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于我,是存在的证据
2022-12-16卢秉瑞
卢秉瑞
在我从小长大的小镇上,有过一起凶杀案:2014年,一个男人在小区车库企图偷听他人夫妻生活,恰好遇到一位回家的女子,于是心生歹意,暴力袭击女子头部至大出血昏迷,随后进行猥亵,并用令人发指的手段对其身体进行了迫害,并销毁证据逃离现场,女子因大出血而死。几天后,凶手深感无法逃脱法律制裁,在家自杀被其父亲发现,后在其父陪同下自首,被认定还是年内多起强奸案凶手。那年我刚读初一,关于这件事的记忆停留在无意中听到的人们的交谈,不知道为什么,这起与我并没有直接产生联系的案件长久地存在于我的脑海,直到我将它写进小说才长舒一口气。
但是我对那起案件的了解太少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只能选择了一种相对模糊隐匿的方式。小说中主人公“她”也是一起奸杀案的“局外人”,但她不断听周围人谈论起这件事,在无意中见证了凶手的自杀,甚至促成凶手被救下,包括她在小姨和黄毛的关系中所不经意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都使她不可避免地被裹挟进这起案件中,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亲历者,以至于多年后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我将故事放置在一处密集的平房区,那是现实中离我家门市很近的地方,但是我从未涉足,那片区域直到今天都对我来说神秘无比;另一方面,小说在案件时间的处理上进行了调整,将背景放置于2008年的夏天,因为一般来说我童年的记忆并不会特别清晰地记得哪一年,但2008年给我的印象深刻:汇成小河的路面积水如同小说中写的一样汪洋,家乡的夏天从未像那样潮湿阴凉,一条街道都没有生意,我和小伙伴整天穿梭在路上玩耍,更不用提2008年本身就非比寻常,振奋混杂着痛苦,荣耀混杂着灾难,当然这是我后知后觉才意识到的。
小说中设置一些私人的记忆是我感兴趣的事情:我曾经在午睡的时候被身下一个东西膈醒,迷蒙中抽出来看后发现是一把很大的砍刀,我至今不知道那是一个梦境还是现实一种,这成了我这篇小说的开头;两条墙壁之间的缝隙是我孩童时候喜欢不断去穿梭的,铺天盖地的压迫感既让我窒息也让我为成功逃脱而着迷,每次都担心会不会被卡在中间,我知道随着成长,总有一天我无法再穿过缝隙,哪一刻会发生这种事我不得而知,所以将那一刻定格在了我的小说里;小说中捉迷藏数到89没有数下去,是因为孩子在玩游戏常常不会按照既定的时间去规规矩矩数完,89则是我奶奶去世的年龄;还有把洗衣粉倒进压水井去洗井的蠢事……我将这些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穿插在小说的缝隙,完成对过往存在过碎片的确认,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
我总是在夏天和冬天里想同一个问题,究竟热死更难受还是冻死更难受,每到夏天的时候我就想,我宁愿被冻死也不想被热死,每到冬天,我则坚信热死比冻死更人道主义。内蒙古的夏天白昼很长,夏天好像也变得很长,童年无所事事的夏天简直长得离谱,好像怎么也过不完。近几年反而深感时光流逝之飞快,让我觉得即使半年前的事情都恍如隔世。但无论如何,闷热的夏日总是难熬的,我在36度的大热天写下这篇创作谈,期盼着夏天慢点过去。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