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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农民革命性”理论的探索及其历史贡献*

2022-11-26王向清

关键词:革命性革命农民

王向清,江 名

(湘潭大学 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自马克思无产阶级理论诞生以来,但凡谈到革命,农民作为一个人口众多且饱受封建压迫折磨的群体,一直都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无论是在民主革命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农民的阶级地位和革命性是存有争议的。一般认为其具有“中间阶级性”,恩格斯在《德国的制宪问题》中说:“他们要想使农业利益不致受到日益强大的工商业的侵害,就得投靠于贵族。他们要想使自己不致被贵族特别是资产阶级地主的竞争所压倒,就得投靠于资产阶级。他们到底归附哪一边,这要看他们的财产状况。”[1]56

因此,农民的软弱无力使其革命性值得怀疑。但是,毛泽东作为中国革命中农民运动的倡导者与领导人,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和总战略。他依据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与中国农民的现实处境,不但总结出了独特的“农民革命性”理论,而且尝试尽可能克服农民的阶级弱点,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引导农民真正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一、毛泽东“农民革命性”理论的思想来源和现实依据

毛泽东“农民革命性”有以下主要理论来源:

首先,毛泽东“农民革命性”理论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思想,但前者对农民所持的观点又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不是对农民阶级性的看法不同,而是对农民阶级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作用的理解与阐释不同。

马克思恩格斯对农民的态度大多数时候都不能说是积极的。他们坚信无产阶级的力量是最先进力量,能为无产阶级福祉着想与奋斗终生;而那些同土地捆绑在一起、与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农民始终难以成为真正的革命力量。《共产党宣言》中讲道:“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2]38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属于中间阶级的农民,仅仅是为了达到生存目的而在一定程度上与资产阶级斗争,甚至“大部分置身于资产阶级支配之下”[1]57的农民目的和动力较无产阶级来说大不相同。他们认为农民会因眼前利益对抗资产阶级,同样也会为资产阶级的小恩小惠转而对抗无产阶级。

马克思对农民作为中间等级具有一定保守性的判断,是基于对英国、法国、德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农民的生活状态和生产方式分析所得出的。由于当时英国的工业化水平已经相当高,农民的数量已相对较少,英国的农民时常在农闲时还能进城市做工,因此英国农民就成了具有半无产阶级性质的群体。但是,马克思主要分析对象是法国农民,不同于英国,法国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国农民还没有条件具有半无产阶级的特征。“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而形成的,就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2]762马克思认为农民不具备组织性和革命性,广大法国小农执着于“拿破仑观念”,没有选择无产阶级,而是站到了政府一边,让开历史倒车的波拿巴窃取了革命的果实。农民推翻资产阶级制度的意图仅仅是为了重建受损、毁灭了的小农经济即短期个人利益。其特性决定了农民在革命中有可能倒向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成为对抗无产阶级的敌对力量。

马克思指出,农民的精神与劳动都被束缚在土地上,以致他们不能拥有像无产阶级一般的革命性。“除了他活动的那块小天地,他对社会运动一无所知;他一直痴情地迷恋着他那一小块土地,迷恋着他的纯粹名义上的占有权。于是法国农民就陷入同产业工人阶级相对立的极可悲的境地”[3]177,马克思对法国农民当然是同情的,但并不认为法国农民是无产阶级的同盟军,甚至认为农民与产业工人阶级是对立关系。或许农民在未来能够具有足够的先进性与革命性,但一定是加入无产阶级的队伍中,站到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否则,农民将始终与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捆绑在一起。究其原因有二:其一,农民对土地具有天生的占有欲及对私有制有着无限向往,而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之一就是消灭私有制。其二,即使在某种革命时期农民与无产阶级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农民也绝不可能成为真正自主的革命力量。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指出:“凡是农民没有消失,没有像在英国那样为农业短工取代的地方,就会发生下列情况: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或者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中来。”[3]338马克思认为农民所处的阶级状态摇摆不定,本质上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前不会是革命的和进步的。

