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优化建议
2022-12-02石制鑫
□石制鑫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15 年9 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8 年12 月,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9 年3 月,中央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基础,它打破了基层公务员难以晋升的“天花板”困境,激励了广大公务员队伍,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助于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稳固了公务员队伍
以往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多以精神激励为主,缺乏物质上的激励,难免产生职业倦怠,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新《公务员法》明确了职级的设置,强调了职级在确定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依据作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发挥了职级对相关待遇的决定性作用,鼓舞了许多基层公务员,激励大家更加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公务员的活力,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固了公务员队伍。
(二)开辟职级晋升新通道,拓宽了公务员晋升空间
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由于职务岗位的有限性与稀缺性,只有少数人能够担任领导职务,限制了很大一部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并增设了职级,为普通公务员的职业晋升开辟了一条新通道,形成了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的双通道,缓解了基层公务员或因职务晋升受阻而产生的倦怠情绪,打破了公务员难以晋升的“天花板”困境,拓宽了公务员晋升空间,为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完善职级晋升条件,体现了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创新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了职级晋升条件,极大缩短了公务员职级晋升所需要的时间,增加了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晋升期望值,明确了公务员职级晋升应该结合多种因素、多维度进行考虑,不能完全按照达到任职年限就可以晋升,更不能简单地“按资历排序”,从制度层面上纠正了以往的“熬资历”现象。同时,该制度把职级晋升与考核相结合,融合了公务员改革的多种相关措施,是一次公务员制度的全面改革创新。
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效果不明显
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职级与职位数量之间的比例限制是影响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因素。它影响了各层级单位公务员晋升的规模和数量,限制了基层公务员职级晋升的比例,基层公务员面临职级晋升名额有限与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之间的矛盾。从现实效果来看,基层公务员的职级晋升面临各种约束和多方面制约,实际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有很多公务员依然无法享受制度带来的红利,难免产生失落情绪。这样不仅会导致公务员职级晋升结构不平衡,同时会弱化对公务员的激励效果。
(二)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
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影响其职级晋升所需要的任职时间和职级等次。不论在公务员职务晋升还是职级晋升方面,都必须严格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务员一般在年底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方式大多数局限于内部考核,缺乏具体细化、规范有效的考核指标,同时没有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深层次考察,导致考核内容笼统化、过程形式化、结果同质化。
(三)地方财政保障不足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行,提升和保障了获得职级晋升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对于公务员来说,这是改善福利、提高收入水平的一件好事,而地方政府则面临财政支出增加的压力。地方政府不仅要承担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地方生活水平的责任,而且随着各部门每年职级晋升人数的不断增加,地方财政的支付压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如果公务员职级晋升后缺乏完善的财政保障,部门经费无法得到保障,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将成为一种摆设,从而影响职级晋升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缺乏有效监督。单位内部的公务员或碍于“社会情面”“个人职业发展”等因素不想得罪人,或因不涉及“个人利益”而不予关注,导致内部没有日常监督的概念。同时,除了内部监督缺失,单位外部也没有其他主体积极主动参与监督,从而导致制度实施时,外部监督主体缺少自发性和多元性。有效监督机制的缺乏,严重损害了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不利于制度的实施与发展。
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优化建议
(一)不断调整职级晋升结构
为了持续激发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研判能力,不断调整职级晋升结构,适当增加职级晋升比例。在确定职级职数比例时,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层级、各单位、各机构公务员的人员数量,充分调查、收集基层公务员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制定职级晋升名额时,要结合国家和社会的现实形势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人数比例结构等因素综合考量,适当增加职级晋升名额,优先向工作年限较长、甘于奉献的基层公务员倾斜,向危难时刻久经考验、做出较大贡献的基层公务员倾斜,从而真正达到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效果,使其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工作。
(二)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
首先,应加强“过程—阶段性”考核。对于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不应该只进行年终考核,更应该注重平时的定期考核,二者相结合形成有效的考核机制。其次,要建立考核指标体系,量化和细化考核内容。根据岗位性质,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应建立不同的三级考核指标体系,与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德、能、勤、绩、廉”相结合,形成层次分明的评价体系。最后,要“因岗制宜”,采取科学的考核方法。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别,要选用不同的考核方法,不能生搬硬套,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
(三)加强地方财政保障
首先,上级政府要做好统筹规划,加强对地方财政的支持,使地方财政能够借助上级的配套资金为基层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其次,基层政府要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将实施职务与职级制度所产生的职级晋升工资福利纳入预算,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确保有足够的预算实施该制度。最后,地方政府树立自给自足的理念,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顺利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保驾护航。
(四)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首先,要唤醒“主人翁”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建设。加快设立内部监督机制,严格监督职级晋升的各个环节,将晋升的工作程序置于阳光之下,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其次,要增加多元监督主体,不仅要进行内部监督,也要加强外部的社会监督。除了行政监督以外,可以将公民与社会组织引入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力量。最后,结合互联网技术手段,借助新媒体进行监督。引入网络新闻媒体,对职级晋升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最终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四、结语
总之,作为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宽了公务员的晋升通道,强化了对公务员的激励,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新时代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要不断进行优化,保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职级晋升结构,完善职级晋升择优机制,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地方财政保障,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从而保证该制度激励机制的长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