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人学维度及其逻辑理路

2022-12-05王浩斌杨思齐

兵团党校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马克思

王浩斌 杨思齐

[摘要]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整个思想体系中始终围绕着的核心命题。马克思、恩格斯致力于为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类解放,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阶级立场、理论动因及其运思路径存在针锋相对的差异性。在历史观领域,与德意志意识形态惯有的思辨的阐释范式具有不相容的内在矛盾性。以现实的人、社会的人、历史的人三重人学维度为出发点,可以明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以下简称《形态》)以资本逻辑、统治阶级的私欲动机、历史社会发展的现实物质基础为切入点,从而展开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虚假本质的全面批判,有助于更有效地把握唯物史观的实践价值与深刻内涵。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思想;人学维度

[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2)05—0042—08

[作者簡介]王浩斌,男,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杨思齐,女,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基本原理。

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深刻批判,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面揭露资产阶级虚幻本质的关键载体。因看到了德国哲学家惯以鼓吹的“意识”在内容、形态、形式、立场、逻辑上的虚假性、空洞性、负面导向性,马克思、恩格斯以对意识形态批判的否定视角出发,深刻剖析德国哲学家观点合集、资产阶级统领性思想与现实社会生活之间的矛盾关系,最终以扬弃德意志意识形态不合理弊端,完成了意识形态思想的超越升华。人学内核始终是贯穿这一过程的内在线索,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人、社会的人、历史的人为逻辑支点,推动实践导向的介入,发掘出人的本质层次不断展现、不断彰显的过程正是不断推动、不断助力人类进化与社会发展的过程,[1]使意识及意识形态合理化、真切化。据此克服了虚假意识的笼统瑕玷与抽象桎梏,发展了唯物史观的科学内涵,以致赋予“意识形态”作为哲学范畴上新的积极意义。

一、现实的人:强调人的个体性而非一般性

马克思、恩格斯以强调现实的人作为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基点。有别于德国哲学家们在思辨领域醉心构造出的“抽象的人”“孤立的人”等仅把握到一般性特征的“普遍德国人”视角,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伊始逻辑,认为黑格尔无视人的感性对象及其感性世界,以思辨的“至上地位”湮没人的“实体属性”,将人织构于绝对精神的封闭循环之中。[2]据此青年黑格尔派“弃皮不弃骨”的批判手法,说明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就其实质内容而言,无疑为虚假的意识形态,其根据正是在于对现实的人的忽视。

针对德国哲学家们将普遍的人性与抽象的人权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的运思路径始终围绕现实经验而展开,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物质条件、生产状况、交往关系等一切物质基础出发,阐明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以及思想、意识、观念的生产者首先是现实的个人,即彰显自身个体性存在的、从事现实生产活动及具有物质生活条件,从而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等的具体的人。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将其抽象化,是无法正确理解及阐释人类历史的。

(一)“现实的人”的诠释路径:从人间升到天国

对现实的个人的理解及阐释,是确证历史不可忽视的现实前提。因德国古典哲学家们从“臆想前提”出发,德意志意识形态始终内蕴着“天国性”,唯心史观所高扬“自我意识”或理性为历史主体或以此为阐释历史演变路径的运思方式,始终是基于抽象化了的人,是一般人,甚至是“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3](525)的“以想象活动取代实际活动”的观念外化及思辨表达。

本源历史的四个因素构成理解人类历史的认知关键,为打破德意志意识形态虚幻性及其诡辩性附上坚实的逻辑依据。贯穿人类历史从形成至发展始终的有以下四个方面:对生活资料的生产本身、新的需要激发新的物质资料再生产、人口繁衍、社会关系的生产。这些构造历史的现实因素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有人的意识的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发掘出物质生产活动与人的意识活动之间、立足于现实基础上的主次关系,披露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对历史范畴的探索刻意聚焦于“史前历史”的内在动机,即只有避免了“由现实的人的物质活动构建出彰显人的个体性与主体性的历史生成”这一“粗暴事实的干预”,才能达到在意识形态领域实现“假说自由”、在思辨运动与现实历史的运动过程的鸿沟中大做文章的目的。

