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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杰索普的元治理理论探析

2022-12-06

山东社会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理论国家

郭 丁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鲍勃·杰索普(Bob Jessop,1946—)是当代著名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家,英国兰卡斯特大学(Lancaster University)教授。他多年深耕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整合多学科思想资源,结合资本主义国家转型的现实问题,构建出了一种策略关系的国家理论,在此基础上对国家治理与治理失效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元治理理论。本文拟对杰索普的元治理理论进行分析考察,探析元治理理论的生成路径、内涵旨趣、特征与存在的缺陷,挖掘这一理论对我国国家治理实践的借鉴价值和意义。

一、资本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与当代元治理转向

杰索普元治理理论的诞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与理论渊源。杰索普将国家视为社会关系的集合而不是一种实体,因而当上层建筑不再凝固时,便需要理论的发展与更新来回应作为一种策略关系与制度整体的国家的运行方案。他以国家理论与治理理论为基础,以现实中的国家与市场调节模式失灵的现象为介质,建构了一种包括多元研究范式、涉及诸多研究领域、结合最新理论资源的思想体系。因此要明晰杰索普的元治理理论就应追本溯源,梳理杰索普对资本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与当代元治理转向,图绘出这一理论的知识谱系与出场路径。

在杰索普的理论体系中,策略性的国家理论是其举足轻重的关键部分。杰索普认为,二战后出现的各种国家理论大都未能逃脱阶级还原论和经济还原论的窠臼,而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方法指引的,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家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提出的“国家是一种社会关系”理论。作为阿尔都塞(Althusser)的学生,普兰查斯深受结构主义传统的影响。他运用多元决定、生产方式、社会形态等结构主义的分析概念,旗帜鲜明地反对经验主义和历史主义。在其《国家、权力、社会主义》一书中,普兰查斯提出,国家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凝聚,“与其将国家视为类似于资本主义那样的一个固有实体,不如说它是各种力量之间的一种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阶级和阶级派别之间这样一种关系的物质凝聚,以一种必然特定的形式表现在国家之中”(1)Nicos Poulantzas,State,Power,Socialism,Verso,2000,pp.128-129.。随着普兰查斯结构主义国家理论从法国传入英国,第二代新左派理论家如安德森(Perry Anderson)、霍尔(Stuart Hall)等开始借助这一强有力的方法论武器回应汤普森(E. P. Thompson)的批评,同时也阐发他们自己的国家观。杰索普就高度赞同普兰查斯关于国家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观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曾经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56页。“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345页。“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345页。承袭马克思与普兰查斯的理论,杰索普也将国家看作一种具有不同战略效果的社会关系而非一种实体。在杰索普看来,从市民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国家,作为资本逻辑实现的功能载体与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理所当然也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凝聚。这样一来,国家便不再是一种具有基本的固定的属性的东西,本质上成为一种由其所处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力量的平衡。杰索普继承并超越了普兰查斯结构主义的国家观,在整合融会贯通各种国家理论的基础上建构了一种综合性的策略关系的国家理论。

杰索普前后期的理论并非完全割裂,而是存在一定的内在一致性和连续性。基于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变化的追踪考察,杰索普提出了策略关系的国家理论,指出正是宗教、法律、经济、网络等各项制度及其关系的组合构成了国家。他梳理了国家内部各种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国家与市场及社会之间的关系并不只是冲突与对抗的,而是建立在各种自组织之上的一系列相互合作与依存的制度。随着对国家理论的深入探讨,杰索普开始关注治理理论以回应国家与市场协调失灵的问题,并随之发现治理本身并不能解决国家与市场的所有困境,日渐复杂的市场机制以及国家机构使得治理也面临着失败的风险,于是聚焦于治理失败问题的元治理理论便应运而生了。作为对治理系统的一种再治理或管理,元治理寻求的是克服治理机制的缺陷与规避治理失败的风险,是“为了克服治理失灵,而进行的对自我管理的管理,或自我组织的组织,追求科层制、市场和网络三种治理的协调”(5)参见Bob Jessop,“The Rise of Governance and the Risks of Failure: the Cas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1998,50(155),pp.29-45.。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在杰索普的理论中发现一条清晰的发展脉络:策略关系的国家理论→国家与市场的失效理论→治理理论→治理失败理论→元治理理论。追根溯源杰索普的元治理理论可以看出,策略关系的国家理论是其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元治理理论本身就是对策略关系国家理论的发展与深化。可见,元治理理论是杰索普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要理解元治理理论的真正内核,必须从其对治理和治理失败的分析着手。

