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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是译界第一流
——由林纾“二三流”选材说起,兼论其对中国文化 走出去的启示*

2022-12-05齐金鑫李德超

翻译界 2022年1期
关键词:林纾梁启超译本

齐金鑫 李德超

中山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1 引语

1898年,梁启超在《译印政治小说序》中指出欧美与日本“各国政界之日进,则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焉”(梁启超,1997:38),清楚地表明政治小说应该是翻译的主干,辅以有益于国民教育的科学小说、哲理小说、冒险小说等,使民众受小说熏染接受变法维新思想,进而付诸行动。梁启超政治小说挂帅的提法,自然对当时的文人学者选择翻译题材造成了很大影响,题材范围政治性先于文学性,文学性的选材也会在译者序跋中强调政治性。

1902年,梁启超流亡日本,在自己创办的《新小说》杂志上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开宗明义指出:

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梁启超,1988:6)

梁启超认为小说具有支配人道的四大功能:熏、浸、刺、提,此四功能属层层递进关系。梁所明言小说的四大功能,也可以用来评价译文,因为清明民初“时人是把译作当著作品评,所谓‘译笔’,实是‘文笔’”(陈平原,1989:34)。

梁启超此文一出,如平地一声响雷,很快激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文人志士纷纷发表文章,他们除了赞同梁启超“小说界革命”的观点外,沿着“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的思路,鼓吹“新小说”,强调小说改造社会的功用和价值。“欲新一国之小说”,需要依赖翻译。而清朝自洋务运动开始已经注重对外语人才的培养,上至京师同文馆,下至福建船政学堂等,外语人才的培养使小说翻译成为可能。翻译小说在提供可欣赏作品的同时,还带来了新的创作观念、题材、手法与技巧,并且烘托了新小说的舆论环境。吴趼人后来在《月月小说序》中回忆起当时小说的发展状况:“饮冰子《小说与群治关系》之说出,提倡改良小说,不数年而吾国之新著新译之小说,几于汗万牛充万栋,犹复日出不已而未有穷期也”(吴趼人,1980:320)。

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批评林纾“译小说百数十种,颇风行于时,然所译本率皆欧洲第二三流作者”(梁启超,1998:98)。郑振铎认为林纾翻译的作品中“仅有这六七十种是著名的(其中尚杂有哈葛德及柯南·道尔二人的第二等的小说二十七种),其他的书却都是第二三流的作品”,包括把莎士比亚的戏剧译成了小说,都是口译者“不读文学史,及没有文学的常识所致的”(郑振铎,1981:11-12)。梁氏和郑氏对林纾的批评不禁引入发问:何为“二三流作者”和“二三流小说”?判断的标准为何?梁启超在论及小说四大功能时指出:“文家能得其一,则为文豪;能兼其四,则为文圣”(1998:8)。林纾的翻译是否达到了这个标准?本文尝试从林纾文本选择以及译本接受的角度,通过分析梁氏及郑氏批评林纾的缘由,从译入语文化角度,探讨应该如何看待原文本以及译本的问题,以期对林纾及其译本做出恰当的评价。

2 林纾“二三流作品”

林纾翻译的英国作家哈葛德(H. R. Haggard)的《迦茵小传》,在英国文学史上并没有受到多少关注,属于“在英国小说史上找不到位置的小说”(邹振环,1996:188),也许“文学性”并不高,属“二三流小说”,但是翻译成中文后,却打动了无数才子佳人的心,成为当时最流行的小说之一,更被列为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一百种译作之一(邹振环,1996),甚至于有人说中国革命是两部小说造成的:一部是《茶花女》,另外一部是《迦茵小传》(陈源,1994:45)。《迦茵小传》中的爱情故事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才子佳人,而是与中国封建礼教的道德规范相违背的。跟包天笑节译本相比,林纾将迦茵未婚先孕、并生下私生子的有关情节尽数译出,这在当时国人眼里自然“伤风败俗、大逆不道”,自然就给人一种“不入流”的感觉,因此也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评。

