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2022-12-07王林智向歆石东风罗刚
王林智 向歆 石东风 罗刚
可见,国家将卫生与健康服务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予以重视和落实,开启了建设“健康中国”的新征程。2018年9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6号),其旨在“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3]2020年11月,教育部发布了《新文科建设宣言》,这是我国人文社科建设史上的里程碑,对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培养具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
以上重要战略部署,为我国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培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鉴此,笔者拟以西南医科大学所开展的医事法学人才培养为例,对新文科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内涵及其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理念、思路展开研究,期能有助于探索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发展之路。
一、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内涵分析
“文科”,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称。其中,人文科学主要研究人的观念、精神、情感和价值;社会科学主要研究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按照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除了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基本上都可纳入“文科”范畴。而“新文科”是相对于传统文科而言的,是以全球新科技革命、新经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背景,突破传统文科的思维模式,以继承与创新、交叉与融合、协同与共享为主要途径,促进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文科的更新升级,从学科导向转向以需求为导向,从专业分割转向交叉融合,从适应服务转向支撑引领。[4]就健康领域而言,新文科主要体现在“医学+法学”的交叉融合,其人才培养方面则体现在培养医法结合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以西南医科大学所开展的医事法学人才培养为例,其新文科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的交叉融合性。该校医事法学创办于2000年,是全国首批开办医事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该专业具有医学与法学的学科属性,具有典型的“交叉性”和“复合性”,其一直秉承“融医明法、德业齐修”的院训治院,符合新文科建设的要求。二是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发展格局。以医事法学专业为依托,2007年获批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2009年创办了全国公开发行的《医学与法学》期刊,2014年建立了司法鉴定中心(2016年获批为国家认证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形成了医事法学学科专业“四位一体”的良好发展格局,走出了一条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结合的特色发展之路。三是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为了确保培养出高质量的医事法学人才,该校重点从教学、实践资源的整合升级来展开:其一,法学资源的横向整合。2019年,西南医科大学与西南政法大学成立医事法学协同创新中心,该平台旨在横向整合国内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形成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协同培养机制,切实推进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培养。其二,实践教学资源的深度融合。一方面,加强医事法学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的融合。在原有以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为主的教师队伍基础上,遴选了来自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医院、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医事法学实务专家作为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指导老师,有效地提高了医事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拓展医事法学人才实践的平台。医事法学人才实践培养除了传统的医、法实务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外,还与地方合作以拓展实践教学资源。比如与泸州老窖集团签署了共建法学应用示范专业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泸州市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西南医科大学工作站、医事法律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多个校内教学、研究和实践平台。西南医科大学所开展的医事法学人才培养基于以上三方面的培养特色,成功获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医事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获得四川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项目——卓越医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批为四川省一流专业和四川省第二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5]
综上,结合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笔者认为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正确价值观的培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要任务”。培养的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培养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其必须是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同时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以及崇高的人文精神与素养。二是医法职业能力的培养。“新文科建设”强调人才培养的复合、应用型,其内涵应包括“文理兼收,文理兼融,文理兼用”。医学是传统的理工科,法学是传统的文科,就医事法学专业而言,其本身就具备了文理兼融的特点。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是培养其医法职业能力,从“新文科建设”的内涵看,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专业能力。基于以医学为本体的特点,全面学习医学和法学基本原理及理论,重点围绕医学和法学核心课程展开,既强调传统文科的语言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又要培养理工科的逻辑思维能力,搭建医学与法学合理的知识结构、完整的医法知识体系,严密的医法思维,培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复合能力。二是科研创新能力。结合社会热点,凝练卫生健康法治领域的重点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引导学生开展交叉性的科学研究,旨在培养学生的观察、思考及科研能力,以科研促进理论和实践学习。三是实践能力。让学生在实践导师的指导下有效地开展卫生健康法治社会服务,实现“文理兼用”。具体来说,卫生健康法治人才面对社会现象,能够运用医法思维和医法原理来观察、分析、推理、判断和解决。四是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能力。当前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特别是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卫生健康国家治理已经成为国际热点前沿问题。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应熟知国家卫生健康领域相关知识,有较强的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开阔的国际视野,能为我国在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中的话语权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机遇与挑战
(一)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机遇
1.健康法治建设急需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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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我国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将会面临更多法律问题。具体而言,从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到医药卫生机构的法治化管理,从医药卫生立法、执法、、司法到医患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都会产生大量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等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暴发后,会形成对公共卫生治理的法律健全和复合型医药卫生法治专业人才的一个巨大需求;且“健康中国”越深入推进,健康领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需求将会越大。这种日益迫切的社会需求将直接转化为促进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迅速发展的原动力。
