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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共同体教育叙事的中西比较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2022-12-24郝亚明杨文帅

关键词:国民共同体中华民族

郝亚明 杨文帅

(1.贵州民族大学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已经从理论探索阶段迈向实践建设阶段。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容忽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1]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2]党和国家领导人短期内多次密集重申表明,教育是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进路,也是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国家统一的重要保障。

事实上,不论是在西方的民族国家叙事中,还是在中国的现代国家叙事中,教育都被视为国家认同建构或国民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方式。西方学界认为,现代民族单位作为政治单位,想要达成民族与国家的整合,首先要使民族具有“共同体”的意识,这就需要通过人为“教育建构”的方式,即主张“一种共同体,它由共同的信仰和相互的承诺来建构”[3],“通过构建一个单一同质的民族,有利于加强和巩固他们的国家”[4],“所有的认同都是建构起来的”[5]或有意建构“被发明的传统”[6]等,将离散的血缘共同体或地域共同体,凝结为主权国家边界之下的政治共同体或文化共同体。国内学界亦认为,“在新时代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尤其需要强化各个民族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存在共生关系这一认识”[7]。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有别于历史意义上的民族,作为历时性和共生性延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应当根据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构要求,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从而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总体进程中不断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事实上,中西方国民共同体教育叙事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差异之处,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二者不论在理论领域还是应用领域,都会直接影响着各自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尝试对西方国民共同体教育叙事和中国国民共同体教育叙事进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思考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教育进路问题。

一、西方民族国家的国民共同体教育叙事

在西方民族国家叙事中,教育与战争、经济同为现代国家建构的三大重要方式。西欧经三十年战争形成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初级形态;资本主义殖民经济扩张,推动了民族主义在全球的蔓延;国民教育体系的建立,传播和巩固了现代民族的共同体观念。如果仔细梳理民族、民族国家等共同体相关论述,可以发现教育在其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绝大多数观点(1)根据笔者对西方大量涉及民族、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等关联认同的经典理论梳理,几乎无一例外均强调教育建构的重要性,教育的内容包括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起源等等,而这些都被认为是民族认同产生的前提,在此不一一列举说明。另外,西方理论中强调的印刷技术、教义传播、撰书立言等,毫无疑问均属于教育的范畴,并且要依靠教育的灌输及推广。都将教育视为民族国家建构的关键途径,国民共同体“最终还是要靠教育”[8]。例如,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指出:“我们会常常在新国家的‘建造民族’(nation-building)政策中同时看到一种真实的、群众性的民族主义热情,以及一种经由大众传播媒体、教育体系和行政管制等手段进行的有系统的,甚至是马基雅维利式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灌输。”[9]也就是说,国民共同体意识的觉醒和发展,并非全然是自然催生的结果,而是融汇了大量人为建构的产物。现代民族国家形态诞生之后,至高的主权、固定的疆界和效忠的民族成为其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之前边界松散、界限模糊的族群,显然已无法满足现代国家“国民性”的要求。因此,国家必须要在零散的氏族或血缘共同体之上,重新“建构”整合的政治或文化共同体,以满足现代国家建构稳定的国民共同体的需要。“民族国家是建立在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一种共同的历史特征与文化特征的建构的基础之上的。而民族主义----通过语言、文化、历史展现出来----则为民族国家提供了意识形态方面的支撑。”[10]一定程度上,教育不仅是国民共同体实体建构的一部分,还是国民共同体意识建构的一部分,在实体与意识两个层级同时深度建构着国民共同体。

