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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互嵌模式下地方应用型高校专业集群建设研究

2022-12-17孙丽娜

关键词:集群应用型学科

孙丽娜,杨 晖

(长春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长春130012)

“集群”的出现可追溯到亚当·斯密(Adam S.)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系统的“集群”研究始于新古典经济学代表人物马歇尔(Marshall A)以“产业集群”理论分析规模经济对新技术的影响,后来的学者在此基础上对“集群”开展了不同维度的研究,如韦伯(A.Weber)通过“区位集聚论”量化了技术设备聚集的优势,佩鲁(F.Perroux)以“增长极”理论强调集群效应以科技、基础设施及协作条件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美国产业园区崛起,进而引发了 “弹性专业化”“新产业区”“区域创新系统”等理论的兴起,直至90年代,波特(M. E. Porter)将产业集群理论系统化,指出集群包括政府和提供技术支持的大学。

“专业集群”研究作为话语主题在国内的兴起,与国内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亟需地方高等教育体系融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时代背景紧密相关。2015年《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的颁布使专业集群研究视角拓宽和数量增加,如产学合作视角下的专业集群建设、跨学科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集群建设、院系组织视角的专业集群设计策略等,均是产业链或重点产业需求导向下课程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等诸多方面的改变,其本质上是应用型高校内部一系列流程和形态的按需重组。探究地方应用型高校特色高水平专业集群的建设路径需要专业集群内部和外部各种力量及要素的综合考察,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于高校内部组织重塑和区域产业链长效发展都是显而易见的。

一、应用型高校专业建设的理据

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类别,地方高校的存在及发展理据可参照院校分工理论、职能分化理论和地方性知识理论,尽管地方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方面同高等教育体系中其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存在着共性内涵,但就作为“大众化高等教育体系”重要阵营而言,其区别于“精英教育”的核心特征应该是其在学生、教师、课程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下的“异质性”,尤其是以人才培养为逻辑起点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以及以此衍生的微观层面。地方应用型高校与所在区域的互动是复杂而且动态的循环,会以“人才培养”作为核心议题辐射到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等诸多学科专业。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双一流”建设的深入开展,地方应用型高校作为省、市、自治区支持建设的高校,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发展定位不清晰、目标趋同、原有独特性消退的现象,除去少数公办高职、民办高职,众多地方应用型高校以办成国内或省内一流为发展目标,在发展路径的选择中过度参考多科性、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以至出现“千校一面”的奇怪现象。在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尤其体现为发展方案不完整、脱离区域发展、原有特色逐渐退化。科学定位地方应用型高校发展目标、合理设置和调整各高校专业布局已经成为解决当今困局的重要突破口。

二、应用型高校“专业群”建设的逻辑

“专业集群”是以服务区域内的产业集群为发展方向,基于产业链、创新链的岗位(群)需求,依照“群落”建设原则,以与主干学科关联度高的核心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为龙头,充分融合若干学科基础、工程对象与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具有内在关联的若干专业的有机集合。[1]专业集群建设逻辑遵循从“学科”到“实践”的逻辑转变,追求学科支撑下的最优组合,又受到产业链及创新链发展的影响,而且不是局限于学科逻辑的简单重组。

专业集群建设的前置条件是学科的布局调整,涉及高校内部资源的重新分配、原有学科“相对价值”的重新评估、专业在大学核心使命中的定位和贡献度等诸多因素。“效率至上”经济理性主义及市场逻辑影响下的专业群构建首先应确立的是优势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保障高校以外延增长为主向结构优化和质效提升的方向转变,尤其应该考虑地方应用型高校资源有限的现状。专业集群的演进同时遵循社会逻辑与学术逻辑:社会逻辑决定了高校学科群的规划是在社会需求、国家战略左右下的目标、内容、定位等的调整;学术逻辑下的专业群发展应是在基础学科发展基础之上的拓展和延伸,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是集群内单一学科与其他学科的相互促进与融合,固有界限和壁垒的突破只是专业集群生成或演化的起步阶段,基于交叉和融合的专业群最终辐射弱势学科成为优势及特色专业群,才是其发展的整体走向。

