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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文化观的内在逻辑
——从“文化”“文化商品”到“资本主义批判”

2022-12-06姚景谦

山东社会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资本主义载体马克思

姚景谦

(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对于“文化”的定义学术界众说纷纭,受英美文化研究范式的影响,国内的文化研究学者大致将“文化”理解为一种广义的生活方式,大致相当于“文明”。若要对当今的文化研究进行溯源,则必然要回归到马克思的文化观之上。虽然马克思本人并没有专门的文化理论,也没有对文化问题的集中论述,但他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中所蕴藏的文化维度,却成为后世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石。所以,厘清马克思文化观的内在逻辑,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也能为当今的文化研究找到理论的主心骨、指明正确的研究方向。

一、马克思对“文化”概念的使用

通过对具体文本的考察,可以发现马克思在使用“文化”这一概念时,基本上沿袭了德国古典哲学对文化的阐释范式。同时,他也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人类学的阐释范式。所以,马克思的文化观既保留了传统的部分,也具有现代的意义,是一种文化的综合性阐释。具体而言,德国古典哲学是在精神层面上解释文化,人类学是在物质层面上解释文化。所以,马克思对“文化”概念的使用基本是将其视作一种精神观念,但同时与“文明”也有诸多相似之处。

(一)作为精神观念的“文化”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文化”代表着一种精神世界的认知。康德曾指出,“在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里面,产生一种达到任何自行抉择的目的的能力,从而也就是产生一种使一个存在者自由地抉择其目的之能力的就是文化。因之我们关于人类有理由来以之归于自然的最终的目的只能是文化”。(1)[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97页。可见,康德认为文化是一种理性的存在,是自然界的终极旨归,文化有助于理性权威的确立。黑格尔将文化限定于国家之内,可以视为一种民族精神,而文化的基本内核则是对上帝的无条件信仰。同时,文化作为一种精神世界的表现形式,包含了精神生活的各种方面,虽然因不同的国家而内容各异,但文化中“理性”的部分却始终一致。所以,德国古典哲学强调文化中的理性精神与民族性。

基于这样一种文化阐释范式,马克思将文化视为一种观念性的精神存在。比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驳斥原始的共产主义时,马克思指出以私有财产普遍化来反对私有财产,就如以共妻制来反对婚姻制一样,都属于粗陋的原始共产主义。因为这样一种共产主义否定了人的个性,是贪欲得以完成的隐秘形式,是私有财产的彻底表现。在这一层面上,原始的共产主义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贫穷的、需求不高的人——他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的非自然的简单状态的倒退”。(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4页。马克思在此处将文化和文明并提,是为了区分作为精神生产的文化和作为物质生产的文明。联系本句的后半部分,可以认为“文化和文明的世界”就是“自然的完全的状态”,是人本质的完成。文化属于精神世界,其核心是理性。文化和文明分别从精神与物质两个层面实现了人向本质的人的复归。此时,“文化的状态”成为“非自然状态”的对立面,也就是最自然的状态。人由异化的人向本质的人的发展过程,就是人摆脱非自然状态而向自然状态回归的过程,也是人变得文化和文明的过程。所以,马克思是在纯粹精神的层面使用“文化”这一概念的。

那么,为什么说“文化的状态”是一种“自然的状态”呢?在上文的引文之后,马克思紧接着论述了人对自然的关系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指出这样的关系以一种感性的形式表现出人的本质与自然的契合程度,也就是人的本质可以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出来。因此,“从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人的整个文化教养程度。从这种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看出,人在何种程度上对自己来说成为并把自身理解为类存在物、人”。(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4-185页。这里不难看出,“文化教养”是衡量人本质完成程度的一个标准,是人本质的外在表现。文化程度越高,人本质的完成度也就越高,也就越接近自然的状态。所以,“文化的状态”也就是一种完成了的“自然的状态”,是能够用理性把握人的存在本身,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状态。

与此相似,马克思在写于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了“抽象、孤立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这一命题,强调这一命题只有从“劳动只有作为社会的劳动”(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0页。出发才能够成立。也就是说,只有在人类社会复杂的现实关系中,劳动才有可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这里的劳动只能是实在的人的劳动,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一般劳动。在马克思的论述中,“财富”与“文化”两个概念是相互对举的,如同前述的“文明”和“文化”一样,分别代指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财富是物质的充盈,文化则是精神的怡然,现实的劳动既能够创造物质财富,也能够使精神世界得到极大满足。