1.建构国家与社会的联结共同体。“人们需要为他们自己构建一种社会认同,以及表达出和他人的一致感。”[11]人是政治的动物,也是社会的动物,国民共同体既存在于国家政治之中,也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大多数民族国家在建立之初,普遍缺乏支撑民族国家建构的社会条件,这就产生了国家共识与社会分歧之间的张力,由此引发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认同分裂”,导致民族国家难以完成国民共同体的建构目标。不论以哪种视角分析,共同体都是一个难以捉摸的现象,其内涵涉及经济、社会、文化、血缘、空间、心理、情感、价值等多重领域,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民族国家想要成功建构国民共同体,首要任务是建立共同体的政治认同,因为“认同具有明显的政治性”[12],而且“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13]。这就决定了国民共同体不可能游离于国家政治系统之外而单独存在。西方学界对政治认同有着较为趋同的看法,即认为“合法性”(2)在西方理论中,这种“合法性”可能包括族裔的或公民的,但不论哪一种,均要在国家政治的范畴之下。参见杰克·斯奈德《从投票到暴力:民主化和民族主义冲突》,吴强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版,第14、15页。是政治认同的核心内容,如李普塞特指出:“合法性是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有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的信仰的能力。”[14]合法性意味着国家的政治权力受到了广泛的认可,民众对合法性的认可度越高,则政治认同就会越强烈,这种政治认同可能集中表现为对国家制度、政府权威、政治信仰、政治文化等多个认同维度。即使在民族国家成立之初,“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理想型国家形态也并不存在,民族区域与国家疆界不等的社会现实,证明民族共同体并非浑然天成的稳固共同体,一旦民族国家不能保证民族自身的安全与发展,国家和政府的合法性权威将大大削弱,民族的效忠对象就可能发生转向,以致出现认同危机乃至认同冲突。因此,最好不要指望民族天生就具有高度的共同体意识,也不能指望快速达成亲密的共同体关系,民族国家必须依靠持续的有力的“有意维护”来防止共同体的嬗变位移。这些有意维护的手段包括制度、政策、法律、语言等的实施,当国家意志要在政府官僚系统及社会层面进行大范围普及、凝聚并内化时,教育建构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有效选择。现代民族、民族国家的政治属性,使得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建构实际上是要完成政治教育。一百多年前,面对方才完成统一却又危机四伏的德国,韦伯曾这样疾呼:“政治教育这一巨大工作已再不能延迟。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最严肃的责任莫过于自觉地意识到这个政治教育的任务并在我们自己的专业领域致力于民族的政治教育。”[15]政治教育能够唤起民族意识、促成国家统一,只有境内民族达成国家与社会的联结共同体,才能应对未来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换言之,民族国家期望通过政治教育,来实施一种国家权威的共同体化,旨在“对共同体道德改良中国家功能之强调中找到了合法性”[16],继而在全社会形塑出与本国政治秩序相契合的“国民特性”,国民共同体保有的这种国民特性,不仅具有凝结共同体的国内建构意义,还有捍卫民族利益的国际竞争意义。

2.建构物质与精神的品质共同体。论及国民共同体的特质,可依据客观标准视之为国家、社会等方面的物质共同体,同样也可依据主观能动设定为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精神共同体。卢梭在谈及民族的集体特征时指出:“我们必须遵守的第一条准则就是民族的品质特征:每个民族都拥有,并且必须拥有品质特征,如果一个民族还没有自己的品质特征,我们就要开始让它拥有这样的一种特征。”[3]27民族国家不仅为国民共同体提供了“领土”这一物质空间,还在持久的建构过程中,为国民共同体赋予了“承继”这一精神空间。国民共同体不仅要时刻认识到自己属于主权国家的组成部分,还要时刻提醒自己属于共同体的组成部分,由原始的族群认同到构建的国家认同(社会认同)再到内发的自我认同,成员体验到对共同体的自豪感、自尊感和共同感,构成了国民共同体的品质认同。品质认同是一个从小范围到大范围、从简单化到复杂化、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综合建构过程。品质认同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被广泛接受的共同标准,其可能反映在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前者如生活习俗等,后者如象征仪式等。不论如何,这种共同标准通常不会自主生成,有赖于人为的设计、发明和革新,并不断通过教育建构来凝聚民族共同体。在低层次的族群认同阶段,群体成员对共同体的认同,并没有什么明确的价值标准和认知意识,只是简单线性地认为,把自己置身于族群之中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和获取足够的食物,此时对共同体的依赖感看似很强烈,但实际上个体对共同体的认同感却很羸弱,依赖感产生的原因只是为了满足基本的机体需求,任意调换一个共同体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因此,人们不太关心共同体的建设。为了将随性的依赖感转化为专一的认同感,族群的权威长老开始发挥教育的作用,对群体成员实行规训和惩戒,以保持成员对共同体的忠诚认同。到了高层次的国家认同阶段,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建立了完善的教育系统和教育机制,通过大范围的社会化教育灌输共同体意识,不断强化和提高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现代社会特别强调专业或职场认同,并且在教育系统强调这些认同要高于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17]国家运用教育功能,使得以往族群涣散的自然关系,变成了如今民族牢固的认同关系,进而规范着共同体的品质和行为,使之朝着民族国家建构的正确方向前进。在经历族群认同、国家认同之后,品质认同建构还远未完成,还需进一步建构自我认同,即自我界定与共同体一致,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国民共同体的实体和意识均可能随时发生变动,有形的和无形的教育刚好对应实体与意识两个层级,在本源上建构着成员对国民自我的品质认同,推动其主动感受共同体的荣辱和自发参与共同体的建设。从物质的品质认同来看,教育建构确立了民族、国家的认同边界,让民族有了切身的共同体体验。从精神的品质认同来看,教育建构确立了我们、他们的认同边界,让民族有了共情的共同体美德。