针对德国古典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的抽象化、神秘化思辨路径,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唯物史观的内核路线是“从人间升到天国”,从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为切入点,揭示出“现实的个人”充分占有自我本质,实际上表现为其在生产关系与交往关系两个维度上的力量复归,即其自我实现具有生产力与个人自主活动双重饱和的实质内涵。[4]探索出唯物史观的三大现实前提,即现实的个人及其物质生产活动与物质生活条件。据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最大弊端在于不具备以上三个前提,因此在哲学领域无法科学掌握历史观。

(二)现实的个人是一切人类历史的前提

对历史的正确把握首先要从承认现实的人的个体性开始。针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以对抽象历史的思辨考量作为发动“意识革命”的依据,及其以抽象思维统筹人类历史的“虚空性”做法,马克思、恩格斯抓住物质生活生产这一“历史原动力”对其加以批判。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519)是活生生的、具体的、个别的人,由于自身个体性与主体性的内在规定,人类社会、人类历史一经产生,随之相伴的第一个内在问题是:人与自然的联系及人的活动如何使自然基础发生变化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由此展开了对唯心史观内在破绽的具体披露,即现实的人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3](524)一方面,之所以人能自觉地将自身与动物区别开来,其依据不在于人具有意识有思想,而在于人的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本身;另一方面,“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3](519)人投身于一定的生产方式时,也在创造一定的确证自己生命的方式与一定的生活方式,而这种方式取决于人的各种类别生活资料的特性。因此,“个人是什么样,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3](520)而并非取决于在观念上对“人”的一般普遍性进行抽象规定。

个人的生产物质生活,构成一切历史形成的前提条件。“现实的人”的现实性得以确证的依据,正是来源于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的先在性与独立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其他活动的依从性与附属性。[5]第一个由现实的个人创造的历史性活动,是基于满足个人的吃喝住穿等生活资料的需要本身。现实的个人之所以能够创造历史,无疑是以根据自身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对自然界进行物质生产地改造活动为依托,物质生产是现实的人们赖以生活的根本条件与必要基础。换言之,自然关系、社会关系构成“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基础,所构成的人类社会历史,是“现实的人”的产生前提。因此“现实的个人”具有社会历史性,其解放的必要条件必须立足于具体的历史关系与社会关系。[6]马克思、恩格斯由此提出了被德国古典哲学家们惯常忽略的命题:现实的个人具备内在的个性规定,通过发挥主体性,创造出现实生活这一主体实践活动是一个动态过程,为唯物史观整个原理系统奠定了实践诠释的基本遵循。

(三)现实的个人是自己观念、思想、意识的生产者

思想、观念、意识得以产生的历史条件是基于现实的人的物质活动及其物质交往的现实需要。现实的个人通过进行对自身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确证自身的主体力量,形成由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社会联系及政治联系,从而才具备思想、观念、意识产生的现实条件。人首先是现实的个人、从事具体的生产活动的人,是现实生活与人类历史的主体建构者。意识的彰显体现在物质生活过程中,人借助思维功能对现实物质存在进行观念上的反映与反射。因此,“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3](525)就现实性而言,人的意识实际上是“实践”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主张,“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3](525)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涵、科学原理及其基本方法。

资本主义发展衍生出的现实悖论在于:促进人的解放与引发人的深度物化相辅相成,在促成人的独立发展之际导致人的深层孤立。[7]据此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使一切本末倒置”,[3](586)可以说德国哲学家不仅并非为切实的解惑者,其意识形态的出场及完善,甚至无疑是与现实困境背道而驰发展的幕后推手。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脱离了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的意识形态,无非是受一定阶级支配的“理性包装品”。基于理性的出场,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得以分离,这使得意识本不具备的囊括现实物质基础的独立性被抽象发展了,意识从而具备了独立构造“纯粹理论”与思辨运动的条件。事实上,只有将作为观念内容而存在的社会意识放置于现实的社会基础中加以考察,才能发挥出认识对实践、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导向及科学效用。据此马克思、恩格斯通过阐释人的现实性,推导出意识的现实性与“实践”性,进一步印证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空洞性与无谓性。