杰索普将广义上的治理视作一种协调机制和策略,用以协调自主的行为者与组织以及职能系统之间的关系,其范围包括从全球治理到国家管制、区域管理直至对个体身心的管控。在杰索普看来,治理模式可分为四种:交换、掌控、团结和对话。交换是指无政府状态下的市场协调,自由竞争和利润最大化等市场理性在这种协调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掌控的典型范例是国家和政府主导下以实质目标为导向的绝对控制的协调机制。与前述两种治理模式不同,团结是以价值为导向的协调机制,这种机制尤其依赖成员之间彼此的爱与信任,因而往往局限于家庭与社团等小范围内。对话则是杰索普狭义上的治理概念,也被称作反思性自组织,意指“在相互依赖的复杂关系中各独立个体的反思性自组织,这种建立在持续对话和资源共享上的自组织可以发展互惠合作项目,亦可以解决在此种环境中无法避免的矛盾窘境”(6)[英]鲍勃·杰索普:《治理与元治理:必要的反思性、必要的多样性和必要的反讽性》,程浩译,《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5期。。杰索普指出,作为一种反思性自组织的治理,这一协调体系的制度逻辑及运作原理是有别于政府管控的“铁拳”与市场交换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政府掌控“铁拳”强制下的协调是牢牢以政策方针为导向的,其合理性建基于追求实质性目标;市场交换这一“看不见的手”则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与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为目的,表现为一种纯粹形式与客观的程序理性。与之不同,“反思性自组织关注的是从广泛的可能项目中去识别出那些互利互惠的联合项目,并对它们进行重新定义。因为相关的行为主体试图在时常动荡的环境中实施这些项目,并对项目进度动态监测,以及组织与建立被认为是实现它们所必要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文化活动和时间条件”(7)Bob Jessop,“Metagovernance”,in Mark Bevir(ed.),The SAGE Handbook of Governance,SAGE Publications,2011,p.113.。因而,自反性自组织并不要求行为主体作为特定组织如公司、集体、国家的代言人,也不会预先强迫他们接受确定的实质性目标,相反,它建基于对话与承诺以解决具体的协调问题,为谈判成功、资源共享等协调行动奠定基础,蕴含着一种实质意义与程序上的合理性。

杰索普指出,每一种协调机制都无法解决所有的困境与危机,狭义上的治理本身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也不是永远有效的修正市场失灵与国家失效的灵丹妙药,因而治理总是伴随着失败的风险。人们往往将成功解决市场与国家无法解决的问题视为治理成功的标准。首先,治理失败的原因“根植于资本主义本质之中,即总是寻求市场化组织形式与非市场化组织形式之间的矛盾平衡”(8)[英]鲍勃·杰索普:《治理与元治理:必要的反思性、必要的多样性和必要的反讽性》,程浩译,《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5期。。杰索普认为,治理无可避免地会对市场与国家为资本再积累所创造的平衡条件带来冲击,自反性自组织难以促成社会伙伴关系的对称性。其次,从国家的层面上说,治理失败的潜在根源涉及将治理机制尤其是反思性自组织纳入国家体系中,而不同的协调模式与国家机制具有一定的不相容性。最后,反思性自组织的自身特性中就包含着治理失败的风险,例如对治理对象缺乏了解、对行动条件简单化处理、多系统层面(如组织层面与人际层面)的不协调、治理安排时相互依存的伙伴关系之间的协调不畅等。由此,在治理理论遇到治理失败与协调失灵危机的背景下,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元治理理论便应运而生了。

