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增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实效
2022-12-27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鲜明强调“过去、现在、将来青年工作都是党的工作中一项战略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倾注极大热忱研究青年成长规律和时代特点,拿出极大精力抓青年工作,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特别是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经常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团干部,支持共青团按照群团工作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1 改革举措
——推动地方和基层党组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倾注极大热忱、拿出极大精力”的指示要求,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经常研究重大问题,支持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省、市、县团委基本接受过同级党委的巡视或巡察,通俗讲叫“政治体检”。巡视巡察中的重要一条,就是检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如何,检查的是有没有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而是具体的、深入的;不只是嘴上说的、纸上写的,更是要落实干的。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对于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特别是省级团委来说,当前尤其要树立机遇意识、抢抓时间窗口、主动担当作为,抓住这个契机,全面梳理自身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把握工作节奏,加强请示报告,争取工作支持,优化政策环境。努力把总书记的重视关心切实转化为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的制度红利、政策红利,把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转化为履行职责、深化改革、担当使命的实际行动,把共青团改革落到基层、进行到底。
——健全基层党建带团(队)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团教协作、经费保障等重点机制,确保党中央明确的规定动作落实到位。推动将县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团(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并明确所占分值,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纳入党委巡察监督,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推动将团建工作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青年工作经费。
党建带团(队)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团教协作等机制是我们筹措各方资源、推进青年工作的重要依托,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争取同级党组织关心支持和引领带动,充分运用好各项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工作渠道,围绕党政关心、社会关注、青少年关切的问题,加强部门沟通、政策协调,多推出一些“含金量”高的工作成果。比如,每年党委常委会至少听一次汇报、专题研究一次团的工作、开一次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把方向、提要求,争取每次能解决两三个重要的问题。再比如,纳入党建考核要有“分”、纳入党委巡察要有“事”、纳入财政预算要有“钱”、纳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督导要有“责”。把这些关键环节抓好了,县域基层团的工作就大体托底了。
1.2 具体路径
1.2.1 党建带团建机制
共青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事业的蓬勃发展,最根本在于全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共青团的政治灵魂,要通过建章立制、督促检查压实党组织责任,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
——纳入党建部署考核
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到,请党组织为团组织定职责、派任务、提要求,争取团的建设纳入党的组织建设规划一体研究部署,协同推进组织共建、大事共商、要事协办、资源共享,将党建带团(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并明确所占分值,实现党建工作与团建工作同频共振。
——纳入党建述职评议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关心支持和引领带动,将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落实“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乡镇(街道)将团建工作纳入村(社区)绩效考核范畴,不断规范基层共青团工作。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对学校的考核,明确从事团、队工作教师年底考核以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职务评聘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实现校级共青团工作考核全覆盖。
——纳入巡察监督
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的青年工作列入地方党委巡察内容,制定将团建纳入党建工作并定期研究部署、配齐配强团组织领导保障、规范团员发展程序、落实推优入党制度等重点内容清单,通过巡察发现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党交给教育系统和共青团的共同责任。事关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共青团履行为党育人政治职责,各地要推动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对教育领域共青团、少先队改革任务一体部署推进、一体考核督导。全面加强县域团教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教育团工委工作机制。
1.2.2 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是为促进青年工作和青年发展而专门设立的一项联席会议机制,旨在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加强相关党政部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针对不断变化的青年需求和青年问题,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加强交流、促进合作、达成共识、改善政策。
——工作任务
县(区)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决策部署,做好各级《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落地实施;推动建立与县委、县政府其他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相互促进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细化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全县青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组织构成
县(区)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受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召集人、成员和联络人,其中召集人为分管青年工作的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由各相关单位分管青年工作的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县委书记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 次,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研究具体工作时,可根据议题需要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也可以邀请其他部门的专家参加会议;凡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需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综合研究后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议确定。各成员单位按照会议议题,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报召集人审核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和调研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落实青年工作情况予以指导推动。
