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探析*
2022-12-21叶凌峰何郁冰周佳铭
叶凌峰 何郁冰 王 芳 周佳铭
(1.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2.福建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5)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依然不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1]。国内外经验表明,产学研合作能够有效整合社会各项优势资源,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是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困境的重要途径。例如,中国高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关键在于政府主导下产学研各方集中优势力量合力攻坚的结果,而美国半导体关键核心技术的赶超则主要得益于其组建半导体产业研发联盟(SEMATECH)开展协同攻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普遍以项目委托研究为主,共建研发合作较少,存在融合程度不高、融合成效偏低等问题,极大阻碍了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因此,如何有效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强大合力,已经成为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1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对产学研融合的需求
关键核心技术是指需要经过长时间高额研发投入并且具备关键性和独特性的技术体系[2],其特征包括:①系统性。关键核心技术各技术分支间相互依赖性强,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1]。此外,其攻坚过程不仅涉及技术层面的突破,还涉及市场对该技术的接纳和认可,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具有强商用生态依赖性[3],需要产业链、创新链和产品链上的产学研各方紧密配合、协同攻关。②复杂性。从组成技术来看,关键核心技术由大量具有多层嵌套的子技术分支构成,是一个复杂的技术体系;就组成知识而言,关键核心技术所涉及的知识复杂程度高,往往由众多跨学科和跨领域的底层基础知识有机集成,涵盖大量的显性和隐性知识[3]。因此,需要参与技术突破的产学研各方建立强依赖关系,围绕共同目标进行价值共创。③风险性。关键核心技术显著依赖基础研究,研发投入高,且探索周期长,不确定性高[4]。因此,需要产学研各方建立共生共荣的联合体,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关键核心技术的特征决定了其攻关迫切需要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发挥各自优势,突破单个组织的资源和能力约束,建立涵盖创新链、产业链和产品链,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应用等众多产学研创新主体密切合作,形成强大合力进行联合攻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学研合作经历了联合和结合等阶段,已经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但总体来看,传统的产学研合作大多以项目推动为主,合作人员大多属于“临时拼凑”,合作范围以点对点、阶段性居多,合作活动局限于自身边界内,造成合作层次低、规模小、紧密度弱和效益低的局面,这种以“价值交易”为主的临时合作难以满足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对于合作主体的强相互依赖性要求,因此,需要新的更为紧密、高效且长久的合作机制与模式。
产学研深度融合是近年来兴起的概念,是新时期我国产学研合作不断演化和发展的结果[5],这是指产学研各方围绕合作目标不断突破原有地理和组织边界,进行主体间及创新链各环节的多向互动渗透的动态过程[5],更注重学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合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见表1)。在《汉语大辞典》中,“深度”具有“久、时间长、程度高”的意思,而“融合”则是指调和、和谐。产学研深度融合不仅表现为产学研各方围绕某一项目进行简单、临时的成果转化和交易,而且更注重合作各方围绕某一愿景开展持续且高效的深层次价值共创。在这一模式下,合作各方紧密配合、相互依赖、共生共荣,较好地适应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系统性特征以及需要合作各方密切协作、建立强依赖关系的内在要求。
表1 传统产学研合作与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区别
2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
关键核心技术的系统性、复杂性和风险性等特征决定了其突破过程需要多主体高度协同,特别是产学研主体的深度融合,以形成围绕合作目标进行价值共创的局面。基于此,本文从“组织”“过程”和“制度”等维度构建面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理论分析框架(见图1)。首先,组织融合是基础。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系统性特征要求产学研各方围绕共同目标突破原有组织边界进行相互渗透,建立共生共荣的联合攻关体系;其次,过程融合是重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过程极其复杂,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极高,因此,尤其需要重视技术突破过程中不同链条及其同一链条不同环节的多向互动融合,以加快技术攻关进程和降低失败率;最后,制度融合是保障。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牵涉众多不同的产学研创新主体,为确保融合机制高效且持续地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兼顾各方利益、为各方所共同接受的评价激励制度以约束和调动各方行为。
图1 面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理论分析框架
2.1 组织融合机制
产学研组织融合机制是指产学研各方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总体目标进行跨组织渗透,形成共生共荣的强依赖关系。长期以来,项目委托研究是我国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方式,这种形式的合作虽然周期短、投入小,但存在碎片化、机制性不强的弊端[6],造成合作各方条块分割、相对分离的问题,无法形成长期聚合发展态势,不利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因此,需要产学研跨越原有组织和地理边界限制,进行深层次、多层面、持续性地互动融合。
2.1.1 产学研跨越组织边界进行渗透、融合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需要产学研紧密合作、密切配合[1],构建一个跨边界的组织结构。近年来,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目标需求,我国一些领先企业和学研机构所组建的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均是对产学研组织融合实践的有益探索。这类产学研融合新型组织模式突破了原有组织界限,有效整合了不同创新主体间的优势资源,较好地适应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要求。一个突出的例子是三一集团。长期以来,其积极整合全球优质创新资源,与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研机构构建了集群化产学研融合研发平台体系,形成了深层次的紧密合作关系。为了取得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三一集团不断加大与外部学研机构的融合范围和程度,与26个学研机构开展合作,共建了8个产学研创新共同体。目前,其关键核心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销售突破千亿元,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成为中国第一、全球第三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7]。
2.1.2 产学研组织融合模式与技术突破的不同阶段协同