二、唯物史观视域下的元治理模式与原则

20世纪下半叶以来,资本主义国家与市场失灵的现象愈加频繁,伴随着社会凝聚力的下降,治理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诸如合法性危机、调控失败、管控超载等状况,这些因素促使人们不得不开始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来寻求方案与对策。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繁荣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市场的发展,市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作为社会再生产的规范者与决定者而存在,早已远远超越了交易与分配机制的传统角色。“市场的扩张赶不上生产的扩张。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的了,而且,因为它在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炸毁以前不能使矛盾得到解决,所以它就成为周期性的了。资本主义生产造成了新的‘恶性循环’。”(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第292页。与市场相对应,国家协调也并非总是具有实质理性的,也经常面临着服从少数利益集团、政府机构低效、宏观规划失败等各种风险。“市场可以调解矛盾并改变其表现形式,但无法超越这些矛盾。同样,尽管国家可以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但它通常只能改变矛盾的形式或场所,通过将阶级斗争引入国家,使之产生财政危机、合法性危机、合理性危机等倾向,或将它们转移和延迟到与特定国家相关的时空边界之外。”(10)Bob Jessop,The Future of the Capitalist State,Polity Press,2002,p.226.由于市场与国家等协调方式均存在失败的可能,因此杰索普认为需要组织间协作的元治理或元结构,即通过治理形式、机制与模式的平衡来从根本上调节市场与国家等协调方式的关系,从而对不同治理机制及其相关行动力量作出一种宏观的安排。

元治理理论是伴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而诞生的。元治理是对治理过程本身的一种再治理,在管控与自治之间寻求建立一种动态的平衡。杰索普将元治理理解为一种“自组织的组织”与“治理或治理者的治理”,指出元治理并不是寻求建构发号施令的上级政府,要求所有治理安排都对其绝对服从。与之相反,元治理承担的是设计机制与规划愿景的任务,从而促进形式各异的自组织安排下的不同目标、时空视野、行动后果的相对一致性。杰索普从制度与战略双重维度分析了元治理的功能:“制度上,它要提供各种机制,促使有关各方协调不同地点和行动领域之间的功能联系和物质上的相互依存关系。战略上,元治理促进建立共同的愿景,从而鼓励新的制度安排和(或)新的活动,以便补充和(或)充实现有治理模式之不足。”(11)[英]鲍勃·杰索普:《治理与元治理:必要的反思性、必要的多样性和必要的反讽性》,程浩译,《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5期。透过这两个维度,元治理的目标旨在建构促成不同自组织的目标得以实现的语境而非主动为这些目标规划特定战略与采取强制措施。

与四种不同的治理模式相对应,杰索普归纳出了元治理的四种模式,即元交换、元组织、元团结与元异质。首先,元交换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单一性独立市场的自反性再设计,另一方面则通过改变多个独立市场之间的运作与衔接关系来进行自反性重置。元交换的目标是解决市场协调模式的弊端,如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持续稳健的盈利,市场之间的“冲底竞争”“逐顶赛跑”等现象。其次,元组织涉及对权力结构的再设计,包括建立中介组织、调试组织生态、梳理重塑组织间的关系等,以使其嵌入到更广泛的政治体系中。再次,元团结则通过赋予参与者一种不带附加条件的认同感,提升其忠诚度,并对这些参与者进行诊疗。最后,元异质化管理即狭义的元治理,需要重新协调不同的治理模式,通过再定义自组织实现的框架与分层、促进网络和谈判、引入创新以提升制度厚度。可见,这些元治理模式并不涉及矛盾与问题的解决,而是着眼于反思与再设计治理制度,以便提升与优化不同协调方式的治理效果并实现元治理的预期目标。

由于所有的实践都存在失败的可能性,对一个对象或一组对象不可能有总体与完全的控制,因而治理必然是不完整的,治理失败的可能性必然存在。(12)Jeff Malpas,Gary Wickham,“Governance and Failure:On the Limits of Sociology”,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Sociology,1995,31(3),p.40.同理,元治理也会出现失灵的情况,并没有绝对的依据可以保障元治理永远成功。杰索普指出,随着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日渐增长,使得国家、市场与自组织等各种调节机制失效的概率大大增加了,虽然它们也试图在广袤的时空范围内成功地治理社会。如果元治理能够在潜藏的问题出现之前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成功地将治理困境与矛盾转移到其他的时空范围内,使得治理在特定时空范围内达至预期目标,则我们可将对这一治理进行调控的元治理视为成功的积极调控。由此,即便元治理并不像治理一样涉及解决具体问题,而是调整治理规划与再设计治理制度,提高治理的合理性与前瞻性,但元治理成败的直接表现便是具体的治理成果是否协调解决了矛盾冲突,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治理的成败与元治理的成败息息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治理的成败与元治理的成败是相等的。针对调节治理失灵的元治理实践,杰索普强调了同时适用于治理与元治理的三条原则:必要的反思性、必要的多样性和必要的反讽性。