1.2.3 团教协作机制
学校特别是中学团的工作是县域共青团工作最重要的领域之一,要深入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要求,全面加强县域团教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教育团工委工作机制,加强县级团委对本地区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直接指导。
——县级教育团工委
县级教育团工委是县级团委的派出机构,受县级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的双重领导,负责指导和推动落实辖区内中学共青团工作。同时履行全团带队责任,在政治上、组织上、队伍上、工作上加强对少先队的指导。县级教育团工委一般设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设在县级团委,由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可按照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干部。
主要职责任务: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深化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加强中学团校建设,构建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团课课程体系,指导推动所辖学校团组织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履行为党育人职责。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构建党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体系。指导所辖学校团组织做好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增强组织生活的时代感、实践性。三是深化实践育人。创新团的活动方式,把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作为新时代团员教育的重要载体,组织中学生团员适当走向社会、走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提高团员青年社会化能力。完善评价机制,将中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四是完善骨干培养。根据全团重点工作和本地实际,制定中学团干部任期目标,建立健全述职评议制度,把政治素质培养放在首位,提升团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群众工作能力、团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中学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机制,推动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师资培训体系,拓展培养、推荐、输送等渠道。五是加强团队衔接。做好中学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和工作衔接,加强改进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推动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加强中小学校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直接领导,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的政治责任。
1.2.4 纳入经费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巩固、扩大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经费来源保障。争取将青年工作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服务内容扩展、服务质量提升而逐年合理增加。各镇街按服务对象规模,将共青团工作经费单独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共青团工作产生的费用,在核定的业务费用中列支。各中小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全额保障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及活动经费。
1.2.5 团的领导管理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地方党委研究决定党的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对下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适时派员列席下级团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
——团干部双重管理
《党章》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共青团的干部管理,以党委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团的地方委员会领导班子及成员接受上级团委协管。协管内容包括对下级团委领导班子任免、调动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下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协助做好下级团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做好下级团委班子考核;指导和规划下级团委干部培训。
——列席民主生活会
推动全团一体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共青团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团中央派员列席省级团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适时派员列席省级团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推动省、市两级团委出台列席下级团委民主生活会的制度机制,逐步实现派员列席下级团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覆盖。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团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请示、报备相关事项,同时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层层压实责任。
1.3 参考素材
【典型做法】
天津、安徽、福建、四川、辽宁大连、广东广州、山西晋城、贵州铜仁等地地方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台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带团建方面的制度文件,固化改革成果。山东德州将党建带团建、队建,专职团干部配备工作纳入市对县的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内容,党建带团建纳入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全市改革督察。青海西宁城中区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团建巡察细则》,规范“两查七看”20 项巡察内容,实行统一反馈、统一移交、统一整改、统一评估验收,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化、常态化落实。北京建立了年度向区委书记报告,季度向区委主管领导和组织部长通告,靶向针对问题向区委组织部门函告;直接参与团区委主要负责人调整考察,强化团区委干部配备结果考核;列席团区委民主生活会听汇报的“三告两考一听”团干部协管机制。
各地重视用好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等机制,在促进青年发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有针对性出台政策措施,更好为基层团组织赋能、为青少年事业助力。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北、重庆等县级团委主导或承接的工作项目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北京2022年计划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经费比2021年度增加近3000万元。四川32个试点县团组织建立常态化工作项目178个,其中102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投入资金近3200万元。
【参考文件】
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②《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
③《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
④《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