成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不仅需要依据其不同类型实施相应的融合策略[8],还应注意同一技术不同攻关环节的不同特征所需要的组织融合模式差异性。事实上,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度依赖于其所处的具体场景[4],处于不同突破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所面临的具体场景及问题不同,因而需要建立与之相适配的产学研组织融合模式。例如,为了突破高速列车最关键核心技术——牵引系统,株洲所针对理论研究、模拟仿真、装车检测调试和实际运营考核等不同阶段的技术特点和面临的实际问题,与浙江大学、时代电气、株洲电机、四方股份等外部产学研合作伙伴构建了研发导向型紧密耦合网络、研发导向型松散耦合网络和商业化导向型紧密耦合网络等组织融合模式,最终成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制出全球领先的可用于500km/h高铁动车的690KW永磁牵引系统[1]。
2.2 过程融合机制
我国传统产学研合作各方之间恪守于原有的创新链环节中,导致学研机构与企业之间互动频率不多、融合程度不深,严重影响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因此,亟需产学研在不同突破环节中进行多向互动,以不断适应各阶段的攻关需求。产学研过程融合是产学研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目标,在不同链条和环节中进行多向互动的动态过程。
2.2.1 同一创新链条不同环节的多向互动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包括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等环节,不同环节间并非完全孤立、线性发展,而是会相互影响。一方面,基础研究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提供科学原理指导和问题解决思路;另一方面,市场需求也能为关键核心技术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给予方向指引,加快技术突破进程,获取用户认可。同时,鉴于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大量的隐性知识,通过将其商品化应用,也有利于通过市场的使用不断试错,积累经验数据,以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的性能和可靠性[3]。
2.2.2 不同价值链条间的融合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牵涉资金链、人才链、能力链、政策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等众多价值链条,如何融通不同链条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转化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优势资源成为过程融合的重点。例如,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仅注重创新链内各环节间的互动,还高度重视各链路间的深度融合,依托引进人才资源,引进和孵化了30多家高科技企业,同时,积极强化与清华大学的合作,并联合建立了7个院属研究所。此外,积极与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建立了9个研究中心和产学研基地,突破了不同链条间的边界,促进了产学研深度融合[5]。
2.3 制度融合机制
产学研在文化、价值观和评价激励制度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容易引发其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实质性合作意愿不强、协力攻克技术难题意识不高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既能约束产学研各方行为、提升攻关效率,又能调动其积极性、保持一定创新活力的评价及激励制度[3]。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中,制度融合机制主要有如下两方面内容。
2.3.1 创新考核机制,推动产学研评价制度融合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难以采用一般的考核标准进行衡量,需要建立一套有别于传统的评价机制。为此,应着力消除产学研各方评价制度的差异性,建立专门面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评价机制。例如,针对一些具有“颠覆性”潜力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采取非共识性评审、负责任的自由裁量等非传统评审模式[9],探索建立“同行专家+项目官员+科学顾问”的多层级评审体系[10]。又如,针对企业承担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应采取不同于学研机构的经费管理制度,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性[6]。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在这方面堪称典范,其打破了原有创新主体间的界限,实施“高校运行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的“一所两制”管理体制。此外,其不断创新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了以目标为导向的“合同科研”考核机制,根据为企业服务和对产业的贡献决定支持经费,提高了创新活动的效率和产出,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向应用市场转化,有力推动了产学研一体化和深度融合[11]。
2.3.2 整合各方利益,促进产学研激励制度融合
产学研各方来自不同的领域和单位,具有不同的利益和目标导向,导致彼此间存在隔阂、难以形成面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强大凝聚力。因此,需要从不同参与方的需求出发,寻找各方利益交汇点,建立为各方所共同接受的激励机制。例如,将企业或学研机构人员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作为单位绩效考核、职位晋升或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等能够调动参与技术突破人员的积极性。此外,鉴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特征,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资助机制,并进行分阶段动态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调整、中止或追加项目支持,构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互补融合激励制度[10]。同时,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科研氛围。
3 对策建议
在组织融合层面,针对现有产学研合作碎片化、机制性较弱的问题,政府应积极鼓励产学研各方围绕技术攻关需求开展深层次合作,引导企业与学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和技术创新联盟等新型组织融合模式;企业应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据不同阶段技术突破需求,与学研合作伙伴构建不同的组织融合模式;学研机构应转变思想,主动参与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在过程融合层面,针对现有产学研合作创新链各环节相对割裂的问题,政府应以减免税等形式支持产学研共建联合研发中心,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同时以加大专项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联合培养博士生和博士后,推动产教融合;企业应积极投入基础研究,针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及商品化应用环节中的难题,联合相关学研机构共同研究解决;学研机构应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并积极从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实际需求中选题。
在制度融合层面,针对现有产学研合作动力不足、凝聚力不强的问题,政府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消除各种阻碍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倡导人才流动和学术创业;企业应创新考核机制,将员工参与学研机构的技术攻关纳入绩效考核和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学研机构应改革人事制度,为相关人员参与企业技术攻关提供便利,同时将其与学术论文发表、科技成果获奖等绩效考核指标等同,在职称评定方面优先向这一类人群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