二、社会的人:具有社会本质的普遍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曾揭示现实的人具有社会关系总和本质,是唯物史观开创前夕的重要思想储备与理论基石。标志着在他批判黑格尔及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主张后,对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进行的彻底核清与全面分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对历史进行科学诠释,离不开对人的社会生活、社会性交往形式、社会本质的全面考察,他们主张要把握住人的社会关系这一核心地位来探索历史,指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开展共产主义革命是谋求解放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出人的社会活动异化根源是社会的人受分工压迫,进一步批判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正是缺乏对人的社会本质的理解,对人的现实社会活动视若无睹,因此在历史观上,所有思想导向的理论成果不过都是脱离实际的观念产物。

(一)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共产主义者

社会的人具有社会规定性。作为社会存在物,人通过对象性活动创造物质生活及其条件素材,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在一定发展程度上成为制约人的客观规定性存在,决定着人的自身规定多样性的统一。[8]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以社会意义上的合作交往作为存在的形式样态而发展。人的社会联合、社会交互的内容及性质,取决于人的社会关系及其社会生活条件前提。“虚幻的共同体”是异己的社会关系及其社会条件的产物,人的社会本质由于在“虚幻的社会”中具有过度依附性而被异己地发展了。换言之,人在“虚幻的共同体”中所建立的一系列社会关系、所创生的一系列社会成品,直接是导致人愈发丧失独立自由、能动自主本质内核的现实载体。就人的社会存在性意义而言,马克思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扬弃异化的前提、条件、结果,实际上旨在使对象性活动摆脱物的规定性与主导性,使人的社会关系摒弃利己主义的束缚及支配,使人的社会交互实现从前提到结果、从形式到样态全面的属人性质的真正复归。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德国古典哲学家们不具备引领真正社会革命走向胜利的主体条件。他们看清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家滥用语言的革命因子而自导自演观念上革命戏码的本质。在青年黑格尔派眼里,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受的压迫及束缚,都源于思想的異化,因此主张以观念变观念、以意识改意识作为解决人的生存困境或一切社会难题的方法途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因为“人从来没有受过这些词句的奴役”,[3](526)所以获得解放的途径“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3](527)才具备实际性。换言之,现实的个人只有在被抽象化了的情况下,才能撇开其在现实性上的社会化形态不谈;只有在思辨运动轨迹中,现实社会中的工业商业与农业状况、人们之间的交往状况才不具备考量价值。马克思、恩格斯落脚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提出“全部的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3](527)是针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围绕“被捧上了天的”遐想素材在本体论上的批判,同时为人的解放及未来理想社会构建提供了唯物史观的根本方法论遵循。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形成分裂,人的社会本质异化为滋生人的特殊利益、狭隘视野的桎梏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只有废除私有制,使社会的人重新占有自身的社会本质,才能实现具有真正社会性的完整的、全面的人的真正解放。[9]只有建立真正符合人的本质的良性社会关系、形成正向的社会生成过程,以实现自主的社会联合、自由的社会生活,促进人的社会本质充分占有,同时饱和全面地发展人自身。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人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借以对费尔巴哈“感性存在”的扬弃性批判,创生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现实的人并非离群索居、固定不变的,要生存就必有实践活动,从而开展一系列社会交往,因而现实的人就其基本存在方式而言,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社会的人。针对费尔巴哈以“一般人”为运思前提而构建的“感性存在”哲学视角,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感性世界是社会的人世世代代进行实践活动得以创造的产物。费尔巴哈忽略了感性直观与“感性确定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及内在逻辑,不明白“感性确定性”的感知内容与直观素材,事实上是感性活动的结果及产物。[10]只有在感性活动的介入下,“感性直观”才附有可感性的确定性,对感性存在的“直观”才能摆脱抽象桎梏,具有真正对象性存在的意蕴。正是由于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仅限于单纯直观与单纯感觉,仅将人视为“感性对象”,缺乏对人的社会性感性活动的把握,在现实矛盾冲击下,费尔巴哈只能止步于理论批判乃至求助于唯心史观。