⑤《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⑥《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⑦《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
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
⑨《团中央派员列席省级团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
⑩《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参考文件】③
【参考文件】⑤
【参考文件】⑧
【参考文件】⑨
【参考文件】⑩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全面强化党委领导 高位推动县域改革
广元市利州区辖14 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60 万人,共青团员1.2 万名、少先队员4.4 万名。自利州区被纳入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以来,区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倾注极大热忱、拿出极大精力”的指示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改革成势见效。
图|2022年4月10日,在碧桂园小区开展广元市利州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龙门阵”交流活动
强化党委领导,在“带”字上下功夫。一是纳入改革大盘。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领导小组,将改革试点列入“十大改革”重点项目,作为全区“十四五”期间三个“国”字号改革事项之一。构建“区委书记亲自抓、党政班子协同抓、组织部长具体抓”推进机制,完善“财政保障、党费补助、项目打捆、社会参与”保障机制,将团建工作经费纳入党建工作经费整体计划。二是细化改革清单。注重统筹谋划、挂图作战,对标对表全团指导意见出台利州区试点实施方案,探索推进小区团建、团干部全流程管理等12 项“微改革”,制定评估方案,形成“1+12+1”政策体系。细化明确任务、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部门周调度、区委月通报”,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细。三是压实改革责任。区委将党建带团(队)建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将整理出的共性问题纳入“回头看”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将改革试点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在各级党组织形成共识。试点期间区委常委会听取改革汇报4 次,区委书记专题研究5 次,增加共青团工作经费77 万元、增长71.1%;在全区范围内调剂2 名事业编制,成立全省首个县级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在区委两轮巡察中已对4个乡镇12 家单位落实改革试点责任进行巡察。
注重党建引领,在“强”字上做文章。区委坚持党建带团建,持续建强基层组织,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团区委创造性开展工作。一是建强基层组织。坚持党建团建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团省委等部门联发的《关于加强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带群建的指导意见》,重点聚焦“两新”组织、新兴青年群体建立团组织。有党组织的小区率先建立团组织,无党组织的小区探索建立团组织,在基层最需要的地方支持团组织发挥作用。二是配优团干队伍。选优配强团区委班子,按照副科级全覆盖配备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实现35 周岁以下的村党组织委员、村团支部书记100%“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三是用好青年人才。区委组织部聚焦选调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九类群体,实施助力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计划,储备青年工作“好苗子”200余人。建立青年人才党团联合培养机制,将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全区青年人才培训计划。四是完善育人链条。出台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统筹党、团、队一体化育人。
发挥团的功能,在“用”字上求实效。注重在中心大局中检验共青团改革成效,改革试点以来,全区各级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不断提高。一是引领凝聚更有效。指导团区委挖掘红军文化、三线精神等“家门口”红色资源,打造“基础课程+”团课体系,开展网上宣传引导。二是组织动员更有力。指导团区委动员3.5 万名团员青年注册成为“熊猫侠”志愿者,常态化开展“爱在利州·共‘童’成长”等志愿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中集结青年突击队和团员青年发挥作用。三是联系服务更有为。支持团区委大力实施“广青振兴贷”和“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围绕青年婚恋交友、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困难学生资助等开展扎实服务。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党建带团建“四力同驱” 构建基层团建新格局
城中区探索打造“四力同驱”党建带团建模式,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切实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形成党团共建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图|召开共青团西宁市城中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党团同部署,强化“执行力”。县域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团组织改革试点工作4次,召开全区工作推进会1 次,在工作专报上作出指示批示6 次。将团建工作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和财政预算,改革后保障工作经费115.79 万元,较改革前增加25.02 万元。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城中区“党建带团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团(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明确“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
党团同巡察,提升“续航力”。将党建带团(队)建工作纳入区级党委巡察监督内容、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巡察工作计划,明确在今后的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工作中,均要巡察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团建情况,真正激活基层团组织“神经末梢”。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团建巡察细则》,规范“两查七看”巡察内容,重点巡察党组织强化党建带团建情况、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两方面20 项具体工作,并建立巡察整改机制,实行巡察问题统一反馈、统一整改、统一评估验收,确保巡察整改全面到位。
党团同培育,激发“内生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的意见》,多渠道吸纳年轻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志愿者、新兴领域青年等青年人才充实团的工作力量,将“两新”团组织、新兴领域青年团代表占比由5%提升至16%,选任团区委挂职、兼职副书记各1 名,筹建城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 名,团干部人数由43 人增至163 人。印发《团干部实绩考核考评实施办法》,分层分类建立考评办法、履职纪实手册,以年度述职、民主评议狠抓任期目标落地。区直机关团干部优先从年轻干部蹲苗库中选任,履职情况及时反馈至组织人事部门并与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挂钩,年轻干部蹲苗库团干部占区直机关团干部总人数的24%,全面打通年轻干部双向培养渠道,团干部履职担当积极性明显提升。
党团同夯实,凝聚“向心力”。紧跟党建步伐,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筹建团组织,区直机关团组织由6 个增至28个,实现传统领域全覆盖。通过提供免费或低偿场地、对接资源项目等方式,扶持孵化吸引“两新”组织、新兴青年群体向团组织靠拢,“两新”团组织由25 家增至52 家,青年之家由7 个增至53 个,组建团属青年社会组织8家。结合团员青年就业分布实际,成立香格里拉、水井巷等商圈团工委4个,努力打造独具城中区辨识度的商圈新业态团建打卡地。成立团代表联络站,依托城中区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实体化建设,打造网络服务平台链接团属新媒体阵地,与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资源库、需求库、项目库对接,线上线下同步实现点单式收集、菜单式服务。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运用党建巡察利器 促进团建规范提升