“文学典型是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培育出来的”(邹振环,1991:43),培育了《迦茵小传》的社会环境与当时中国的社会环境相去甚远。但在英国社会中文学地位并不高的作品,到了译入语中,则可能会由于填补“文学真空”(Even-Zohar,1990:47)而获得不一样的地位,或者说该小说也填补了“道德真空”。哈葛德爱情小说打破了中国固有爱情小说的范式,“为我们展现了西洋男女恋爱中所包含的基督教精神、侠义精神、浪漫精神所构成的近代心态”(邹振环,1991:43)。《迦茵小传》中女主角迦茵敢于追求所爱并为爱献身的精神,引起了当时青年学子的广泛共鸣。五四文人从“这类翻译小说中汲取激情的能量,以开创出他们日后的浪漫主义书写”,林纾翻译的《迦茵小传》,“为中国现代文学开启了新的道路”(潘少瑜,2013:105)。少年时期的郭沫若在读到该书时深深为之动容:

那女主人公的迦茵是怎样的引起了我深厚的同情,诱出了我大量的眼泪哟…我想假使有那样爱我的美好的迦茵姑娘,我就从凌云山的塔顶坠下,我就为她而死,也很甘心。有时在迦茵的位置上把那少年汪君替换上去。(郭沫若,1992:122)

梁启超谈到读小说的第四层功能“提”:“凡读小说者,必常若自化其身焉——入于书中,而为其书之主人翁”(梁启超,1988:8)。这不正是郭沫若所达到的状态吗?也许《迦茵小传》的原文并非一流作品,但是林纾的译文则使得原文获得了“重生(afterlife)”,是林纾的译作让原作获得了“延续的生命”(continued life)(Benjamin,2000:16),很多人是因为林纾的译文才知道了原文及作者。现代读者读《迦茵小传》所获得的震撼和共鸣相信会少得多,这类小说所描绘的现象现在比比皆是,因此剥离译本产生的历史、社会环境,或者以后人之标准衡量当时之文本会失之偏颇。饱受争议的林译哈葛德作品被贬低为“二三流小说”,但是译入中国后却大受欢迎,是因为“哈葛德小说冒险、爱情、神怪的题材内容以及其恢宏博大的场景、曲折离奇的情节、层峰叠嶂的结构与纤如毫发的刻绘等表现技巧,使哈氏小说与20世纪初中国占主导倾向的读者群体的期待视野产生了交融”(邹振环,1991:45)。钱钟书对比了林纾的译文和哈葛德的原文,发现“自己宁可读林纾的译文,不乐意读哈葛德的原文。理由很简单:林纾的中文文笔比哈葛德的英文文笔高明得多”(1981:45)。这都说明原语文化中地位并不高的作品,经由译者之手,特别是经由林纾此等桐城派大师之手,进入译入语文化后地位得到了提升。脱离了原语语境的哈氏小说,到了译入语中成了积极塑造甚至建构目的语多元系统的力量。从这个角度而言,译本在译入语文化中甚至获得了超越原本在原语文化中的地位,在原语中本属于“二三流”的小说到了译入语中却获得了“一流”的地位,甚至于发挥了原作并不具有的功能。比如,林译哈葛德《三千年艳尸记》中所体现出的一夫一妻以及离婚自由等观念,“正是林纾在经营翻译时意外的收获”,为“‘新女性’观念的输入创造了先机”(周旻,2018:162-164)。即使像《三千年艳尸记》这样的文本在英国文坛也莫衷一是,其中不乏正面评价(参见Demoor,1987;Ficke,1926;Hinz,1972)。林纾对于哈葛德作品的翻译,都展现出了颇具现代性的一面。比如,在其翻译的《埃及金塔剖尸记》中,小说中的男女之情“被一种更具现代性的‘爱国主义’或‘英雄主义’所取代”(周旻,2018:159)。林纾的言情小说翻译,“不仅促成了这一文类的现代兴起,并促成了它的现代转换”(陈建华,2002:469)。林纾对于哈式小说的翻译,“蕴含了林纾试图在乱世中寻求民族生存之道,建立自我文化身份的不懈努力”(潘红,2012:108)。这些都说明了我们在评价林纾的翻译作品时,更应该关注的是译本对当时的社会以及读者所产生的作用,而非一味关注原本的文学性。