其次,毛泽东“农民革命性”理论的形成还得益于对列宁农民思想的吸收和整合。“听说十月革命后,列宁曾把一些地主送到西伯利亚搬木头,给他们以劳动与吃饭的机会,这是真正的列宁主义。”[4]342正如毛泽东所言,要对地主、富农进行现实的改造,不让他们成为无产阶级的对立者,这样才是“真正的列宁主义”。[5]列宁看到了农民的双重阶级属性问题:一方面由于贫苦农民的极度贫困和破产而使农民拥有革命性,另一方面又因农民群众自身内在阶级结构的矛盾性,其中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有着对抗性。[6]160虽然俄国农民有着小私有制保守、反动性的阶级缺陷,但农民也的确遭受着巨大阶级压迫,亟需革命斗争来改变自身贫困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正如列宁指出,“农民中有革命分子是丝毫用不着怀疑的”,农民能够与农奴制残余势力及专制制度进行革命斗争。[7]200-202因此,他倡导不能忽视农民中具有革命性的力量,不应将农民群体当小私有制排斥在外。由此可见,列宁不但透过当时俄国农村种种现象已经发现了农民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具有两面性的特点,而且认为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广大农民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

一些西方研究者因毛泽东对农民的肯定态度和重视而将他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异端”。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就认为,毛泽东并不看重城市无产阶级的革命能力,转而将革命胜利的希望建立在对农民创造力的信任上。因此,迈斯纳认为毛泽东主要是一名农民革命家(与俄国民粹主义者类似),仅仅是因为他公开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才使得他承认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和无产阶级革命。[8]58-102笔者以为,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对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时期实际调查农民问题后提出“农村包围城市”这一能够夺取革命胜利的唯一正确道路和总战略的误读。除了与马克思在对于农民在革命过程中的力量和作用有不同判断外,毛泽东从未怀疑过无产阶级的进步力量和领导地位。

作为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的创新性运用,毛泽东在1925年撰写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将贫农和绝大部分半自耕农划入了“半无产阶级”的阵营中。“半无产阶级”是毛泽东自创的术语,内涵与马克思的“中间等级”既有一致之处又有所不同。一致之处就是他们都看到了此类农民事实上的无产状态,农民对过往制度的沿袭、习惯和精神的固化和在社会发展与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不同的是毛泽东在当时的国情之下比马克思更强调“农民革命性”,更重视农民在社会运动中的巨大革命力量[9]。他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10]692因为中国的农民与其说是依赖于土地生存,不如说是被束缚在土地上,“如牛负重”地遭受奴隶般的待遇[11]6-7。农民面对如此艰难生活肯定是万分不愿意,由此中国农民精神固化的程度相对较小,革命性更强。毛泽东的农民革命动力论就是对马克思农民阶层二重性结论的突破和发展[12],其领导的农民战争更注重于认识农民问题和调动农民革命积极性。

毛泽东“农民革命性”理论的产生有其现实依据:

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现实情况的认知不是从书本上得来的,而是在1925年前后开始亲身参与到农民运动中获得的。

出身于农民家庭而认同马克思主义、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并未将目光聚焦于农村和农民,而主要是在城市考察和开展工人运动。至1925年前后,毛泽东转而开始关注农民问题。据周恩来回忆,“大革命前,有一次恽代英同志看到陶行知他们搞乡村工作,写信给毛泽东同志。……毛泽东同志回信说:我们现在做城市工人工作还忙不过来,哪有空去做乡村工作。……1925年他回家养病,在湖南作了一些农村调查,才开始注意农民问题。”[13]781926年,毛泽东担任广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并主持了数次讲习活动,为党培养了一批农民运动的骨干成员。因成绩显著,毛泽东于1926年底升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14]12也正是从1925年至1927年的三年时间里,毛泽东先后撰写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显然,毛泽东有关农民问题的思想转向正是在这个时期开始孕育生成的。在国外部分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看来,马克思主义理论要么是脱离了现实情况的黑格尔式大全体系,要么是仅局限于19世纪欧洲特殊时空上的“一亩三分地”,因而《报告》经常被他们批评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这两种看法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偏离,因为这些学者没有看到当时中国的现实情况(包括制度、文化、经济等因素)所带来的阶级问题与马克思所处的19世纪中叶的欧洲(法国、德国、英国)大不相同。实际上,当时中国农民的精神境遇与赫尔芩、车尔尼雪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所处的农奴制改革前后的沙俄相似,但经济制度层面又不尽相同。