3.建构灌输与传播的认知共同体。教育建构国民共同体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教导国民共同体认知的过程。现代国家相比于传统国家,明显的区别在于建立了完整的知识技术官僚系统,促使政府行政体制走向了专业化、标准化和广度化,这为开展大规模成体系的教育建构提供了实现可能。历史上,自然状态下的共同体早已开始孕育,如古希腊柏拉图构想的“美德共同体”、亚里士多德设想的“至善共同体”等,虽然这一时期人们还没有清晰的“国民认知”,但无疑已有潜在的共同体内涵,历经奴隶国家、王朝国家直到民族国家,共同体终于找到了民族与国家这一合适的结合形式。民族国家虽然为民族提供了政治的、文化的、民族的共同体结构,但民族本质上还是自然状态延续而来的民族,所以不可能先天就具有对全新共同体的认同感,必然要通过后天教育建构的方式,反复教导国民拥有正确的民族意志和国家意志,并广泛传播于国家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国民的心中。回顾各时期民族-国家的建构历程,不难发现几乎都采取了教育建构共同体的方式。在早期的英国、法国等民族国家,民族的概念源自于中世纪的大学,初指“Natio(一帮外国人)”“Nation(意见共同体)”,可见民族原初就与教育密切关联。16世纪,英国通过教会教规、官方文件、文学作品、共通语言等舆论教育,成功激发了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在各类教育形式的灌输与传播下,民族的观念席卷英国社会各个阶层。教育的流动途径还让更多普通民众有机会进入议会,形成相对包容、平等、理性的政治制度体系,“从大学的学术讲座到图书馆的演讲,政治意识形态的传播者们把高深而抽象的哲学转化成为简单而通俗的形式、传达到民众当中”[18]105。这又让民族认同从少数精英蔓延至普通大众,稳固的英格兰共同体就此得以形成。到中期的波兰、立陶宛等民族国家,也呈现了清晰的教育建构进路,如立陶宛“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崛起的立陶宛农民在学校学会了阅读母语,那些说波兰语的、失势的上层阶级开始重新学习立陶宛语,在俄国大学受教育的社会主义者和医生,以及罗马天主教神父----他们共同塑造了立陶宛民族运动”[19]。教育迅速动员了民族成员、广泛传播了民族理念,这些都是民族共同体得以形成的关键要素。至后期的亚非拉等民族国家,共同体教育不再是“精英的教育”,而是成为“普遍的教育”,“当民族主义在18世纪开始传播时,新的民族认同的出现不再是原创的成果,而是输入一个已有的观念”[29]。殖民主义扩张期间,西方列强仰仗于共同和强制的殖民教育来传播欧洲的民族主义,成功在全球范围内影响并制造出上百个新兴民族共同体。再如近代日本的“西方技艺、东方道德”,初始于教育领域的大刀阔斧改革,“致力于把‘忠’变成最高道德”[21],让日本迅速完成从幕府共同体到民族共同体的现代转型。