关于柯南·道尔及其侦探小说是否是“二三流作者”以及“二等小说”的问题,英国人应该更有发言权。道格拉斯(Kerr Douglas)在其书中说道:柯南·道尔“在他的作品、人生以及亲身经历中,体现出了英国读者所感同身受的品质和价值。曾发挥过如此作用的是早前的狄更斯,更早的是莎士比亚,自柯南·道尔去世后我就想不出还有谁发挥过此等重要作用”(Douglas,2013:1)。当然这样说有刻意拔高柯南·道尔地位之嫌,但就清末民初侦探小说的翻译而言,他的作品在中国社会造成的影响与冲击也是毋庸讳言的。

侦探小说在中国大受欢迎,应该说是时代的产物。结合当时社会、政府的昏庸无能,侦探小说中所反映的正义、法治等概念,是当时中国社会所亟需的,是当时社会环境使然,也反映了当时读者的认识水平。首先,侦探小说的叙述手法、悬念的产生、推理的运用以及最后正义的伸张对当时的读者而言都是新鲜的阅读体验。林纾在《歇洛克奇案开场》序言中,表达了对原作悬念设置的叹服:

文先言杀人者之败露,下卷始叙其由,令读者骇其前而必绎其后,而书中故为停顿蓄积,待结穴处,始一一点清其发觉之故,令读者恍然,此顾虎头所谓传神阿堵也。(林纾,1960b:243)

其次,侦探小说所反映的法治、正义等概念为时人所接受。1906年,林纾在《〈神枢鬼藏录〉序》中写道:

中国无律师,但有讼师;无包探,但有隶役。讼师如蝇,隶役如狼。蝇之所经,良胾亦败;狼之所过,家畜无免……近年读海上诸君子所译包探诸案,且广立学堂以毓律师包探之才,则人人将求致其名誉,既享名誉,又多得钱,孰则甘为不省者!下民既免讼师及隶役之患,或重观清明之天日,则小说之功宁不伟哉!(林纾,1960a:237)

“晚清以来所引进的西方侦探小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新的小说品种,而且象征着全新的正义观念和法律系统”(赵稀方,2012:37)。外国侦探小说使林纾想到的是中国法律的落后与不健全,林纾希望通过侦探小说的翻译,可以引进西方律师、包探制度,改变社会中的不良风气,达到正本清源之目的。与原本侦探小说所强调的趣味性与科学性相比,林纾翻译的《歇洛克奇案开场》将“个人复仇与国家兴亡的主题联系在了一起”(魏艳,2014:430),激励着当时的国人。林纾对于原作的改编而非简单模仿,使得译作之于原作是“连续”(continuity)而非“重复”(repetition)(Harris-Peyton,2017:217)。林纾的译本脱离了原文的语境,在译入语文化中创造了新的文本功能与意义。

福尔摩斯故事也引起了读者极大的共鸣,期望以福尔摩斯的故事警示国人,“天特假手福尔摩斯以暴其事于当世耳。嗟乎!使吾国男子,人人皆如是坚忍沈挚,百折不挠,则何事不可成,何侮之足虑?”(陈熙绩,1983:134)。可见侦探小说也是引起了当时读者的共鸣,就文本接受角度而言,也达到了梁启超所谓“刺”的程度。

其实清末民初时期流行的翻译小说,作者往往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一流作家”,作品从原语文化角度出发亦非“一流作品”。据统计,“1896—1916年出版的翻译小说中,数量第一的是柯南·道尔,32种;第二是哈葛德,25种;并列第三的是凡尔纳和大仲马,都是17种,第五是押川春浪,10种”(陈平原,1989:43-44)。与其说是林纾及其合作者选择了柯南·道尔与哈葛德,毋宁说是时代选择了这些作者,他们对当时社会以及文人雅士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3 自是译界第一流

