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2022-12-17阳银银贾淑品
阳银银 贾淑品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复杂社会来说,国家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以此凸显国家治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战略地位。列宁是最早对苏维埃即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进行探索的理论家,虽然这一探索过程最终因列宁的逝世而中止,但其领导探索苏维埃国家治理的历史智慧和宝贵经验却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供有益启迪。
一、批判和解构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阶级实质与民主幻象
国家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584页。,“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584页。,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实质的精辟阐述和深刻揭示。但这一论断却在19、20世纪之交遭遇以考茨基和伯恩施坦为代表的机会主义者、修正主义者的篡改,他们极力抹杀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利益对立,积极倡导“阶级调和论”,借此刻意回避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反对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主张通过与资产阶级实行阶级合作实现向共产主义的“和平过渡”。面对这种迷恋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和民主形式的政治思潮,列宁深刻剖析资本主义国家治理阶级本质,揭露民主政治体制的虚假形式与欺瞒本性,积极捍卫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科学性,为苏维埃国家治理的探索与实践奠定了思想基础。
(一)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一定都是资产阶级专政”
针对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持的国家是调和阶级矛盾的载体和工具的错误观点,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的开篇便直言:“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1《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6、33、18、15页。,并遵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顺序,具体分析了资产阶级国家尤其是帝国主义国家的阶级实质。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中,所有者往往都是占有生产资料、掌握生产工具的资产者或资产阶级。非所有者往往是那些没有任何生产资料,迫于生存压力被雇佣于资本家工厂的无产阶级,而这两个阶级本质上是相互敌对的。在日益分化的过程中,作为剥削者的资产阶级需要借助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来统治被剥削者的无产阶级,“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9页。。国家的存在将统治阶级压迫合法化,恰恰表明“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3《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6、33、18、15页。。在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资产阶级为了利益最大化,残酷剥削被雇佣工人,对劳动力过度使用和摧残,导致工人身体发育畸形化和劳动技能片面化,食不果腹、生命短促、未老先衰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生活真实写照。到了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国家更是不惜通过一系列侵略战争、殖民政策在别国攫取原料、倾销商品,对无产阶级剥削程度更深、范围更广。资本主义国家统治下无产阶级的悲惨遭遇一次次确证资本主义国家阶级本质,即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只是少数人治理,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维护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治理。这种阶级统治下的治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作为价值目标,而只会把聚敛财富、资本增殖作为最终目的。正如列宁所言:“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本质是一样的:所有这些国家,不管怎样,归根到底一定都是资产阶级专政”4《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6、33、18、15页。,这既是对资本主义国家阶级本质的精辟概述,也是对资产阶级思想家“阶级调和论”的无情批判。
(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主只是一个“骗局”
对于资产阶级国家民主政治列宁始终是以辩证态度来分析的。在回击考茨基宣扬“纯粹民主”与“一般民主”过程中,列宁指出“资产阶级民主同中世纪制度比较起来,在历史上是一大进步”5《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44、244、244页。,因为它所提倡的“自由”“平等”和“民主”在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中曾起到革命性的作用,对世界历史进程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与此同时,列宁深刻指明资产阶级民主欺骗性与虚假性。列宁指出由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本质上是资产阶级进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和方式,完全服务于资本剥削的需要,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和历史的局限。因此,资本主义制度下民主“不能不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虚伪的、骗人的民主”6《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44、244、244页。。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相对平稳,资产阶级在有限范围内给予工人阶级一定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待遇,营造一种阶级矛盾消失的假象,曾吸引伯恩施坦、考茨基等修正主义者的理论声援与支持。对此,列宁进一步告诫无产阶级,在阶级社会里,任何国家都不是人民的,都不能代表全社会人民共同意志,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上对工人阶级的让步都是以保证自身根本利益为前提,不论资产阶级的民主如何发展,“人民仍然摆脱不了当雇佣奴隶的命运”7《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6、33、18、15页。。列宁的这种认识,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观点不谋而合,“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8《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6、33、18、15页。。这一论断深刻揭示国家的根本属性,也从另一个角度揭穿资本主义的“民主骗局”,即“对富人是天堂,对被剥削者、对穷人是陷阱和骗局”9《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44、244、244页。。
二、建构和擎画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践进路与理想蓝图
批判和解构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合理性并不是列宁的最终目的,列宁的真正用意在于“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在批判性反思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基础上,指明苏维埃即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应然走向,主要表现为列宁对苏维埃国家治理中领导主体、参与主体和治理方式的设想与阐释。
(一)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是苏维埃国家治理的前提条件
鉴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奴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首要前提是建立新的、由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国家的实质意义是维护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组织和特殊力量。为了彻底摆脱资本的奴役和枷锁、实现自身解放,工人阶级唯有武装起来,以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建立的这种异化的国家政权,建立异于资产阶级剥削机器的无产阶级政权,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无产阶级的地位和状况。毋庸置疑,“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2《列宁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31页。,只有布尔什维克党掌握国家政权,才能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
