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符号学视角下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的翻译研究
2022-11-27罗恒
罗恒
(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 300204)
招牌名称是一种符号,包含着语言符号信息和非语言符号信息,其意义在于表达和传递商品信息和商家审美。招牌名称鲜少受到学界的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对于招牌名称的开发,且人们对招牌名称的传统认识,认为任何招牌名称都是商家审美情趣的独特体现。对于双语招牌名称而言,因未有相应的翻译标准规定,因此各类博眼球的招牌名称和误译、错译现象层出不穷,招牌名称便成为媒体报道的“常客”,并成为网民舆论的笑料。近年来,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也因此被柬埔寨媒体报道而受到“关注”,甚至遭到柬埔寨相关部门拆除。可以说,人们对招牌名称的传统认识正受到政策规定和社会公共准则的挑战,特别是随着市场的成熟和法律法规的完善,社会对于招牌名称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
本文以柬埔寨社交媒体报道的华文招牌名称为研究对象,试图从社会符号学的角度分析柬埔寨媒体报道的华文招牌名称的类型和原因,并从语言符号的意义观出发,考察华文招牌名称的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相符与缺失的实现程度,最后从翻译和非翻译两个角度为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提出个人浅见。
1 社会符号学的意义观
现代符号学思想由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Saussure)和美国逻辑学家皮尔斯(Peirce)提出。关于语言符号的意义观点,索绪尔认为符号由能指(音响形象)和所指(概念)两面构成,符号的本质特性是任意性,符号的能指和所指没有必然的联系[1]。皮尔斯提出三元符号模型,认为符号由3 个关联要素构成,即媒介关联物、对象关联物和解释关联物,3 种关联要素分别代表了形式项、指称项和解释项,任何符号都包含3 个关联要素[2],形成一个完整符号,决定符号的意义。莫里斯(Morris)继承了皮尔斯的实用主义思想创造了语用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的关系),从卡尔纳普为首的逻辑学派借用了语形学 (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 从理查兹和奥格登为代表的经验学派借用了语义学(研究符号与符号所指对象的关系)[3],从而界定了符号学的三分野,符号的意义就体现于这3 种关系中,在语言符号的关系中体现为言内意义、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
随着学科的整合和分化,社会符号学作为符号学的分支诞生,由韩礼德(Halliday)正式提出。他在其著作《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从社会角度诠释语言与意义》表明:“语言是一种社会符号,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和组成部分,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表达一定意义的符号系统。”[4]解释了语言与意义之间的关系。随后尤金·奈达(Eugene A Nida)将社会符号学运用到翻译中,认为社会符号学翻译法不仅可以帮助译者更透彻地了解词、句乃至篇章的意义,而且有助于了解文本的象征意义,并认为误用字体及排版错误都有意义[5]。从奈达的社会符号学翻译法来看,语言系统和非语言系统中的符号都具有意义。我国学者陈宏薇将奈达的社会符号学翻译法与莫里斯的符号学意义观结合起来,认为翻译即翻译意义,翻译意义就是全部传达或部分传达原文语言符号的言内意义、 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的其中一种意义或两种意义或三种意义。
2 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的翻译现状
20 世纪90年代,“金宝殿” 酒店华文招牌在柬埔寨重现,标志着华文在柬埔寨得以解禁[6],华文招牌重新进入到柬埔寨社会。随着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大批中国商家涌入柬埔寨,中国在柬埔寨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近年来,部分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因违反柬埔寨相应的规定而受到社交媒体的报道。柬埔寨各大媒体报道的华文招牌名称大致分为5 类:(1)误译类。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的误译现象有两种情况,一是无意误译,如“鸡先生·黄焖鸡”误译为 “”,将 “岸峰·百货” 错译为“”等。二是有意误译,如将“中国兄弟特色烧烤”错译为“”等。(2)词汇语义空白类。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在翻译过程常通过柬埔寨语配音创造“新词汇”以再现源语的读音,从而保留源语的文化内涵和特色,但这些配音的“新词汇”大多都非现有柬埔寨语语言系统中的词汇。例如:“成都小吃”译为“”“中国建材”音译为“”等。(3)词汇拼写错误类。词汇拼写错误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文字拼写错误,如“洗洋洋国际干洗店”错拼为“”; 二是辅音黏着错误,柬文构词法通常以“辅音/辅音丛+元音”的黏着形式构成,在文本中,柬文词汇中的辅音丛因排版等问题易脱离主辅音而造成文字错误,如“中国兄弟餐厅”错拼为“”等。(4)柬文名称空缺类。这类华文招牌仅呈现中文名称,未附有柬文字样。(5)字号大小类。华文招牌普遍存在柬文名称字号未大于中文名称字号。
3 社会符号学意义观在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翻译中的应用
