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目标的转型金融发展研究
2022-12-08童瑞婷
童瑞婷
摘要:实施“双碳”战略,是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在高碳产业依然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柱这一前提下,主动优化产业结构、积极促进高碳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变,已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社会优化转型进行中助力实体经济稳定转型的重要举措,因此转型金融这一重要理论逐步引发社会和经济的广泛关注。与传统绿色金融存在差异,转型金融服务重点围绕高碳产业低碳转变进行的各项金融服务保障工作,在填补经济转型领域巨大融资缺口、合理协调“双碳”目标与经济发展战略的价值更加突出。区别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主要是指帮助高碳产业在目前还无法降低污染的领域,进一步减少碳排放量的金融服务活动。文章讨论了转型金融的相关介绍,在此基础上归纳“双碳”目标下的转型金融发展面临的重点与难点,并分别从顶层制度优化、金融服务产品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分析转型金融未来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双碳”目标;转型金融;高碳行业;低碳转型
全球变暖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2022年夏天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席卷我国,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碳达峰”与“碳中和”再次成为热议话题。2020年9月,中国明确提出“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随着“双碳”战略的实施,中国的发展模式出现了新的变化,由以往更多着重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资金转型为全面涵盖绿色低碳经济的转型金融,因此“双碳”目标下的转型金融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19年3月推出了“转型金融”这一理念,是相关国家经济转型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保障。在此之后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等多个金融领域相关机构提出指导和倡议,强调转型金融在绿色、低碳中的重要性。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完善的转型金融体系,但是关于转型金融的理论研究已经初见端倪。
一、转型金融的提出背景
(一)高碳行业转型要有序推进
高碳产业转型要综合评价经济发展、能源安全和民众利益等客观因素,实现高碳产业的转变是一个逐步、持久的过程。
在国家经济保障方面,碳排量高产业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在我国的高耗能源行业中,钢铁冶金和压延成型制造行业、石油原材料和化工产品制造业、发电、非金属材料矿产行业,碳年排放总量占全国工业碳排放总量六成以上,反观其经济效益,收益占全国工业收益总量不足三成。可见,高碳排放行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增长的关键支柱,但排放情况与经济收益明显失衡,因此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减碳问题的平衡,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
从能源安全方面考虑,由于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特殊情况及其中可再生能源本身具备的随时性、发展波动性等天然属性,确定了中国当前能源安全的重要目标,中国未来还没有完全彻底抛弃化石燃料,而且在短期内化石燃料仍然是中国重要开发的基础性资源。2022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部委统筹协调,在《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等文件中多次强调职能部门应当优化能源转型机制,保证能源转型安全,实现在安全转型的基础上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实现低碳转型和转型金融的优化策略。
从民众的利益出发,高碳产业的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除了要面对债务问题外,还要考虑到就业保障、社会稳定,另外需要分析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高碳排放企业所面临的新的压力。高碳企业降低碳排放需要使用更为清洁的能源原材料,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成本,难以避免利润下降,这也表明脱离经济效益的降碳行动难以为继;与此同时,由于环保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的增长,使得产品成本提高,进而影响到整个产业链,或会使产品的价格上涨,进而影响到消费者。
(二)高碳产业的绿色金融支持不足