林纾被胡适称之为“介绍西洋近世文学第一人”。林译小说对后世作家的影响毋庸讳言:鲁迅兄弟在日本留学时,只要林纾译作一出,便到书店买回;郭沫若少年时最喜欢读的便是“林译小说”;钱钟书也非常钟爱“林译小说”,晚年回忆道:“林纾的翻译所起的‘媒’的作用,已经是文学史上公认的事实……我自己就是读了他的翻译而增加学习外国语文的兴趣的”(1981:22)。郭沫若认为林纾“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能够抹杀的”(1992:123)。

梁文所谈到的四大功能在林纾译本中皆有所体现。梁启超贬低林纾译作的原因或许可以从以下论述中找到端倪:“启超夙不喜桐城派古文,幼年为文,学晚汉魏晋,颇尚矜练,至是自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学者竞效之,号新文体”(梁启超,1998:85-86)。现代人广为传颂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和《红楼梦》,相信没人怀疑它的文学价值,但是梁启超在《译印政治小说序》中将其斥之为“诲盗诲淫”(梁启超,1997:37),自然有其政治目的,在梁启超看来这两部小说很难为现实政治所用,离“政治小说”的标准相去甚远。因此梁启超对于林纾的评价更多的是出于政治而非文学的动机。

郭沫若在后期回忆起当时文人对林纾的批评时也说“林琴南是我们当前的敌人,那时的人对于他的批评或许不免有一概抹杀的倾向”(1992:123)。关于后期《新青年》对林纾的批判,实则是钱玄同化名王敬轩与刘半农唱的“双簧”,因为《新青年》讨论的文学革命,似乎没有在文学界引起涟漪,鲁迅后来回忆道:“他们(钱玄同等,笔者注)正办《新青年》,然而那时仿佛不但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来反对,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2005b:441),因此要想改变以林纾为代表的晚清译风,“非得对于林纾进行清算”(赵稀方,2013:42)。刘半农指出的林纾翻译中翻译外国没有价值的著作、谬误太多以及以传统小说形式翻译外国文学这三个问题,实乃晚清的“意译风尚”,时人对于翻译的评判“所评乃是译者的文字修养,而不是翻译能力”,在小说翻译界,“几乎从一开始,就把‘雅’而不是‘信’放在首位”,小说家意译时,“改变小说体例”“删去无关紧要的闲文和不合国情的情节”以及“大加增补”实乃跟“当年整个的文化氛围和作家—读者的文学理想”有关(陈平原,1989:34-38)。只是到了五四时期社会风气已经转向,林纾作为意译的代表人物,历史选择了他作为批评的对象,为以原文为主体的翻译风尚的登场提供了箭靶。任何译本都是时代的产物,不同时代呼唤不同的翻译策略,特别是五四时期,翻译还被赋予了更多政治的意义。这时不同的翻译策略就不仅仅是翻译层面的问题了,更多的是政治层面的问题。

翻译由于牵涉两个文学系统,因此原本的文学地位以及译本的文学地位都应考察。埃文·佐哈尔(Even-Zohar)认为“某一文学类别在源语中系统性的地位,对于译入语而言并不一定是重要的”(1990:71)。换句话说,在原语文学系统中不重要的文学类别,到了译入语中也许就是重要的,因此原语文本的重要性不能简单地移植到译入语中。从翻译角度而言,原语文化中最新、最经典的,不一定适合目的语文化,反倒是一些边缘的或者“二三流”的作品,由于契合读者期待或者填补目的语文学真空,翻译后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政治影响,对目的语文学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林纾通过翻译,发现了“中国人引以为豪的传统文学中的空缺”(朱志瑜,2016:29),以及种族观、叙事结构(李欧梵,2013)等,很多皆来自所谓翻译“二流”作家。

