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
2022-12-03张彩云陈伟东
□ 张彩云,陈伟东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随着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以居民自治为根本方向的社区建设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居民自治的能动作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表明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协同作用,也需注重居民自治的基础性作用。居民自治作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设计,也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当前,学界关于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呈现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从宏观理论层面对其演进的逻辑机理、蕴含的民主功能进行研究;二是从微观实践层面基于具体个案对其现实困境及解决办法进行探索。但鲜有学者从社区居民自治本身进行全方位回顾,且尚未有学者借助科学统计软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性研究,因此难免会出现对该领域研究脉络和研究趋势宏观把握有限、未来研究路径引导性稍显不足的可能。具体学科领域的系统梳理和科学分析有利于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理论认知。[1]为此,本文旨在利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绘制社区居民自治相关研究知识图谱,分析该领域研究力量、重点议题、轨迹特点以及发展态势,以期为之后的深入研究与创新实践提供知识工具和理论启示。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文献计量学是以文献体系和文献计量特征为研究对象,运用数学、统计学等计量方法,研究文献情报的分布结构、变化规律、数量关系和定量管理,进而探讨科学技术的特定结构、特征和规律的一门学科。[2]本研究采用了CiteSpace5.6.R5版本作为主要研究工具进行计量分析。CiteSpace是一款以java计算机编程语言为基础的可视化软件,应用于识别科学文献并显示科学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动态。借助该软件,可以通过关键词共现、聚类、引文与作者等多种功能分析生成各类科学知识图谱,以可视化方式呈现科学领域文献结构特征和演进变化。对CiteSpace知识图谱的解读有助于更好地挖掘特定领域的知识结构和演化的动力机制,探索学科发展的前沿与知识边界,把握该领域的热点主题和发展规律”,[3]也为总结、反思和展望该领域的研究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中国知网(CNKI)是大规模集成整合知识信息资源平台,具有极高的文献收藏和使用价值,可以为学术研究提供可靠依据。本研究选择以CNKI期刊文章为分析对象,运用高级检索功能,以“居民自治”“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自治”①我国官方正式文件一直使用的是“社区居民自治”或“居民自治”,但学界往往将“社区自治”作为“居民自治”进行论述,以“社区自治”为主题的文章远远多于“社区居民自治”“居民自治”。因此,为避免研究成果检索有所遗漏,本研究将“社区自治”也纳入主题检索范围,文中所涉数据在中国知网检索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为检索主题,以CSSCI来源期刊为检索源,将检索条件设置为“精确”,文献时间范围设置为1999-2020年(三个主题搜索出的第一篇文献,均出现于1999年),初步检索到相关文献1113篇。同时,为保证文献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文对文献信息进行了手工数据清洗,剔除了会议综述、新闻报道、专家笔谈、书评等非研究类期刊文献以及相关度不高的干扰文献,最终筛选出有效学术类文献937篇。将文献数据进行转置并导入可视化分析软件CiteSpace,使用该软件具有的共词分析、突现检测、聚类视图等功能,便可从核心作者、研究机构、高频关键词等方面开展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可视化知识图谱分析。
二、研究回顾: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文献特征
通过CiteSpace可视化分析软件对937篇文献样本进行分析,可以从发文时间、发文变化趋势、研究作者、研究机构以及高被引文献等方面直观呈现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研究现状和整体情况。
(一)发文变化规律
发文量能够反映该领域的文献在各年份数量分布情况。由图1可知,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发文量总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并经历了两大阶段。一是初始发展期(1999-2006年)。这一时期学界对此领域的关注度较低,CSSCI年均发文量不足20篇。其中,2000年11月,《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首次将“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因此,2001年增长率达到750%;2005年8月,“居民自治”成为和谐示范社区的基本标准之一且居于首要地位,因此2006年为这一时期发文量最大值,这表明,发文量与相关政策规定发布有一定的关联。二是快速增长期(2007年-至今)。这一时期发文量大幅增长且年均发文量保持在60篇左右,说明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受到学界高度关注。自2007年以来,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由此关于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研究成果快速增加;2013年发文量达到峰值,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要求有一定关联。发文量骤增的年代大都与国家政策出台时期具有较高契合度,表明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特征。
图1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年度发文量(1999-2020年)
(二)研究力量分析
该领域发文数量最多的是华中师范大学陈伟东(24篇),其注重对社区居民自治的内涵、实现路径等微观视角的讨论,将居民自治纳入城市社区自组织能力建设的视野之下考察,为学界理解社区居民自治提供了多维度视角。主要研究作者还有张平(11篇)、杨贵华(7篇)等。排名前三的研究机构分别是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①原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该数据包含了前者。(28篇)、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21篇)、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15篇),表明这些机构是国内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重要阵地。值得注意的是,图中节点虽然多,但机构之间的连线少、颜色淡,分布较为松散。这说明国内学术机构对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倾向于独立进行,尚未形成多机构合作网络。仅有两条分别是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为核心,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山东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为联系且发文较多的合作网络;以及以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为核心,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等为联系的机构合作链(见图2)。