二、毛泽东“农民革命性”理论的基本观点

第一,不同于英国、法国、德国和俄国等欧洲国家农民,中国农民身份上未摆脱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中国革命要取得成功,必须依靠农民。毛泽东为反对党内在大革命中忽视农民的倾向,最早撰写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他在文中将农民分为自耕农、半自耕农和贫农三类。其中自耕农属于小资产阶级,而半自耕农和贫农被他称为“半无产阶级”。在他看来,自耕农由于有自己的土地、农具、充足的资金,他们的目光永远只朝向自己的经济状态。他们会根据革命进行的状况而对革命抱利己主义的态度,有利可图,就支持;无利甚至有害,就极力反对。此类农民属于典型的中间阶级,与马克思分析中的法国农民十分相似。显然,这一类的农民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革命性,但中国的自耕农无法像19世纪的法国农民那样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势必要时刻面对影响土地制度的局势变化以及在他们之下贫农的“怒火”。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与马克思所处时期的欧洲以及列宁所处时期的俄国有着不同之处,当时的中国农民并没有在身份上摆脱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国农民的土地基本上是私有的;俄国农奴制改革以后农民摆脱了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转而投向城市成为雇佣劳动力,给以城市为主体的革命注入了力量。而中国革命的主体仍在广大的农村而非城市,当时反帝反封建性质的国民革命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毛泽东认为假如革命利益与自耕农的个人利益一致,那么此类农民就会参与革命。如果革命浪潮高涨,他们同样会因为自身软弱性与保守性受革命大潮裹挟而附和革命。基于此,毛泽东认为,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况使得革命的成功不但必须依靠农民,而且要依靠所有农民的力量[10]6-9。

第二,半自耕农和贫农是广大农民之中的“艰苦者”,更容易接受革命宣传洗礼,是无产阶级最接近的朋友。半自耕农、贫农所得无几,还要忍受剥削,时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负债累累,连过个好日子的念想都无暇拥有。他们需要改变境遇的愿望不但与无产阶级一致,而且更不会轻易受到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小恩小惠的诱惑。毛泽东眼中的中国贫农与马克思分析的法国农民区别就在于此:对后者来说土地是客体,现有制度下无论经济状况如何变化,小资产阶级的农民都处于主体地位,即使经济状况无限恶化,仍持私有制下的主人意识;而对前者来说,从一开始土地和地主就是施加压迫的“双重主体”,真正应该作为主体的农民本身并没有主体意识,对他们来说只有生活意义上极其有限的“私有”事实,而没有如其本意的所谓“私有制”。同时,由于农民的经济生产模式和生存状况仍十分落后,作为无产阶级朋友的半自耕农和贫农不能在脱离无产阶级的情况下参与革命和完成革命。以城市工人为代表的无产阶级才是中国最进步的阶级和革命的领导力量。

第三,农民斗争在革命中具有足够重大意义和革命性,农民运动才是革命的正确状态和方向。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能说明毛泽东和马克思在农民的阶级性和革命性问题上有重大分歧。马克思所说的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农民作为中间阶级常站在资产阶级一边,因而在阶级分析中指责农民“落后”;毛泽东说的“国民革命”本质上是资产阶级革命,农民受到地主和买办阶级的双重压迫,具有进步的革命性。“一切革命同志须知: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10]16对中国来说,由于大地主、官僚、封建力量和外国势力力量过大,要完成资产阶级革命,光依靠具有软弱性和保守性的中小资产阶级是不行的,更应该依靠的对象是农民和工人。毛泽东在《报告》中以列举具体事实的方式总结了农民(主要是作为“半无产阶级”的半自耕农、贫农)的特点。他的文章主要针对党内几个右倾观点:或认为大批的农民运动与革命思想不符,农民的运动滥用暴力,造成了恐怖现象;或认为农民暴动会使得政治宣传与革命运动进入一个完全失控的方向。对此,毛泽东给出的反驳是:“革命是暴动……农村革命是农民阶级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权力的革命。农民若不用极大的力量,决不能推翻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地主权力。……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10]17中国贫农受到压迫历史之长、强力之重,他们的反抗与革命热情最强烈,中国革命实际上就是建立在农民此种热情之上的。