文本的文学地位及作家的评判也具有历时性和动态性。“目的语文学经常会忽略源语文学中的现代元素,回到较早的历时阶段找寻文本,而这些文本从源语文学中心的角度来衡量已属过时”(Even-Zohar,1990:71,作者译),一如十四行诗在中国:“十四行诗是西方的旧体诗,但对中国的新诗人而言它是新的”(赵元,2010:122)。就文学内部而言,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也经历了从边缘到经典的过程。鲁迅就曾经感慨道:清政府设立学校,培养了很多英法德语人才,但是介绍狄更斯、笛福的,“竟是只知汉文的林纾”,介绍最负盛名的莎士比亚的,也是“不专攻英文的田汉”(鲁迅,2005a:369)。在20世纪初风靡全国的侦探小说,英国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即到达新的流行高度”(Worthington,2005:1)。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侦探小说已经成为(美国)学校课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不再被仅仅视作是娱乐或者文学体系中的劣等”(Rollyson,2008:xvii)。“二流”的哈葛德也会因为时代的变化不断被后人挖掘,钱钟书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近年来,哈葛德在西方文坛的地位渐渐上升…我们在评论林译时,不必礼节性地把‘哈葛德在外国是个毫不足道的作家’那句老话重说一遍了”(1981:46)。因此“经典是历史过程的结果,有其动态建构的一面”(陆建德,2016:136)。只关注林译的文学价值,而忽视了其作品的社会、政治价值,对林纾有失公允。就林纾译笔而言,很少有人否定其文学价值。但就选材而言,文学价值则并不在林纾及其合作者考虑范围之内。抛开文学性不谈,林纾的译本作为译入语中的一个存在,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林纾的译语令读者称道,对其语言展开研究可以“促进此期整个文言译本认知体系的建构”,对汉语文言史以及现代汉语的研究都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刁晏斌、刘兴忠,2018:104)。图里(Toury)认为“翻译文本在目标语中的地位绝非是原文本在源语中地位的反应”,因此文本的地位不应该是“预先假设的”(presupposed),而应该是“构建的”(established)(2012:25)。以后人或者现代人眼光看莎士比亚和柯南·道尔,恐怕很少会有人认为后者在文学价值上胜过前者。但是如果结合林纾所属时代背景,事实恐怕并非如此。莎士比亚刚进入中国,鲜有读者知道莎士比亚,甚至是学术界恐怕也很少有人能欣赏到莎士比亚的学术价值,阳春白雪则曲高和寡。考虑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梁启超所宣称的小说作用,莎士比亚很难进入译者的视线。一种文化中的“二三流作品”被不同文化中的译者大量选择的原因,“不在译者的个人学识高低和兴趣如何,而是受译者所在接受环境的影响和制约”(邹振环,1991:46),也取决于读者的欣赏、判断水平。在大量浸染于西方文学、文化的今天,读者很难接受经改编、删减、编译等手段加工过的译本,将原文的叙述结构改变成全知视角、按照中国章回体小说翻译原作更会被“千夫所指”,但这些手段和方法恰是当时通行的做法。后人对于林译小说选材的批评多是脱离了时代背景,以后人或自己的眼光苛求林纾,对于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评价,应该予以语境化(contextualization)。翻译所做的贡献抑或是必然的历史局限,只能历史地看待才能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避免孤立、静止的翻译评价所带来的片面和武断(刘云虹,2010:103)。

对于不懂外语、翻译要依靠别人,林纾曾经在《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序》中不无悲伤地感慨道:“吾年五十有四,不能抱书从学生之后,请业于西师之门。凡诸译著,均恃耳而屏目,此真吾生之大不幸矣”(林纾,1984:168)。林纾从个人角度认为自己不懂外语是其大不幸,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林纾个人的不幸却是中国翻译文学的大幸,“他是中国正式的文学翻译事业的杰出的先行者和奠基人”(张俊才,1992:92)。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林纾的翻译奠定了翻译文学在中国文学多元系统中的地位,也正是林纾的翻译,将小说概念的外延扩大,小说的价值不应该仅从“文学性”角度进行衡量,而应通观其政治、社会价值,且应该对所谓“文学性”进行历时的考察。