2.新文科建设要求教育培养多元化。
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是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知识结构的应用、复合、创新型法律人才;其所依托的医事法学学科,具备医学与法学学科交叉特点,是一门新兴、交叉、多元化的法律学科。随着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发展的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趋势不断凸显,对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多元化要求也随之提高。特别是新文科建设的启动,更是给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意见。鉴此,我国医事法学教育交叉融合性的多元化发展也势在必行。具体而言,这种教育培养的多元化不仅要体现在多元化的教育培养理念上,而且还要体现在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实践等方面的多元化,从而最终实现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的交叉性、立体化和多元化。
3.人才发展平台集聚效应显著提升。
“健康中国”战略不仅立足于国内全民健康的发展,而且还应着眼于全球卫生健康发展,具有开阔且长远的国际视野。无论是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战略部署的落实,还是国际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卫生合作、中非公共卫生合作计划、国际红十字卫生医疗救援、全球重点疾病预防等合作计划的践行等,都应紧密地以推进人类健康为核心,不断集聚资源,协同开展治理。某种意义上讲,这为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搭建了发展的广阔平台,且该平台的集聚效应也随之显著提升。作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对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的国际标准、规范、指南等内容的研究、谈判及制定,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将在这一广阔的平台上持续发挥影响。
(二)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挑战
1.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与健康法治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医事法学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起步较晚,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部分高等院校陆续开展医事法学专业教育。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全国已有30余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了医事法学本科教育,10余所高校开展了医事法学研究生教育。显然,我国医事法学教育发展较为缓慢,所培养的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总量较少,还未形成相当规模。加之,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与其紧密联系的法律服务需求也会随之增加。鉴此,卫生健康法治人才资源总量不足与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将给“健康法治中国”建设带来严峻挑战。
2.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
在现有开设医事法学本科、硕士教育的高校中,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培养计划缺乏科学性、培养目标粗略、主要课程不突出、培养要求不明确等。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精神与素养,法治思维及国际视野等内涵的培养。以医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学制为例,经初步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各高校医事法学专业学制不尽一致。大多数院校医事法学本科教育学制为4年,也有的院校学制为5年、6年或者7年。此种现象直接导致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标准不一致,从而导致培养质量参差不齐。综上,随着健康法治中国的发展,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能停留在原有层次,而应从教育培养模式和机制的创新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
3.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亟待创新。
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创新教育机制。随着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实践的不断推进,教育机制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凸显。主要表现在:师资激励机制不够、教育教学机制陈旧、教学评价标准过于单一以及教育实践考核不成体系等方面。总的来说,我国高校对于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教育培养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截至目前还没有出现一套科学的、成熟的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然而健康法治中国宏伟目标的实现,从客观上决定了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发展不能继续走传统的简单追求规模扩张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而是要集中力量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切实提升其健康法治服务水平。鉴此,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亟待创新。
三、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理念及思路
为了进一步推进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培的顶层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来说,从全局的角度,对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教育目标及教育思路进行分析,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完成培养任务。
(一)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纲要》的核心是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指导,以健康法治为保障,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最终实现全民健康。该理念不仅涵盖了对人性道德、素养、价值的基本要求,最为重要的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彰显了健康公平的教育取向。笔者认为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一是尊重和体认生命健康价值理念。人作为劳动对象,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基本的因素,而人的身体健康是人的生存之本,是人的知识、能力、文化承载的基础。鉴此,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体现生命健康价值应是全民的共识,理应成为全民健康教育的理念。二是全面健康教育理念。《世界卫生组织宪章》明确指出:健康是指人的躯体、精神、社会适应能力的良好状态。这意味着真正的健康应是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故现代健康教育应融入全面健康教育理念。三是追求实现健康公平价值理念。健康权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之一,每一个自然人都具有获得身体和心理不受侵害,在其生活环境中“享有可能获得的最高标准的健康”[6]。然而由于人的个体差异、社会因素等,在健康权实现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诸多不公平的现象,鉴此,追求健康公平价值的实现一直以来是人类孜孜不倦地奋斗目标,同样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教育目标之一。
就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而言,从个体成长教育角度,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进一步指引个体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尊重和发掘,形成个体的现代知识观、价值观和评价观,真正体现对专业人才生理和心理健康的价值塑造。从社会责任角度,由于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在其所从事的法律事务中,多有涉及人的生老病死、医患纠纷等,这不仅要求从专业层面予以解答和应对,更需要具有敬畏生命、仁爱正义等人本精神和人道主义情怀,从伦理道德层面去理解、包容,从而达到公正高效地解决问题,实现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突出新文科教育理念
新文科的教育理念最早由美国希拉姆学院提出。2017年10月开始,该学院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对29个专业进行重组,即把新技术融入哲学、文学、语言等诸如此类的课程中,为学生提供综合性的跨学科学习。我国教育部发布的《新文科建设宣言》中所提倡的新文科教育理念,是培养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所遵循的教育理念和原则,直接关系着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结合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需要更加突出新文科教育理念。简言之,一是突出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战略性。在制定培养规划及方案时以国家健康法治需要为导向,服务国家健康法治战略发展的大局,实施精准的跨学科人才的培养;二是突出医法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性。新文科教育理念强调学科交叉融合,教学实践的复合应用,鼓励人才培养的实践性,但还需警惕出现过于强调应用型培养而忽略了学生学科基础知识的夯实。
