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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员纪律教育实践的探索

2022-12-27代天喜

武夷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党的纪律党纪党规

代天喜

(武夷学院 宣传部,福建 武夷山 354300)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一如既往地对党员纪律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党员纪律教育实践的回顾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为严明党纪军纪,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正是依靠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面对严峻的形势与任务,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在由小变大、又弱变强的成长过程中,时刻把加强党员纪律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特别告诫全党要时刻做到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更加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新中国成立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保持了“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和传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新中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一些党员干部的不良作风问题日趋严重。面对新的形势和主要任务,一些党员干部没能经受住党的历史地位和工作环境转变带来的巨大考验,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任务发展的要求以及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产生了骄傲自满、居功自傲的情绪,滋长了贪图享受的思想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的作风。为了保持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势在必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体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政清廉,为全党树立了典范和榜样。这一时期,干部作风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整风运动进行反官僚主义教育、通过“三反”运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新三反”运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1949年11月开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成立。1950年5月,中共中央在全党和全军的整风运动指示中指出,自中国共产党赢得全国性胜利以来,两年多来党员人数增加约200万人,其中有些人的思想作风极为不纯,以至于他们还没有时间接受计划的教育和培训,这给全党敲响了警钟[1]。

1950-1951年,各级党委、纪委围绕局部剿匪斗争、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等重大政治运动,开展党纪教育和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工作。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拉开了“三反”运动的序幕[2]。“三反”运动意义重大,被称为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有利地抵制了资产阶级对干部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干部队伍中的一批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195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明确了各级党委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3]。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是“三反”运动中影响最大的案件。1952年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依法处决了刘青山和张子善,这表明了新执政的共产党惩治腐败,提高党的威信的决心,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威慑了一些犯有腐败罪的干部。广大干部从这一案件中接受了党纪教育,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改善。195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开展“新三反运动”,各地严肃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4]。党的纪律教育紧跟形势任务要求为目标开展政策教育,围绕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954年1月,毛泽东在审阅《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时指出:“有利于党的团结的事就做,不利于党的团结的事就不做。”《决议》中指出,要开展以增强党内团结为目标的纪律教育活动,对于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论、行动,应当经常注意保持一个距离,以确保党内的团结[5]。1955年,中央和地方相继成立监察委员会,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根据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通过不断建立、修订和完善党纪党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了社会风气,增强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凝聚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治保证。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党员纪律教育实践的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的有关指示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对党员纪律教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一)党员纪律教育与案件处理同步进行

毛泽东指出,只有全体党员都具备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纪的修养,党内才能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才能够不断增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更好地得以贯彻执行。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适应新生政权对干部队伍的大量急需,短时期内,干部队伍数量迅猛增加,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干部队伍中出现了思想不纯、组织不纯、动机不纯、内部不团结等严重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提高,阻碍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中央和各地纪委工作章程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党内纪律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和政府的命令,保证全党的统一和集中。各地通过理论教育法、实践教育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法、典型教育法、案例教育法等方法和途径,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互动、参观学习等,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不仅要处理典型案例,还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各地结合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中心工作开展党纪教育,一旦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及时纠正一些党员的错误行为,并进行党纪教育。

(二)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党纪教育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对党员的纪律教育,通过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校教育培训网、创办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开办马列主义夜校和夜大、扫盲识字班、干部在职自修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党纪教育。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采用读原著、悟原理、板报、小册子、图片展、歌曲、快板、戏曲等形式加强党的纪律的学习宣传。通过报纸、党内通报等多渠道及时公布处分党员领导干部的典型案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并引以为戒。在与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斗争中,各地监委调查处理并公布了一些党员干部腐败和道德腐败的案件。根据该案的调查情况,选取典型案件在党报党刊上发出通知,要求机关、社区、工厂、企业、学校、党支部组织讨论,展开反对腐化堕落、败坏共产主义道德的斗争。以通知、报纸、会议和奖励等形式表彰了先进个人和集体,并批评了一些典型的违纪案件。根据中央纪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性。中南区通过建设监察工作展览馆,编写党纪宣传小册子发给党员学习,举办党纪教育图片展等多种方式宣传党纪和政府纪律。西南区通过发内部通报、举办党员干部理论培训班、党纪宣讲、出版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党员的受教育面。华东区通过印发监察工作宣传材料、发言整理等形式,开展党员和干部纪律教育,总结各个地方的教育经验,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提供了思想政治保证。