农民运动不完全等同于革命,必须由工人阶级来领导。毛泽东在文章开头提到“农民问题的严重性”,由于农民主要基于对地主阶级剥削的愤怒和怨恨才开展和加入运动,因此在他看来农民运动不完全等同于革命,不是跟着农民走就行了。事实上,中国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也不乏农民暴动,但基本都是改朝换代式的,农民意欲成为主人的同时,又把另一些人变成了奴隶,社会的阶级性质并没有实现本质的变化。毛泽东在《报告》中还提及了农民之“缺点”的内容,比如承认贫农领袖中仍有“少数不良分子”,农民在家族关系和迷信观念上暂时难以改变,等等。[10]22,33这表明,他也不曾对问题视而不见。在同期的另一些文章中,毛泽东则明确地指出,工人阶级有必要正确地引导农民。《报告》中也暗含了毛泽东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站在他们的前头领导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后头指手画脚地批评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对面反对他们呢?”[10]13他既反对站在农民后头批评农民的不作为,又反对站在农民的对立面,不难理解毛泽东的选择是“站在他们前头领导他们”。工人阶级要做的就是将农民的反抗行动维持在一个正确的道路上,无论打压还是放任都不是合理的行动,只要将矛头对准作为敌人的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那么农民运动的大方向就是正确的。

第四,农民运动是工人运动的一部分,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预备行动。《报告》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发展道路理论奠定了重要的认识基础。这经常被一些外国学者用来佐证毛泽东已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称其用关注中国乡村农民及其斗争方式来取代城市工人阶级及其斗争。[15]事实上,毛泽东只是认为中国共产党应该更多地关注农民,不应放弃此种联合力量而削弱革命势头和革命力量。中国工人群体虽是最先进的阶级,最具革命性,却有着太小的数量和太强的阻力(这阻力包括了三重势力:封建地主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外国侵略势力)。因而,在毛泽东看来,应根据局势灵活运用理论和及时调整具体工作方式,将斗争的矛头指向“乡村宗法封建阶级(地主阶级)”这一革命的最大对象;否则,工人阶级首先会受到奴役和毁灭。毛泽东意识到,虽然外部的帝国主义是重要的敌人,但如果没有地主阶级对其压迫性制度的死力拥护,压榨就难以实现。[16]37他指出:“进步的工人阶级尤其是一切革命阶级的领导,然若无农民从乡村中奋起打倒宗法封建的地主阶级之特权,则军阀与帝国主义势力总不会根本倒塌。”[16]39他呼吁党内同志真正走到人民中间去,重视农民问题,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国民革命。农民运动可以说是工人运动的一部分,因而工人阶级要加入农民运动中才能说是真正地为国民革命奋斗。毛泽东认为共产党有了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才使得农民运动不像过去几千年的“造反”那样盲目和落后,让农民运动真正变成国民革命的一部分和无产阶级革命的预备行动。

第五,“农民革命性”问题的理论框架。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将当时的中国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一是最反革命阶级,包括城市买办阶级和农村地主阶级,二是最革命的阶级,即无产阶级。三是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城市买办阶级与城市工人阶级相对抗,但城市买办阶级在数量和力量上并非主流,它们只因与工人阶级事实上的对抗状态而处于另一头。处于统治地位和作为旧势力象征的是遍布于广大乡镇农村的地主阶级,极尽剥削之能的也是地主阶级。无产阶级是中国新兴工业化下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最先进的阶级,但是一方面无产阶级人数不足,另一方面只要求得到有限的自由,在对抗上仅针对买办阶级并认为可以直接通过打倒买办阶级而攻击到帝国主义势力,却忽视了中国广大地主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基础力量。如果想让对抗的局势倒向无产阶级这方,势必要依靠“非基本阶级”即《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提到的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非基本阶级”的重点又包括了自耕农、半自耕农和贫农的广大农民,因其人数众多且受压迫之强成为最接近无产阶级的朋友。其中,自耕农算作小资产阶级,因其有固定的资产和小生产,在自给自足的同时还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半自耕农、贫农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阶级,毛泽东的农民阶级理论主要针对这部分的农民展开。农民阶级始终处于地主阶级的压迫之下,在生产上农民阶级并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真正自主的劳动。土地对这部分农民来说不是资产反而是生存的束缚,并不是属于自己的“宝贝”,因而他们不存在故步自封的可能性。半自耕农、贫农因其苦难境遇,相较于自耕农,更容易受到革命浪潮的感召而加入运动,在对革命的热情上农民阶级是最为接近无产阶级的,基本上不存在向地主阶级倒戈的可能性,因而有足够的理由团结他们。然而,农民阶级绝不能成为革命的领导者,国民革命也不能成为纯粹的农民运动。因为农民的小农经济模式决定了其生产力的落后,思想上的局限性,他们不将革命看作解放运动而大多看成复仇行为,对其缺乏引导则会陷入混乱和解体。总言之,农民阶级有足够的力量和广度,却缺乏先进性,革命想要成功必须依靠无产阶级的领导。

