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系统思维指导下的大安全格局内涵及实现路径研究

2022-12-08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安全观格局国家

王 林

(西北政法大学 国家安全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2020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举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1]。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会议指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这两次会议都特别提出了“安全格局”的议题,第一次的表述是“大安全格局”,最近一次的表述是“新安全格局”。新安全格局是和旧安全格局相对应的概念,大安全格局和新安全格局具有一致性,大安全格局是新安全格局的一种具体形态。中共中央政治局用集体学习的形式讨论国家安全问题,不仅说明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目前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国家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国家安全成为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战略性问题,需要从战略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同时也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制定具体、系统的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方略。“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后,针对国家安全问题作出的新论述,也是对威胁我国国家安全问题解决方案的新理论思考,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实践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也是系统思维的具体体现,公报对国家安全的表述在思想上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是一脉相承的。

构建大安全格局已经成为国家安全领域要实现的目标,而这要求我们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坚持系统思维。何为系统思维?大安全格局的内涵是什么?如何在坚持系统思维的情况下实现大安全格局?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系统思维、大安全格局有什么内在联系?上述问题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领域都存在争议,还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一、构建大安全格局的提出背景

理论是历史的累积和现实社会需求的产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具有历史发展和实现需求的必然性。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指导思想。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七年来,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虽然提出构建大安全格局时的国内外背景与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时空领域、内外因素也是动态变化的,极具包容性,完全可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情势的变化不断自我革新。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战略下,我们可以给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时空领域、内外因素赋予新的含义,来阐释大安全格局提出的背景。

(一)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

1.国家安全的内涵

在内涵上,国家安全被认为是一种状态和能力,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可见,《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内涵的描述侧重于“重大利益”。如果将国家安全限定于“重大利益”的安全,就不可避免会忽略“非重大利益”的安全,但是“重大利益”与“非重大利益”的界限比较模糊,我们也要思考有没有区分二者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例如,和国家政权、主权相比,普通民众的利益可能被认为是非重大利益,但是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国家的性质、群众路线的要求来看,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确保国家安全具备牢固的群众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民众的利益也是重大利益,应当被纳入大安全格局中。如果将国家安全限定于“重大利益”的范围内,构建出的国家安全格局还是偏小,不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大安全格局。在新时期,笔者比较赞同刘跃进教授对国家安全内涵的定义,即国家安全是国家所有方面、所有领域、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这是在国家安全内涵上的大安全格局。

2.国家安全的外延

我国古代国家安全的威胁主要来源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因此国家安全的外延包括“家天下”背景下的政权安全,即内部安全;外部安全是指国家受国外政权威胁的安全以及中原王朝受到边疆民族政权威胁的安全。因此,我国古代的国家安全观是华夷整体安全观,还不是中华民族意义上的“总体安全观”[6]。在我国古代,传统国家安全主要包含政治、军事等安全领域,外延非常狭窄,非传统安全还没有纳入国家安全的范畴,这就决定了传统的国家安全格局是小格局。最初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国家安全的外延主要是列举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种安全领域。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外延的规定采取了概括加列举的形式,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当时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外延的论述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是对历史现实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列举具体的国家安全领域时以“等”字结尾,赋予总体国家安全的外延动态性,为后来的及时增减埋下伏笔。教育部2020年9月发布的《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下文简称《指导纲要》)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重点领域进行了列举规定: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最初列举的国家安全领域相比,《指导纲要》增加了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需要注意的是,《指导纲要》将“信息安全”具体化为“网络安全”,笔者以为,主要考虑到国家安全教育的对象是大中小学生,网络安全和他们的关系更加密切,这也是信息安全在国家安全教育领域的特殊化处理,并没缩小总体国家安全的外延。近年来我国在国外一些地方的公民、机构等的海外利益受到政局动荡、恐怖袭击等破坏,维护海外利益安全迫在眉睫,将海外利益安全列入总体国家安全具有现实必然性。新冠肺炎疫情不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而且,美国等国还拿“病毒溯源”大做文章,妄图对我国进行政治和经济讹诈。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将生物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中,统筹安排、精准防控,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特别指出,在国家安全方面,我国经受住了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笔者以为,公报特别提出“自然界”带给我们的国家安全威胁,一方面是对2021年发生在河南等省境内洪水的关注;另一方面,从古至今,自然灾害一直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和政治安全、人民安全息息相关。虽然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列举了生态安全,但是生态安全更多强调的是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它和自然界带给我们的风险挑战并不完全等同。虽然自然界带给我们的风险挑战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但是“天灾”有时候会伴随着“人祸”,如何降低“天灾”中的“人祸”因素也是自然灾害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一环。