专业发展与科学发展密不可分,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建立在问题研究与解决之上,科学研究成熟与发展是学科和专业产生的必要条件。尽管科学的发展左右着学科,但由于学科及专业以“规范化”作为发展目标,由此造成专业及学科发展往往滞后于科学发展本身。学科和专业作为若干科学研究的集合,其发展还需要相对完整和成熟的知识体系、研究方法、规范及体制,具体可体现为二级学科划分、学科设置、评价指标、学术成果等[2]。作为学科体制建设的两个重要环节,专业划分与学科设置在实践环节又分属不同范畴,学科划分的执行者是学者,凸显了学术性的一面,学科及专业设置在我国的主要执行者是管理人员,属于行政范畴。学科和专业发展均无法实现如科学研究一样的连贯,导致学科及专业发展往往滞后于科学发展,另外,在现实中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强化了学科及专业发展不合理的部分。

专业是人才培养、学术发展、科技创新三种功能的共同载体,其建设与科研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密切相关,对于应用型大学而言,本科教育及教学是专业建设的优先考虑事项。知识经济下的区域创新和发展日益以组织及机构间协作为突出特征[3],体现着大学、产业、政府、社会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而“创新”也已经成为“现实问题”导向下、“应用语境”下的跨学科、跨机构活动[4]。传统模式下由单一高校、单一学院、单一学科范围内的学科及专业建设,在研究视野、团队力量、服务范围都无法胜任新形势的需求。减少知识溢出及转移过程中的“粘滞”效应,跨越学科及组织边界,实现大学、企业、政府间的高效协同,这些严峻的现实问题均亟需高校改变传统的专业建设思维及模式。我国现有学科、专业体制无法短时间内实现重大调整的现实背景下,众多高校开始采取组建专业群的方案,如依托特色或核心学科组建实体化跨学科群、将传统学科重组或相关联学科聚拢成群等,以摆脱传统专业建设的路径依赖。

“产业集群”成为国家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其以集群的形式实现区域内优势资源的高效集中和空间布局上的整体优化[5],其日益凸显的优势不仅成为高校学科发展的逻辑指导与理论依据,由此衍生的“产学互嵌”已经成为专业群发展重要的路径选择。随着我国区域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的持续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校在政—产—学—研—用联盟中的贡献力更多体现为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中为解决复杂问题输出的技术与人力资源。个别学科或若干学科的简单配合显然力量单薄,众多相关学科汇集成群且与产业集群对接互嵌,在专业建设中融汇多方利益相关者不同诉求,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实现社会服务职能不可避免的趋势。

三、专业集群建设的策略

(一)制度环境的构建

“产业集群”与“专业群”的嵌入需要打破高等教育体系自上而下既有的科层体制,在国家完善的战略规划、清晰的政策支持下构建有利的制度环境,以解决专业集群建设过程中集中出现的诸如资源配置与共享、评价及考核体系、人力资源管理等具体问题。此外,行政力量与市场影响双重作用下的专业群发展也需要制度环境构建过程中保持政府、产业、院校及学术组织多方之间的有效协同。对于地方应用型高校而言,基于分工合作、“共同抉择”的府学关系尤为重要,改变政府与大学间管制型关系,如政府退出具体事务,重点负责顶层设计环节。 在促成产学互嵌方面,在保障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中权、责、利平衡的基础之上,引入第三方竞争及评价机制,以有效促成高校内部专业群与产业的对接。“管、办、评”分离的治理理念和权力界限分明的制度环境,对于高校内部专业群组织善治、产学互嵌的高效实施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需求导向下的产学互嵌

“专业集群”能够成为应用型高校地域贡献力的重要输出单元,关键在于能否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链及创新链。专业群的优势在于以优势特色专业为核心,辐射其他相关学科,在产业链或创新链需求导向下,实现人才培养模式与知识、技术及工艺更新升级的深度融合。应用型高校的专业群能够对接产业链形成“互嵌”模式,需要高校自身积极做出双重转型:一方面,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要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对接的转变;另一方面,发展方式要从闭塞的自我发展转向与社会的互动发展。区域产业链及创新链的技术发展和产品革新需要专业群输出的基础研发、技术支撑和优质人力资源。市场导向下专业群在多种学缘结构支撑下,打破学科壁垒,以学科的交叉融合满足产业的技术需求,学科群开放共享的治理模式同样推动着基于“能力本位”培养理念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成为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平台。