所以,马克思对“文化”概念的使用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阐释范式,强调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观念,核心是理性,意味着一种“有意义的存在”。就如同“财富”代表着物质世界的充盈一样,“文化”代表着精神世界的丰富。

(二)“文化”与“文明”的关系

文化的人类学阐释范式强调广义上的文化意涵,认为文化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在很大程度上相同于“文明”。比如,爱德华·泰勒就把文化和文明等同起来,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收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5)[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神话、哲学、宗教、语言、艺术和习俗发展研究》,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以“文明”来通释“文化”,其目的是为了说明文化的普遍性,将文化从贵族的城堡拉入市民的社会。

马克思也正是在文化的普遍性意义上吸收了这一阐释范式。比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谈到,“在文化初期,已经取得的劳动生产力很低,但是需要也很低,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5-586页。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文化初期”,可以和之后摩尔根《古代社会》中三大文明时期的“野蛮时代”相对照,特指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前的文明初级阶段。可以明显看出,这里的“文化初期”是一个整体,特指文明的初级阶段,是在一个普遍的意义上使用“文化”概念。此外,马克思在其晚年所写的《人类学笔记》中指出了人类从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并不均衡。其中谈到印第安人族系时,马克思认为,“美洲印第安人族系,和其他一切现存的族系不同,他们提供了三个顺序相乘的文化时期的人类状态”(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31页。。马克思将这三种文明阶段称作“文化时期”,同样可以印证马克思在此处对人类学阐释范式的吸收,从一种整体的文明意涵上去理解文化。但是,这里需要尤为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是将“文化阶段”“文化时期”与“文明阶段”“文明时期”相等同,并不意味着“文化”与“文明”相等同。马克思此时是将文化作为衡量一个时期发达程度的标准,也只有从这层意义上“文化”的发达程度才与“文明”的发达程度具有相似性。如果因此就认为马克思是从物质的层面进行文化阐释,且与文明同义的话,就未免有些望文生义,反而远离了马克思所秉持的文化的哲学阐释传统,就如同亨廷顿所说,“文化若是无所不包,就什么也说明不了”(8)[美]亨廷顿、哈里森:《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文化”与“文明”的关系呢?本文参考了英国马克思主义者伊格尔顿的论述,他认为“文明”是一个法国式的概念,包括了政治、经济和技术生活,是一种广义的社会状态,可以用来描述跨社会的区域群体。“文化”则是一个德国式的概念,特指宗教、艺术和智力,是一种狭义的精神状态,只能用来描述特定社会的个体或区域性群体。也就是说,“‘文明’减少了民族差异,而‘文化’却使得它们更为突出”。(9)[英]伊格尔顿:《文化的观念》,方杰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这里其实包含了“文化”与“文明”两个最显著的差异:其一,“文化”本身是非物质的意识形式,而“文明”则是物质性的社会文化总和;其二,“文化”具有民族和地域性,不同的民族和区域呈现出不同的文化面貌,而“文明”则具有全球性,不受民族和地域的局限。

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可以对马克思使用的“文化”概念进行初步的界定: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和意义,核心是理性,主体是人,且具有普遍性。那么,“文化”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应该处于何种位置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就需要将文化置于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中来考察。

二、“文化”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位置

马克思提出新唯物主义的目的是揭示资本主义的深层逻辑,并最终摧毁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实现无产阶级的联合,以期能够步入共产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马克思的主要任务,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理论又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石。其中,通过对文化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关系的分析,就可以明确文化在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中的位置。

(一)“文化”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经典性论述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马克思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这一段表述也是马克思进行资本主义批判的内在逻辑,对于界定文化之于资本主义批判的位置具有关键作用。

首先,根据这段表述,要对“文化”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进行说明。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竖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是“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以及“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马克思在这里很清楚的区分了“上层建筑”和“意识形式”的具体所指,前者主要指法律、制度与国家等“政治上层建筑”,后者主要指哲学、科学、艺术、宗教等“观念上层建筑”。所以,我们通常所运用的是广义的“上层建筑”,包含了政治部分和观念部分,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所使用的是政治层面的狭义的“上层建筑”。

在上文引述的文本之后,马克思对这一原理进行了补充,“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592页。在这里,“意识形态”是一个中立的概念范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第二部分是宗教的、艺术的、哲学的“意识形式”。这里的两部分可以和上文区分的两个层面的“上层建筑”(12)即以法律、制度与国家等形式为主的“政治上层建筑”和以哲学、科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为主的“观念上层建筑”。进行对照。所以,这里的“意识形态”就意味着广义的“上层建筑”,包含着政治上层建筑与观念上层建筑。

