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
2022-12-07李丹霞员立亭
李丹霞,员立亭
(商洛学院 图书馆,陕西商洛 7260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文化是促进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动力,农村文化振兴是推动乡村建设,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因此,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文化的健康发展,是解决人民美好文化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1]。近年来,陕西省先后出台的《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均对健全陕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了详细部署,且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此同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仍存在质量不高、人才缺乏、资金短缺、体制僵化、运行不畅等方面问题。深入研究陕西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持续完善,以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已成为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
1 当前陕西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扎实推进,陕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体系建设获得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基层乡镇和行政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呈现出投入力度大、发展速度快、社会效益好的良好局面[2]。但与此同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管理和运行方面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1 公共文化设施不足且利用率不高
当前,陕西省各地都非常重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地方文化特色,加大了人力及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进行了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性设施建设。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文化设施不足。由于陕西省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导致文化设施建设区域差距较大。陕南的安康、商洛等地部分贫困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滞后,少部分农村甚至没有村文化活动场所。而经济较为发达的关中、陕北地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完善,经费充足。
二是设施陈旧落后。很多贫困地区文化设施比较陈旧而且严重老化,无法满足群众需求。部分文化馆、基层图书馆及“农家书屋”建成时间年代久远,设施破损,图书陈旧过时,不能满足农民需求。比如:商洛市镇安县青铜关镇所属的部分行政村农家书屋因设施陈旧破损,图书资料严重过时,每年接待的读者人数甚至屈指可数。
三是设施闲置浪费。有些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因为年轻人进城务工而留守的老年人精力有限,无法正常开展文化活动,从而造成闲置;还有一些新建的文化设施因位置偏僻距离群众居住地较远,而导致无人使用,形成文化资源浪费;还有些文化活动场所缺乏有效宣传和推广,导致许多群众并不知晓自身身边还有“农家书屋”或是文化活动中心;另外,还存在许多基层乡镇文化站因长期无人管理,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粗放式建设和不科学的管理,是造成陕西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总量不足、设施陈旧及利用率低的重要原因。
1.2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多彩
农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具有通俗化、多元化、大众化等特征,因此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应当创作和提供类型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乡土气息浓厚和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在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基层文化站、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必须在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尽量地符合广大农村群众的喜好,紧密贴近农民生产生活,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3]。
当前,陕西省部分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在内容上存在较大问题。比如:农家书屋和基层图书馆在建设过程中采购的图书类比单一,内容陈旧,而对于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急需的图书缺乏深入调研,没有及时根据需求进行购买和补充;在电影下乡活动中,播放的电影与时代脱节、缺乏更新,没有当下比较时新的影视作品;在送戏下乡活动中也存在着缺乏吸引力的问题,戏曲内容相对单调,一般往往就是秦腔、民歌、狮子舞等老生常谈的节目,对当地村民毫无吸引力。
1.3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存在供需错位、脱节
因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化资源配置模式,然而这种自上而下的配置模式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部门更多关注于上级任务的完成情况而忽视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的实际利用情况,这导致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错位,主要表现为:有需求无供给,有供给无利用,有利用无反馈等[4]。比如:由于青壮年进城务工农村地区有着很多的留守儿童,他们对漫画类绘本图书需求量较大,然而在基层图书馆、农家书屋供给的书目中往往非常欠缺甚至根本没有这些图书;在农村文化活动项目中,群众最受喜欢的往往是四里八乡文化能人自发组织的文化休闲活动,如自乐班、广场舞等,而并不是政府组织的文化惠民工程项目。
1.4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文化振兴离不开一支素质过硬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城乡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城市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医疗卫生条件、较为便利的交通设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吸引了大量农村青年进城务工甚至定居城市,造成农村文化人才严重缺乏、专业素养不足、服务意识淡漠等问题,甚至很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技艺已经消失[5]。许多农村地区民俗文化氛围浓厚,但民间文化团体往往因为缺乏高水平专业文化工作人员带领,而无法正常开展活动。另外,由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学历不高,专业素养不高,待遇低下,且又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加之因责任心、精力体力、积极和能动性等原因导致许多农村文化工作者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较低。
1.5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不足
宽裕的经费保障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常运行和做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物质基础。随着文化基础设施的增加,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更换维护,举办相关文化活动的费用支出,农村文化团体人员工资支出,都需要有充裕的经费保障。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与建设经费缺乏的主要表现为公共文化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低,后续投入也严重不足。建设经费不足制约了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也严重阻碍了农村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健康运行。
2 加强陕西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包含基础设施、组织架构、服务网络等硬件建设,还包含政策法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软件建设。因此,有效解决陕西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及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对策和措施。
2.1 积极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党和政府在国家文化事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肩负着本地区文化事业的政策制定、监督检查、部署实施的重任,更好地满足地方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政府主导,就是由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财政、政策、协调等方面支持和引导,通过统筹规划来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文化产品。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农村文化建设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6]。另一方面,应积极深化政府文化职能。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积极引领推动、科学统筹规划、严格监督检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保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和良好质量。
2.2 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
农民群众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者,发挥着主体的作用。因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离不开农民这个主体,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一方面,应积极培育农民的文化自觉,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不断培养和提升农村群体的文化活动主动性和参与积极性,使其在日常生活中主动继承与发展乡村文化的责任观念,守住乡村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对外来文化兼收并蓄,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洪流之中。另一方面,应多途径获取农民文化信息需求,通过问卷调查、深度座谈、入户走访、网络反馈等多种方式深入获取农民真实文化信息需求,对所获取的农民多样化文化需求信息展开全面深入的梳理,在此基础上举办乡土气息浓厚,农民积极参与的文化服务活动,实现文化需求与服务供给的对接。通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从文化活动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从而实现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与需求的持续优化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高效、更高质量的发展。
2.3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农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信息交流的重要场所,更是满足新时期农村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平台,让农民群众有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和器械,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建设、管理和维护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过程中,一方面,应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系统部署和安排。基层乡镇政府应将所属村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覆盖全镇范围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还应当充分结合各村组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通过共建、改建、扩建等多种措施和方式,不断加强乡村基层图书馆(室)、文化站(室)的建设力度,提高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此外,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和实施一套相应的政策以及执行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水平,彰显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坚决避免出现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甚至文化烂尾楼等现象,让有限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功能。
2.4 优化农村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离不开人才,人才队伍不仅直接影响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际成效和社会效益,还影响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乃至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的兴衰成败。陕西省陕北、关中、陕南不同区域农村的文化传统及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导致许多地方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迫切要求。一是,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提高工资待遇,吸引一批掌握文化相关知识、具备较强文化相关技能或是文化专业的青年人才加入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增强对农村文化服务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激励大学生扎根农村、服务于农村文化事业。二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基层部门要提升投入强度,在注重短期培训的同时,还应该着眼长期培养。可选派业务骨干到外地农村文化活动示范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
2.5 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模式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的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为了进一步推动陕西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不断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一方面,切实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质量。文化工作应有基层情怀,应深入广大乡村地区,走进农村群众中间,发掘农村传统文化精华,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调研的基础上创作出深受广大农村群众喜爱的、优秀的文化作品[7]。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应严把文化作品质量关,奖励优秀文化作品,激发创作文化作品的持续动力。另一方面,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形成多样化的服务模式,结合陕西省各区域农村的实际情况,采用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可以依托民间文化精英、乡村贤达组建文艺队、体育队及读书会等民间文体组织,定期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农民书画展、农民歌手大赛、农民篮球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还可挖掘开发本地独特地域文化,依托地域特色文化、非遗项目及红色文化等资源,打造和开展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