西方建构国民共同体的进程与民族国家建构的历程高度吻合,而且具备相应的历史传统与建构条件。因此,共同体教育起始就包含主权、平等、民主等政治意蕴,即使上溯至古希腊、古罗马等传统时期,亦可以发现,共同体早已经被纳入了城邦或帝国政治的公民权制度之中,由于国民的“族裔属性”与“政治属性”常常相互分离,不论其宗教、文化、地域等背景如何不同,均要在国家的政治框架下建构国民共同体。这样,教育不仅很早就走上了组织化和专业化的道路,还与国民共同体建构的现实要求紧密关联,这一特征在民族国家建立之后表现得更加明显。就具体的共同体教育而言,在国家与社会联结教育维度,视国家为社会契约或社会纽带的政治联合体,“社会纽带是一些基本的价值、需求和利益,这些价值、需求和利益把社会结合成在特定疆域范围内实施其权威的政治联合体”[18]6。在物质与精神品质教育维度,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进路和资本主义新教伦理相结合,从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汲取共同体建构的国民品质要素。在灌输与传播认知教育维度,除了向本国国民灌输共同体意识之外,还依靠殖民强权对外扩张的传播,将世界各国纳入西方民族国家主导的建构秩序和话语体系。总而言之,西方民族国家教育建构国民共同体的历史与经验,在逐渐趋向一体化的进程中显示出了现代性与断裂性、内聚性与扩张性的特征,国民共同体教育的目标在于塑造理性的公民身份,以契合现代民族国家建构政治共同体的要求。

二、中国现代国家的国民共同体教育叙事

在中国现代国家叙事中,教育同样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与知识分子的教育推动密不可分。国内有学者甚至认为,教育的影响贯穿于近代中国追求民族独立和现代化的全过程,“无论是在鸦片战争之后传统民族主义向近代民族主义的思想转变,还是在辛亥革命时期从‘排满’革命到‘五族共和’的变化过程中,无论是在五四时期的国民启蒙中,抑或是在抗战时期的文学救国及边疆史地研究中,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思想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正是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中国’和作为中国各个民族共同体的‘中华民族’被广泛认同”[22]。与西方的教育叙事相比,中国的教育叙事呈现鲜明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特征,这是由中国国民共同体自身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其一,中国国民共同体并非近现代突然出现的民族实体。虽然普遍认为是在新近才被赋予现代民族的含义,但实体早已存在并延续至今,也即费孝通先生所强调的经历了自在到自觉的演变过程。其二,中国国民共同体孕育于古老且巨型的文明古国。几千年来,来自迥异地域的多民族连绵交往交流交融为中华民族,有着自成体系的认同文化和构筑逻辑。因此,确切认识中国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叙事,千万不能忽视中国国民共同体曾经的“华夏共同体”“文明共同体”等延续表征。某种程度上,中国现代国家叙事必定会关联中国传统国家叙事,否则根本无法理解中国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叙事。总而言之,即使我们阐述的是中国现代国家的教育叙事,也要注重古代中国悠久的教育积淀,更何况中国自古就把教育教化视为凝聚人心、稳固国家的重大施政举措,可以为当下建设中国国民共同体提供宝贵的借鉴经验。