“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其主体力量的充分彰显赖于现实的社会生活之性质规定与趋势走向。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内容及性质决定了“现实的个人”的选择动机与实施范畴,同时,社会的人的生命活动赋予了社会本身的现实性,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对社会生活加以充分探讨,其必要性在于:社会生活对现实个体存在的前提条件的直接涵盖。社会只有先是符合人的需要而存在,据此只有社会的人以自身真切需要为出发点,以自主推动社会作为属人的对象性主体为切入点,实现“社会”的目标愿景、发展憧憬与“个体”的内生动力的高度契合,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化解人的生存困境与社会的现实矛盾。[11]

现实的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及其生产活动与生产条件是历史形成的必要前提。这是唯物史观在本体论层面上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性超越。由于现实的人所组成的复合形态是社会的人,历史创造的过程究其根本是社会的人以社会交往为媒介而展开对感性世界的改造与实践。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即便费尔巴哈对人的“感性对象性”持以肯定态度,但仍囿于抽象主体的层面。现实主体离不开进行现实的感性活动这一基本存在形式,同时只有社会的人是真正人的本质力量的占有者。换言之,在马克思、恩格斯眼里,人只有在从事现实的社会活动中,才能实现自身本质力量的充分彰显。处于现实生产关系中的个人本身构成体现人的本质的切实表征,人通过自身创造性开展实践、发生交互关系,这个过程就是把握自身主观自由的过程。[12]基于此,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出感性活动与人的社会本质的辩证统一关系,即在人的社会关系中相互创生,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历史性本源地位,进一步印证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构建的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存在于臆想之中的假体社会。

(三)人的社会活动异化根源是社会的人受不合理的分工压迫

立足于“现实的人”的逻辑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以人的社会本质扬弃了青年黑格尔派“唯一者”“大写的人”等孤立的人的抽象性内涵,丰富了现实社会中集体化存在的人的科学实质及其主体依据。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向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05)“现实性”强调与“抽象性”的对立,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虽然以“现实的人的个体性”为逻辑理路的起始依据,但始终未曾忽视个人因自身物质需要在生产活动中以集体形式存在的交往本质。他们认为,现实的个人在一切创造性实践活动中,无论出于基本生存需要,还是政治文化需要等,进行一定的社会交往、形成相应的社会关系,构成人的本质力量复归的唯一实现途径与人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交互形式直接表现为分工条件下的对立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赋予了“异化”以历史的、经济的新的理论内涵。早在《手稿》中,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工人现实生活所面临的四重异化现象,在《形态》中得以进一步具体化充实。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人们从事非自愿的社会分工时,自身的社会活动就变成一种异己的、对立的力量存在着。这里的“分工”不是常规意义上分配社会资源或职能而形成的职业性分工,而是裹挟着劳动与资本、劳动要素与劳动者之间的分裂及对立的对抗性分工。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社会分工与社会力量,作为历史发展的推动形式与历史发展的阶段性成果,两者之间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关键在于人的社会本质在异化条件下的扭曲性生产。不合理的分工带来劳动及劳动产品分配上的不平等,导致财富与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分裂性矛盾的加剧,致使社会活动形式、所有制形式、生产关系形式的差异性多样化发展,因此造成阶级对立,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等皆以阶级关系的样态而存在。不合理的分工制约下的社会活动,变成被固化的社会形态,汇集了大量不同的人共同參与及执行,构成强大的社会力量,推动生产力的巨幅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发现,共同活动本身具有强制性,作为活动结果的联合力量无异于驾驭人的强制力量合集。这直接有悖于人的社会本质规定的内在动因,使个人与社会对立化了。

