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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表征、影响及其应对

2022-12-15孙孝科高大伟常桐珲

关键词:极化热点舆论

孙孝科,高大伟,常桐珲

(1.南京邮电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2.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北京 100875)

1961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詹姆斯·斯通的群体决策实验发现,参与群体讨论后的个人决策更具冒险性,也即所谓的“冒险性偏移”。真正首次使用“极化”和“极化效果”概念的则是塞奇·莫斯科维奇与玛丽莎·萨瓦洛尼等学者。至于群体极化的界定,学界尽管众说纷纭,但凯斯·桑斯坦的“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倾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终形成极端的观点”[1]47最为学界认可,学界也已然达成了群体极化负面影响的共识:群体极化一旦越界,会产生驱逐观点、消弭声音、瓦解秩序等影响,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变化,中国社会进入同质型向分化型转变的社会转型期。这种转型不可避免地导致阶层固化、贫富悬殊、城乡差距扩大等系列不平等现象,加剧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此同时,伴随网络技术的创新变革与社交媒体的勃兴发展,作为利益分配弱势方和转型阵痛承受者,被精英阶层排斥在传播体系之外的普通公众开始拥有话语权,可以借助热点公共事件提供的网络舆论场域,运用个体言论宣泄自身的怨愤,群体极化便随之而来。

一、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表征

热点公共事件尽管形形色色,但其极化状态的生发逻辑都表现为言论上的一边倒在先,某种极端观点或行为的蔓延乃至升级激化跟进,且其在不同维度上的共性表现显明易识。

(一)蔓延负面情绪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情绪在受到外界刺激发生波动时,会产生强烈的表达和展现欲望,人的言行易于脱离客观实际而逐渐丧失理性。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3)》也显示,在我国网络媒介中,负面情绪具有普遍性和传染性,能够最大程度地触及情感痛点,获得他人的同情和支持[2]。

在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的话题场域中,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和负面性容易触发旁观者主观上同情弱势方、敌视强势方的共情效应。在“同仇敌忾”情绪捆绑和驱动下,谴责、讥讽、谩骂等不良言论在观点市场中大量涌现,与此同时也一并洞开了焦虑、失落、恐慌等消极情绪的闸门,并在“回音壁效应”作用下向负面一端持续偏移。如此,裹挟着内心怨愤情绪、不当利益诉求、消极价值取向的个体声音便依凭社交媒体,顺着圈群脉络蔓延发酵,终致负面情绪的群体狂欢。

(二)筑设思维壁垒

对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案例的个案研究发现,社会成员一旦过度卷入特定团体或某种亚文化中的特定角色,会逐渐孕生非黑即白的绝对排他倾向。这种过度自我状态会促使群体成员筑起观点的藩篱,偏执于自身观点的一隅。

众所周知,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旨在构建包容开放的公共信息空间,鼓励公众就社会事务自由发表观点,发挥释放多元声音、促进思想碰撞、反哺社会发展的良性作用。然而,处于热点公共事件舆论场域中的大多数人在接触议题伊始便带有某种先入倾向,选择性地接收偏好信息,兼之意见领袖的牵引作用,加入所谓“志同道合”的群体,悉力追求社会比较优势与个人及群体的尊严。此外,选择性信息接触机制和“沉默的螺旋”机制的耦合在帮助群体观点获得外部关注和社会认可的同时,也加剧了群体观点的偏执和专横。群体逐渐习惯于听取肯定、支持和拥护之声,对中立、质疑和批判之语则不屑一顾,从而在自身与外界之间构筑起一道高耸的思维壁垒,阻隔一切异见。

(三)滋生集体暴力

集体暴力,可溯源至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的理论思想:独立的个人绝无勇气贸然抢劫一家洗衣店,群体则不然,个体混杂于群体中是没有负罪感的,群体“天然合理”,数量决定了真理,当任何一人彻底融入集体后,就会感觉到自己的天然正确与合法,并醉心于绝对数量赋予的强大力量而无法自拔[3]42。换言之,当个体独自实施暴力时会因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而心存顾忌,而跟随集体行使暴力时就会觉得合理合法。