在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后,如何捍卫并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是摆在列宁和俄国人民面前最现实的问题。面对这一新的历史课题,列宁认为,布尔什维克政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应该自觉承担起领导俄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未来的历史使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将与无产阶级争夺领导权的其他阶级力量彻底逐出历史舞台,确保无产阶级领导权的稳定。3张振:《列宁党的全面领导思想研究》,载于《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首先,强调党对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列宁告诫全党:“我们的党是一个执政党,党的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定,对于整个共和国都是必须遵守的”4《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5、35页。,“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的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5《列宁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7页。。其次,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科学、文化和社会组织的“总的领导”。1920年底,随着国内战争的结束,苏俄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列宁也清醒地认识到,布尔什维克党既是执政党又是建设党的双重角色,他指出:“管理国家的任务现在首先是归结为纯粹经济的任务”6《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22-123页。,恢复和发展苏维埃俄国的经济是苏维埃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这一任务的完成必须“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7《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81页。。1921年1月23日,在全俄矿工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作了关于工会的作用与任务的报告,报告揭露批判了无政府工团主义的本质和危险性,特别强调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建设和管理的决定性条件,言明“要管理,就需要有一支经过锻炼的共产主义革命者的大军,这样的大军是有的,这就是党”8《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56页。。同年3月,列宁在党的十大作关于俄共(布)中央政治工作报告的总结发言中指出:“不通过共产党就不可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9《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5、35页。,再次强调党的领导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区分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权责划分,1922年3月,列宁在给维·米·莫洛托夫并委托其转中央的信中指出,党的领导“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10《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68、382页。,而不是对具体事务进行琐碎、频繁的干预。党与国家政权并不等同,党的领导是宏观层面的统领,是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事务的核心领导,而不是细枝末节、面面俱到的领导。苏维埃政权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中介。列宁对党与国家机关职能作用的澄清和划分,为解决当时苏俄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问题提供了参考思路。
同时,列宁仍强调不断加强布尔什维克党的自身建设来提升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能力,这尤其表现在对党员基本素质和质量的重视程度上。列宁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执政党,党员质量好坏关乎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关乎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必须不断优化党员结构、提升党员质量。在选拔和任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时,列宁始终强调将“宁肯少些,但要好些”11《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68、382页。作为党员干部的挑选准则。对那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不扎实、共产主义觉悟不高的党员,列宁提出不断学习的任务,希望广大的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在不断学习中鞭策自己、提升自己。对那些混入党内的叛徒、反革命分子、腐败堕落分子,列宁坚持将其清除出党,从而保持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先进性和战斗力。此外,列宁仍鼓励党内领导干部多向广大工人群体学习,以提升自己的办事能力和领导素养,不断提升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能力、巩固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地位。
(二)人民群众普遍参与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基础保证
随着苏维埃国家政权建设的实践发展,列宁逐渐认识到,苏维埃作为新型的国家机构,本身是一个“由若干齿轮组成的复杂体系”。在这个复杂体系的运作和发展中,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一条原则,除此之外,仍需要“一些把先锋队和先进阶级群众、把它和劳动群众连结起来的‘传动装置’”1《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4、203页。,来推动新型国家这架庞大的机器正常运转并保证其发挥最大效能,这些“传动装置”特指工会、合作社、青年团以及各种群众组织。这是因为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劳动人民的事业,“共产党员不过是沧海一粟,不过是人民大海中的一粟而已”2《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00、370、365页。,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最终要依靠包括共产党员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
1920年底,列宁依据苏维埃政权的建设局势,针对托洛茨基关于工会的作用及任务的错误认识,指出工会在国家治理中的特殊作用:一方面,工会是一所“共产主义的学校”,它能通过自身的组织优势,教育和训练人民群众积极投身苏维埃政权的管理和建设;另一方面,“工会建立起先锋队与群众之间的联系”3《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4、203页。,它能够及时地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使党所制定的政策更好地体现并符合广大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是维系政党与群众之间关系的“桥梁”与“纽带”。除工会外,合作社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苏维埃政权下合作社的性质及其作用,列宁指出合作社不仅能将广大的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促进生产的专业化水平;还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合作社的工作中增强自我管理意识,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科学使用民主权利。因此,“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社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4《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00、370、365页。,也可以说,“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一个统一的合作社”5《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1页。。但列宁晚年因疾病缠身,已然无力继续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但他却把关于合作社的重要思想通过口述的方式记录下来。在其“政治遗嘱”——《论合作社》的开篇,列宁便坦言:“我觉得我们对合作社注意得不够”6《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00、370、365页。,以此提醒后人合作社对苏维埃俄国的重要意义。
