国为全体人民劳动幸福的实现从未停下脚步。当代中国所追求的劳动幸福是最一般的普遍的大众的劳动幸福,是为着人类的解放和人的全面而全面的发展而奋斗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