图2: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核心机构共线图
(三)被引文献分析
高被引文献具有较高的学术引领作用与学术参考价值,反映该研究领域的本质内容与知识基础。通过统计分析,可以进一步得出该领域的频次在500以上的高被引标志性文献。由表1可知,在被引频次最高的三篇文献中,魏娜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1147)一文中认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将由行政型社区向合作型社区、自治型社区发展转变,政府逐渐提高社区组织的自治能力,使社区组织真正成为承担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自治性组织。[4]这为理解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调整提供了思路。徐勇的《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873)一文是较早从城市社区建设目标导向对社区居民自治进行直接探究的文献,该文章通过回顾社区建设的制度背景,对社区居民自治与社区建设的意义进行了深刻解读,认为社区居民自治是低成本的管理体制创新,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5]为社区建设的自治导向提供了理论基础。杨敏的《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对城市社区建设运动过程中居民社区参与和社区认知的个案研究》(779)一文则通过对居民社区参与过程和社区认知的探讨,认为当前社区更多是作为自上而下的治理单元,而非作为促进公共领域形成的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6]从而引发了学界对居民自治实现路径的深思。可以看到,社区居民自治领域的高被引文献主要来自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聚焦于居民自治与社区治理相互联结的关系,涉及自治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内容。
表1 社区居民自治研究高被引文献列表(频次在500以上)
三、多重视角论域: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重点议题
关键词是对文章主题和研究内容的高度凝练,也是文献计量研究的重要指标。本文通过CiteSpace对文献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可得到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关键词共线知识图谱(见图3)。由图可知,关键词以社区自治为核心向周边发散,字体越大代表出现频次越多。排名前20的高频关键词①括号内的数字表明关键词出现的频次,数字越大表明关键词出现的频次越高。资料来源:作者根据CiteSpace软件运行结果得出。依次是社区自治(128)、社区治理(126)、城市社区(69)、社区建设(63)、社区(59)、居民自治(59)、社会治理(23)、居委会(20)、居民委员会(20)、社会管理(17)、基层民主(15)、业主委员会(14)、社区管理(13)、自治(13)、村民自治(13)、治理(11)、对策(11)、协商民主(10)、和谐社区(10)、城市社区建设(10)。这表明居民自治研究主要聚焦于社区、社区治理、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基层民主等领域。聚类编号越小说明聚类规模越大,社区自治、创新、社区公共事务、社区治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谐社会、自治、社会治理、村民自治、基层民主、社区自治组织、城市居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依据关键词形成的14大聚类,较好地反映了研究主题内容。结合以上关键词知识图谱与研究文献的具体内容,可以从宏观视角将其分为四个研究主题,对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热点和重点进行归纳总结,以梳理现有研究的知识框架和发展脉络,在此基础上发掘未来的研究增长点。
图3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关键词共线图谱
(一)行动主体研究
在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初创期,学界将其置于行动者关系结构中,对自治场域所涉及的行动主体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图3中“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区自治组织”“居民”均是社区居民自治研究高频关键词的主体呈现。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注重分析社区居民自治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党政机关。学界普遍认为社区建设的动力最初来源于政府,在我国强国家-弱社会的背景下,居民自治是党和政府的推动下发起的一场社会行动。为此,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引导。[7]二是较为关注社区居民自治中起主体作用的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是法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虽然其行政性受到不少学者的诟病,但不乏有学者也对其持积极态度,强调居委会自治角色和功能正在努力复归,扮演着“赋能者”和“引导者”的积极行动角色。[8]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根据问题和需求自发成立的一种非营利的民间自治组织,学界强调其在提高居民组织化程度、再造社区公共空间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9]自有房权时代的到来,业主委员会也作为居民自治组织行动主体进入学界研究视野。三是尝试观察社区居民自治中发挥促进作用的社会组织和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在引导居民自治过程中掌握了更多话语权,尤其是依托社会组织,职业社工参与社区服务,能够有效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以服务促进居民自治。[10]以企业为主的市场力量往往为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进入社区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现有研究也较多关注市场力量入驻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差异化、多样化服务。综上所述,学界对社区居民自治行动主体研究主要从所涉及的主体参与实践中关注其为社区居民自治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反思其负面效应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理论基础研究