(二)国家安全的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

国家安全的时空领域是指时间和空间领域,国家安全应该是时间上的全过程和空间上的全方位的立体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10点要求中强调“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力争把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隐患发现和处置于萌芽状态”。这体现了积极预防的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中维护国家安全的预防为主的原则是一致的。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恢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全时段的安全。在空间领域,我国国家安全的领域已经从传统的领陆、领海和领空扩展到太空、深海和极地。而且,随着我国参与国际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海外利益也成为重要的国家安全领域。除了传统的物理空间安全,数字空间的安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数字时代国家安全在内涵、空间和环境三个层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的结合使原来分离的空间安全问题合二为一[7]。

2021年7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公告,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对“滴滴出行”等企业实施网络安全审查的实质是对数据安全的审查,网络数据是数据在网络时代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对“滴滴出行”等企业的数据安全审查,标志着我国政府在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关注数据伦理、数据安全和数据流动问题[8]。数据安全不但是一种状态,即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数据安全还是一种能力,即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数据安全治理成为理论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无论在数字技术发展、数据挖掘还是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都还有进步的空间。笔者以为,我国数据安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数据泄露。自网络服务平台化以来,大量用户数据藉由网络服务得以集中于数据服务企业。与此同时,非法抓取、窃取、破坏数据的行为也逐渐增多,使得数据企业与用户承受了巨大损失[9]。一方面,数据泄露会损害数据企业的声誉,伤害用户的信任感;另一方面,数据泄露也会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而这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泄露数据的危险源不同,可以将数据泄露威胁分为内部威胁和外部威胁。内部威胁的危险源是企业、单位的内部人员。例如,2018年4月某地警方侦破了一起个人信息兜售案。犯罪嫌疑人马某利用在科技公司工作的机会,以黑客技术破解公司数据库,非法盗取海量公民个人信息,包括淘宝信息、金融信息、医疗信息、社保信息、车辆信息等,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隐私。此后,8人团伙在网上贩卖出售公民信息,数量达500余万条,容量达60G。外部威胁的危险源是企业、单位的外部人员。例如,2018年9月某省公安厅破获1个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被非法窃取的信息来源于各大高校的大学生快递信息,包含快递单号、姓名、手机号、快递公司名称等。这类信息较为敏感,且数据的准确率极高。该案中,犯罪团伙并非采取以往的直接网络攻击盗取模式,而是对安装在物流网点手持终端(俗称巴枪)中的“XX驿站”App破解后,植入控件程序。通过相关省份“XX驿站”服务商进行推广安装后,直接通过回传获取数据。截至破案,遭非法窃取的快递数据超过1000万条[10]。

第二,数据主权侵害。由于数据的流动性,传统的国家疆界被打破,国家主权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因此,我们不但要关注传统的、有形的主权安全,也要关注非传统的、无形的数据主权安全。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全球范围内的跨境流动不可避免。如果我国享有所有权的数据被他国占有,这是对数据主权的侵害,也是对国家主权的侵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增强数据安全预警与溯源能力,加强数据的分级和分类保护[11]。我国政府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也是出于避免关键基础数据被外国非法占有的考虑,积极维护我国的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

第三,数据霸权。数据霸权是霸权主义在数据领域的集中体现,美国凭借其在数据技术、综合国力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控制数据安全标准的制定权,另一方面强制他国企业转移数据。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在半导体高峰会上宣称,美国政府需要更多有关芯片供应链的信息,以“提高处理危机的透明度,并确定导致短缺的根本原因”。美国要求台积电等半导体企业在45天内缴出公司相关数据,包括库存、销售及客户等商业机密[12]。

可见,我国所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是非常现实和紧迫的。出于应对数据安全风险的考虑,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使维护数据安全的实践有了法律依据。总体来说,我国探索数据安全治理的实践和理论都刚刚起步,不但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也要创造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模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数据安全治理道路。