这样一来,“意识形态”——也就是广义的“上层建筑”——则涵盖了所有的非物质领域,由具有政治意义的制度、法律和具有哲学意义的思想、艺术两部分所构成。根据本文的第一部分,在马克思的视阈中,“文化”是一种以理性为核心的观念意识,具有普遍性。那么,作为观念意识的文化就包括了非物质性的上层建筑。无论是表现为制度与法律的政治上层建筑,还是表现为思想与艺术的观念上层建筑,都可以纳入“文化”这一概念之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将“文化”与“上层建筑”进行互释。

(二)“文化”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明确了“文化”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接下来就可以对“文化”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进行说明。为此,首先需要分析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众所周知,这里主要论述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复杂作用。

第一,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当社会发生变更的时候,需要把物质生活的变更和精神生活的变更区分开来。这里强调的不是一个历时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共时性分工的问题,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各司其职,在社会变更中两者互为先后、互相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的变革。绝不是简单的物质在先、意识在后,物质单方面决定着意识,意识被动地反映着物质。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也就是物质生产与文化生产之间会造成时间的“延宕”或“不平衡”。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艺术的一定繁盛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页。。马克思以史诗、古希腊艺术和莎士比亚的作品来举例,为了说明“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页。。所以,在整个艺术领域同社会一般发展的关系上也出现这种不平衡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这种不平衡是如何产生的呢?马克思指出,希腊艺术得以产生的土壤是希腊神话,这是一种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是希腊艺术的原始素材。而任何神话都是来源于想象,来源于人类对自然力的敬畏,而“随着这些自然力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页。。所以,以希腊艺术为例的某些文化生产只有在物质生产不发达的环境中才能够产生。

第二,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复杂的作用。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也就意味着简单的“经济决定论”是立不住的,对社会发展产生作用的除了“归根结底”的物质因素,还有复杂的文化因素。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之中,“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也就是说,对社会历史进程起决定作用的还有立足于经济之上的各种政治形式与思想形式,各种因素经过相互作用从而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比如从事哲学、科学等意识形态领域研究的人们属于分工的特殊部门,并且属于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并往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者“先行者”的角色,“只要他们形成社会分工之内的独立集团,他们的产物,包括他们的错误在内,就要反过来影响全部社会发展,甚至影响经济发展”(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9页。。所以,上层建筑的各部分会对经济基础、历史进程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决定作用。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观念,是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的,但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特定的文化领域和特定的历史语境中,文化的发展与经济基础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或在不发达的社会中孕育灿烂的文化,或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中诞生粗俗的文化。而不同的文化又会对社会发展起到不同的决定作用,从而或促进、或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发现,文化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特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对社会发展起不同程度的决定作用,同时也在特定的领域内与物质生产不相适应,呈现出相对独立性。如此一来,在马克思的视域中,“文化”与“资本主义批判”的关系就一目了然。资本主义文化植根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被市场经济所控制,以文化工业的形式实现对大众的操控并服务于背后的资本权力。所以,对资本主义文化的批判性考察就是资本主义批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也就成为把握与分析社会历史的重要窗口。对于文化在唯物史观中的重要位置历来被研究者所忽视,但却是马克思文化观的应有之义。

三、马克思文化观的落脚点:三个关键概念

在马克思看来,要想对作为一种精神观念的文化进行批判性考察,需要将其落脚到物质形式之上,这一物质形式就是“商品”。而当文化与商品这一特殊的物质形式进行关联时则产生了三个关键的概念:“文化载体”“文化形式”和“文化生产”。这三个概念成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文化进行批判性考察的突破口,也成为马克思文化观的落脚点。根据前文的分析,本文将这三个概念的基本关系表述为:“文化”与“文化载体”结合形成特定的“文化形式”,而这一过程就是“文化生产”。

(一)第一个概念:“文化载体”

“文化载体”,顾名思义,指承载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将文化具象化的物质客体。“文化”与“文化载体”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也是意义和容器的关系。“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和意义是非物质性的,属于一种意识形式,存在于人的思维领域。虽然文化表现为意识,但文化的形成却来自人类历史发展的总和,是人类历代文明的凝结。文化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这是源于人类文明受不同生产方式与自然环境的影响,而表现为不同的面貌。需要明确的是,文化虽然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但这种差异是一种人类学层面的相对差异,而不具有政治意味。划分不同文化、不同文明的标准是生产方式、民族和地域,而不是政治制度。虽然一种文化的形成会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但归根结底是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其中包括生产的因素和自然的因素。所以,同属于一个民族和同一地域的不同政治实体之间,往往会呈现出相同或相似的文化形态。