学界一般采用《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的“自治”概念,强调行为主体的“自主权”和“自主性”并将其引入社区研究。因此,在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理论基础建设上,国内学者充分借鉴了自组织理论、自主治理理论、参与式治理理论、增权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先进理念。一方面,注重运用自组织理论讨论社区居民自治的内涵和机制。自组织理论指的是一个系统无需外界特定指令而自发或自主地从无序走向有序,形成结构性系统的过程。有学者采用自组织理论,认为居民自治是不需要外置具体指令的强制,社区居民在协商中取得共识,共同治理社区公共事务。[11]也有学者认为自组织理论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以居民参与为自治实现的主要方式可以由他组织向自组织整体转换。[12]另一方面,基于自主治理理论、赋权理论、参与式治理理论等论述关于社区居民自治的集体行动和参与能力。其中,“自主治理”由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从实证案例和制度分析中提出,为解决公共池塘资源提供了第三种路径。该理论重点关注居民自主性表达和权利的实现,将居民作为核心主体,致力于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有学者运用该理论框架解读自治典型案例,分析并梳理小区居民自治中如何实现集体行动的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与相互监督三个基本问题。[13]赋权理论又称为“增权”“增能”,以激发自我能力为核心,促使个人得到进步、社会得以良好发展。有学者认为居民自治是通过个体主动增权和外力主动赋权的过程。[14]此外,也有学者充分立足我国国情,注重将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与党在基层民主实践中经验总结结合起来,推动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理论的深入发展,认为我国村(居)民自治是以人民主权理论为理论基石,同时借鉴吸收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基本内容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我国村(居)民自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奠定了理论基础。[15]
(三)价值取向研究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安排,也是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自治”与“民主”的关系研究也因此成为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中的重点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民主”“公民参与”等关键词大量涌现,可见学界研究集中于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性质、价值与功能等方面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从顶层设计的制度层面将社区居民自治作为实现基层民主的理性工具,置于民主建设框架中探索其价值意义。一方面,学界对基层群众自治给予很高的民主价值期待,将其视为中国民主政治下发展重要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点,[16]强调以居民自治为核心是城市社区建设目标和方向。[17]另一方面,学界将社区居民自治民主价值集中于“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2000年中办、国办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为触发点,国家将“四个民主”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程序和扩大民主的有效形式。有学者通过对商品房小区业主维权活动研究发现,采用一系列民主程序可以为居民带来深切的民主体验。[18]二是从基层治理的实践角度将居民自治作为建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置于更广阔的的基层治理研究中探讨其价值内涵。一方面,学界普遍认为居民自治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基石,有助于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有学者从治理结构角度认为培育社区自治有助于促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结构和服务型治理模式的建构。[19]另一方面,随着全国各地探索出以沈阳模式、上海模式、江汉模式为代表的经验性自治模式,学界运用社区居民自治视角审视治理模式、制度化参与、组织建设等现实问题,以深刻解读其蕴含的价值。不少学者强调制度化的基层自治体系能够激发公众创造力,成为支持国家能力的力量,[20]尤其是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水平适应且符合社区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21]
(四)生成路径研究
通过对相关经典文献的梳理以及结合该领域聚类图谱的分析可以看到,国内学者对于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实现路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优化自治外部环境。大多研究认同行政权力的延伸程度与社区居民自治程度呈现反比关系,即行政管理超出一定介入限度,会挤压社会自治发展空间。为此,学者主要围绕“政府”“职能”“权力”等主题而展开研究,尤为注重政府角色的重塑,主张减少政府对社区自治组织的直接干预,[22]以培育社区居民自治土壤。二是构建自治实现要素。学界认为社区居民自治要素缺失或不充分,便无法转化成行动,陷入“自治空转”窘境。因此,一方面,学界基于自治条件要素角度探讨。徐勇等人认为,应建构“多层次的组织形式、多样式的组织载体、多类型的自治事务”的居民自治体系。[23]另一方面,学界从自治行动要素角度深究。陈伟东等人认为,居民自治是居民自我激活行动要素的过程,包含“自表意愿自成社群、自我组织自我联合、自定规则自我约束”[24]等五个连续性行动路径。三是创新自治实践样态。学界聚焦于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实践创新模式的总结、推广,以期为探索社区居民自治实现路径提供样板经验。第一,关于社区居民自治单元的创新实践研究。学界强调自治单元的选择和设置,要以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实现为宗旨。有学者基于上海市基层治理经验的观察,认为居民自治单元可以按照层级分为楼组自治、自治家园、业委会自治、以居委会为平台的自治。[25]有学者在此自治层级基础上得出自治单元划分需要满足利益关联度高、共同利益具有可分割性等四个条件。[26]第二,关于社区居民自治载体的创新实践研究。学界普遍认同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再是居民参与自治的唯一载体,并以业主自治为例,认为应通过业委会构建公共协商平台,发挥公共性治理优势,激活居民自主治理,[27]更有学者将其视为“新型社区中真正的居民自治组织”,[28]并认为“自主组织可以成为社区自治的媒介与载体,以缩小自治范围、动员社区精英、赋权居民参与及重建社会网络”,[29]可以为推动社区居民自治贡献政策价值。
四、发展进路分析: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演进轨迹