1.培育传统与现代的延续共同体。历史是现实的根源,传统的共享记忆是中国国民共同体形成和延续的基本要素,如共享的领土、共享的语言、共享的习俗、共享的神话等。王明珂在论及族群共同体时指出:“一个族群,常以共同的仪式来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此集体记忆,或以建立永久性的实质纪念物来维持此集体记忆,或民族国家以历史教育来制度化地传递此集体记忆。”[23]国民共同体绝非亘古不变的概念,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和国家形态的演变,一方面对国民共同体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满足崭新国家社会再次建构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希望国民共同体能够保持或重新诠释旧的共同体状态,以传承和延续民族共同体曾经的历史纽带。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反映出过往不断有“新的”(3)中华民族是中国众多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费孝通语)所形成的,此处的“新”只是相对而言。民族加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事实。将变化的多民族牢牢固着在不变的共同体之中,必然要通过教育来培育新的集体记忆,以便再次凝聚为国民共同体。历史上,通过教育积极培育国民共同体的例子不胜枚举。春秋时期,孔子首次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史学界虽然对其内涵存在不同的解读,但对“教育”的意蕴并无异议,比较主流的看法是:“此章言教人之法也。类谓种类。言人所在见教,无有贵贱种类也。”[24]一部分学者把其中的“类”,直接解读为“族类”,联想到孔子身处春秋时期的战乱年代以及儒家仁爱的思想内核,其教育理念必定是不分地域、不分国家(4)这里的国家,指周以后春秋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不分族群的普惠教育,倡导华夏民族的同心同德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西汉年间,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确立为正统思想,此后不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均遵循“天下有道”“和而不同”等“大一统”伦理原则,经历朝历代的持续完善及自上而下的广泛普及,在王朝国家的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团结。时至今日,国内学界普遍认同中国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叙事,认为不能割裂传统与现代的延续性,“基于历史的民族教育理论范式,无论是‘整合范式’,还是‘生态范式’,抑或是‘结构化范式’,其逻辑起点均源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根基”[25]。培育传统与现代的延续共同体,描绘了这样一个中国国民共同体的特定景象:各民族不仅认识到与现代共同生活的人密切相关,还认识到与传统生活过的人密切相关,构成了自我认知和他我认知延续交织的国民共同体关系,夯筑了各民族共享的历史、物质与精神的三重家园。

2.培育内生与外生的统合共同体。“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而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则不过百余年的时间。”[26]中国国民共同体既是绵延不息演变的内生共同体,也是反抗外来入侵的外生共同体,内生性与外生性作用下形塑的统合共同体,构成了各民族对中国国民共同体高度认同的原始动力。当下,教育培育的宗旨在于厘清内生与外生的互构关系并进行有效统合,客观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起源及演变史实,拨开历史虚无主义与现实虚幻主义的认同迷思,这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构都至关重要。王柯在回溯先秦时期、王朝国家时期、近现代时期三个阶段的中华民族历史脉络后指出:“中国传统的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与来自西方的近代民族国家思想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西方的近代民族国家思想的导入给近代中国带来了许多棘手的、至今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27]诚然,近代西方列强的入侵催生了中华民族国民意识的觉醒和发展,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中国传统文明共同体与中国现代民族共同体之间的错位,中国传统国家结构与中国现代国家结构的断裂,加之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交叠压迫,中国被迫急促完成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剧烈转型,导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过程较为短暂。近代中国催生的新旧“共同体错位”,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有了极大改观,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教育视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事项,从历史传统、民族文化、伦理价值等多个层次深化共同体构建工作,现时各民族对中国国民共同体的认同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受限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种共同体错位的问题可能还将长期存在,更加凸显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培育的紧迫性。此外,在两个大局之下,国内外敌对势力频繁利用民族问题阻挠中国发展的图谋从未停止,其中攻击和破坏的重点方向就是要“瓦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虚构狭隘民族主义意识”,而前期曝光的多起分裂分子潜伏于教育系统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再次警示我们将中国国民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体系并在教育领域开展反分裂反极端斗争的重要性。而且,教育培育的对象应无死角地涵盖中央与地方、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各族群众与党员干部等所有范围。当前,中国国民共同体在理论阐释和实践应用两个层次都有提升的空间,针对国民共同体教育培育“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有学者就呼吁要“强化‘五个认同’的理论教育和实践工作,提升全体国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构筑中华民族身份共同体”[28]。