(三)国家安全的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

一般来讲,威胁一个国家安全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我们要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影响国家安全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是对立统一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传统的国家安全观更多关注的是威胁国家安全的政治、政权、军事等因素,而新时期国家安全的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我国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世界大变局的基础是世界经济重心东移,世界大变局的重要表象是国际格局的变化,世界大变局的影响是全球治理与国际秩序的变化,世界大变局也为中国增强国际话语权提供了重要机遇[13]。目前,威胁我国国家安全的内部因素不但有生态破坏、关键资源短缺、社会存在不稳定等,还有疫情传播、数据泄露、科技伦理失范等新出现的内部威胁因素。威胁我国国家安全的外部因素更加多元和复杂,除了传统的政治、军事、外交因素,个别国家的科技霸权、数据鸿沟、贸易制裁也都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科技安全、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例如,美国依仗其强大的综合国力对我国发动贸易战,列出所谓的制裁实体清单进行非法的单方面制裁,在半导体等一些关键技术上对我国“卡脖子”,采取“长臂管辖”的手段打压我国的高科技企业等。

二、构建大安全格局相关研究综述

学界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比较可观,产出了大量文献。在“中国知网”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题词进行搜索,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共有1893篇文献。而以“大安全格局”为主题词的学术论文只有刘跃进教授的《系统思维下的大安全格局与理念》和笔者的《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两篇文献,其他几篇都是报道性文献,没有深入地展开理论阐释。其中,刘跃进教授一文中从宏观层面提出:构建系统思维下的大安全格局,既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社会文化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也要确立系统安全理念、共同安全理念、合作安全理念、相对安全理念、有效安全理念、可持续安全理念,从而实现长治久安的国家安全远景目标[3]。可见,其更多是从宏观层面来探讨系统思维下的大安全格局与理念,对于微观层面大安全格局的内涵和实现大安全格局的路径则未做深入论述。笔者一文是对系统思维和大安全格局构建问题的初步思考。笔者在文中着重论述了系统思维的具体要求,分析了大安全格局的内涵即大安全国内格局、大安全国际格局、大安全国家治理格局三个方面,但是没有论述大安全格局提出的背景,对大安全格局内涵的论述也不充分,更重要的是没有涉及构建大安全格局的路径[4]。有学者在论文中对大安全格局进行了论述,但是其论文的主题并不是大安全格局。例如,倪春乐等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的“安全发展”——基于十九届二中—五中全会公报的文本分析》中,对“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进行了深入论述,但该文的论述重点是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的“安全发展”,而不是大安全格局的构建[5]。整体来讲,目前学界对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的研究是不全面、不充分、不深刻的,对其蕴含的丰富思想并没有充分挖掘。可见,为了应对急剧变化的国内外安全形势,服务于国家的发展大战略,亟须加强对大安全格局理论内涵及其实现路径的研究。笔者以为,对构建“大安全”格局的研究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背景研究,即构建“大安全”格局的提出背景;第二是基本要求研究,坚持以系统思维看待国家安全问题的基本要求,即系统思维的基本学术内涵;第三是内涵研究,“大安全”格局的基本内涵是什么,我们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大安全”格局;第四是路径研究,“大安全”格局的实现路径,即上述三部分理论研究的归宿,也是对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检验。

“大”是我们要构建的国家安全格局的重要特征,“大”的根源要从国家安全的内涵入手,如果国家安全的内涵过于狭窄,“大安全”格局的构建从根基上就无法实现。例如,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中“国家安全”的概念就是狭义上的,国家安全工作主要是限于隐蔽战线上的反间谍等,国家安全工作的主体限于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等国家安全专业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模式也是一种“精英”模式,基于此无法构建起“大安全”格局。201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国家安全”的概念才被精细化、科学化看待。2015年《国家安全法》深化和扩充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还原了国家安全的本来状态,是一种理性的回归,而不是国家安全的泛化①通过对比1993年和2015年两个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就可以非常直观地发现“国家安全”概念的演化过程。1993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定义为:将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20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国家安全定义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因此,构建大安全格局的前提是科学、正确地界定“国家安全”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中。刘跃进教授认为,在新时期,国家安全是国家所有方面、所有领域、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要全面看待国家安全问题,避免在认识国家安全问题上犯“片面化”的错误。系统思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功能,全面认识国家安全也是系统科学的要求。要构建大安全格局,就必须确立系统安全理念、共同安全理念、合作安全理念、相对安全理念、有效安全理念、可持续安全理念。上述安全理念和大安全格局的构建是理念和格局的关系,也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3]。

