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南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对策初探
——以营口市区历史建筑为例
2022-12-06袁晓明
袁晓明
(营口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营口 115014)
广义上的辽南,地理范围大致与辽东半岛重合,主要包含大连、营口、鞍山、丹东等行政区域。辽南地区历史悠久,文化独特,历史遗产丰富,自旧石器时代至近代各个时期均有代表性的物质遗产留存于世。营口文化作为辽南文化的典型代表,其现存的历代物质文化遗产既丰富又全面,可以看作是辽南文化的缩影,该文拟以营口市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发展为例,以点带面,给辽南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提供有益借鉴。
1 营口市区历史建筑概述
营口地区历史源远流长,26 万年前金牛山人在这里繁衍生息,拉开了营口文明的序幕。新石器时代的石棚建筑也证明了营口这片土地上的人类文明。先秦时期开始,汉族、鲜卑、高句丽、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先后在营口建立政权,不同时期的文明留下了不同的人类活动遗迹。秦汉时期,有汉代遗址和众多的汉墓(群)遗存;隋唐时期,有以高句丽山城为主要代表古城遗址;辽金元时期,有众多的城址和人类生活遗址;明清时期,有以盖州古城、熊岳古城、上帝庙、钟鼓楼、西炮台、楞严禅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古建筑和大量的人类生活遗迹;近代也有一大批优秀的历史建筑群留存,这些建筑大部分分布在今天营口市的市区。
经过近几年的普查统计,营口市区现存历史建筑77 处,主要包括海关建筑、领事馆建筑、银行银号建筑、商店洋行建筑、旅馆饭店建筑、工业建筑、交通电信建筑、市政工程建筑、城防工程建筑、衙署建筑、居住建筑、交谊娱乐建筑、医院建筑、学校建筑、庙宇和教堂建筑等。截至2021年末,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有55 处,其中国家级1 处、省级38 处、市级6处,县级10 处[1]。
营口市区的历史建筑按照分布区域、建筑特点及代表历史文化的年代,可以划分为3 个中心区域。西部区域:主要建筑风格为中西合璧,以西大街建筑群为代表,是营口兼容并包营商文化的历史缩影;中部区域:以欧美风格建筑为主,以辽河广场附近建筑群为代表,为营口开埠后西方势力与文化渗透的历史印记;东部区域:以日式建筑为主,以新市街建筑群为代表,是日本殖民东北以及营口港口变迁的历史见证。另有部分中式传统建筑散布于主城区各处,多为宗教建筑,显示出中国传统建筑的建造工艺与建筑水平。
2 营口市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发价值
2.1 历史价值
营口近代城市的形成可追溯到清前期,由于得天独厚的河海优势,营口商品经济逐渐繁盛起来,早在清雍正年间,《天后宫重修碑》记载,当时的营口港已经是“舳胪云集,日以千计”的大码头了。道光年间,即有民族资本家在营口开设油坊、商号,营口的交通、贸易逐步获得发展。1861年,营口根据中英《天津条约》开埠后,大量的商人涌入营口开展贸易,也随之兴建了形形色色的建筑。与此同时,外国侵略势力也渗透到营口,开始在营口兴建领事馆、开银行、办铁路、开矿山、办工厂等,留下了他们的生活轨迹。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的势力逐渐渗入营口,开辟并霸占了“新市街”,建立了事实上的日本“租借地”。1931年,日军占领营口后,开启了对营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殖民统治,期间留下了大量殖民统治的遗迹。
营口“河海交汇”的地理优势,成就了它“渡郡通津”的交通枢纽地位,其兼容并蓄、开放包容的城市胸襟也反映在其建筑特色中。传统中式风格建筑、中西合璧风格建筑、欧美风格建筑、日式风格建筑等的存在展示的是这座城市的底蕴与特色,营口市主城区保存了相当数量的近代建筑,并且在营口的东、中、西3 个区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建筑群,每个建筑群都兼有居住、公共服务和商业功能。这在同时代、同类型历史遗存中特色突出、弥足珍贵。这些历史建筑集中真实地反映了营口自清代中期以来(尤其是1861年开埠以来)城市建筑发展的历史轨迹,反映了国内外商人在营口经营、居住、娱乐等的历史文化环境,也留存了近代以日俄为代表的侵略者在东北的殖民印记。同时,也展现了近代营口的商品经济水平,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当地的社会风尚、思想观念,是当时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状况的标尺。
2.2 科学价值
(1)营口东、中、西3 个区域的建筑群都各有特色,现存传统中式建筑多为庙宇,气势恢宏,雕梁画栋,突出体现了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中西合璧建筑则以西大街的店铺商号为代表,体现了中西文化的融合及设计师奇思妙想的发挥,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同时错落有致的街区布局,也体现了营口商业文明的特色;欧美及日式建筑的存在诉说着资本主义在中国产生影响及殖民中国的过程,既有见证价值,又有研究价值[2]。
(2)营口市区历史建筑是反映营口近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资料,通过对建筑历史及本身特色的研究,可以了解营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进程,以及当地社会生活和风俗习惯等的特点。可以为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民俗学、宗教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实物资料和研究对象。
2.3 艺术价值