在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的演化过程中,身处群体中的成员极易随着群体观点的惯性偏移而丧失主体意识,被非理性主导。当群体及其个体优势与尊严遭受质疑时,非理性的群体成员则有可能采取极端行为予以反击,催生出诸如形象恶搞、人肉搜索、暴力威胁乃至肢体冲突等形式的集体暴力行为。更有浑水摸鱼者,会趁集体行动之际,抱定法不责众等侥幸心理从事灰色营利行为乃至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加大了集体暴力的强度与影响。

二、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成因

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有其固有成因,内含于社会态势、公众心理、信息技术及政民关系等多维度之中。其中,信息技术支撑运行环境,公众心理诱发初始动机,社会分化成就对立阵营,政民关系提供催化质料。

(一)信息泛滥作祟

操作系统的革新、人机交互方式的优化,以及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的盛行,标志着中国社会真正进入了“舆情快闪”时代。公众的阅读方式由深、慢、精向浅、快、略转变,标题式、图片式、跳跃式文章铺天盖地,舆情传播更遵从自爆发至消亡仅需七天的“七天传播定律”。

碎片化、快餐化的信息呈现与获取方式重塑了公众思维,但也极大助推了公众阅读的碎片化、思维的肤浅化倾向。如此,公众极易被快闪浪潮俘获,从而逐渐丧失原有的获取与思考的耐性。公众的思维惰性一旦养成,其在面对热点公共事件信息风暴时则更倾向于接受加工成型、立场鲜明的观点。因此,当复杂的热点公共议题被裁断为简单的二元对立立场后,公众很容易陷入断章取义、非此即彼的思维陷阱,仅图一己一时之快便轻率加入其中一方阵营。随着对立双方站队人数的惯性攀升及其力量博弈的升级,观点偏移速度持续加快,内卷化程度显著提升,终致压倒性优势方显现。

(二)公众心理失衡

公众心理失衡是导致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的隐性根源。公众心理失衡所诱发的报复性冲动,与公众固有的抑强扶弱心理驱动综合发力,致使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频频上演。

自20世纪初,平等的价值观便广为流传且深入人心,对平等的过分强调致使部分公众忽视了个体差异的客观存在,误将相对平等理解为绝对平等。平等价值观及其诉求与不平等社会结构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公众敏感、失落和偏激的心理基础。这种失衡心理的现实表现使部分人对“区别对待”“尊卑有别”等特殊符号异常敏感,情绪耐受性显著下降。宗族纽带淡化、社会流动性增强等系列社会变迁加速了社会的原子化进程,个体的焦虑感、迷失感及弱势感愈发强烈。热点公共事件的爆发则为公众情绪的释放提供了绝佳的契机和场域,使之可以借助舆论风暴将难以诉说的怨愤 “隐蔽”“安全”地倾泻,以非理性的狂欢方式宣泄与消解内心的不满、失衡,如此云屯雾集,群体极化势所必至。

(三)社会撕裂激发

关于社会撕裂,目前学界尚无共识。一般认为,社会撕裂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群体之间呈现出的某种分化乃至对立的状态。当然,社会撕裂状况形成可归因于贫富分化、城乡差距拉大、文化生活异化等,但其中又以贫富分化最为根本也最为直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利益分配结构逐渐由一元走向多元,社会结构不断分化重组。在改革过程中,不少过渡性的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实施,造成我国社会财富逐渐向少数人集聚。国人财富的分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其地位、人际关系等的分化。随着财富、地位、人际关系等社会资源的累积,既得利益者逐渐集聚为稳固的阶层集团。与社会结构剧烈分化恰成对照的是,我国社会整合机制的发展却很迟缓,且分化与整合的失衡进一步加剧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如此,迷失彷徨而又无力改变现状的社会弱势群体遂将陷入困境的缘由归咎于既得利益者对于本该属于自身利益的抢夺。正因此种受害者心态作祟,普通公众难免产生怨愤情绪,并将泄愤源头对准假想中的“恶者”,衍生出仇富、贬官等不良意识与行为。这种日益严重的社会撕裂,经由相关热点公共事件催化而致舆论风暴式的群体极化。