通过CiteSpace软件中的突变词探测功能,可以得到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关键词时区图(见图4)。关键词时区图以时间为横轴,演示了关键词在不同年份成为新兴热点的情况,节点之间的连线反映出随着时间推移,关键词的演化路径。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热点前沿主要有社区治理(14.85)、社会治理(7.15)、社会管理(6.81)、社区管理(4.69)、和谐社区(4.09)、居委会(3.94)、社区建设(3.88)、基层治理(3.77)、业主委员会(3.28)、治理(3.17)等突变词①括号内的数字为该主题在突现时段内受到的关注强度,数字越大表明在该时期所受到的关注度越高。资料来源:作者根据CiteSpace软件运行结果得出。,这些突变词呈现了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内容和热点的变化情况。结合关键词时区图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变迁,可以明显看到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热点前沿与社区治理实践发展变迁相契合,每个阶段的研究主题热点显著。
图4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关键词时区图
(一)初始阶段:1999-2003年
早期初始阶段的突现词为“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城市社区”“社区自治组织”等。可以看到,居民自治以社区为实践基点,学者将研究视角沉降至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社区服务等讨论单元。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并逐步形成了“单位办社会”“公社办社会”的模式,居民自治作用发挥空间较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地开展了以社区服务为中心的探索实践,在全国26个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试点经验总结基础上,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逐渐开始走向规范。与此同时,以沈阳模式、江汉模式为代表的社区居民自治实践探索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促使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正式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社区建设。“社区自治”这一高频关键词出现在1999年并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主题。我国社区建设之初,“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成为重要任务。在以居民自治为切入点的社区建设中,社区居委会成为主要的社区组织。因此,在样本数据时间段内,这一时期出现的高频关键词集中于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社区自治组织等,学界也开展了与居民自治有关的本质属性、概念辨析、组织载体等基础理论知识的探究,为后来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深入研究提供了相应的知识基础。
(二)发展阶段:2004-2012年
快速发展阶段的突现词为“基层民主”“协商民主”“业主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公民参与”“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等。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居民民主参与意识逐渐增强。2004年,中办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强调,社区党组织要“推进社区居民自治”;2007年10月,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正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意味着城市社区民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涌现出“基层民主”“社区民主”“协商民主”等多个研究主题且热度持续的关键词,社区也不断探索居民参与路径,促进民主政治发育;2009年,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强调,社区治理中探索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有关“业主委员会”实际运行、维权活动等进入学者研究领域,成为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突现主题;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将“社区居民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等作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目标。由此可见,在居民参与、居民自治被赋予更高的民主价值理性的背景下,学界对如何更好挖掘个人价值、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等“公民参与”主题展开了研究。
(三)稳定阶段:2013年-至今
成熟稳定阶段的突现词为“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国家治理”“基层治理”“微治理”“共同体”等。该阶段研究主题集中在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与基层治理、国家治理的关系以及实现形式等方面。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概念。治理强调多元化、民主式、参与式的治理,政府也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进入社区,承接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同年,民政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指出,在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自治过程中应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学界应更加关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如何深化、促进居民自治。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开启了全面开展社区治理的新时代。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此背景下,学者们结合实际,从治理价值与政社关系两大层面对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展开了丰富研究。
五、未来展望: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发展趋势
通过梳理和分析1999-2020年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文献成果,可以看到学界在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理论阐释、价值取向、实现路径、行动主体、运行条件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并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变迁,其研究演进轨迹也经历了从初始阶段向发展阶段和稳定阶段转变。但也存在着部分薄弱环节,仍需学界继续深化和探索。
