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创新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以南京市为例
2022-12-01黄春美
黄春美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江苏 南京 210018)
0 引言
当前,中国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强化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一直是实现创新创业的主力军,但由于自身的特点以及需求量小等因素的限制,很难获得大学、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的科技服务。如何推动中小微企业获得科研机构的支持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难题,如何满足中小企业对各种科技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20年7月,江苏省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省创新券)正式启动试点实施,按照“全国使用,江苏兑付”原则采用“企业申领、机构兑付、线上购买、实时抵扣”模式,汇聚全国优秀科技服务机构,支持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创新过程中购买科技服务,给予相应补助。
自省创新券试点实施至2021年12月底,江苏省共有468家创新券服务机构成功入库,2 921项服务产品上架,54个地区参加联动,4 800余家企业注册申领,兑付金额突破1 300万元,有力有效地促进高校院所开放创新资源和降低企业研发成本,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处在探索过程中的创新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
1 省创新券政策出台背景
2014年,国务院在《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首次提出“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立在线服务平台,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的要求。江苏省政府在2018年8月颁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简称“科技改革30条”)中提出“推进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建设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完善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同年12月,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成立。2020年初,国务院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中提出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政策协同机制相关改革举措。
2020年7月,在国家及省政府政策指引下,同时为缓解新冠疫情对中小企业产生的巨大冲击,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印发了《江苏省科技创新券试点方案》。搭建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实现省科技创新券全流程线上管理与服务,采用省级创新券“企业申领、机构兑付”+地方“直接补助企业”的联动方式,在企业购买服务时省科技创新券实时抵扣25%的费用,地方按1∶1比例配套资助企业,最高可为企业降低50%的创新成本,省统筹中心具体负责创新券的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省创新券主要指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引导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化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开放创新资源,为本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和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对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给予相应补助[1]。补助比例为企业购买服务实际支付金额的25%,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创新券补助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
省创新券服务机构特指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入库的“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包括独立法人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及非独立法人单位(二级学院、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国家和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科技型中小企业特指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 号)备案要求、取得相应年度入库登记编号,并经所属联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 省创新券政策发展分析
2.1 2020、2021年省创新券政策对比
2020与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政策对比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2021年起,省统筹中心取消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 000万元的限制;面向沪浙皖三地的优质服务机构试点开放;明确服务机构应具备两年以上业务基础,企业类机构须经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表1 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政策对比
2021年11月,省统筹中心结合前期试点实际情况,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通用模式兑付工作的通知》开通省创新券通用模式集中兑付入口,通用、通兑模式对比如表2所示。取消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在云平台的限制,助力企业异地购买科技服务,提高省创新券兑付机动性,适应申领企业个性化需求,加快推进省科技创新券试点实施,使创新券政策更好落地,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2 南京市省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实践探索
根据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0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资助经费的通知》(苏科统发〔2021〕2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通用模式资助经费的通知》(苏科统发〔2021〕42号),2020—2021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省创新券的情况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企业注册申领省创新券数量增加的同时,创新券使用量却在减少;申领企业在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占比较小;企业倾向于使用通用模式即非云平台线下服务机构[2]。
表2 省创新券通用、通兑模式对比
表3 南京市2020、2021省创新券数据
2.3 省创新券发展存在的问题
省创新券政策放宽的同时,使用量却在减少;用户倾向于使用线下通用模式兑付创新券;创新券申领用户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占比较小。透过南京市的数据及企业的反映可以看出,省创新券的使用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3.1 云平台找不到相应的科研仪器
云平台仪器分类比较混乱,而且找不到相应的数据。比如透镜根据表面形状、应用场景的不同,可以分成很多种,但是云平台并没有出台一个很好的分类标准,造成仪器用户和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用户没办法找到自己想用的仪器[3]。
2.3.2 创新券兑付流程复杂
一些企业和服务机构反映创新券兑付过程复杂。对于单项服务申请,线上需要双方注册登录、买方下单、卖方报价、买方确认报价等10个流程,在不能确保买卖双方都同时在线的情况下,这一撮合交易时间跨度难以控制,相较而言,线下当面协商直接购买服务更加便捷快速;对于多项服务同时申请,云平台暂不支持,必须逐一重复以上步骤,并且需要等上一项服务申请结束后才能开始申请下一项,某些产品的检验检测涉及多项服务,难以同时开展。
2.3.3 高校科研院所仪器设备入库数量少
截至2021年底,高校科研院所入库云平台创新券服务产品仪器为530台套,占省创新券服务产品总量的18.06%。高校科研院所对于仪器入库云平台的积极性不高。
3 省创新券政策问题分析
根据创新券目前的使用情况及南京市近两年省创新券的数据,创新券现阶段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3.1 省统筹中心人员紧张
云平台缺少专门人员制定出自己的分类标准,应将入库云平台的科研仪器进行分类,解决仪器用户和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用户找到自己想用的仪器。
3.2 事业单位运营机制不够灵活
事业单位的运营体制机制不够灵活,无法和市场灵活的运营机制产生对应关系,省统筹中心运营机制没有能很好地迎合企业的需求。省统筹中心要协调高校、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企业,这三方各自的性质不一样,高校有自己的运营管理体系,检测机构有自己的经营体系,企业有企业的管理体系,省统筹中心又是一个事业单位,所以省统筹中心与其他三方的沟通成本比较大,造成入库仪器设备的种类及数量达不到企业用户的期望。
3.3 云平台缺少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进行推广和使用
从试点启用至今,云平台的运营时间还很短。申领创新券的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占比很少,仍然有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知道创新券政策及云平台;云平台设计不能够达到用户使用快捷方便的要求,致使企业用户倾向于购买线下服务;由于审核兑付的时间差,导致很多高校在财务处理上存在障碍,科研与服务短时间难以调解[4]。
4 省创新券政策优化对策
根据对省创新券存在问题的分析,结合南京市近两年的实施现状,本文对省创新券政策提出3点优化对策。
4.1 加强省创新券政策宣传及线上操作培训
省市区联动进一步强化创新券政策的宣传推广,扩大政策知晓面,充分运用省级、市级及区级网站、App、微信公众号、QQ群或者微信群及时传达云平台最新的兑付方式和操作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培训会,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训和指导,解读创新券政策及申请、兑付使用流程、材料准备要求规范,制作省创新券实操指南,增强企业创新券实际应用能力。
4.2 强化云平台资源统筹能力,盘活科研仪器设备资源
探索市场化推动机制,提高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共享积极性和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的考核激励,明确将创新券的使用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改革创新劳动薪酬制度[5],在法律层面上保障实验技术人员的收入,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入库云平台的积极性。
4.3 简化兑付流程,压缩兑付周期
优化省创新券申领、兑付流程,完善云平台功能、提高审核效率,推动服务机构入库、企业入库和创新券申领兑付,为服务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5 结语
聚焦“更大范围集聚更加优质的资源、让更多企业受惠”,省统筹中心将在不断优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持续推动创新券政策做广、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