各种类型的建筑突出了营口近代建筑艺术的特点,其建筑上的装饰、雕刻图案,工艺精湛,体现了当地工匠较高的艺术造诣,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江萌对家的存在逐渐模糊,使自己彻底迷失了方向。片头福利院长对江萌与养母表示“寄养协议白纸黑字,养到18岁必须送回福利院”,而养母也表示“我有房子,怎么就不能给她住呢”。以及后来的负责人对江萌说的“她的家不是你的家,你们是寄养关系,不是收养关系,所以你现在必须离开”,但现实的矛盾却是江萌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我怎么就不能跟我妈在一起了,我妈就我一个人,我怎么就不能给她养老送终了”。从小寄养江萌的家是否为真正意义的家,江萌与寄养母亲的情感是否是一场虚拟的画面,现实与真实之间有这一条难以僭越鸿沟,这是江萌不愿意去接受的现实,但也是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2.4 社会价值
(1)营口市区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传习及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能够起到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精神、有效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2)能够带动地方旅游业发展,在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建设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意义。
(3)有利于营口人民文化自信心、归属感及凝聚力的提高[3]。
3 营口市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发现状
3.1 保护与利用情况
目前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大部分能够得到定期维修,保护状况良好,仅有少部分建筑未得到及时的保护与修缮,建筑局部有损毁现象。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中,宗教建筑修护情况良好,有使用用途的建筑保存情况也较好,空置建筑不同程度地存在坍塌损毁情况。
营口市区的历史建筑大部分已被开发利用。西部区域的建筑大部分仍作为民居归私人使用,部分建筑被建设为展览馆或至今仍空置。西部区域建筑主要是辽河老街建筑群,由于规模较大、集中分布等特点,已被开发为商业街,街上店铺经营项目以酒吧、饭店、影楼、中西式茶饮为主,银楼、药房、书局等零星散布期间,每逢传统节日及旅游旺季相关部门还会安排传统艺术表演及展示等文化活动。中部区域建筑主要被利用为政府办公地点、博物馆(展览馆)、群众文化馆及银行等。另外,分布在市区各个地方的原为宗教场所的寺庙、教堂类建筑仍作宗教用途。
3.2 营口主城区历史建筑保护与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周边历史环境较差。西部区域辽河老街建筑群总体周边环境情况最好,由于多年保护与规划,其周边建筑大多考虑与原建筑风格协调,较好地保持了建筑的原貌,仅有个别建筑存在外观改变、与历史原貌不符的问题。其他散布于市区各处的建筑,其周边建筑大多为现代风格,影响整体风貌协调,建筑组群关系被野蛮分割,历史韵味大打折扣。东部区域的日式建筑附近乱搭乱建、乱堆垃圾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其原来的历史风貌,历史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急需加大力度。
(2)部分空置建筑年久失修,损坏情况严重,亟待维修。尤其零星分布于市区各处的建筑,尚未找到合适的使用用途,常年空置,无人管理,坍塌损毁现象较为严重[4]。
(3)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管理与监控相对薄弱,尤其部分商用的建筑,由于缺乏监督管理机制,致使使用者随意改动历史建筑的内部结构与外观,使建筑丧失了原有的文化韵味。
4 营口市区历史建筑保护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对历史建筑进行有效保护,能够推动科学有效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形成,促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得以长久保存;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不仅能够促进历史建筑与城区功能提升的有机结合,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发展,带动城市相关行业的经济增长,促使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旅游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而且能够助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历史文化素养,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的提高,助力城市文化氛围的营造与城市文化品位的提高。鉴于此,对营口市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创新性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4.1 保护建议
4.1.1 加快普查力度,将历史建筑尽快纳入保护范围
加快推进对历史建筑的普查,组织人员及时普查清楚区域内的历史建筑现状,为历史建筑建立档案,相关部门应对本区域内历史建筑情况了然于胸,对于反映一定时期历史风貌及地方特色、又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建筑,应尽快组织申报,使其早日纳入保护名录。对于未能列入保护名录又确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也应按照历史建筑标准进行保护[5]。