(一)拓宽研究视角,加强多学科合作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成果多数从政治学、社会学学科视角如从公共治理角度对社区居民自治行动主体进行探讨,将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组织主体纳入分析自治主体范畴,解构其功能作用;从社会学微观行动层面着重探究社区居民自治运行条件和生成路径;从政治哲学视域展现社区居民自治所蕴含的价值图景。以上研究视角对社区居民自治研究产生了深刻启迪,但总体而言,从其他学科视角阐释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生成机理、实践模式的文献则显得不足,尤其是综合多学科视角进行研究的文献成果更是缺乏。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与城市基层治理、社区居民息息相关,其研究具有较强的应用型和实践性。因此,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推进,在研究中除了采用传统意义上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研究方法外,还需要相对应地吸纳经济学、心理学、法学等学科研究方法和学科理论,构建不同学科相互补充、相互协同的研究平台,实现跨学科混合研究,以支撑当前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质性研究,增强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丰富研究方法,发掘新研究范式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成果大多采用规范主义研究路径,运用计量分析、模型研究等实证分析的成果相对较少。虽然存在部分基层实践层面的讨论,但大多是对该城市、社区、院落、门栋具体措施与经验的描述,主要遵循的是“问题—原因—对策”的研究思路,缺乏从整体层面系统性地对模式经验的规律性进行提炼总结,使得规范与实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相关研究成果较为匮乏。鉴于社区居民自治因受各地资源禀赋状况、居民之间利益相关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其实践样态也日益多样化。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中,在运用个案深度解剖、数据统计等实证性研究方法的同时,也需要针对不同社区居民自治情况的差异性,加强多案例比较研究,探索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有效运行的差异性方案,以回应我国城市社区异质性、复杂性的现实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社区居民自治研究,虽然已经普遍形成了“价值-制度”“制度-功能”“条件-形式”三大分析范式和演进轨迹,但现有研究亦较少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野审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创新与发展,新的分析范式仍有待发掘和深化。
(三)注重理论研究,推进本土化进程
在基层治理实践如何促进和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方面,全国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创造了许多社区居民自治的新经验和新形式,但当前学界由实践经验而提升为理论仍显不足,尤其是关于中国特色的居民自治理论方面研究不足,仅有零星部分研究文献。虽然西方关于自治的研究能够为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性经验与思路,但也会因为文化差异大、中西方基本国情的不同出现难以解读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具体实践的情形。为此,在借鉴西方关于自治研究的基础上,需要整合本土知识资源,将二者有机结合,以创新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理论基础。与此同时,还需要充分立足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本土化进程,以适应未来多样化、多层次、多类型的自治形式。此外,从以上研究中可以看到,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为此,有必要将政策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既为政策研究提供鲜活的实践样本,也进一步建立具有本土学术特色的概念理论体系。
(四)拓展研究领域,关注民主协商
现有文献大多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实践主要聚焦于“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层面探讨,缺乏从民主本质属性角度对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内容、途径、技术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如何在居民自治领域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诉求,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角度探究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中的新元素和新机制的相关研究也较为缺少,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民主协商”作为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因此,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作为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面向,急需从居民自治与民主协商二者内在逻辑中理解彼此之间的关系,破解就居民自治而谈居民自治的话语窘境。为此,如何将民主协商贯穿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全过程,实现以民主协商促进居民自治、以居民自治带动民主协商的相互融通局面,也将成为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的重要主线,值得学界持续探索。
(五)增强研究力量,促使成果连续
当前,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热度和重要性已被研究者所关注,研究范畴也从居民自治、公民参与不断扩展至基层治理、国家治理等方面。从研究成果的作者数量而言,研究作者之间的共线关系较为微弱,多作者之间的合作较少,更多体现为师生团队内部的成员合作;从研究成果分布的科研机构而言,成果较为丰富的二级学院主要为政治学院、管理学院、社会学院,学院特征与文献学科特征有较强的匹配性。然而,高校之间、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成不多,该现象的出现可能源于学界科研考评机制中普遍关注研究者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致使成果大多为单一高校作者独立产出,且数量在年度之间涨幅不高;从研究成果的空间布局来看,研究力量较多集中于我国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科研院所对该研究领域关注不足。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不仅要关注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也要关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这些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较缓,在外部资源有限、治理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更需探索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路径,以更好回应服务需求、解决公共问题。为此,应优化考评体系,鼓励研究者加强合作,构建不同机构、作者合作网络,突出不同地区、不同特色成果,增强研究成果的连续性,共同致力于中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