(四)政民关系滑坡

受历史局限性制约,“官本位”思想在我国政治系统中依然存在。官僚习气与公民意识觉醒、民生诉求增长等之间的矛盾造成了部分现实问题的显露与堆积,致使政民关系滑坡。

遭逢热点公共事件舆论风暴时,某些部门往往采取“冷回应”方式,期望舆论的自行消散。而当公众意识到传统的利益沟通和表达机制作用微乎其微时,便更可能采取网络曝光、舆论发酵等非常规的方式解决问题,从而导致“网络治国”“舆论审判”等系列乱象。因此,就某种意义而言,群体极化又是公众在政民关系疏离状况下对社会痼疾的一种反常、病态的反映。

三、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负面影响

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是一把双刃剑,正负效应互现,然而总体而言其负面影响更为凸显且危害不容小觑。

(一)模糊核心议题

一项社会议题包含不同类别的子议题,依其重要性有着核心与非核心之别。特定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同样涉及社会系统中的某些问题及其相关议题。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管理者抑或参与者能否理性对待、分清主次,与热点公共事件的未来演化走向直接相关。

现实中,大多数参与者在接触热点公共事件伊始便带有浓郁的主观色彩,并自发性地向非核心的感性议题聚集。群内成员往往聚焦人性道德等问题,致使感性议题的热度居高不下。感性议题的暴涨反衬出理性议题的退场与冷清,此消彼长的最终结果是一方观点以绝对压倒性优势胜出并终致群体极化。与之恰成对照的是,热点公共事件背后所涉及的诸如司法漏洞、制度障碍等核心或理性议题却常常被选择性地忽略,而这些才是矛盾生成的关键与焦点所在。因此,就功能而论,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尽管表象上声势浩大、情感浓烈却只能扬汤止沸,而事实上核心议题的模糊恰会拖慢议程进展、扰乱舆论生态,于弱势者权益维护与社会良性进步作用甚微。

(二)消解协商机制

在热点公共事件舆论漩涡中,持有相似观点的人一旦组成意见共同体,观点市场就会被分割为若干个泾渭分明的意见场域,从而无论在群内还是群外都泯灭了协商的可能性。一方面,群内成员画地为牢,沉浸于特定团体或亚文化团体的特定角色,排他性日益增强;另一方面,群际互动呈现明显的反规范倾向,各群体均将自身观点强加于他人而全然不顾其感受,间接助长了盲目崇拜、狂热主义等不良倾向。上述二者的交织作用让理性友好的协商变得不可能。

此外,意见气候、恐惧孤立等致使持有不同观点的参与者在社会趋同压力驱使下被迫与强势群体的认知保持一致,从而淹没了本该存在且有价值的“杂音”。强势群体的观点经由内部滚雪球式的强化和外部一刀切式的排斥,在舆论场中逐渐占据支配地位,最终以胁迫性的压倒态势垄断了议事进程,解构了协商机制,颠覆了公共论坛的话语互动,也为热点公共事件舆论转向筑就了“深沟高垒”。

(三)扭曲良性意识

社会意识的健康与否对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当下,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正以其非理性的表现与作用形态严重威胁着社会意识的良性发展。

伴随群体极化事件的频发,公众的厌恶情绪、悲观心态和否定倾向日益强化。面对不断曝光的社会丑恶、不公现象,公众逐渐陷入以偏概全的镜像当中,认为热点公共事件所呈现出的特定情状便是社会全貌,久之对社会系统信心减弱,消极意识增强。“十围之木,始生如蘖。”无数消极意识交织汇聚的结果,是对整个社会良性意识的全面侵蚀。此外,良性社会意识的扭曲或泯灭也会给不良价值观的滋生提供沃土,诱导集体主义向个人主义、利他主义向利己主义、爱国主义向分裂主义等演变。而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分裂主义等思想意识一旦被别有用心的特定群体利用,便会给政治生态和社会系统带来巨大灾难。