三、大安全格局的内涵

大安全格局的内涵是什么?我们要构建的大安全格局应该呈现出什么样的状态?这是我们在布局安全格局,进行维护国家安全战略的顶层设计时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在阐释大安全格局的内涵前,需要对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大安全格局的关系进行准确定位。构建大安全格局并不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否定,而是对它的继承和升华。总体国家安全观思想在本质上也是系统思维,大安全格局的实现需要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思想不动摇。笔者以为,大安全格局的构建标志着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观念到治理的转变。我们可以将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观”和大安全格局中的“格局”进行对比分析,“观”和“格局”在哲学上并不在一个层次上,二者是从宏观到微观、从理念到实践、从观念到治理的关系。因此,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看待问题的世界观也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论,而大安全格局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结果和状态。依据系统思维,大安全格局的内涵也是动态的,因此,笔者选取的内涵只是一种不完全的概括。

(一)安全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15]。统筹的思想就是系统思维,统筹安全和发展是构建大安全格局的要求,产生的结果就是安全发展。安全和发展的关系经历了从分立和统一并行到统一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和发展关系的论述经历了“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动态过程。虽然文字表述不同,但这正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系统思维对二者关系的动态把握。安全发展的一体化要求不能为了安全而牺牲发展,也不能为了发展而牺牲安全,我们追求的目标是良性的安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就是典型的安全发展理念,为我国的生态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统筹了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统筹了城乡二元文明共生和城乡均衡发展。

(二)统筹各领域安全

统筹各领域安全要坚持系统思维的以下四点要求:第一,动态性和开放性要求。大安全格局是各领域的共同安全,从最初列举的11种国家安全领域到目前的16种国家安全领域,大安全格局包含的国家安全领域是动态和开放发展的过程。例如,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暴发,我国及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将生物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关注的领域。第二,整体性和协同性要求。将各安全领域看成是一个“大”的整体,由各个要素即单个的国家安全领域构成,二者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但是,各个国家安全领域并不是简单的耦合,经过量的积累达到了质的变化,最终实现整体效能大于各局部之和的效果。协同性要求我们关注各领域安全的相互影响性和依赖性,协调好各领域安全的关系。例如,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就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没有政治安全也就无法保障社会安全。不同领域的安全还有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可能性。如若不能及时、有效地防控疫情,就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进而影响政治稳定,生物安全问题就会转化为社会安全和政治安全问题。第三,层次性和分类指导要求。笔者以为目前所列举的国家安全领域是单层次结构,但是各安全领域的地位并不完全等同,呈现出层次性。《国家安全法》规定“人民安全是宗旨,政治安全是根本,经济安全是基础,军事、文化、社会安全是保障,国际安全是依托”,要实现的目标是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即大安全格局。当然,人民安全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安全领域,而是各安全领域共同服务和保障的对象。对不同层次的国家安全要分类指导,在方法和力度上不能搞一刀切。第四,结构性和功能性要求。一方面,我们要关注各安全领域和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等大安全格局要素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关注大安全格局构建与党和国家其他方面工作的关系。

目前,对国家安全领域集的布局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国家安全法》给出了“国家安全”的明确定义,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举了具体的国家安全领域。笔者以为,这种立法模式基本可以满足大安全格局构建的要求。但是考虑到国家安全的动态性,如何科学合理构建国家安全领域集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既要兼顾内容的包容性、丰富性,又要兼顾形式的合理性、简洁性。笔者比较认同刘跃进教授的观点,一方面,目前列举的国家安全领域基本上可以涵盖各类型的国家安全,对无限扩大“等”的范围要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近年来新出现的国家安全问题其实并不是全新的国家安全领域,完全能归属于现有的国家安全领域,可以采取二级国家安全领域的形式完善国家安全领域集。例如,数据、算法安全问题可以归属于信息安全,而科技伦理、人工智能等安全问题可以归属于科技安全[3]。

