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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教育优先全面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国标

2022-12-06江苏省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22年9期
关键词:周转设区国标

●江苏省委编办

近年来,江苏省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加大编制挖潜和创新管理力度,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层级统筹使用事业编制,有效缓解了中小

学教职工编制配备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截至2022年6月,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60.2万名(含周转编制),超出国家编制标准约8万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编制标准,为落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编制保障。

一、坚持全省编制“一盘棋”,锁定底数不降低

针对全省学龄人口持续增长,教育编制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要求各地锁定基础教育教职工编制底数,只能核增,不得随意核减。同时,强化教职工编制跨区域、跨层级统筹调配,提高使用效率,破解教育领域内部“有编不用”和“无编可用”的结构性矛盾。

一是打破学校壁垒。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由教育部门分配各学校使用编制数,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常州等地进一步在市直属学校参照推进“局管校用”,由市级教育部门在编制总量内调剂学校教师编制,对工作量不足的教师试行跨校任教机制,组织富余教师在学校间流动。

二是打破区域壁垒。综合考虑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在校学生数和教育发展需求等因素,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优化资源配置。针对主城区人口不断流入,在校学生数持续增长的情况,南通市从所辖6个县(市)统筹调剂900名事业编制纳入市级编制管理库,实行专编专用,重点保障市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需求,有效缓解市区教师短缺问题。

三是打破层级壁垒。印发《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强化基础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各设区市超出核编标准的教职工编制作为统筹编制,“所有权”仍归原设区市,由省委编办统筹分配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短缺严重的地区。2020年12月,从部分设区市统筹1万名教职工编制,分配至苏州、无锡、常州、连云港、徐州、宿迁等教职工编制短缺市本级和县(市、区),专项用于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

二、坚持管理改革两手抓,优化编制结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重要论断,用好机构编制这一重要执政资源,将日常管理和深化改革精简下来的编制主要投入教育领域,不断增加教育编制供给。

一是向严格管理要编制。将教育编制保障放在机构编制管理的突出位置,加大跨部门、跨行业调整力度,优化事业编制结构,向教育领域尤其是中小学校倾斜,目前全省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总量达到80万余名(含周转编制),占到全省事业编制总量的52%。要求未达标地区加大编制挖潜力度,压缩为机关提供服务保障事业单位编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占本地事业编制的比例要逐步达到全省平均标准。强化中小学专任教师编制保障,苏州、连云港、宿迁等未达标地区将日常管理中收回的3493名事业编制专项用于补充中小学专任教师。

二是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在无锡、常州等4个设区市及所辖4个县(市、区)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大力撤并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要求试点地区事业编制精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空编不足20%的收回不低于50%的空编。试点地区共收回事业编制1.3万余名,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等民生事业发展需求,其中徐州市市本级精简编制3458名,在满足市属学校需求同时,还向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校下达了1714名编制。为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国标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组织未达标县(市、区)对照试点要求开展编制预精简,为中小学核增954名编制。

三、坚持省市县三级协同,空编周转提效能

针对全省事业编制空编长期稳定在15万名以上,但分散在全省3.4万家事业单位,内部结构性变化频繁的情况,改变传统的编制“上收—下放”管理方式,建立省市县三级“周转池”,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完成达国标任务。

一是县级落实主体责任。22家未达标的县(市、区)逐个制定达国标工作方案,系统盘点县域内可用空编资源,最大力度盘活利用,优先依靠自身编制满足达国标需求。经梳理,22个未达标县(市、区)共有可用空编5505名,确定了其中3754名为县级周转编制。

二是市级实行动态调整。设区市统筹考虑市域内教育发展需求,在市直和已达标的县(市、区)空编中,确定了3989市级周转空编供未达标地区中小学使用。

三是省级加强兜底保障。考虑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短缺地区多为人口集中流入地,编制资源较为紧张,周转潜力有限,且需为其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预留一定编制,在市县两级充分挖潜基础上,省委编办在省本级和其他已达标设区市空编中确定了1.5万余名省级周转空编,兜底解决了达国标编制需求。

四、坚持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完善制度

针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国标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情况,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确保达国标工作稳慎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编制需求预警机制。江苏从

2017年起建立基础教育资源需求预警机制,每年定期发布《全省基础教育资源需求预警报告》,根据常住出生人口、学段学龄人口、人口流入流出等情况建立模型,对未来一到两年全省教育资源需求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各地各学段的学校、学位、编制需求进行预测预警。合理确定预警等级,根据学校和教师总量缺口严重程度,对各设区市分别赋予红色、橙色、黄色等预警等级。强化预警运用,结合预警报告超前谋划教职工编制的统筹调配,将盘活的编制重点用于加强红色、橙色地区教职工编制配备。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编制长效补充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动态调整,根据实际需求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周转空编,实现持续、稳定达国标。用好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大数据手段,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做到空编有数、用编有度,把好进人关,为各级“周转池”预留出足够空编,确保周转得起来。完善周转空编管理制度,要求达国标后各地再利用本地空编建立“周转池”或扩大原“周转池”规模的,统一报省委编办审核,避免空编重复周转造成系统性超编风险。

三是建立健全基层教师定向培养机制。贯彻中央和江苏省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相关要求,对农村地区学校、教学点采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针对乡村基层教师年龄老化,招不来、留不住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所需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在本地区编制总量内预留。2016年—2022年,共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生近2万人,有效缓解了乡村学校高素质教师短缺的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编制使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要求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与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不得长期借调教职工。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清理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加强编制使用,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空编不用”、长期聘用代课教师。结合教育督导工作,配合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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