相比于“文化”的多变性,“文化载体”则更为固定。“文化载体”作为一种物质客体,承担着将文化实体化的功能,文化载体与文化一旦结合,载体则会确定下来,基本不会改变。文化载体可以分为自然文化载体和人工文化载体。森林、山河、金石、夕阳、风雪、动物等都属于自然文化载体,其作为物质客体的本身是非人的,具有外在于人的自然属性。而当这些自然客体被赋予了文化意义,它们就变成了文化载体,整体表现为某种文化形式。比如明月被赋予乡愁、落叶被赋予消逝、竹子被赋予坚韧等文化意义,这都属于自然文化载体与文化结合而形成的某种文化形式。人工文化载体则是由人生产出的物质客体,比如陶器、建筑、书籍、相片、电影等等。人工文化载体的生产往往与文化形式的形成密不可分,甚至同向共生,在人们生产某种文化的物质载体的同时,也为其注入了文化的内涵。所以,当人工文化载体的生产完成之时,也是某种文化形式诞生之时。比如作家完成的小说原稿、导演完成的电影样片、建筑师画好的设计图、工匠制作成的工艺品等等,这些文化载体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已经是一种文化形式了,只不过还不是文化商品而已。所以,“文化”与“文化载体”就表现为精神和物质、意义和容器的关系。

在资本主义的文化商品中,文化载体以人工文化载体为主,根据技术发展程度的不同,不同时代的文化载体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复制技术的出现,直接改变了文化的呈现形式,也改变了文化商品的价值形式。所以,基于复制技术的文化载体是资本主义文化批判中需要重点考察的对象。

(二)第二个概念:“文化形式”

“文化形式”,是文化和文化载体结合之后生成的具体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文化产品。比起“文化”与“文化载体”的关系,“文化”与“文化形式”的关系则表现得更为复杂。在当下的许多表述中,“文化”与“文化形式”存在混用的情况,我们所谓的“某某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指某种文化形式。因为,文化形式是文化与文化载体结合而成的最终表现形式,属于文化的完成形态。所以,当我们提到“某某文化”时,其所指常常是作为最终完成形态的“文化”,即“文化形式”,而不是原初意义的观念“文化”。比如,我们提到“摄影文化”,其实就是指作为文化形式的相片,而不仅仅指相片中所呈现的人物、风景或是事件,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摄影产品,包括构图、光线、焦点、图像、人物、景色以及背后的审美、历史意义。所以,当某一文化形式直接以物质的方式呈现出来,变成“某某文化”时,我们所谓的“文化”是指“文化形式”。

那么,如果某一文化形式以非物质的方式呈现出来时,我们所谓的“文化”是不是仅指原初意义上作为观念与意义的“文化”呢?比如我们在论述“儒家文化”时,看似是指一般的抽象文化,但是这种“儒家文化”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的所指。有时指作为“文化形式”的物质性“文化”,有时指作为观念和意义的非物质性“文化”。当我们从理论总结的角度来论述“儒家文化”时,它是一种非物质性的观念和意义,所指是原初的“文化”,比如探讨“仁”的理论意涵,分析“礼”与“乐”的关系等。而当我们从文明形式和生活方式的角度来论述“儒家文化”时,它则是一种物质性的“文化形式”,比如“儒家文化”在中国现代社会中的具体表现,或者“儒家文化”对道德伦常的塑造等。此时,“儒家文化”表现为具体的制度设计、行为准则和日用伦理,既呈现为物质性的书面文本,又呈现为非物质性的规定和意识形式。所以,这里的“儒家文化”是一种表现为物质性文化形式的复合性文化。

此外,还需要补充的是,随着现代传媒的快速发展,文化载体呈现出虚拟化的趋势,虽然虚拟的文化载体不再拥有物质形式,但其本质上仍然是不同于意识形式的一种无意义载体,只不过其存在方式由具体的物质实体变为虚拟的数字化实体而已。所以,有无物质化实体并不能成为判断某种文化现象是“文化”还是“文化形式”的唯一标准,还需要判断承担载体功能的数字化实体是不是有意义。如果这一数字化实体本身没有意义,只起到传播文化意义的功能时,这一数字化实体就是具有文化载体的“文化形式”。如果这一数字化实体本身就有意义,那么它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文化”了。