(三)贯通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划分也是动态的,其本身就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有学者认为,传统安全通常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狭义上的非传统安全是指一切免于由非军事武力所造成的生存性威胁的自由;广义上的非传统安全是指行为体间的优态共存,优态共存是相对于“危态对抗”而言。非传统安全的特征包括问题的始发性、成因的潜在性、问题的复合性、传递的扩散性和治理的综合性[16]。刘跃进教授认为,冷战后期的20世纪80年代是“传统”和“非传统”的分界点[17]。在新时期构建大安全格局的背景下,有必要贯通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淡化甚至取消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提法。首先,“传统”和“非传统”具有相对性,二者并没有具体的标准。非传统随着时代的发展会变成传统,而传统也会不断受到非传统因素的影响和改造,具备非传统的特点。例如,数据泄露、数据霸权等数据安全问题目前被认为是非传统安全问题,但是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和发展成熟,数据安全就会成为传统安全。其次,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偶然性风险和结构性风险、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也呈交融状态。例如,生物安全一般被视为非传统安全,但是瘟疫等生物安全问题在历史上是一直存在的,其又可视为传统安全问题。构建大安全格局要求将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贯通起来,用系统思维将二者统筹起来,而不是人为地硬性切割。贯彻综合施策、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必须挖掘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共同点和共生性,进行系统化综合治理。

学术上不同领域从分离到贯通是常有之事,也是学术研究不断深入的结果。例如,刑事法学上的刑法教义学和刑事政策就经历了一个从分离到贯通的过程,从“李斯特鸿沟”发展到“罗克辛贯通”[18]。笔者以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就是贯通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成功尝试,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列举具体的国家安全领域时,并没有特别强调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划分,而是用系统的思维在整体上进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总体”二字就有贯通的要求。

(四)共建全球共同安全

我们要构建的大安全格局是具有全球视野的共同安全格局,全球共同安全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安全领域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加强国际安全合作,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全球化时代,任何国家在安全上都不可能独善其身,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防控都充分说明了安全问题的全球属性。我国在推动全球共同安全方面,不但有战略思想还有具体措施,无论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及实施,还是向其他国家提供新冠肺炎疫苗援助,都体现出我国构建全球共同安全格局的探索和努力。

共建全球共同安全要充分尊重和发挥联合国的作用,构建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安全机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抛弃联合国的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以全球反恐为例,恐怖主义作为全球共同面对的国家安全威胁,需要各国在联合国反恐机制的主导下共同应对,不能一味地追求以军事力量为后盾的绝对安全。“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的有生力量被消灭、被迫化整为零就是得益于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反恐联盟的共同努力。全球反恐不能一味地依靠武力,2003年美国发动的以反恐为名义的伊拉克战争并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虽然通过武力推翻了萨达姆政权,但是并没有实现美国对伊拉克进行“民主改造”的目的。阿富汗战争也是一场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2001年以打击“基地”组织为目的发动战争,2021年拜登政府从阿富汗撤军,塔利班重新执掌阿富汗政权,以反恐为名义的阿富汗战争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美国发动的这两场“反恐战争”是在美国单边主义思想、绝对安全思想主导下的反恐行动,脱离了联合国的反恐机制框架,导致了越反越恐的安全困境[19]。因此,在全球反恐领域,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依靠安全投入的积极安全,而是要追求投入和产出平衡的消极安全。

(五)统筹内陆安全和边疆安全

边疆、边境安全对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总体国家安全意义重大。边疆包括陆疆和海疆。边疆地区是我国具有特殊战略地位的区域,有着鲜明的地理区位边陲性、民族文化多样性、生态禀赋交错性、经济社会欠发达性等区域特点[20]。威胁边疆安全的因素,一方面是生态破坏即边疆生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社会安全问题,由于边疆地区和外国接壤,很容易滋生毒品、偷渡、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但影响边疆地区安全,如果控制不当向内陆地区蔓延,还会影响我国的整体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1],维护边疆地区国家安全,可以提高用科学技术维护边疆地区国家安全的能力,例如打造智能边境,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筛查和生物识别能力等[21]。

(六)打造线上和线下安全共同体

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举了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国家安全领域——信息安全。大安全格局不但包括物理空间的安全,还包括互联网虚拟空间的安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全球社会运行的深度融合,孕育了互联网社会和互联网空间,维护互联网主权、治理互联网疆域、应对互联网疆域安全威胁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22]。打造线上和线下安全共同体要创新思维,针对互联网空间的特点有针对性施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维护线上安全、增强塑造线上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