目前,我国的“高碳行业”发展已经初见端倪,但是低碳经济的转变却很难完全实现。中国的绿色经济发展程度排名世界第4,是世界上绿色金融发展的代表性国家之一。目前最主要的发展方式是“绿色信用”和“绿色债券”,根据中央银行统计,到2020年年底,“绿色”信贷资金规模实现16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同时,国内境内绿色债权的发行量迅速增加,全国2021年共发行绿色债权6072.42亿元(不包括地方绿色国债),较上一年度发行规模增加一倍以上,发行数量超过五百支,同比增加108%。
无论从国内各种有关政策要求还是实际情况来看,绿色金融主要集中在政府分类明确的“绿色”领域,对那些具有明显绿色特征的工业给予了巨额的财政扶持,而对于高碳企业进行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的支持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目前煤炭和高碳工业仍然占据优势地位,要想达到“双碳”的目标,必须积极有序地推动“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变,这就要求绿色金融支持加快覆盖高碳转型全行业。使我国的工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发生整体转变,必须保证各种因素的参与,以促进高碳产业转型发展。
(三)高碳领域投资已存在潜在隐患
当前,除了绿色金融未能涵盖高碳产业的转变之外,国内对于高碳产业的金融扶持力度逐渐减弱,存在投资审慎度、投资额不足等方面的潜在风险。
一是投资审慎。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双碳”政策下之下的相关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不清晰、发展前景不明朗,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相关行业的运营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尽管金融监管部门集中安排了“全力做好能源高碳排放行业发展需求的资金保障工作”,但根据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的反馈调研而言,金融机构对高碳行业转型领域的金融融资审查态度仍然较为谨慎。
二是资金投入不够。其中包括由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不再对高碳产业实现碳排放降低而进行资金支持,大部分金融機构将高碳产业贷款的标准提升到更高,加大了发放的困难、增加了贷款释放的时间,造成了供给与需求的错位,这不仅仅是在数量上,更体现在整个经济的循环中,同时,短期内存在的市场风险也会带来危险。
二、转型金融发展的难点
尽管我国的金融转型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而且各地也开始了阶段性的尝试,但仍存在一定限制,金融转型方面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转型金融的制度设计不健全
推进高碳产业的高品质发展,需要多种因素的协调,如土地、能源、财政等政策的协调,而金融的转型是主要的动力。特别是在我国,由于金融转型还处于起步阶段,转型的金融支持体系还不健全,因此,很多高碳化产业急需相关政策扶持。最近几年,央行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都在绿色金融方面制订了较为明确的“绿色标准”,这一系列的绿色信贷和债券能够准确地与绿色行业衔接,将绿色基金直接投入到绿色经济当中。然而,有关部门至今还没有明确定义高碳化产业“转型”的具体经济行为,同时也缺少对高碳排放所获得收益的明确规定,这导致了各种金融机构和信贷公司面临着转型金融市场“无章可循”,缺少明确的金融支持评价体系。从国际对转型金融的制度设计角度来看,目前关于转型金融行为还没有得到明确的定义,但部分国家通过法案或者行政手段对转型金融进行了引导和建议,如由日本提出的《转型金融指引》《气候债券倡议》(2020)等。
(二)转型金融产品种类不丰富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中和”之前应先“达峰”。当前,更加符合“双碳”目标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存在替代效应。与”双碳”目标相匹配的转型金融产品不够丰富、特点也不突出,更缺少实现发挥增量的可能。换句话说,能够解决转型融资需要的“绿色企业”越来越多,但大部分高碳排放企业却没有能力实现“双碳”目标。从近几年的实践可以看出,大部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所扶持的投资项目都属于“绿色项目”,而北京、广东、江苏、上海等地区的一些银行也在积极地进行碳中和债券的融资,但是相关金融机构青睐的转型行业还是清洁能源和绿色交通领域。另外,在传统绿色融资方式下,“绿色信用”“绿色债”等对负债程度高、经济效益一般和转型效果不显著的企业并不配套,如大量的煤炭企业,特别是一些高负债企业和中小型公司。
(三)部分高碳企业转型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高碳行业相关企业大力发展经济转型金融,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公司仍然处于困境之中。一是部分高碳企业尽管有很大的转变愿望,但由于技术水平不高,没有专门的碳捕捉技术、碳封存技术、碳核算技术等,无法构建清晰的转型路径而较难赢得转型资金;另外,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虽然技术能力能够保证,但本身的转变却没有那么强烈,尤其是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形势等诸多因素的冲击之下,一些公司的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更担忧高成本的金融转型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碳中和会造成的“生存危机”,所以更多地采取了观望态度。另外,我国的高碳行业相关企业的能耗控制比较松散,只有一小批公司制订了严谨的技术方案,多数公司都有多源头管控和“数据孤岛”等问题,没有清晰的碳汇金融属性,以上种种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金融转型的发展。