3.培育实景与图景的全景共同体。“现代民族不仅被视为‘房屋’,即一个人与人随意交往的空间环境;它也被视为:家,是一个充满了过去和当前数代人‘精神’的空间,是一个家乡,一个领地。”[29]不同于西方教育建构想象的或观念的共同体范畴,中国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培育有着深厚的实景与图景共同体根基。所谓的实景共同体,是指中国国民共同体的真实物化,包括共同生活的环境、共同书写的文字、共同欣赏的建筑、共同使用的器具等等,共同体的真实物化给成员带来了“彼此相互交往、相互行动”的认同承载实体。所谓的图景共同体,是指中国国民共同体的愿景拟化,包括共同传承的精神、共同理解的象征、共同认可的伦理、共同表达的情感等等,共同体的愿景拟化为成员带来了“彼此荣辱与共、命运与共”的认同追求价值。中国国民共同体的实景与图景,不是二元平行的关系,而是互构互嵌的关系,实景的客观存在与图景的主观能动共同描绘了全景的国民共同体。不论在培育实景共同体方面,还是培育图景共同体方面,中国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培育都确切地表现于以上两个方面,并且贯通古代和近现代的各个时期。实景共同体方面,有学者以实景的“山水”为例,在梳理《汉书·地理志》《新唐书·地理志》《元史·地理志》等历代地理史籍及古今景物的基础上,认为“山水作为一种关键标识,对于文明意义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人文—地理意义,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最为广阔且厚重的历史与思想基础”[30]。将“实景”与“认同”关联,有着现实的合理解释,如“通过对其进行符号学研究并对风景等词语的多层含义进行语源学考证,我们发现人与风景之间存在着富有象征意义的意识形态和恋物化的认同”[31]。与上述提及的“山水”相似的拟物化表述还有“鲲鹏”“鸿鹄”“九州”“炎黄”等,这些多记载于官方史籍的经典意象或者是官方建造的实体景观,通过教育代代流传,记录、凝聚和传承着中国国民共同体的实景呈现。图景共同体方面,中华文化自古主张的“九州共贯”“同为华夏”等共同体理念,经由儒家学说及科举制的阐明培育,已深入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内心,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伦理遵循,“中国早期文献典籍大部分具有教诲格调,并对伦理道德十分关注”[32],即使是传说中的神话故事也不例外。再如,伴随近代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华民族高涨的认同情绪也离不开教育的宣传和普及。1915年日本向袁世凯提出屈辱的“二十一条”后,“因舆论和教育界的努力,国耻感和民间的仇日情绪持续得更加长久”[33],教育绘就了中华民族“团结抵抗外侵、谋求民族独立”的共同图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要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中,深入总结我们党百年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化对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研究,加强现代文明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1]这一论述再次指明,教育要在实景与图景两个层面培育中国国民共同体意识,全力建设实践体验与精神感知的全景共同体。

较为充分的建构条件让西方的国民共同体教育能够从容展开,而中国则需要在极短的期限内并在艰难的环境下起步,这让中国培育国民共同体的历程与现代国家建构的进程呈现交错演进的特征。西方文明入侵的冲击性及中国文明史与民族史没有中断的延续性,使得中国国民共同体一方面具有西方国民共同体的“现代性”表征,另一方面也具有“传统性”的内核,这种现代性与传统性的交错或摇摆会直接影响教育叙事。古老中国在近代突然陷入危机之后,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文明共同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中国近代思想家们着眼于“国民性”的教育改造,提出了“中体西用”“弃儒入西”“中西平行”等主张。由于缺乏独立的稳定的现代国家形态,这些主张均未能有效建构出现代的国民共同体,但通过争辩、登报、演讲、授课等教育方式,国民共同体所需要的理智、平等、自由、民主等意识得以深入人心。客观来说,近现代中国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叙事缺乏统一的培育体系,表现出“重德轻智”的倾向,期望用教育产生一种感性的“合力”来快速改造传统共同体,而未曾考虑如何与救国图存的民族革命相结合,也未能在中国传统性与西方现代性的选择摇摆中达成适当的平衡,导致了近代国民共同体教育叙事的语序混乱,这一语境直到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之后才得以改观。概而言之,中国民族国家教育建构国民共同体的历史与经验,在多元一体的统合中显示出了现代性与传统性、西方经验与中国国情融合的特征,这也要求国民共同体培育需要达到历史的认知延续与现实的标准契合的和谐状态和稳定结构。