(四)诱发公共危机

失序是混乱的前奏。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间接反映了我国不同阶层、群体之间关系失调的客观情状,也映射出其背后所掩藏着的阶层固化、利益冲突等系列社会隐患,倘若任其肆意发展,稍有不慎便会诱发公共危机。

由于信息偏差,热点公共事件关注者极易被失真言论所误导,或主观臆断,或以讹传讹。失实之风一旦经由圈群传播而肆意扩散,便会引发社会流瀑效应与蝴蝶效应,致使网络群体极化急速浮现。网络群体极化延伸至现实生活,便会促成群体成员线上线下的高度互动,继而勾连出相关矛盾和冲突,激起更大程度的矛盾。此时,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集体性失智,而是一种目标导向鲜明、躁动状态浓烈的群体性泄愤,更是一股缺乏稳定性且威力巨大的颠覆性力量。一旦局面失控,便会产生力量浩大的动员作用,促使原本意义上的意识纷争转变为客观存在的现实对抗,并可能酿成大规模公共危机事件。

四、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负面影响消解

应对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应从多重维度探索其负面影响消解之策。惟此,才能避免公众于众声喧哗的议题场域中迷失,达到净化社会舆论生态的目标。

(一)国家层面

1.净化舆论空间

网络舆论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复杂且深刻的影响日益彰显。面对舆论规模的指数增长和媒体融合加速的时代趋势,政府和主流媒体应切实发挥督导、管控和引流作用,以净化公共舆论空间。

首先,引导网络平台空间治理。国家督促平台方设置专项管理员及投诉邮箱等,通过关闭、禁言、修改账号信息等方式,对存在违规发布与转载网络新闻信息、散播虚假信息、宣扬怨恨情绪、散布极端观点等行为的恶意营销账号予以集中检查清理。例如,新浪微博就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舆论乱象,设置@微博管理员开展专项整治,定期发布微博社区公告,累计查处违规账号数十万,平台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其次,运用大数据技术监管网络信息,遏制流言传播、防范舆论异化。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等系列社会重大公共事件中,以腾讯公司旗下“较真平台”、新华网旗下“联合辟谣平台”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在监管信息传播、安抚社会情绪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颇为不俗的成果。

2.消弭阶层固化

追本溯源,群体极化的频发是当下我国社会关系失调的反映,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又可推及社会阶层的固化。当下,我国各阶层之间流动性大大减弱,并逐渐呈现代际传递之势。面对阶层鸿沟,普通公众的消极情绪也在持续攀升,一旦遇到合适时机便会显露,并汇聚为非理性漩涡风暴。对此,唯有全面深化改革,打破阶层壁垒,方能缓和怨恨情绪,化解矛盾冲突。

首先,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在初次分配领域,提高劳动报酬分配比重和最低工资标准,缩小行业或者公众间的收入差距。在再分配领域,坚持税收与转移支付两手抓:一方面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奢侈品消费税率,另一方面发挥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失业救助等手段的调节作用。通过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改革,共同促进收入分配格局转变。其次,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搭建与之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公共需求,提高供给效率和信息透明度。最后,弱化身份特权。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制改革,逐步剥离依附于地域和职业之上的特权,消除各类阻碍社会流动和社会平衡的制度障碍,缩小阶层和代际差距,促进改革成果分配的合理化、均衡化与均等化。

3.完善网络立法

针对公共舆论,美国出台了《信息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等法律法规;英国通过立法构建了政府调节管理和行业协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体系;韩国则以立法形式赋予公民对信息公开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立法起步晚、发展慢,法律法规建设的相对滞后与新媒体时代自媒体的急速膨胀形成鲜明对照。

2020年3月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生产者和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违规活动[4]。《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治理领域的重大突破,但《规定》本质上仍属行政法规,强制性和约束力与正式法律作用相比明显较弱,现实执行也存在不少困难。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宜尽快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则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二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适应快速变化的网络形势,健全互联网生态治理体系。