必要的反思性是(元)治理(13)这三条原则对治理与元治理同样适用,为表述方便,本段落中“治理”一词包含治理与元治理两种属性,特此说明。主体在充分认识到所有治理都存在失败可能性的前提下,客观地对当前的治理体制与治理行为进行重新评估,将治理失灵与国家、市场等其他协调方式失效的后果进行比较,对评判治理成败的标准进行再设定,反思当前治理行动的预期结果是否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令人期待与接受的。不过,杰索普也指出,这样的自反性蕴含着连续退步的风险,因而治理在实践中还必须与后两种原则结合起来以规避这种情况的出现。杰索普所说的第二条原则即必要的多样性,必要的多样性原则类似于控制论中的规则,即由于外围环境会对系统造成显著影响,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出控制器与调节器的功效,使之产生尽可能多的不同反作用力,以便最大限度地确保给定的系统在动荡的环境中产生确定值。具体到治理实践中,必要的多样性意味着治理者应有意识地培养灵活的应对方案,丰富不同种类的政策组合,确保治理在变幻不定的政策环境中保有灵活的应对策略与择优选项,以协调维持自身的平衡状态,使治理失效的可能性最小化。最后,杰索普重点强调了治理的第三条原则即必要的反讽性,鉴于治理实践自身存在着“失败的无法规避性与不完全的必然性”(14)Jeff Malpas,Gary Wickham,“Governance and Failure:On the Limits of Sociology”,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Sociology,1995,31(3),p.39.,因此“参与人要认识到失灵的可能性,但同时仍要抱着可能成功的心态继续工作”(15)[英]鲍勃·杰索普:《治理与元治理:必要的反思性、必要的多样性和必要的反讽性》,程浩译,《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5期。。这一原则具有浪漫主义的情怀,兼具了感性的乐观主义与理性的悲观主义两种特质。杰索普指出,必要的反讽性并不意味着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而是代表了一种怀疑主义的智慧。愤世嫉俗者往往受知识分子的悲观主义影响,容易陷入一种否定的常态,包括否定调整后的政策、不承认治理失灵甚至将其再定义为成功等。这样便催生出了在他们看来似乎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一种方法,即愤世嫉俗者往往通过发表煽动性言论搅动政策,给人一种对棘手问题已经采取行动的错觉,但最终的政策却通常走向了失败。与此不同,正如美国著名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所说,反讽主义者应当是这样一种人,即他可以充分认识到所有非公共的信念与价值观甚至连词汇都是偶然出现的与存在争议的,它们暴露在不断出现的替代方案中转瞬即逝。因此反讽者是倾向于拥抱多元化与隐秘性,拒绝将任何特定观点视为先验与领先的,必须“满足于将自我创造和人类团结的要求视为同样有效,但永远不可相互比较的要求”(16)Richard Rorty,Contingency,Irony,and Solidarit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p.xv.。要而言之,反讽主义者可以认识到治理过程的复杂性及其存在失败风险的可能性,在寻求创造性解决方案的同时亦承认解决方案本身也存在着局限性,尽管如此,他们依然能够保持热情与乐观的心态,致力于对治理过程深思熟虑地作出决断。“对于政治反讽主义者来说,唯一的机会就是跳脱出其政治实践并同时把他们对反讽地位的认识融入实践本身”(17)[英]鲍勃·杰索普:《治理与元治理:必要的反思性、必要的多样性和必要的反讽性》,程浩译,《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5期。,这一过程需要将感性与理性结合起来找寻到更多的支撑。