(三)组织架构重塑与升级

应用型高校专业集群的建设对接产业的“链式”发展新范式是学科型和职业型专业发展模式的突破,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互嵌在本质上是产教融合,会引发校内一系列专业结构的调整与重组。传统学科化模式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下,一是需要破解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将人才培养与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结合,在育人观念、育人模式、课程平台等方面实施系统转型与完善;二是在“产业链主导→专业链对接←学科链支撑”思维及逻辑下,[6]跨界联动形成产学深度融合的平台化、网络化的开放性集群;三是通过将企业项目引入教学为学生创造真实的岗位情境,在实践体验中将基础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融会贯通,以培养学生毕业后就职岗位所需的基本职业素养。地方应用型高校的专业集群作为开放系统,除了吸纳本院校的相关学科,同一区域其他高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同一产业链创新链的不同企业,都可因需动态加入,在灵活的双向互动中通过项目任务的调整实现各种资源的系统化配置和均衡。专业集群建设过程中人才培养、真实产业链、现实技术创新三方紧密结合,是人才培养在质量、水平发生蜕变的过程,对于课程教学资源、教师专业成长、实习实训基地、高校竞争力和服务力等方面也是巨大的提升。

(四)支撑体系逐步完善

专业集群在空间范围内的高度聚集,在具体运行中的资源共建共享需要专业教学机构的横向一体化的保障,包括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培养方案和实训平台等配套设施的支撑。校内应该设置专门的职能监管部门,负责专业群的组织运行,如负责产业学院、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院(所、中心)和实训中心等机构内部各专业间信息、资源的推送与协调,并通过反馈机制设置协同成果的阈值提醒及推送,通过数据反馈对专业集群承担项目的进展和结果实施量化考核,及时对集群内各组织的合作结果诊断、激励或提出改进措施。尤其是随着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落地合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更需要全方位的保障:一方面要保证专业群日常的教学实践的顺利开展,同时还要平衡产—学—研合作中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及需求,切实保障公平参与和利益共享,通过异质性机构间的跨界合作实现资源、人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达到专业群内部结构及效能最优化。

(五)治理理念的转变

专业集群建设受到市场机制和组织机制的双重作用,集群的创新力和贡献力提升是内外力量共同驱动的结果,而且集群内校企异质性组织的动态互动构成了集群的内生性演变。集群治理专业化是内部不同主体权利或利益关系的重构过程,也是异质性的主体之间冲突解决、协同关系不断完善的过程,集群系统或组织架构的重塑和整体提升甚至需要第三方或社会中间组织加盟及协同。对于教育主管部门来说,集群准入、申报、评审、布局、目标和投入等流程的合理顺畅是各主体实现 “互惠共生”和 “知识资源互补”的制度保障[7],对于参与校企合作的双方来说,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长效互动协商机制尤为重要,应用型院校需要依据产业链需求调整专业布局、提高专业针对性并形成校企一体化治理体系,如成立专业集群治理委员会,负责相关政策、决议、方案、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充分发挥高校与企业集群建设中的双主体作用。地方政府支持下的校企共建专业集群还体现在行业学院、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实训平台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深度嵌入。随着第三方或其他社会力量的加入,专业集群建设还应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推进校—政—行—企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通过产教融合、 科教融合,形成校政企创新发展,共同体推进区域产业发展。

四、结语

吉林省应用型高校众多,并且已经开始出现了差异化发展的趋势,部分高校已经依托自身特色学科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专业集群,但整体来说还存在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如大多数高校在专业集群的建设中仍局限于学科思维和逻辑来布局建设应用型高校的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链及跨学科发展的专业集群在管理理念、措施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围绕核心专业建设的专业集群,在师资队伍梯队式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平台建设等方面,还缺乏长期规划和长效机制保障;由相近专业组成的链式专业集群在顶层设计对接省内产业结构和岗位技能结构需求方面略显滞后,尤其在资源整合、共享构建、协同创新方面尤待加强。整体来说,多数 “依核”“依链”而建的专业集群还缺少来自高校内部和外部完善的支持体系,长效的制度构建和良性生态体系建设仍然是各个高校专业集群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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