4.1.2 对历史建筑及其周围历史环境进行保护与修整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不仅针对建筑本身,还要在建筑周围划定保护范围与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内,拆除、新建、扩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应当经当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历史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要在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在历史建筑上设置空调、遮雨篷、招牌、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应当符合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应尽可能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4.1.3 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保护管理的科学性
改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优化人员构成,加强文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在保护管理中使用和推广现代科学技术,在保护与修护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原貌,减少修护过程中的损毁与破坏。同时,严格对管理人员的纪律要求,杜绝由于人为原因对历史建筑造成的伤害,让历史建筑与相伴而生的历史文化长久地留存于世,做好历史的见证。
4.1.4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加强市民对历史建筑的价值认识,引导公众自发地形成保护历史建筑的力量,自觉与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做斗争,使人民群众成为保护历史建筑的有效补充力量,与政府互补监督,共同为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6]。
4.2 创新性发展建议
4.2.1 按照历史文化特色分区域打造历史文化街区
营口市区东、中、西3 个区域的历史建筑各有特色,分别反映了近代营口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特点。东部区域建筑见证了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融合贯通,既体现了营口自主经济繁荣带来的自信,也体现了海纳百川吸收外来文化的博大精神;中部区域反映了1861年营口开埠之后,列强势力依次侵入营口,对营口经济、文化的侵略进程;西部区域则反映了1905年日俄战后日本势力入侵营口,对营口进行殖民统治、经济掠夺的行径。宜根据3 个区域不同的特点,对历史建筑进行开发和使用,如东部区域宜以“营商文化”“河海文化”为中心,以展示传统文化特色为基调,对历史建筑的使用进行统一规划;中部地区则围绕“开埠历史”,重点开发历史建筑的文化功用,展示营口近代以来在金融、通信、慈善等各项事业与世界接轨的发展历程;西部地区则围绕“日本殖民史”,着力打造爱国主义基地,使参观者切实感受那段屈辱的历史,以铭记国耻,奋发图强。
4.2.2 着眼历史特色,注重整体规划,协调周边环境
历史建筑的利用与开发。首先,要凸显的是其本身所附带的历史与文化特色,透过建筑折射历史的变迁,因此在规划用途时,要深挖建筑本身所蕴含的历史与文化意义,所有规划设计都应围绕这一中心进行。其次,还应注重整体规划,使整个区域的文化特色协调划一,不但维护历史建筑自身的历史原貌,还要使周边环境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致,注重美学规划。
4.2.3 推动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结合
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不仅要靠物质文化遗产来体现,更要依靠隐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体现,因此在对历史建筑进行开发利用的同时,还应注意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点缀其间,使两者相互配合共同凸显地方文化特色。在历史建筑集中区域进行非遗艺术形式的展示,是最简便、最易于操作的方式。
4.2.4 形成以点带面、连面成线的旅游效益
在历史建筑集中区域,打造成片的旅游街区,更易于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打造营口市区3 个各具特色的历史建筑街区的同时,还应规划一条便捷的旅游路线,使3 者连成一线,相互支撑,使游客感受不同的文化特色,带给游客更高品质的旅游体验,从而带动旅游效益的提升。
4.2.5 设计多种形式的沉浸式体验,实现娱乐与文化互动
在3 个各具特色的历史建筑街区打造的过程中,应更多地设置沉浸式体验项目。目前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特色开发,大多停留在以图片、文字或者实物向参观者介绍历史来龙去脉上,沉浸式体验项目由于造价及人工等成本开发较少,但沉浸式项目更能够使参观者直观感受、印象深刻,对于突破目前文化旅游瓶颈,打造高质量旅游项目十分必要。
4.2.6 鼓励文化创意,实现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
文化创意设计在促进传统文化与时代接轨,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上起到了重要作用,鼓励围绕历史建筑相关历史与实物进行文化创意设计。在历史建筑街区售卖文创产品,能够扩大历史文化知名度与影响力,提升文化旅游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