三、构建转型金融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制度设计,维护高碳转型稳定
为了减少碳行业相关企业的不稳定性和财政需求的偏离,必须充分利用政策来稳定市场的期望,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制订一套专门的“1+ X”的改革方案,确定“扶持哪些高碳化工业”“扶持高碳化工业的发展方向”和“如何支撑高碳化工业的转变”。
“1”是建设金融转型系统的目标引领,包括“扶持高碳化工业”和“如何协调发展高碳化工業”。从宏观上看,主要包括金融改革规划的引导、激励措施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完善、政策机制的完善和国际协作。“X”是从经济和生产两个方面进行平衡与协调,从而形成更为科学的转型金融方案。按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等一系列制度要求,首先,从企业发展角度明确转型金融标准体系,明确不同行业和不同高碳领域的转型规划,在此基础上细化短期、中期、长期等不同阶段产业转型的具体方案,并且用动态分析评价体系加以辅佐,从而为转型金融支持提供科学、严谨的评判标准。其次,通过对转型产业生产效能和低碳转型的认定门槛设定评价指标,为企业转型发展和金融支持提供严格的评价体系,从而提高转型金融评价水平,确保转型金融的合理利用,避免引发资金风险。
(二)丰富金融产品类型,创新金融支持工具
鉴于目前金融工具对高碳产业的限制,要提高产业加入金融转型的积极性,除了要有明确的导向之外,还要采取更加具有激励性和包容性的外部政策丰富金融产品类型,以容错的方式使各种金融产品的功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首先,要将金融变革的发展方向和当前的政策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并利用金融改革促进措施来强化政府对金融变革的政策指导,如可以把“转型金融”与“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相结合,协同推动高碳排放企业快速转型。其次,目前我国碳定价市场化的基础架构尚不完善的,应该构建“容错与风险并存”的金融支持体系,在此基础上推行一系列涵盖“容错机制”的金融产品,适度包容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低碳转型目标尚未完成的情况,而不可抗拒的因素应当严加限制如外部环境变化、低碳制度调整或者创新技术枷锁等,与此同时地方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可以构建“转型金融风险缓冲池”等专门项目,使政、银、企共担原转型风险,如可由政府采取政策的手段出台针对高碳领域转变的限制性规定,企业也可根据其中的转型风险进行转型保障与创新投资,并借助原转型保障的资金介入,银行也可进行新产品投放来保障转变目标,但针对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转变目标未实现的情形,可通过缓释资金池的投资风险分摊。再次,借鉴世界各国的金融改革实践,推动多元化的金融体制改革,为改革后的金融体系注入新的活力。在碳交易主体扩大、机构交易商进入门槛、建立国家碳排放交易平台后,基于“碳配额”和“碳信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带来更大的价值。
(三)促进将“碳价”引入市场化经济活动
根据国外的实践,建立适用范围更广、参与方法更加丰富的减排方案,以激活转型的市场动力,更有利于提高参与度。根据目前的碳价格调整形成机制,首先,各地政府要对纳入到碳交易范围的企业实施规范、精确的价格计量,真正充分发挥碳交易的激励与制约功能,以防止由于限额或虚高而导致的碳价格在不合理区间波动,并发出与碳交易市场建立方向相背离的外部信号。其次,可以通过在政府购买、融资等政策领域逐步推出低碳评估机制,在政府投资以促进金融支持的过程中,突出低碳投资的重要意义,并在评估政府投入“降碳效益”的情形下,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角色的关键功能,并在建设工程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再次,加快在高碳排放领域,如钢铁、有色金属、石头材料、建筑、造纸等行业,探索碳标签、“碳账户”等“碳价”机制,并在供应链中寻求更多的使用方式,在为减少排放提供便利的前提下,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最后,加强与相关的供应链领域的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实现“双碳”目标的数字智能平台,并将之与地方国有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的供应链协同关联,并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为企业提供市场化的降低碳排放服务。通过全面的减碳措施,建立广泛的降低碳排放基础,达成关于“碳价”的行业统一评价体系,并为转型金融与“碳价”关联奠定市场化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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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对外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