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2017-05-22
当代工人 2017年7期
问:河南新郑市刘亮
听说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要并行,请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
文件规定:“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職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