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的内在逻辑为破除分工压制、实现人的解放找到了现实途径。充分解放意味着人在开展实践、投身劳动抑或处于休闲状态时,都能依据自身积极自主性、主观能动性做出选择、承担责任。[13]据此只有消灭私有制、消灭分工、消解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出人的社会本质内生的主体创造性作用,以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基础性载体,借以共产主义联众合力的社会运行机制,对异化性社会力量加以禁限和扼制,才能最终实现对社会性异己力量的真正克服。据此马克思、恩格斯再次强调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3](539)现实的运动是实际地反对并改造及消灭现存状况的运动,不是基于理论、基于思想,而是基于现存物质基础的革命运动与批判活动,再次说明了从根本上就直接对立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实践路径。

三、历史的人:彰显类本质的真正共同体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思想始终包含对共同体建构的价值旨归,因马克思、恩格斯始终要解决的是人类发展的问题、全人类的解放的问题。唯物史观强调要面向实践。针对青年黑格尔派将意识过度隔空化、将意识形态独立化架构于现实物质生活之上来统筹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根植于现实的人的历史即历史的人的发展过程,充实唯物史观的科学内涵,揭露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内在缺陷,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交往方式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对德意志意识形态所高扬的虚幻的共同体予以批判,提出要创建现实的社会共同体,从而实现人类真正解放。

(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出唯心史观的虚假实质在于以观念笼罩现实、以宗教批判覆盖现存批判。从而推导出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与生成前提是受制于掌握物质生产资料支配权的阶级思想。阶级性是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二重性构成意识形态的内生矛盾,依附性是意识形态的现实特性。现实的人以投身于各种社会形态为生存方式,社会的人在时空条件下成为历史的人即创造历史的主体。历史的人是具有普遍性类本质的人,从事有意识的历史活动。意识的目的性作用于实践活动开展之前,意识是基于实践需要为本原的意识。意识的发挥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上,都取决于物质存在的性质变更与内容变化,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主张。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构建历史的前提是物质生活,人的本质得以发挥和彰显的现实场所也是物质生活。历史的人在其现实的物质生活过程中,所历经且创造的物质总和构成社会存在。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意识形态本身不具备天然历史,更不可凭空发展。意识形态究其根本是人们历史性实践活动的现实反映合集。历史的人在自身进行物质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意识始终以现实的“人类历史生活进程中”的物质素材为先决条件或基础依托。既然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定性合集,社会生活的具体化、现实性内核是社会实践不断生成的产物,社会实践使“社会实际”得以存在化,社会存在的确立是社会意识得以产生的基础,那么社会意识只有通过社会存在方能被确证其科学性、正确性。换言之,社会意识就其职能、内容、地位皆以社会存在为先决条件,社会意识作为对社会存在的观念反映,不论其反映方面的丰富性、反映对象的精确性、反映范畴的多样性、反映过程的动态性,始终是围绕社会实践、社会生活的原真面目而展开。

一旦涉及现实的物质前提,或回归到现实的个人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活中,在面对历史的一切物质性矛盾时,德意志意识形态领域的“言辞斗争”“思维革命”因不具备与历史上物质生产状况的联系、不具备对人类历史发展实际经验的把握,便会丧失“抽象思辨”得以独立存在的发挥空间,即“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3](526)究其根本在于:从现存物质基础出发,是历史的人所创生的社会存在决定历史的人所产生的社会意识,而不是相反。据此针对施蒂纳、费尔巴哈等“即成的人”“肉体的人”的片面视角,马克思、恩格斯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以活动的人、历史的人、改造自然与变革社会的主体批判改变思想、解释观念的主体。他们认为,思想活动是物质生产体系中所包含的派生物,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高扬的一切理念进阶、思想革新都是产生于身处于历史活动中的人,在不同阶段的根据物质基础的变化,形成观念上的不同反映而已。