三、元治理中国家角色的重构与政府功能的主导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自由市场与公民政治机制的日渐兴盛,越来越多的学者趋向于弱化国家在治理中的作用,期望人们能够在没有国家力量的强制下追求共同目标、实现共同利益,但杰索普并不认同这类观点,他认为国家并未终结,正如福山所说:“在过去的一代人时间里,世界政治中的主导趋势一直是对‘大政府’的批判,以及尝试将各类事务从国有部门转移到私人市场或民间社会。但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软弱、无能或根本缺失的政府是各种严重问题的根源所在。”(18)[美]弗朗西斯·福山:《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郭华译,学林出版社2017年版,第7-8页。由于深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实行市场化经济改革时过度放权,盲目崇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力量,否定并削弱了国家的能力,使其治理状况难以达到最低限度的善治水平,于是出现了治理危机,杰索普将这种治理失序的现象归因于政府功能的缺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中,国家的消亡并不等同于无政府主义,而是使国家的“社会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44页。。杰索普重视国家与政府在治理中的作用,指出治理与元治理的兴起正是国家角色重构的一种出路。他强调国家的治理主体地位不容动摇,而作为对治理的治理,国家也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元治理主要角色的责任,政府也要在元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一种整体的机构与体制,国家需要安排意见相左的政策团体之间的对话与沟通,确保所有子系统之间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不仅如此,国家通过制定规章与监管秩序实现目标,因而当诸如工会组织、自由市场等其他子系统调节失灵时,还须承担实施最后补救措施的责任。

杰索普强调,元治理过程需要有一定宏观组织协调能力的角色在广泛且分散的治理机制中维护与确保民族国家的完整性与一致性,这一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国家”身上,这是因为国家作为一个制度子系统虽然是更为广泛与复杂的社会系统的一部分,但却被赋予了规范性地整合社会制度与社会凝聚力的重任。“国家在实行元治理时,提供了治理的基本规则,保证不同治理机制与体制的兼容性,拥有组织智慧与信息的相对垄断权,可以用来塑造人们的认知和预期,可以在内部发生冲突或对治理有争议时充当‘上诉法庭’,可以为了系统整合的利益和(或)社会凝聚的利益,通过支持较弱一方或系统建立权力关系的新平衡;种种作用,不一而足。”(20)[英]鲍勃·杰索普:《治理的兴起及其失败的风险:以经济发展为例》,漆燕译,《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19年第3期。在元治理过程中,国家角色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重构,国家更注重协调与平衡城乡、区域、全球等不同空间尺度下的治理安排与行动,其目的旨在促成一种实现各种治理预期目标的语境,而非制定直接的政策与规划。尽管在元治理过程中国家并不再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威,但实质上政府的作用有增无减。具体说来,政府在元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制度性和策略性的作用。政府通过对组织与目标的司法再监督、市场再设计与宪法改革等举措建立起保障自组织的前提,且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自身也兼顾评估与联合治理的作用。政府为治理各方提供了确保不同治理机制得以兼容的基本规则和监管秩序,使得各方可以在这些秩序的保障下追逐与实现目标。与此同时,政府为了整合社会凝聚力,会平衡强弱不同的力量与系统以寻求减轻权力差异的悬殊;为了调整与改变政策倾向与优先战略,可以改变个人和集体行为者对身份、战略能力和利益的自我认识;最后,政府还承担着治理失败的最终政治责任。由此,杰索普指出:“这种新兴的角色意味着联络、谈判、降噪以及消极和积极的协调都是在等级制度的阴影下发生的。同时还表明,需要几乎永久性的制度和组织创新,以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可能性(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21)参见Bob Jessop,“Governance and Metagovernance: On Reflexivity, Requisite Variety, and Requisite Irony”,in Henrik P. Bang(ed.),Governance as Social and Political Communication,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2009,pp.101-116.

需要指出的是,元治理的实践并没有取消与弱化其他协调形式,市场、科层制、自组织等其他治理模式与国家并存。元治理涉及的并不是单一的治理模式而是一种多样性与复杂性的管理。在元治理的语境下,市场协调、层级制度与自反性自组织通过协商谈判进行运作决策。市场竞争这一“看不见的手”与互惠合作这一“有形之手”相结合,国家的角色在其中不再作为至高无上的权威机构而存在,而是化身为多元指导体系中的一个参与者,为谈判过程贡献特定资源与发挥独到作用。国家参与的形式将逐渐摆脱等级森严与集权专制的模式,其影响力来源于掌控与调控经济资源的能力以及作为集体智慧结晶与调停者的角色。与此同时,与国家的公共资金和法律工具一道,私人资金与知识技能的作用也变得日益重要,道义说服与信息交流也成为合法性的重要源泉。可见,在元治理过程中, 国家在逐渐兴起的各种政治经济治理模式的不断延伸下保持着相对的优势地位,但官方机构不再是不容挑战的权威,借用杰索普的一个贴切的比喻来说,国家充其量也就是同辈中的长者或相互间的领头羊(best primus inter pares)。元治理不追求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治理,而是坚持国家在治理层次中的首要地位,同时也要求国家将自身置于与其他协调模式平等的伙伴关系中去。同一主体是可以同时承担规则的制定者、裁判者、参与者和协调者多重身份的,关键在于国家对传统最高权力角色的重构与政府对元治理首要功能责任的担当。