四、系统思维的理论阐释

系统思维是系统科学应用到思维领域的产物,以系统思维为方法论认识国家安全问题,可以说坚持系统思维和构建大安全格局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与传统的分析方法不同,系统思维坚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强调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着眼于事物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整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要求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多变量地考察事物,全面地认识事物,有效地把握事物,从而优化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达到提高系统整体功能的目的。我们可以将系统思维的基本特征归纳为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动态性。

(一)整体性和协同意识

整体性要求将系统看成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用全面、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不但认识局部,还要全局进行把控,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整体性还要求将个体的要素放在整体中进行考察,避免用孤立的眼光看待问题,只有如此,才能发现个体要素的真正性质。虽然整体由个体要素构成,但是整体会形塑个体,对个体要素有质的规定性,脱离了整体,我们很难准确认识个体要素。要对系统中的各要素综合考量,统筹兼顾,形成最大合力。只有内部各要素实现协同耦合,系统才能有效运行并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层次性和分类指导

系统是立体的,借助层次性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系统内的要素和子系统也具有层次性,让系统变得主次分明。层次性要求我们要抓主要矛盾、抓重点、抓关键,着力解决关乎全局、影响大局的问题,而不是搞平均主义,胡子眉毛一把抓。一个复杂系统都是由众多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层构成的,一个系统内部应该设置多少层级,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组织规模一定时,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之间存在着反比例的关系。如果设置的层级过少,管理者任何事情都亲力亲为,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会持久。如果系统中的层级过多,一方面会增加系统运行的成本;另一方面,信息和决策在流动中会变得不畅,甚至出现曲解和误解,严重影响管理的效果。作为系统的管理者,应该“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在关系全局的关键性问题上,要果断作出决策,在一些细节性问题上,要学会授权,增加下级的积极性和整个系统的活力。

(三)结构性和功能优化

系统的结构性追求以结构的最优化达到系统功能作用的最大化。这不仅关系到系统的内部问题,即要素和要素间、要素和层次间、层次和层次间、要素和系统间、层次和系统间的关系,合理的系统结构可以使系统健康运转;而且关系到系统和外部环境的问题,即如何调和系统和外部环境的关系,发挥系统的最大功效。系统的结构会影响系统功能的发挥,而系统的功能也会反作用于系统的结构调整。

(四)开放性和动态调整

发展和运动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要把系统看成是动态和开放的,不能用静止和孤立的观点看待系统。系统内的要素以及系统的层次都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系统的自身结构也会动态调整。用系统思维思考问题,要追求系统的动态平衡,而不是绝对平衡和静态平衡[4]5-6。

系统思维的内涵极其丰富,对理论问题分析和实践指导作用显著。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体现出了系统观念。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了鲜明的系统思维,基于新时代国家安全的全面性、整体性、关联性,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构建了系统的安全格局与安全体系[14]73-74。由此可见,系统思维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各个领域的实践已经成功检验了它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因此,维护国家安全也要坚持系统思维,构建一个大安全的格局。

五、大安全格局的实现路径

构建大安全格局需要对其路径进行设计,可以从战略、观念和制度三个层面推进,要始终贯彻具有方法论意义的系统思维,达到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的效果。

(一)战略:提升国家安全治理水平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的战略目标,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提升国家安全治理水平,有赖于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构建国家安全治理共同体。大安全格局意味着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从“精英型”的国家安全管理模式过渡到“专业主导,专群结合”的国家安全治理模式;从“从上至下”的单向流动模式过渡到“上下互动”的双向交互模式。积极吸纳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等多方力量参与国家安全治理,形成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国家安全治理共同体。国家安全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体现出系统思维中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层次性。例如,在我国的反恐、防恐斗争中,民众积极提供情报信息,参与围捕暴恐分子;“朝阳群众”积极举报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行为体现出民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提升,也反映出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广泛的群众基础。其次,提升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国家安全治理水平的提升有赖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包括观念、结构和模式的现代化三个维度,而国家安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要用吸纳力、整合力和执行力效能进行检验[23]。