(二)历史冲突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

生产力作为服务于社会生产生活的既得原料的存在,是一种既定力量,具有历史承继性与不依赖人的意志而左右的相对独立性。同时作为“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14]产生于历史的人,被历史的人获得且再创生,根植于在历史潮流中不断变迁的社会形势的发展中。生产关系具有物质性,同时表现为人的创造结晶。其特征性质涵盖了人的物质交往的感性、作为物质交往活动结果的“社会组织”的物质性,一方面作为客观存在,生产关系规定了人的活动范畴与实践性质。另一方面,作为实现人的物质的、个体的活动的必然形式,生产方式又是人的物质交往活动的对象化结果,人是生产关系的创造主体。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初阶段,生产关系的本原形态彰显了“个人之间进行交往的条件是与他们的个性相适应的条件……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15]亦是推动生产力稳健发展的积极条件。随着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相对稳定性日益展现出波动失衡的态势,即其内在矛盾逐渐显现严峻化。因为生产力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直接产物,生产关系不能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实际上无异于与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此时生产关系本身也朝着“作为人的自主活动创造物”的反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由此科学阐明了对现存生产关系进行变革、创立新的自主活动形式的必要性。[16]

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17世纪以来的英国,在大工业发展的推动下对世界格局与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的影响,得出“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3](568)的唯物史观核心论断。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产力与交往形式内含了现实生产活动中的人的双重关系的实践向度。一是自然关系,人通过对象化活动对感性世界进行加工、创造,直接现实结果是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二是社会关系,出于从事共同活动的社会性生产关系的形成,一方面体现了人的交往形式,另一方面体现了社会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由此论证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辩证逻辑,认为生产以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关系为基础,而交往形式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或具体形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表现为私有制条件下,生产力从属于小部分人,受特殊利益阶级的支配,对大多数而言,是异己力量的存在。实际上,这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阶级斗争及社会矛盾被激化。此时马克思、恩格斯已着眼于具体的物质活动与社会实践来把握社会历史的规律和本质,提出唯物史觀方法论遵循,即旧的交往形式在已变为桎梏的情况下,必然被新的、更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交往形式所取代——无疑是有别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醉心于“虚空建设”的切实诠释。

(三)基于共同利益的历史的人构建真正的共同体

在《手稿》中,马克思以“类的存在物”概念阐释市民社会中的人类本质。在他看来,生存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通过否定现存的奴役境况,能够意识到自身对象化活动是异化状态。[17]据此说明人在自觉开展对象性活动中,一方面满足了自身生存需要,另一方面通过与自然、与他人、与社会发生关系,不断确证、充实了自身类的内容。马克思的类本质内涵,具有充当满足人的需要之载体的意蕴,同时彰显了作为具有类本质的人与人之间,通过有意识的感性活动,能够建立相互补充的社会性关系,从事公共性的共同体行为,是对费尔巴哈“直观的类”概念强有力的批判性扬弃。