三、在回归教育本质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对比中西国民共同体的教育叙事,不难发现,两者相似之处在于均根据各自的现代国家建构基础和建构进程来展开,包括国家结构、历史传统、民族特性、地缘环境等因素,期望汲取一切建构要素完成国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的整合;而差异之处在于西方教育侧重将高度分散的建构要素整合为内在的一体化,而中国教育则注重将传统的大一统在国家转型中延续为现代国家的一体化[34]。以国家通用语言为例,“即使在爆发法国大革命的1789年,会说法语的人尚不超过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十,而举国上下也只有百分之十二到十三的人能说标准无误的法语”[13]70,这种“分散性”特征还曾普遍分布于德国、意大利等众多欧洲国家。相比之下,中国的汉语很早就被定为官方的通用语言并被广泛使用。如前所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有着独特历史脉络和演进历程的国民共同体。既然如此,我们该如何选择恰当的共同体建设路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35]。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教育叙事,有必要回归教育“实践性”的本质与初心,立足于我国现代国家教育叙事的经验,借鉴并跳出西方民族国家的教育叙事,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重要原则,不轻易设定机械的教育形式与标准,一切以是否真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标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只要是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就要多做,并且要做深做细做实;只要是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事情坚决不做。”[2]

1.建设共同性与差异性兼容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滕尼斯认为:“默认一致与和睦是同一回事:在其基本形式里的共同体的意志----在其各个具体的关系和作用方面看做是默认一致,在其整体的力量和本质方面看做是和睦。”[36]可以看出,共同体理论中定义的“默认一致”“整体”“和睦”等词汇都指向“共同性”,共同性是共同体的天然底色和状态,失去共同性的共同体将不复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必然要坚持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当然,共同体作为差异的统一体,不能排斥差异性的存在,否则会造成共同体的不稳定,这种差异性的界限在于不能破坏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也不能伤害共同体的共同意志。中华民族共同体由56个民族构成,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符合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1]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教育叙事,首先要正确处理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构筑共同性和差异性兼容的容量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兼容,不是西方共同体语境中自由主义个人权利优先还是社群主义公共利益优先的问题,因为各民族的具体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在本质上并无差异,实现好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就是在实现各民族的具体利益。容量认同聚焦于如何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整体进程中,尊重和包容各民族合理的差异需求,尽可能消除各民族之间、各民族与中华民族之间的张力因素,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此种意义上,各民族与中华民族间不存在本质的认同差异,仅存有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导致的阶段性发展差异,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应当把中华民族文化教育、中华民族历史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等高阶认同进行前置。前置不是要取代或忽略各民族的历史、文化或语言等次阶关系,而是要教育各民族认识到同一进程中共同性在先、差异性在后,做到共同性与差异性的辩证统一,自觉地感受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幸福美好和正义美德,自为地将一定历史阶段的小差异统合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认同。

2.建设柔性与刚性并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同体有自然而成的一面,也有摇摆不定的一面,现代全球化风险社会多元善变的认同意识,让共同体经受着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解构因素,“因此,共同理解的共同体即使实现了,也将处于一种脆弱的、易受伤害的状态,它永远需要警戒、强化和防御”[37]。现阶段,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总体稳固,但与理想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态还有距离,同时还要时刻提防国内外分裂势力的威胁,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长期处于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基于以上事实,构筑柔性和刚性并济的容量认同就成为必然选择,包含方式选择和内容选择。教育的柔性进路方面,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一项固本铸魂的长远工程,要采取渐进体系的教育方式,如增加认同课程、创新认同载体等;要研设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教育内容,如中华民族符号形象、中华民族趣味故事等。教育刚性进路方面,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一项关乎全局的政治任务,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教育方式,如推行国家通用教材、融贯各级教育体系等;要严格划设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相符的教育内容,如肃清分裂极端思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教育只是一种手段,它把已经存在于一个共同体中的联系变得正式与牢固,而不是要把一种人为的秩序强加于一群多种多样的人。”[38]值得说明的是,教育刚柔并济的容量认同不等于强制认同,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同意志的自动要求。共同体容纳了所有成员的美好想象与自豪,承载着所有成员的安全期待与职责,对所有共同体成员来说,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也永远是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普遍的共同意志,它为各民族供给了共有温暖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守护着各民族的安全、平等、发展等权利。同时,如果它不能敦促各民族履行呵护共同体的义务,无疑就是在进行自我解体,也破坏了所有成员的共同福祉。简而言之,教育构筑柔性和刚性的容量认同,没有放诸四海皆准的规则,关键在于引导各民族坚持共享权利、共担义务,根据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需要,该“柔”则柔,该“刚”则刚。