(三)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方针加强党纪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期,按照中央纪委要求,把党员纪律教育与对敌斗争区别对待,要以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工作方针,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开展党纪教育和违纪案件的处理。各级纪检部门根据党员和干部违纪违纪的性质和态度,对党员和干部进行了定性处理。在党员中通报重点案例,达到既教育全体党员的目的,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通过整顿组织,对混进党内的反革命分子进行清查,一经查明,坚决清除出党。对党内犯错误的同志,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开展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和评比活动,对遵纪守法的优秀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遵守党纪国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处理典型案件,加大纪律教育的效果。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党员纪律教育实践的现实意义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纪律教育的探索,对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要增强党员纪律意识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前,党的干部只有80万,1950年,党的干部数量为175万,建国后七年间,党员干部人数增加了450万之多。从党员数量的增长情况看,1949年底,中共党员为450万人,到1956年底,党员人数已增至1200万,建国初七年间,党员人数增加了750万[6]。在执政条件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着大量资源和权力,权力的掌握正是滋生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最重要的载体,因为权力的掌握必然会遇到诸多的诱惑,如金钱的诱惑、美色的诱惑、物质享受的诱惑等,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一旦被利益诱惑所侵蚀、政治本色一旦被膨胀的私欲所污染,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等不良作风就会滋生蔓延。正如毛泽东在建国前夕预见的那样,一些党员干部虽不曾被敌人的枪炮征服,但可能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对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注重党员的纪律意识的增强。截止目前,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已经达到9000余万,更要抓住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放松,把纪律放在党的执政的最前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增强对党的纪律的认识,真正把党的纪律内化,在实践中外化,切实增强党的纪律的认识[7]。党员要建立自省自律的保护网络,加强自律的关键是清正,清正之本在于自律。发挥党员善于学习的优势,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马克思主义信念和理想信念的意识,不断抓实理论武装这项重要工作。学懂弄通党的理论知识,加强党性修养,修好“金刚不坏”之“真身”,养好“百毒不侵”之“根性”。加强理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尤为重要。这就要注重纪检干部的培训,采取集中教育、培训和考察等方式,帮助其开拓视野、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纪检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要完善党纪党规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巩固执政党地位,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一系列党纪党规对党员进行约束和管理。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拥有一套党纪党规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这是我们党永远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惩腐败,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强和巩固党纪党规为先,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威望空前上升的根本原因。党的纪律和党规具有规范和引导、控制和制约、训诫和惩罚威慑的功能。要建立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法规为骨干、以配套法规和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体系[8]。以政治纪律建设和组织纪律建设为核心,推进廉政建设、群众纪律建设、工作纪律建设、生活纪律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修正和改进。坚持纪检守法,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来控制多数,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原则提出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待成熟后再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不断将管党治党的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先后出台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近百部党内法规,使党内生活各领域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来看,收录了30余部重要的准则、条例、规定、意见和通知等,涉及到党章、廉洁自律、纪律处分、巡视工作、党员教育、理论学习、干部管理等方方面面。党内法规跟上时代,基本形成党的纪律建设法规框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要创新党纪教育方式方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长期处在艰苦的革命环境中,党员干部很少有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机会,加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出身于农民,文化程度很低,理论学习受到了制约。因此,干部队伍缺少足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知识,理论素养整体偏低。新中国成立初期,多种经济成分和多个阶级阶层的并存,以及思想文化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和传承性,导致了思想文化多元并存的局面教育目标制约着教育内容,教育目标调整后,教育内容设置也发生了新的调整,作风教育和理论教育得到强化,并增加了许多附有时代特征的新的教育内容,如抗美援朝运动中的时政宣传教育、“三反”运动中的反腐倡廉教育、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宣传教育等等。而教育目标和内容的变化,又必然要求为之服务的教育方法及途径的跟进。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开展警示教育等党纪教育的方法上进行了探索,如利用报纸刊物接受群众的批评,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榜样进行正面引导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建立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了解法律法规,明确规则,产生敬畏和恐惧,形成尊重和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和指导,引导党员干部懂得纪律和规则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理解不遵守纪律和规则的重大伤害和严重后果,不能为了权力和欲望膨胀,去损害任何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对于加强党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重要作用。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采取理论宣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专题片、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运用学习强国、党员e家、微信微博、专题网站等,组织动员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开展党纪党规线上线下知识测试,要求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强化学习效果[9]。开展警示教育,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观摩学习,以案说纪、引以为戒。定期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学习党纪党规的积极性,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营造政治强、党性强、纪律严的浓厚氛围。

(四)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新中国成初期,中国共产党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是政党有序运行的基石,党的纪律重要执行和落实。战国邹·孟轲在《孟子·离娄上》指出,“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按照现在话说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重在遵守和执行。遵守党的纪律,首要是遵守政治纪律。习近平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要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讲条件、不看情面。政治纪律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在维护党的权威、大是大非面前立场要坚定,无条件执行。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抓住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坚持严格的教育,严格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将权力关键党纪党规的笼子里面,防止失去监督权力。建立健全党内外监督体系,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实现巡视全覆盖,将巡视与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选任用人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并限期整改到位[10]。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专题网站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投诉台等,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巡视、巡察、党建工作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抽查等方式,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和趋势,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惩罚与预防结合起来,加大处理案件的力度,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党员纪律教育的实践,对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展党员纪律教育仍具有指导和现实意义,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纪律教育,创新教育方式,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赶考”的心态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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