林纾在《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序》中最后劝诫道:“青年学生,安可不以余老悖为鉴哉”(林纾,1984:168),这不禁让人想起鸠摩罗什在面对别人对他佛经译本删减过多时曾云:“学我者病”(转引自严复,1984:136)。但胡适持不同看法:“殊不知我们正惜他删节的太少”(2005:148),罗什的译经虽多有删减,但“义皆圆通,众心惬伏。什所译经,什九现存。襄译诸贤,皆成硕学。大乘确立,什功最高”(梁启超,2001:218)。恰如鸠摩罗什对佛经原文的删减造就了罗什译本的地位,林纾对原文的删减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因此梁启超并未像其他批评者那般指责林纾对原文删减过多,而是就其选材进行了批评,可见在当时的时代删减原文是可以接受的,符合当时的翻译规范。就像我们不能以现代的标准苛责过去的人一样,当我们回过头来认真思考林纾的翻译时,也应该置身于那个时代,结合当时的翻译、文学规范以及历史背景,关注林纾翻译的传播与接受问题,对其翻译做出一个全面的评价。

4 启示

林纾的翻译大受欢迎,只是后期出于政治方面的原因,受到了很多批判。林纾的翻译方式和选材对目前中国文化“走出去”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的地方。

第一,开展合作翻译。关于到底“谁来译”的问题,学界颇有争论,谢天振认为我们应该扩大国外汉学家、翻译家的队伍,为他们从项目资金到提供专家咨询、配备翻译合作者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帮助(2014:9)。“‘中西合译模式’不失为当前多元文化语境下中国文学‘走出去’的最佳译者模式”(胡安江、胡晨飞,2012:57)。合译在中国自佛经翻译开始即已盛行。鸠摩罗什在翻译《摩诃般若》时“手持胡本,口宣秦言,两释异音,交辩文旨”(释僧祐,1995:292),再由深谙汉语的中国僧人润色加工,形成文字。若没有林纾合译者王寿昌的努力,“也许中国人翻译西洋小说的历史还要往后推迟许多年,也不可能有林纾这样的大翻译家的诞生了”(宋鸣华、林本椿,2003:56)。可见无论是鸠摩罗什还是林纾,他们的翻译能大获成功与他们的合译者有重要关系,他们合译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是由母语为译入语的人士操刀进行文字表述。因此在汉学作品外译时,可以采取合译的方式,由母语为汉语和母语为英语的人士进行合作翻译。学界通常认为林纾由于不懂西文,原本的选择完全由合译者决定,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如郑振铎(1981),但也有研究指出,译本的选择是合作团队共同选择的结果,合译者首先与林纾进行沟通与协商,林纾在最终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王军平、薄振杰,2016:41)。但无论观点如何,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无论林纾对原本的选择同意与否,是合译者提供了原本。因此在进行合作翻译时,“我”方可以提出翻译的选材并最终共同确定原本进行翻译。

第二,选材方面不必完全取材我国“一流”作品。诚如上文所言,某一文化视角中的“一流”在另一文化中可能并非“一流”。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迎合外国人的口味与需求,可以先从普及性读物入手。比如,“编译一本诸如《先秦诸子百家寓言故事选》《聊斋志异故事选》《唐宋传奇故事选》也许比花了大力气翻译出版的一大套诸子百家全集更受当代西方读者的欢迎”(谢天振,2014:9)。文学翻译一直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点,但是我们也“应该关注那些非文学而且少有人译的更涉及中国文化核心内容和核心价值观的东西”(王宇弘、潘文国,2018:95)。比如,在西方大受追捧的中国网络文学,与“美国大片、日本动漫、韩国游戏”成为当今世界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并驾齐驱的“四驾马车”(陈定家、唐朝晖,2019:152),被国内研究界嗤之以鼻的玄幻武侠网文,在国外居然能受到追捧,不能不引人深思。