马克思的类本质观点,实际上强调了两个方面的新唯物主义内涵。其一,在实质上,“类”是有别于动物的“人在”规定性,具有独立性意蕴。不同于动物对自己生命活动的构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是基于被动适应或“无层次的碰撞”。人将自身视为一种具有对象性特征的类,在自由活动中,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对象化而满足自身的目的性需要。其二,“类”在其形态上,具有“能群”存在物的宏观指向,具有公共性内蕴。人能看到自身的类,即能以普遍性视角自观自觉,并以社会交往作为确证自身本质力量的必要形式,实际上是自觉诉诸社会共同体这一实践形式的现实表现。换言之,个人在自身的生命表现中,通过对象性活动,为他人的生命表现充实了普遍性色彩,相互促进具有共同性的类本质的充分展现,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历史的人是推动社会变迁、历史发展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的人最终以摆脱对人、对物的双重依赖性而获得全面自由个性,实现“定在”自由向“能在”自由的存在论转变。[18]共同体是社会形态存在的基本方式,是人实现自由发展的环境保障。人类生活实践的丰富性决定了人类共同体种类、形态、内容的多样性。[19]资本主义社会是以物的依赖性为普遍形态的“畸形”社会,随着分工的发展、阶级分化的加剧,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之间愈渐分裂,历史的人受普遍利益的限制与支配,成为特殊阶级利益的俘虏。在分工与私有制占主导的社会生活中,出于自身利益需要,统治阶级将自己的思想传播、利益表述附上“普遍性”的包装外衣,派以哲学家们的任务是进行“普及大众”性的言辞修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将思想作为考察历史的主要根据,实际上,只是他们与统治阶级共同凌驾于社会成员意志之上的私利手段。在马克思、恩格斯眼里,统治阶级的思想是其在现实生活中物质关系的观念显现,不具备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基于此,马克思、恩格斯从实际社会情况出发,为实现人的解放找到了唯物史观方法论的科学路径。提出要以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真正共同体”取代资本主义社会“虚幻共同体”,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中,保证社会全体成员在物质生活需求上的充分满足,实现社会物质财富的全面个人化惠及。强调只有废除资产阶级条件下的占有方式、消除使人异化的阶级剥削与资本统治,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人才能实现本质力量的全面复归及人类才能获得真正解放。

参考文献:

[1]王浩斌,王飞南.差异和谐化与和谐差异化的逻辑互动——人的本质问题再探讨[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82-86.

[2]符妹.马克思“现实的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J].重庆社会科学,2021(9):70-80.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5,519,524,519,520,525,525,585,526,527,527,505,539,526,568.

[4]张超,曹文宏.出场、批判、与超越:马克思“现实的人”内涵之逻辑演变[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3):5-11.

[5]高爽,黄明理.论解放维度中“现实的人”与“现实的个人”的辩证统一关系——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本分析[J].思想教育研究,2022(1):66-70.

[6]张永庆.现实的个人概念的生成逻辑及理论意义——《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现实的个人辩证法研究[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3-60.

[7]候惠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与哲学变革[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12):5-20+27+157.

[8]洪波.马克思个人理论的整体性与当代性研究[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122.

[9]高炳亮.马克思生活主体的三种样态[J].浙江社会科学,2022(5):101-107+158.

[10]郑敬斌.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出场与当代在场:《德意志意识形态》新读[M].北京:红旗出版社,2020:17.

[11]卞邵斌.现代性的反省与马克思“社会”概念的真实内涵[J].天津社会科学,2009(1):22-26.

[12]崔琳菲.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类概念[J].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21(2):76-82.

[13]李哲罕.论“劳动”与“休闲”及其之间的辩证关系——以现代社会中人本质的“异化”与“复归”为焦点[J].理论探讨,2022(4):134-139.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9.

[16]林剑.马克思历史观视野中的生产、生产关系及其矛盾运动[J].江海学刊,2005(6):29-32.

[17]冯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道主义及其意义[J].马克思主义哲学,2021(3):96-103.

[18]陈曙光.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关系再辨[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2(1):33-40+203.

[19]张淑娟.论两个共同体理念的理论契合与践行张力[J].学术界,2022(6):53-62.

責任编辑:杨伟民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设史研究”(项目编号:20BKS134)阶段性研究成果。

猜你喜欢

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马克思
马克思恩格斯青年时代诗歌创作再评价
论马克思对“治理的贫困”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像
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萌芽——重读马克思的博士论文
色彩的堆积——迈克尔·托恩格斯作品欣赏
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的观察与预见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价值与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道德思考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及其启示
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