哈尔滨道里区是首批县域共青团基层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改革试点前,一些部门单位存在党建带团建重视程度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责任难以压实。道里区将区委巡察办列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运用巡察利器,提升基层团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优化保障机制”这一重点方向,道里区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以巡促建,以巡促改,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推动全面从严治团直达基层团组织“神经末梢”。
明确责任“定规矩”。在制订改革试点方案之初,道里区就将区委巡察办列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的实践中,区委巡察办将团建工作列为重点巡察内容之一,重新修订了道里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巡察工作计划,明确了在今后的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工作中,对巡察对象抓基层团建情况进行巡察。
量化指标“严纪律”。制定《道里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团建巡察细则》,规范“两查七看”巡察内容,“两查”即查党组织强化党建带团建情况、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七看”是对“两查”的细化,在查党组织强化党建带团建情况方面,看是否将团的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规划并定期研究,看任命区直团干部是否履行协管程序,看推优入党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在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方面,看发展团员是否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看团员教育管理是否常态化、有效果,看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是否有效发挥,看“三会两制一课”是否有效坚持。为确保各巡察对象抓团建工作成绩分得出高下,巡察结果经得起检验,将“两查七看”内容进一步分解为20 项具体考察指标,建立了《道里区基层党组织团建工作“两查七看”考核体系》,使巡察工作更具针对性,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图|2021年,团道里区委联合巡察办召开党建带团建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将“两查七看”内容分解为20 项具体考察指标,建立了《道里区基层党组织团建工作“两查七看”考核体系》
查摆问题“见真章”。在十一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中,区委巡察办第六巡察组对新华街道、城乡路街道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标党建带团建“两查七看”重点内容和考核体系,检查了街道党工委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形成了“关于巡察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直面矛盾问题,向区委反馈了基层党组织对团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带团建缺乏有效载体,团员参与活动积极性低、归属感不强,团员入党难等4 个方面问题。
深化整改“出实效”。针对区委巡察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基层团建工作的共性问题,团道里区委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举一反三,推动全区基层团组织全面整改。按照以党委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的协管程序,重新任命了全区23 个街道(镇)团(工)委书记,按照1 正1 副3 委员的标准,全面配强基层团委班子;落实《道里区团干部实岗学习机制》,为街镇团委书记提供到团区委学习锻炼的平台,“疏通”基层团建“毛细血管”;向基层团组织下发自查整改通知书,督促区直团组织对照问题,立行立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建引领强保障 完善机制促改革
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作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单位,牢牢把握改革方向,聚焦强化政治功能、形成社会功能目标,紧盯改革重点任务,以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工作机制、力求提质增效为统领,在实践中求真知,在探索中找方法,推动改革持续深化。
统筹谋划“压责任”。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师市党委将团的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将党团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指导师市基层团组织围绕师市党委中心任务,聚焦改革目标,梳理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逐项落实。二是优化团教协作。将师市团委纳入师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团委书记兼任政府督学机制。在师市教育局成立教育团工委,形成“师市团委—教育团工委—学校团组织”系统工作机制衔接。三是完善育人链条。师市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新时代师市少先队工作,印发师市党委《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落实少先队阶梯式成长激励制度,持续深入推进《“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落实,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图|2021年12月,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团委组织召开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师市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完善机制“强保障”。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师市团委书记当选师市党委候补委员。师市团委常态化列席师市常委会议,除干部任免、涉密等议题外,列席其他所有议题。二是选优配强团的工作骨干。配齐配强师市直属团组织各类工作力量(专、挂、兼及其他)187 人,比改革前增加31 人、增幅19.9%,18个团场团委专挂兼职班子成员68 人,比改革前增加14 人、增幅25.9%。三是争取经费保障。争取本级财政资金、人才项目援疆资金,持续巩固扩大师市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各团场团委按照党建经费的20%落实团建经费。
严格管理“重培养”。一是将团、队干部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教育培训纳入党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从干部培训经费中列支30 余万元用于团、队干部教育培训。二是在师市25所中学(中职)完成团校建设,学校党组织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中学团校名誉校长、校长等职务,每学年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为团校学员授课,积极发挥团员教育管理成效。三是建立团干部履职能力测评制度和团干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基层团组织书记“正负面工作清单”,每季度对基层团组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团干部履职评价依据并反馈同级党组织。
狠抓落实“严考核”。一是将共青团工作纳入基层党委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占党建考核指标比重10%。二是协调教育局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各学校综合考核,分值占比为10%。三是将党建带团(队)建工作纳入师市党委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工作。聚焦基层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提升,重点看基层党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团组织书记配备、“三会两制一课”团组织基本生活制度落实、“推优入党”制度落实、团费规范收缴、团员严格发展、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按期组织换届等“三力八看”内容,以巡促建、以巡促改,推动改革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