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覆盖
2022-12-06安康市委编办
●安康市委编办
安康市委编办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突出机构编制政治监督,树立“抓督查就是抓落实”导向思维,将机构编制纳入党委督查、专项巡查、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目标责任考核,全力推进纪律要求落地落细落实。
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突出机构编制政治监督,树立“抓督查就是抓落实”导向思维,协同构建机构编制“五个纳入”监督机制,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和纪律要求落地、落细、落实。
一、纳入党委督查,强化“政治监督”
安康市委、编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监督落实,以政治监督引领编制督查,坚持“督任务、看对接,督进度、看统筹,督成效、看结果,查认识、看自觉,查责任、看职能,查作风、看担当”的“三督三查”工作理念,借“法规制度落实年”契机,面上学法普法,点上监督检查,点面结合压实机构编制长效机制。创新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网络、进课堂、进报刊、进作品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市委督查计划,聚焦“党管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落实机构改革、规范编制管理、执行‘三定’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等内容,2021年底深入48家县(市、区)及市级部门,实地督查《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走访800余人,召开座谈会40余场次,梳理汇总各类问题,建立跟踪机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推动政策类问题计划整改、违规类问题立行立改,切实筑牢机构编制纪律底线。
二、纳入专项巡察,做实“编制体检”
市委编办、市委巡察办联合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本届市委任期管理范围内的党组织巡察内容。建立“巡前沟通、巡中参与、巡后督办”工作程序,抽调编办系统骨干直接参与,与组织、财政、人社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实地勘查办公场所、标识标牌、机构公章、内网建设、实名数据、机构运行等管理情况,检查被巡党组织是否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是否在贯彻落实机构改革中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是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程序要求,是否擅自设立(调整)机构、违规超配领导、超编进人,是否严肃查纠整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通过看程序、看内容、看结果、看影响,开展“沉浸式”深度检查,切实增强“编制就是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利剑作用”
市委编办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建立编制部门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将机构编制审计写入审计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每年年初与审计部门座谈会商、召开培训会议,介绍机构编制业务,列出审计清单,深入研究“纳审”工作依据、对象、内容、方式及处理结果等问题。重视审后整改,审计部门将涉及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建议,形成审计要情、《审计建议书》或《审计移送处理书》送机构编制部门。编制部门依据审计部门意见,上门核查、督促整改,并将最终整改结果反馈审计部门。
四、纳入选人用人,聚力“协同作战”
市委编办协同市委组织部,起草印发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施办法,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单独章节予以明确,确保巡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发挥协同作战优势,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借助省委巡视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会,联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以及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长效机制,扎实开展问题整改,解决了因历史遗留和政策性原因造成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配备人员、领导干部超配等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细化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以逐项整改求实效达到整体推进见成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水平。
五、纳入目标考核,提升“履职效益”
强化导向作用,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占干部队伍建设考核指标20%分值,围绕《条例》贯彻、改革落实、履行职责、“三定”规定执行、上下编及实名制登记管理、纪律执行、问题整改等方面,制订量化评分标准。完善平时督导机制,建立督办落实台账、问题整改台账、督查实录台账,围绕市委编委会、编办室务会决定事项和机构编制发文落实情况强化协调督导,将开展督查工作时间、方式、人员、事由、内容、问题、反馈意见、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并附现场照片,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确保督查有痕迹、考核有依据、落实有时限、全程有记录、事后有结果。强化年末集中考核,综合市委编办平时掌握情况打分和市考核办派出考核组进行实地查核打分情况,得出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与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评价、评先树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