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动物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2022-12-26徐正坤
徐正坤,张 丹,罗 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830011)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壮大,我国虽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法律,促进畜牧业在动物疫情防控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但是,我国畜牧业在动物疫情防控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并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这些基础动物防疫监管措施的缺失也不利于畜牧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1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畜牧养殖太过分散,加大了防疫人员的压力
目前,我国的畜牧养殖业虽然在向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但还是以散养为主要的养殖方式。因此,开展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其中,这直接加大了防疫人员的工作压力。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养殖范围过于分散,并且牲畜在进出栏上也是十分频繁,很难进行集中管理。基层的动物防疫人员为了按时完成防疫的任务只能加快速度,使得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防疫人员的工作时间也很难与养殖散户的时间进行匹配,进一步加大了动物疫情防控体系的建设难度。
1.2 动物疫情防控队伍缺乏专业的人才
由于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环境条件比较艰苦且任务量过大,致使很多专业对口的人才选择了其他行业。此外,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薪资普遍较低,也没有好的福利待遇,降低了动物防疫工作者的积极性。在动物防疫工作中还有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就是工作人员的年龄越来越大,已经出现了老龄化趋势,很快就会青黄不接。由于兽医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在我国很多人对兽医存在着一定的歧视,所以,从事兽医工作的人员还要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有些兽医在工作过程中就因为这方面的原因中途转行了。动物疫情防控队伍人才的缺失,也阻碍了我国动物疫情防控体系的建设[1]。
1.3 养殖户缺乏动物疫情防控的意识,且防控能力高低不一
我国畜牧养殖散户大多以传统养殖方式为主,养殖观念比较落后守旧,在动物疫情防控方面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对动物疫情的防控上能力也比较弱。而我国的规模化畜牧养殖企业虽然在疫情防控上有较为完整的防控体系,动物疫情防控能力较高,但养殖场一旦发生疫情其扩散的速度也十分快,容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此外,我国还有部分规模适中的家庭养殖场,这些养殖场在对牲畜的管理和防疫上责任心比较强,因而在动物疫情防控上做得比较好。
1.4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存在错误观念
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我国在动物疫情防控上逐渐建立了“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疫情防控观念,因而很多人把疫苗接种当做了疫情防控的唯一办法,忽略了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设,在牲畜饲养上存在管理缺失,导致动物疫情频繁暴发。并且我国政府在动物疫病防控上也将80%的经费用在了疫苗接种补贴上。
1.5 国际贸易让我国的动物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贸易往来和人员流动变得更加密集。我国国土面积辽阔,边境接壤的国家也十分大,一些不法分子借全球化的的便利在我国南方的边境地区进行非法走私活动,将其他国家存有疫病风险的牲畜偷偷引入我国,再加上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变得更加严峻。此外,最近两年,我国进口的肉类产品数量也一直在增加,这也加大了外来动物疫病传入我国的几率。
1.6 缺乏配套的相关法律条文,惩戒不到位
由于我国在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出台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导致我国有关监督执法部门无法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进行有效落实。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因为动物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对畜牧养殖中的违法行为并没有特别严厉的惩戒,致使部分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蔑视法律,对违法行为拒不改正,很难对养殖者起到惩戒和教育的作用,这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进行。
1.7 动物防疫机构职责不明,宣传不到位
通过对基层地区数据调查发现,各地防疫机构的名称并不统一,并且在具体的职责分工上也不相同。因此,在实际的动物防疫工作中常常因职责不明而发生一系列矛盾。还有些比较偏远落后的村子直接就没有防疫机构,就算是有普通群众也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都是宣传不到位带来的后果。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在村镇的动物防疫工作中投入的经费过少,致使这些地方的防疫机构根本无法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2 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措施
2.1 加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
为提高广大畜牧养殖户的防疫意识,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宣传的方式,向养殖户宣传普及动物防疫的知识和相关法律,尤其是那些基层地区的养殖散户,可以借助地方电视台和其他新媒体平台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并加大普法的力度。增强养殖户对动物疫病防控的意识和责任感,掌握专业的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学会科学养殖,推动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2.2 加大对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资金投入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成效,直接关系到了我国民众的饮食健康和畜牧业的长久发展。因此,必须不断加强我国动物疫情防控体系的建设,进行兽医体制创新改革,特别是对广大的基层地区,政府部门要加大资金的投入,保障基层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的资金投入工作如下:第一,为保障兽医人员的利益,应该将他们的工资划入政府拨款的事业编制,各项工作的经费都放入政府预算中,以提高基层地区兽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基层兽医站的正常运转。第二,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提高工资报酬的方式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增加村镇防疫人员的数量,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进行。第三,打造宽松的防疫政策环境,鼓励基层兽医站通过实体经营活动来补足经费上的缺失,提高基层兽医人员的生活条件。第四,要建立有关监督管理机制,做好对动物疫情防控资金去向的监查,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到基层去调查动物防疫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对于因资金投入不足,影响疫情防疫工作、导致动物疫病暴发的地区进行严厉追责[2]。
2.3 加强动物疫情防控队伍建设
在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中,基层疫情防控队伍负责动物防疫和检疫等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是动物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基层的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定期组织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帮助他们掌握更加科学先进的动物防疫知识,比如动物检疫和疫病诊断等知识。同时,还可以鼓励在岗的防疫工作人员通过成人高考等途径去提升自己的学历,并对成功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防疫人员进行奖励。此外,还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吸引大批优秀的畜牧防疫专业人才投身到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打造出一支专业、高效,敢于吃苦的基层动物防疫队伍。
2.4 落实好应急管理准备
各地畜牧站应该做好季节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实地去开展区域动物流行病的调查研究,落实好疫病风险评估和应急预警。并要加强动物防疫站与规模化养殖场间的联系,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要向其追究责任。在春秋两季的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提前制定出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治理方案,并配置好应急处理队伍以及应急的储备物资和资金,在重大疫情出现时立刻按照制定好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置,降低疫情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在应急准备上,动物防疫站必须做好全面的应急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为了提高应急准备工作的效率,动物防疫站每年都应当组织应急培训或者实战演练。此外,还要安排好人员轮流值守,对上报的疫情进行及时地核查和处理,避免疫情扩散[3]。
要重视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确保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疫情发生的情况,并进行科学的防控。
2.5 完善动物疫情上报机制
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有效防控,降低经济损失,各地应该完善基层动物疫情上报机制,对于知情不报、故意隐瞒疫情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治。同时,还要完善动物疫情责任追究的制度,通过追责的手段,促使基层工作人员及时上报疫情的真实情况。
2.6 完善好动物疫情防控体系的补偿机制
在动物疫病发生时,有些养殖户因为经济的问题,对疫情知瞒不报,企图把病猪肉投入当市场中。这不仅会导致疫情的范围不断扩大,在病猪肉流入市场后,还可能会对民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制定适当的补偿机制,对于受疫情影响损失惨重的养殖户,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鼓励养殖户主动上报疫情,并对病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于故意隐瞒不报的养殖户可以进行加倍的罚款,避免病猪肉流入市场。
3 结语
动物疫情防控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畜牧业中既有规模化的养殖场,也有众多分散的养殖户,因而,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难度比较大。但是动物疫情防控体系的建设完善不仅会影响到畜牧业的未来发展,还会影响我们普通民众的生命安全。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和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动物疫情防控体系,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