对工会、合作社等群众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强调,既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在苏维埃国家治理中的创新发展,也是积极培育人民群众国家治理主体意识的有效途径。1917年9月底,面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对布尔什维克执掌国家政权的猜疑,列宁深刻阐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苏维埃国家治理的基本构想。列宁指出比起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构,苏维埃是“新型的国家机构”,因为这个机构是同大多数人民群众建立密切联系的,是“训练人民自己管理自己”“实行真正的人民自治”的全民性的机构。7《列宁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08页。尤其是在俄国这样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国家,如果仅靠无产阶级自己的力量来进行国家治理,是狭隘和偏激。按照列宁设想,在社会主义国家复杂的体系中,党、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是一种协同共建的合作关系,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最艰巨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8《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9页。,这既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在治理理念上的显著差别,也是提升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列宁对广大劳动群众在国家治理中主体地位尊重和坚持,有效巩固和拓展苏维埃政权的阶级基础,筑牢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群众基石。
(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有效举措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列宁将法律、法令视为国家治理有效方式,是真正保障人民权利、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武器。在列宁看来,运用法治方式治理国家具体表现为法律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土地与和平的愿望和要求,列宁起草了《土地法令》《和平法令》,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农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捍卫和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1919年3月,针对俄国国内有人责备苏维埃政府在农村工作中颁布太多法令的错误认识,列宁指出:法令固然不能解决农村的所有问题,但“假使我们拒绝用法令指明道路,那我们就会是社会主义的叛徒”1《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88页。,即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管理中,法律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此外,列宁十分重视对法令规定一般原则的严格执行。1919年12月4日,在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列宁指出任何一项法令都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无论是执政党、国家机关,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如果不认真地执行,很可能完全变成儿戏而得到完全相反的结果”2《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70页。。在法律实施中,党员干部更应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如若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对共产党员的惩办应比对非党人员加倍严厉”3《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37页。,情节严重者更应驱逐出党,这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性的“起码常识”。最后,“究竟用什么来保证法令的执行呢?”4《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60页。列宁认为人民监督是保障法令贯彻执行的重要环节。为了能够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有力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让广大的非党群众来检查一切国家工作,学会自己管理”5《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47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列宁提议将苏维埃俄国的国家监察部改组成为工农检察院,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督,监督法律的执行情况和党、机关单位、普通公民对法律的遵守情况。在列宁看来,监督是保证法律得以良性运作的重要途径,它能够确保各类主体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实现,进一步为苏维埃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三、列宁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对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启示
列宁苏维埃国家治理思想根植于俄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环境条件,难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国情的变化受到重新审视。时隔近一个世纪,国家治理因各国国情不同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道路与制度模式,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在当代中国也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但尽管如此,列宁对苏维埃国家治理的积极探索,对身处新时代的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新时代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是列宁领导俄国人民进行苏维埃社会主义建设和治理的宝贵经验。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宁针对俄国“经济派”否定党的领导作用的错误观点,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列宁指出,“无产阶级的自发斗争如果没有坚强的革命家组织的领导,就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真正的‘阶级斗争’。”6《列宁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28页。换言之,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无产阶级进行真正阶级斗争的重要前提,只有建立一个以革命家为核心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才能最终夺取俄国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的胜利。此后,列宁在与党内“左”倾思潮进行斗争的过程中,进一步强调了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导核心的重要作用。1921年以后,苏维埃政权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列宁又系统阐述了党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全面领导。正是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正确有力的领导,才能推动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对于中国这个幅员辽阔、民族繁杂、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领导核心,“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7《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12页。。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各方面的制度安排中,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8、43页。“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8、43页。等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了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为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更好地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供根本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必须认清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的统一领导,必然认清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要求我们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军治国各个领域,高效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政治优势,才能抓住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朝着正确的道路持续推进。