(三)优化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教育培养目标
在广泛调研,全面考虑健康法治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围绕“思维卓越”“技能卓越”“素质卓越”“岗位胜任力强”的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可为:通过专业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培养出更加符合健康法治需求的理论功底深、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应用创新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复合-创新”型卫生健康法治人才。
(四)创新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新文科建设的内涵要求和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确立了“1346N”人才培养模式。“1”指“一个结合”,即医学与法学的有机结合;“3”指“三个并重”,即医学课程与法学课程并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并重;“4”指“4个要素”,即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评价方式;“6”指“六个卓越”,即“卓越品质、卓越思维、卓越知识、卓越能力、卓越素养、卓越视野”;“N”指“多种能力素质”,旨在人才培养各环节强化学生多种能力素质培养。
四、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路径分析
随着健康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尽管我国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存在诸多严峻挑战,我国现有的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在教育理念、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方面与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鉴此,积极探索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不仅有利于我国医事法学学科改革发展,而且还进一步契合了健康法治对高素质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笔者以新文科教育理念为引领,以卫生健康法治卓越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引,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和国际视野等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期实现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六卓越”的目标。
(一)科学制定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方案
科学系统的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培育职业道德素养。采取增加医学伦理道德教育、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丰富教育形式等措施强化医事法学伦理道德教育,从而增强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尊重和关切生命价值的责任感和追求实现健康公平的使命感,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及其职业道德素养。
二是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在课程架构上实现“文理兼融”,明确医法融合的专业特色:一方面打造卫生健康法治“精品”课程。对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具体到医事法学课程教学目标中,并按照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标准进行建设,最终形成以专业核心课程为基础,以《医事法学》课程为特色的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医事法学教学改革。促进医事法学教学方法、内容和评价模式的改革,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教学原则,采取合作式教学方式,提升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医学与法学复合思维能力。
三是实行“全程式”导师培养制度。遵循自愿,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为每一名专业学生指派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负责从学生进校到毕业整个大学教育周期的指导教育。以其身体和心理健康为核心,开展包括健康生活理念、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示范、引导,职业生涯规划,学习计划制定,科研选题及过程指导、毕业论文指导以及实践训练指导等各方面的指导。
(二)探索卓越创新能力培养机制
根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智库建设将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健康法治教育领域也不例外。对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推行科研智库培养模式。一是根据学生研究兴趣分别组成若干个健康法治科研智库团队,师生共同利用现代多媒体、慕课联盟、电子图书馆等手段,通过案例教学、辩论教学、模拟教学等方式,对国内外健康法治发展、医事法学理论前沿的成果以及医患纠纷案件进行认识、研究、把握,逐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二是实施科研劳动实践创新学分积累制度。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创新活动并获得学分;建立学生参与科研制度,设立学生科研基金,资助学生的科研立项、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科研奖励等。
(三)构建“无缝衔接”的人才实践机制,强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实行“双师型”师资机制,为提供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实践提供师资保证。一方面要求教师熟悉医学课程,深入法律实践中,培养具备文科与理科复合思维、医学与法学交叉学科背景、理论与实践双能力,既能够胜任理论教学,又能够指导学生实践教学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检察官、律师、医师及医事法律工作者等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等。
二是加强优质教学基地及平台建设。在培养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过程中,结合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法治需求,立足于专业学生的培养要求,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的形式,建立稳定、优质、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基地及平台,确保每一位学生能够得到充分的实践体验。
三是丰富教学实践形式。通过真实案例、法律诊所等教学形式让学生真实地接触到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医疗事故鉴定的分析、医患纠纷的调解等,锻炼学生独立思考、综合分析问题,从而形成过硬的专业实践能力,较强的医患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地分析并处理健康法治领域的各种实际问题。
(四)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国际化合作培养机制
在全球健康治理大背景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势在必行。一方面创新卫生健康法治国际化教育机制,推进我国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国际认可度。比如加强国际间校际交流,探索医事法学教学领域远程教学、留学生互派与学分互认等。另一方面着重拓展国际合作领域,探索联合培养模式。除在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外,在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共建社会服务和文化建设平台等方面加强国际协同,比如结合“一带一路”卫生合作、区域健康法治服务项目等,促进国际间“校-地”“校-企”等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五、结语
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是国家健康法治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康法治战略推进的实践者,也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推动者。鉴此,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本文结合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人才培养实践,理性分析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内涵及其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遵循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复合型的特点,从创新教育理念、优化人才教育培养的顶层设计以及创新“1346N”人才培养模式等路径,增强人才培养机制的活力,进而着力培养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的价值取向、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实务能力等,强化“应用-复合-创新”型卓越卫生健康法治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