3.建设显性与隐性共润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2]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民族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也是命运共同体,带有显性与隐性的双重性质。构筑于此基础上的共同体,势必要求教育发挥形塑规范的显性功用与潜移默化的隐性功用,并视之为同一过程共润的两个方面。在显性教育方面,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入各级教育体系,从培养青少年认同品格、加强民族理论研究、培养民族教育人才、完善民族通识教材等多个方向发力,“作为政治计划的灵魂塑造”[39],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完整贯彻实施于教育领域。在隐性教育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至高表现是文化或精神的共同体,隐性的文化或精神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依托各民族共识共享的中华民族符号象征、精神象征、记忆象征等认同中介,引导各民族全心全意参与其中、乐享其中、自尊其中、自豪其中,积极自为固化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美美与共、和合与共”的中华民族灵魂认同,即爱国主义、忠诚度、责任感、民族精神等深层次认同。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约翰·杜威认为,教育是善于适应环境变化的,是由当前向未来发展而逐步实现的,“一个共同体或社会团体是通过不断的自我更新来维持的。这种自我更新过程,是通过对共同体中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使其获得成长来完成的”[40]。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显性或隐性教育,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完全以是否真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它在显性的国家制度、法律等层面和隐性的认同、德行等层面同步推进,其意图不是要营造一种被动、异质、短暂和脆弱的认同交融氛围,而是要营造一种主动、和谐、持久和坚韧的认同交融氛围,最终在各民族共塑共润的进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四、结语与讨论

教育不仅影响民族国家自身的建构,还会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方面。阿伦特认为:“西方国家同世界其余国家之间的巨大鸿沟。不只而且主要不在于财富,而在于教育、技术、以及总体能力的差距。”[41]在当今世界民族国家政治体系之下,国民共同体已成为全人类普遍的价值追求。然而,国民共同体的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现代社会共同体不断变化的各种交织关系,让国民共同体与民族国家建构时常处于混乱、矛盾和冲突的状态,现今依然有很多国家没有完成国民共同体的建设,已经较好完成国民共同体建设的国家仍然可能面临倒退或解构的危机。因此,所有国家必须时刻谨记:任何时刻都不能放松国民共同体的建设。

建设合格的国民共同体,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长远目标。“公民身份是个人在一民族国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性权利与义务的被动及主动的成员身份。”[42]“国民共同体”这一语词在不同国家可能具有不同含义,但其共通的基本内涵都集中指向了现代国家对个体成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要求,即国民应在国家政治体制之下结合为高度凝结的共同体,国民共同体的核心在于对国家保持优先和持久的政治认同。国民在享有公平、自由、平等、民主等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应当积极履行作为国民共同体成员的义务,如维护共同体的共同性、参与共同体的建设等等。哈贝马斯等人预想的后民族时代尚遥不可及,在可预见的将来,各国仍需在民族国家的畛域内努力建设国民共同体,其中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国民个人的族属身份与公民身份的共同体整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1]这一重大论述,指明了中国未来教育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本遵循和根本方向。对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教育应当聚焦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回归教育实践的本真,避免西式“非我族即敌族”的教育建构旧路,在中式教育培育的成功经验之上,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效性为实践准绳,探索共同性与差异性兼容、柔性与刚性并济、显性与隐性共润的国民共同体教育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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