(二)新时代国家治理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治理主体的地位
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始终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落脚点,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区别。在列宁的资本批判视域下,资产阶级始终以国家机器为手段厚植资本、聚敛财富,将少数人的利益攫取建立在广大劳动者生活困苦基础上。因此这种剥削性质的国家治理本质是少数人的专政,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对人民群众的压迫和管制。与之相反,无产阶级建立的新政权是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意志的机关,是大多数人专政,“它完全是靠广大群众的信任,完全是靠不加任何限制、最广泛、最有力地吸引全体群众参加政权来维持的”1《列宁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87页。。在列宁看来,人民群众始终是国家治理价值主体和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发挥群众力量,鼓励支持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治理,才能充分彰显苏维埃新型民主政治优越性。
列宁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和对人民根本利益的深切关怀,启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思想,坚持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实践主体、价值主体地位。鉴于此,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社区建设和治理。因为社区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是维护党、国家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社区就是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代言,人民群众就是通过基层工作者的言行来认定党和国家的形象,社区就是密切联系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直接桥梁。鉴于社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8页。,明确指明了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是坚持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主体作用的生动体现。事实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坚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属性,站稳群众立场、聚焦群众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真正做到深入基层实际、体察民情民意、汇集民智民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在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具体到现实工作中表现为,深入基层听取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凝聚社会共识,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类制度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与获得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事务治理中的话语权、参与权和治理权,建立起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治理思想,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目标。也只有这样,才能将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以“众星捧月”之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繁荣富强。
(三)新时代国家治理必须走法治的道路
在列宁关于苏维埃国家治理的思想论述中,法治思想始终占据重要地位。规范法律制定、严格法律执行和加强法律监督是列宁领导俄国人民治理国家的一贯主张,列宁也始终是从政权巩固、事业成败的战略高度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这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4《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1页。,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武器。早在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曾引用《韩非子·有度》中“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古语,5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09月05日。强调凭借法律这类公共权威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和举措,浓墨重彩地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强调法律是最重要的制度形式,也是制度的最高形态,1《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学习时报》,2019年11月09日。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方针,同时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重要内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仍要以此为指导,以良法善治有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首先,科学立法是前提。没有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会因缺乏基本遵循而无法顺利执行。阶级社会的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2《列宁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92页。,立法直接体现统治阶级利益。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也一向是以资产阶级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为价值参考,因此,资本主义法律具有非常强的虚伪性与欺骗性。而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3《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3页。。因此,在法律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环节上,必须坚持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真正让社会主义的法律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其次,严格执法是条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价值和权威,如果不认真执行,再完善的法律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可言。因此,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上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在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执法力度,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既彰显出法律威严,也流露出法律温度,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再次,公正司法是保证。司法公正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公平正义始终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推进公正司法就是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先后纠正了一系列重大错案,人民群众也从一次次纠正冤假错案的举动中,感受到党中央对建设高效、公正、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坚定决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制度建设也正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方向扎实迈进。最后,全民守法是基础。法治建设人人都是参与者和践行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人都是受益者。于普通民众而言,只有将法治观念植根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更应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明确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氛围,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27页。更好地把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