第三,深化对于翻译的认识,对“忠实”等概念有更深入的认识。诚如张佩瑶所言,翻译绝非简单甚至复杂的语码转换过程,而是文化沟通的实际场景,是两种文化“在不同的历史氛围和政治形势,不同的知识领域和认知模式,以及不同的权力关系和话语网络里面,因接触而产生的碰撞、交锋、抗拒、控制、角力等磨合过程”(2003:19)。翻译时可以不完全拘泥于原文,按照译入语文学规范对原文做调整。朱振武认为我国文学外译效果不理想,原因在于“我国译者对目标语读者的接受能力不够了解,因而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不够灵活”(2019:153)。吕世生在调查了18世纪以来成功“走出去”的中国文学案例发现,“翻译改写是中国文学‘走出去’的一以贯之的模式”(2013:29),但一直以来该模式却背负着“不忠”的罪名。葛浩文在英译莫言小说时“连译带改”,采用了“回顾式编译法”,对目标文本在结构、语言甚至风格等方面进行了编辑或操纵(邵璐,2016:106)。林纾的翻译之所以受到欢迎,在于他并没有完全拘泥于原文,而是对原文的一些内容进行了改写甚至删除,而这些策略可能使得他的翻译“不忠实”,但从接受者角度而言,林纾的翻译迎合了他们的阅读能力。当然,一味地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而肆意地篡改原文是不可取的,应该“不悖原文主旨、情境与历史真实,而且相当程度上确立中国文化的正面形象”(吕世生,2013:31)。

第四,应该对目的语文化中的翻译规范有所了解。同样是翻译成英语,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虽然在文化上相近,但是由于历史传统以及地理位置的疏离,对翻译作品的接受能力以及翻译规范肯定有所不同。要充分考虑翻译的接受环境以及读者的阅读能力。翻译规范不仅具有历时性,也具有地域性。翻译成不同的外语时更是如此。比如,1735年《赵氏孤儿》的法译本在法国大获成功,几乎同时英国剧作家墨菲将《赵氏孤儿》的法译本改写为英语剧本,但是其叙事结构不同于法译本,也同样大受欢迎。墨菲的改写本旨在弘扬抵御外族入侵的爱国大义,而法译本赞美人性本善(吕世生,2013:30)。因此翻译时有必要考虑到译入语的文化以及社会需求,做到有的放矢。

第五,对目的语读者有清楚的定位,了解译入语读者的阅读期待和审美情趣,或针对目的语文学、文化“真空”有的放矢。翻译的目标读者是汉学家还是普通读者?目标读者的不同决定了翻译策略的不同。林纾所译哈葛德和柯南·道尔的作品,都是中国文学多元系统中不存在的,他们的作品填补了中国文学的真空,被广大读者所接受。比如,中国网络文学中的玄幻小说是西方社会所没有的,对于英、美、加读者而言,“玄幻奇幻来自异界,有游戏感,他们共鸣就很强烈”(陈定家、唐朝晖,2019:156)。因此翻译时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过程,先从目的语读者需求入手,可以先尝试翻译目的语文化中缺少的题材,待引起目的语读者兴趣后,再从其他题材入手。勒菲弗尔(Lefevere,1992:2-3)曾经谈到文学文本在一个文化中的接受受到诸如权力(power)、意识形态(ideology)、机构制度(institution)和操控(manipulation)等的制约。在教育场景如学校和大学中受到欢迎的“高品位”(high)文学,并不一定会受到“非专业读者”(nonprofessional reader)的青睐,而正是这群“非专业读者”让作品登上销售榜榜单。因此翻译之前对译入语读者特别是“非专业读者”的阅读需求与期待有所了解,扩大读者群,以点带面,将阅读范围逐渐扩大到其他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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