(二)观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们维护国家安全实践的根本指导思想,要毫不动摇地贯彻。唯有如此,才能正确认识国家安全问题的实质,发现国家安全运行的内部规律,更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维护国家安全部分特别指出要“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这是在国家安全领域坚持系统思维的体现。如果说维护国家安全是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结合、是被动和主动的结合,那么塑造国家安全是主动谋划、主动出击。无论是维护国家安全还是塑造国家安全,都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但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而且要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笔者以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渊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思想、党和国家历代领导人有关国家安全的思想、中国传统国家安全文化以及西方国家安全理论。可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产生不但有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基础,还有深厚的“马中西”理论渊源。具体来讲,总体国家安全观主要通过领导论、地位论、总体论、宗旨论、道路论、体系论、防范论、科技论、法治论和共同论等内涵要义,科学、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的领导核心、地位作用、总体性质、立场宗旨、道路方向、布局体系、防范化解、科技支撑、法治轨道和共同安全等重大问题[14]65。

关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十个坚持”,包括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等内容。如果说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多是从理论上、观念上、方向上为维护和塑造我国国家安全提供指导,那么“十个坚持”就完善了总体国家安全的实现路径,使其不但有理论品格,还具备了实践特质。

(三)制度: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和国家安全教育

实现大安全格局的路径在制度层面是多样化的,笔者主要选取法治和教育制度进行说明。制度是对战略和观念的具体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也是为了国家安全治理战略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真正落到实处。

1.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安全

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安全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家安全领域的体现。法治是一项现代公共产品,它不仅可以巩固人们对公共组织的归属和依赖,也是国民和国家政治上的、组织化的、常规化的联系机制[24]。在构建国家安全治理共同体中,“法治保障”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安全的法治保障包括完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国家安全党内法规体系。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即要完善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款、国家安全基本法律、专门性普通法律、散布于其他法律中的关于国家安全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涉及国家安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国际公约和条约等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例如,恐怖主义是我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我国目前的反恐斗争已经进入了常态化阶段,用法治手段治理恐怖主义问题尤为重要。法治反恐要求在打击暴恐活动的同时要兼顾人权保障,决不能以牺牲人权保障为代价追求片面的社会安全。为了使反恐斗争有法可依,我国制定了法律层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浙江、湖南、上海、四川等地还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层级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为了从思想上铲除恐怖主义的滋生土壤,新疆出台了首部去极端化的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在以法治反恐为基础的社会综合治理下,我国的反恐形势有了根本性的好转,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的维护和塑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极大提升,高度契合了维护人民安全的宗旨。

2.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大安全格局的宗旨是维护人民安全,大安全格局的构建也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为此需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升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笔者以为,国家安全教育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普及型,另一种是培养型。

(1)普及型的国家安全教育。普及型的国家安全教育是为了提升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就像全民普法教育一样,要让广大民众知法、懂法、守法。我国将每年的4月15日设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地、各单位通过知识竞赛等方式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知识。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2018年4月9日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为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教育部2020年9月发布了《指导纲要》。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途径普及国家安全教育。2019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通报了黄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周某破坏军事设施案,张某某破坏军事通信案,王某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案等四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这四个案件主要涉及《刑法》《反间谍法》《军事设施保护法》[25]。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普及的国家安全教育所涉及的领域主要是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信息安全等国家安全领域,还需要加大涉及其他领域的国家安全教育。

(2)培养型国家安全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战线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培养型国家安全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合格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人才,为国家安全工作储备人才队伍。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设置了第14个学科门类即“交叉学科”门类,将“国家安全学”作为其下设的一级学科,着手实施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和国家安全专门人才培养。虽然我国已经有了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和国家安全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基本框架,但是在学科定位、课程设置、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还没有定型,在实践层面还缺乏操作性[26]。国内外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紧迫性要求政府、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国家安全共同体深化合作研究,加快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落地,避免国家安全人才培养成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短板。

猜你喜欢

安全观格局国家
王毅:秉持践行正确的民主观、发展观、安全观、秩序观
王毅:秉持践行正确的民主观、发展观、安全观、秩序观
第1-3届冬季青年奥运会竞技格局分析
巧用视频资料进行《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教学
构建新发展格局,农村大有作为
于潮流 问格局——FCTA的2019雕镌时尚
能过两次新年的国家
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图解
把国家“租”出去
奥运会起源于哪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