综上所述,杰索普回应了近年来学界各种去国家化的观点,肯定了国家在治理与元治理实践中的中心地位,指出国家在治理过程中依然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杰索普同时也指出,这并不等于将国家与政府置于绝对权威、可以凌驾与管控一切的位置,更多的是着眼于国家的职责而非权力。作为多元参与者中的一员,国家在元治理过程中发挥着自身独特的作用,它与市场、自组织等通过协商式的决策模式运转,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权力的下放与等级的模糊化。国家与政府机构的影响力依然不可或缺,它们凭借其特殊的角色与控制权在元治理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结语

在策略关系国家理论的基础上杰索普发展了治理理论,针对资本主义社会治理遇到的失灵困境,提出了元治理的解决方案,“借助于调节方式、空间尺度、治理与元治理等分析范畴或概念,结合结构与策略、抽象与具体的理论方法,杰索普由此建立起从较抽象的策略关系国家理论到较具体的有关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之实体考察的中介性分析工具”(22)何子英:《杰索普国家理论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6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治理理论的发展创新。还应看到,杰索普的元治理理论在回应当前治理困境的过程中,明晰了在治理与元治理中国家角色的重构方向与政府功能的强化领域,拒斥了“国家退场论”与“弱化国家”等理论思潮,重申了国家建构的重要意义。

元治理理论诞生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旨在化解西方国家治理失效的危机,其功效的发挥离不开西方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机制与健全的公民社会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架构。首先,在杰索普看来,治理失效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矛盾。马克思探讨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与消亡等一系列问题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出发的,因而,西方社会现实中孕育出的国家理论的元治理篇章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长资本主义制度的寿命,但注定无法超越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人类终将实现“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4页。即共产主义社会的规律。其次,元治理的三原则对元治理者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是脱节的。元治理的理论建基于所有的治理模式与元治理都必将走向失败的论断,治理主体需要在知悉这一前提的同时依旧抱着积极的心态去实施治理并为成功尽最大努力,这便要求治理者需兼具行动上的乐观主义与智识上的悲观主义,而治理主体面临的达至与维持这种矛盾状态的难题增加了元治理实践的阻力。必要的多样性原则需要元治理者即政府部门拥有相当的能力、提供尽可能多的预案以应对各种潜在的失败风险,这使得政府的治理成本大大增加,社会与市场的运作效率也将受到影响。必要的反思性原则也不例外,现行政策结果的重新界定存在着无限回退的风险,如何平衡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由此可见,元治理对元治理者自身以及具体所处社会环境、政治制度的要求颇为苛刻,如果缺乏必要的实施条件,元治理理论只能是纸上谈兵。

元治理理论对我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元治理理论主张政府地位的复归,这与我国治理模式中的强政府传统存在契合之处。当然元治理并不是主张国家中心主义的回归,因为政府需要强有力以达到理性善治但并非无所不能,元治理要求政府做的首要的并不是参与具体治理实践,而是激发不同主体的能动性以促成其自我实现,引导促进形式各异的治理模式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治理措施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标。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绝对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政府在治理与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与此同时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培育多元治理主体,构建新型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的合作共治的关系,在保障国家首要位置的同时,充分激活社会的活力与创造力,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在现有强政府的基础上发展培育强市场与强社会,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协同治理。其次,与传统的治理理论往往局限于对具体治理目标与特定治理问题的关注不同,元治理更多聚焦于治理实践的过程本身,其理论初衷是预防与解决治理失灵的问题,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灵活提供相应预案以化解各种矛盾,从而达到预期的治理目标。因而元治理理论有助于我们拓展与深化国家治理理论的研究,对我国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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