(二)社会维度

1.把控议程设置

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崛起打破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与格局,将以往被隔绝在外的普通公众拉到了麦克风前,形成了“人人都是新闻制造者”的态势。然而,受根深蒂固的传统围观文化影响,面对社会热点,大多数人往往还是以看客身份置身其中,处于无所适从的状态。此时,媒体的引导作用再次凸显且至为关键。

沃尔特·李普曼曾在《公众舆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探照灯”假设:“媒介像是探照灯,灯光照到哪里,人们就关注哪里。”[5]240议程设置理论便源于此,其核心要义为:大众传媒虽然不能决定公众对某一事件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或安排议题左右公众关注哪些事实和观点,从而影响公众去想什么。因此,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体应恪守职业准则,规范信息生产与传播行为。其中,专业媒体宜提高议程设计水平,以焦点评论、民意调查、网络投票等方式提高议题传播速度和公众参与度;商业媒体则须修正“流量为王”“利益至上”的狭隘经营观念,变“为流量而选择性发声”为“以理性发声而获取流量”,增强自身诚信度和公信力。二者各司其职,合力牵引议题,妥善把控方向,营造风清气朗的公共舆论环境。

2.推动群际对话

热点公共事件群体极化现象的生成离不开“志同道合”者的同质化聚集。这种同质化聚集活动在强化群内认同的同时,也加剧了群际摩擦,导致观点疏远和孤立。规避此类趋向,则需要反其道行之,推动群际对话,通过博弈降低极端风险。

一方面,有关各方通过开设话题、设置议程、规范秩序等方式构建开放包容、内容充实的平台环境,采用物质激励、影响力认证等手段调动意见领袖和普通网民的积极性,逐步打破群际话语壁垒,增进群体间的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当面对群情激愤的舆论风暴时,“沉默的螺旋”机制可能会迫使许多人在群体压力下退避三舍、缄默不言。意见一方的偃旗息鼓会导致另一方的高歌猛进,情绪化、非理性的声音也会被无限放大,造成舆论的一边倒现象。作为防范,平台方或平台入驻官方账号宜在舆论传播初期便尝试通过“匿名回答”“邀请回答”等方式唤起沉默者,为其提供理性发声的心理保障,营造良性互动的舆论氛围,将舆论拉回平衡轨道,以期重塑热点公共事件的观点自由市场。

3.调整算法应用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基于统计学原理的协同过滤推荐算法大行其道,其在提高用户黏性和平台流量的同时,也助长了受众的依赖性和盲目性。热点公共事件发生时,价值判断能力匮乏的程序会导致信息通道的窄化和同质信息的累积,使受众逐渐迷失于“过滤气泡”之中,助推群体极化进程。因此,防治群体极化,技术规制不可或缺。一方面,优化基于人工智能的推荐算法,加强文本识别能力,屏蔽失真、情绪化、非理性的信息,弱化“过滤气泡”和“回音壁效应”;另一方面,开发基于人工筛查的编辑算法,在信息发布源头便依据舆情特征把控信息传播的方向和速度,遏制极化趋势,发挥其“压舱石”的锚定效应。

(三)公民视域

1.树立抗辩意识

在泛媒体时代,作为麦克风的持有者——公众,需要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肩负着维护良好舆论生态的社会责任。因而在面对偏激言论,尤其是流言蜚语时,公众须树立起反抗和辩驳意识,从事实证据、逻辑论辩、法律法规等不同角度据理力争、理性发言,以掷地有声的话语帮助其他迷失者从情感狂热中恢复冷静,消解极化能量,助推民愿平稳落地。

2.恪守理性自律

面对波涛汹涌且浩如烟海的信息世界,公众须处变不惊、理性参与。一方面,公众浏览信息时宜宁精勿滥、宁慢勿快、宁全勿偏,根据理性价值判断形成态度后再尝试参与议题,避免被意见领袖左右及被群体情感蛊惑或绑架而随波逐流并成为非理性的一分子。另一方面,针对群体极化背后所折射出的道德泛化和道德泡沫现象,公众须强化道德自律、恪守规则意识。公众唯有抑制情绪冲动,以友好协商、妥协谈判等温和方式介入舆论互动,才能不被极化言论所迷惑、绑架,才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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