这样一来,就可以对“文化”和“文化形式”作出区分。一般来说,“文化形式”是“文化”与“文化载体”结合之后的物质化呈现。但是在当今的通行用法中,存在将“文化”等同于“文化形式”的现象。所以要想说明某一种“文化”是特指作为观念和意义的原初性“文化”,还是作为物质呈现的综合性“文化形式”,则需要结合语境进行具体分析。当文化具备了物质载体而变成某种文化形式时,文化则具备了物质性,也就具备了经济基础的性质。所以,对资本主义特定文化形式的批判在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中就具有重要的地位。如果说文化形式是文化商品的完成,那文化生产则是文化商品的生成。

(三)第三个概念:“文化生产”

“文化生产”是文化形式生成的具体过程,也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文化生产不仅仅是一种精神观念的生产,同时也是包含文化载体在内的物质生产。所以,文化生产是一种从精神出发并最终以物质的形式完成的综合性生产过程。

基于前文的分析,可以发现,文化生产的主体是人,生产过程则包含了两个层面:意义的生成和载体的生产。意义的生成是指主体(人)对观念和意义的创造,比如思想家提出思想、科学家提出假说、艺术家创作文艺、政治家行使权力等。载体的生产是指社会对文化载体的生产,在当代社会这一生产往往是多个生产部类的协同合作,涉及社会结构中的多种产业。比如生产一部电影作品,需要编剧创作剧本、道具师制作道具、演员进行表演、摄影师进行拍摄、导演负责场面调度、剪辑师后期剪辑、制片人进行制作、发行商进行发行、影院进行放映等环节。所以,作为马克思批判对象的资本主义文化生产,既包含对意义生成的批判,也包含对载体生产的批判。对意义生成的批判表现为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即文化的权力逻辑;对载体生产的批判则表现为对资本主义拜物教的批判,即文化的资本逻辑。

这样一来,文化生产就具有二重性,同时也表明了资本主义文化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资本主义文化作为意义(原初的“文化”含义),受到权力逻辑的控制,表现为资本主义虚假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资本主义文化作为商品(“文化形式”的商品化),受到资本逻辑的控制,表现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拜物教崇拜。其中,文化产品的商品化是资本主义文化的本质表现。通过技术的发展,文化商品积聚成为文化工业,此时的文化工业自身就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而权力又通过文化工业对人民大众进行意识形态的统治。此外,文化形式具有何种性质,又是在根本上受到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所以,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文化的批判理论中,对资本逻辑的批判是出发点,而这一出发点的具体形式就是文化商品。

通过分析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文化批判的三个关键概念,可以归纳出马克思文化观中资本主义文化批判的内在逻辑:对文化商品的批判构成马克思资本主义文化批判的核心,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对文化商品物质载体的批判、对文化商品形式的批判,以及对文化商品生成的批判。通过这一批判,揭示出文化商品背后的资本逻辑与权力逻辑,并展开对资本主义的全面批判。

四、结语:马克思文化观深层逻辑的价值与意义

总体来看,马克思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的阐释范式,又吸收了人类学的阐释范式,形成了将文化视为一种以理性为核心,且具有普遍性的精神观念的文化观。同时,文化作为上层建筑,既在根本上受经济基础决定,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且对社会发展具有复杂的影响作用。因此,对资本主义的文化进行批判性考察就成为马克思进行资本主义批判的切入点,而这一批判则是围绕文化商品展开,并最终落脚在文化载体、文化形式与文化生产这三个部分之上。马克思从作为精神的抽象“文化”入手,通过具有物质形态的“文化商品”这一中介,最终实现从资本与权力两条路径对资本主义展开深层批判。这条从“文化批判”到“文明批判”的批判路径,就是马克思文化观的深层逻辑。

马克思文化观的内在逻辑作为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的重要脉络,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关键部分。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资本主义的文化批判成为对资本主义进行经济与政治批判的切入点。文化研究也从边缘逐渐成为当代的“显学”,德国的法兰克福学派、英国的伯明翰学派、法国的结构主义和消费主义、美国的芝加哥学派等颇具影响力的学术派别都继承了马克思文化观的内在逻辑,当今的各派马克思主义理论流派也都将这一逻辑作为主要研究范式,共同引领了理论界的“文化转向”。同样,马克思文化观的内在逻辑对于指导当代中国的文化研究也具有强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马克思文化观既能够为文化研究提供基本的研究范式,也能够保证文化研究有着深厚的理论根基与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更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与精神依靠,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则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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