符号本没有意义,人的思维对符号产生的认识,从而形成了符号的意义。从社会符号学的意义观来看,招牌名称属于语言的特殊表现形式,招牌名称以字词形式出现的语言符号,属于语言词汇中别具特色的一类,它不受句式和篇章功能等较深语言层次的影响,因此其社会符号学的意义不包括言内意义在内[7]。因此,翻译招牌名称的意义就是翻译指称和语用两种符号学意义。在文本中,单个名词具有指称意义,词与词组合排列构成句、句与句组合排列建成篇章,就形成言内意义、指称意义或语用意义,或者它们之中的两种或全部意义。指称意义主要指词语的字面意义,语用意义是指语言在实际使用中所产生的意义。其中,指称意义的对应程度又可分对应、不完全对应和完全不对应3 类。从柬埔寨媒体报道的华文招牌名称来看,这些华文招牌名称存在的共性问题,即因指称意义对应程度问题而造成语用意义不相符或缺失。
3.1 指称意义对应,但语用意义不相符
2019年,一家名为“中国女孩”服装店被拆除。商家将“中国女孩”意译为“”,商家仅将其译出表面意思,但其柬文名称在柬埔寨文化语境中多作为从事不正当服务女性的符号所指,因此,柬文名称语用意义与中文严重不符,最终遭到拆除。
同为2019年,一家名为“国宴”的饭店招牌名称被拆除。“国宴”一词,《辞海》将其定义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为招待国宾、 其他贵宾或在重要节日为招待各界人士而举行的正式宴会”,商家将其作为招牌名称目的是彰显其饭店的规格。商家将“国宴”意译为“”,其柬文名称在柬埔寨文化环境中传达的是“供官员饮酒作乐的宴会” 的意义,只译出了字面意思,因此双语的语用意义不相符。
3.2 指称意义不完全对应,导致语用意义缺失
从该商铺的柬文符号来看,其柬文符号只译出“洗衣”的字样,未再现该商铺源语完整的指称意义,与中文招牌的指称意义不完全对应,导致无法向当地顾客直接展现出该商铺的商业特色。
一家名为“柬食尚牛肉咸饭排档”的商铺遭到拆除,其柬文名称译为“”,被媒体报道后引起柬埔寨网友的舆论。究其原因,柬文名称的表面含义为“柬埔寨肉售卖铺”,源语指称意义在译语中传达的含义是“将柬埔寨当作肉来售卖”,指称意义的不对应导致其语用意义不对等。
3.3 指称意义完全不相符,导致语用意义缺失
3.3.1 外来语的语气空白导致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的缺失
外来语的语气空白表现为在翻译招牌名称过程中频繁使用音译或意音兼备的翻译方法,音译可以保留源语的魅力和文化内涵,突出其自身的专业性和独一性,但音译进入译入语文化环境中意义空白,传达的语用意义也缺失。
招牌名为“中国建材”的门店,其柬文名称按照“中国建材”4 个字逐一进行音译,虽保留了其读音,但在柬埔寨语语言系统没有相对应的柬文词汇,译语中的指称意义空白导致语用意义缺失。
3.3.2 因误译导致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缺失
诸多华文招牌因词意不对等,商家另辟蹊径选用既不传达源语的指称意义,其语用意义与源语也不对等的柬文符号,“美食街”的柬文招牌名称译为“”,其柬文招牌名称的指称意义为“买一只鸡”,指称意义的完全不对应导致源语和译语的语用意义缺失。
从社会符号学的意义观来看,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的意义缺失主要有3 方面情况: 一是意译导致附加在指称意义上的语用意义缺失; 二是省译导致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不完全相符; 三是因音译和误译导致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缺失严重。
4 对策与建议
柬埔寨媒体报道的出现问题的招牌名称既有翻译原因,也有非翻译原因。从翻译原因来看,产生无意误译的原因是译者对柬埔寨语言内涵和文化背景缺乏足够的了解。对于有意误译,则由于柬埔寨官方未规定双语的翻译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因此便有商家认为招牌名称的翻译不受制于翻译的一致性和术语的限制,可以不用完全对等。此外,对于音译的招牌名称,商家的目的是保留源语的文化内涵和特色。从非翻译原因来看,商家、译者和招牌制作商未及时了解柬埔寨相关政策规定。鉴此,笔者从翻译和非翻译两个角度提供浅见,具体如下。
从翻译层面,第一,保证源语和译语的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最大程度相符。虽意译能保证指称意义相符,但还应考虑词汇的指称意义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传达的语用意义。第二,选用发音和中文发音相似且文化内涵相符的词汇。柬埔寨华文招牌名称频繁通过柬埔寨语配音的方式再现源语的读音,创造出非柬埔寨语语言系统中的“新词汇”。而汉字属于表意文字,不同于柬埔寨文属于表音文字,这类词汇在柬埔寨文化语境中语气空白,致使意义和功能缺失,并容易扰乱原有的柬埔寨文字系统。因此,在翻译过程中,避免一味追求读音对等创造出语气空白的词汇来保留源语特色,应尽量在现有的柬埔寨语语言系统中选用读音和源语读音相似且文化内涵相符的词汇,以实现源语和译语的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最大限度地相符。
从非翻译层面,一是寻求专业的翻译机构和招牌制作商。部分华文招牌名称因误用字体、排版错误和使用翻译软件导致招牌名称的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严重缺失,因此,商家应寻求专业的翻译机构、译者和招牌制作商。二是及时了解柬埔寨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柬埔寨各部门先后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外文招牌名称进行规范。例如:《柬埔寨商业企业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招牌名必须使用高棉文名称;当出现第二语言时,高棉文名称应置于最上方且大小应大于外文; 高棉文名称和外文名称应保持发音一致[8]。此外,柬埔寨旅游部也出台法令规定:招牌最上方需为高棉文;中间应为英文且大小需为高棉文的1/2;商家可根据自身需求加上第三种语言,但大小同样需为高棉文的1/2[9]。因此,在制作招牌名称时,不仅要考虑翻译问题,还应及时了解柬埔寨当地相关政策规定,避免“冲撞”柬埔寨当地语言文化。
招牌名称作为一种社会性符号,对语言文化和市场环境都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招牌名称不应完全按照商家的意志随意选用,而是应保证在政策规定和社会公共准则的前提下,选择符合自身商品信息和审美情趣的双语招牌名称,打造自身的商业“门面”,传播好优秀的商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