三、毛泽东充分发挥“农民革命性”的举措

毛泽东并未止步于对农民革命性的理论分析,实际上自从参与和调查农民运动开始,他就着手解决农民问题。在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毛泽东从经济利益、政治权益、思想教育等方面采取不同的举措来充分发挥农民革命性。

首先,在经济上给予农民正当的物质利益。

毛泽东认为只有制订和执行坚决的土地纲领,为农民利益奋斗,才能得到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17]1075中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土地问题,“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18]47毛泽东主张通过解决土地问题,在经济和生产上激发“农民革命性”,从而唤起农民革命意识和斗志。

一是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主张没收大地主、富农土地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建立农民协会来组织农民进行乡村大变动。他提出要“在国民革命中是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土豪劣绅,减少租额,减少利息,增加雇农工资的时候”,[19]173“凡自己不耕种而出租于他人的田,皆行没收”,但其中“自耕农、中农的土地是不没收的”。[20]372毛泽东为提高农民的革命性和凝聚力,组建了农民协会。农民协会将农民凝聚为一个共命运的集体,让农民成为一支有组织的不断壮大的革命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软弱性。

二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以农民土地问题的解决来建立农民的革命队伍,不同程度地没收和剥夺地主、富农土地,联合中农,保护贫雇农。这一时期,对于地主,毛泽东提出“五十亩以上不管肥田瘦田通通没收”。[17]206对于富农,毛泽东经过审改《富农问题》与结合寻乌调查成果,坚持按人口平分土地,在“抽多补少”基础上增加“抽肥补瘦”。1934年1月,毛泽东提出“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与消灭地主”这一土地斗争阶级路线,不仅让农民得到了土地,还最大限度发挥了农民的生产力作用。[21]

三是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为团结力量一致抗日,对地主、富农态度有所缓和,提出解决土地问题需要保存部分封建性。毛泽东为了不让地主跑到敌人一边去,提出了“破坏敌人统一战线的最好办法”——“减租减息”政策。对于地主,他主张“须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22]358对于富农,毛泽东提出不没收其土地,因为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是抗日和生产的一个重要力量。对于贫农中农,毛泽东提出农民有义务交租交息来保证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同时,也要承认农民包括雇农属于抗日和生产的基本力量。毛泽东根据抗日需要,尽可能地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范围地调动起全民族抗日积极性。

四是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主张稳住富农,保护贫农、中农,根据战争形势不同,对地主阶级采取从有所保留到将其消灭,由缓和到强硬的不同态度。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后,阶级矛盾再次成为社会主要矛盾,毛泽东认为这时要通过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来彻底推翻“三座大山”。对于地主,毛泽东在1945年提出让地主可以生活下去,暂时不没收其分配土地。[23]1-21947年,他主张按阶级路线摊派缴税,不要立马实行耕者有其田;中国人民革命战争至转折点时,他主张消灭地主阶级,没收封建地主阶级土地归农民所有。对于富农,毛泽东在1948年提出先中立、团结、稳定富农,专门打击地主。对于贫农中农,毛泽东提出减租运动和反奸清算,要彻底减租减息;团结贫雇农,保护中农。毛泽东对“农民革命性”问题的认识与理论的实践运用,加速了革命队伍壮大和解放战争胜利,促进了国民经济尽快恢复和社会政治形势稳定。

五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和中央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条件对新区制订土改政策。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正式颁布,缩小了对封建土地和财产的征收范围,对于地主,除土地、农具、耕畜和多余的粮食房屋,不没收其它财产。对于富农,其自耕和雇耕土地及其它财产受保护而不被侵犯,出租的土地准许保留或根据特殊情况进行征收一部分或全部。农民协会征收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以乡为单位依据土地数量、质量、位置远近等方法,按人口统一分配。农民翻身做主人,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生活相比从前有了极大改善。土改完成后,农村经济基本上呈现清一色个体经济,开始出现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毛泽东提出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要先从生产关系着手,消灭旧的落后的生产关系、确立新的生产关系。[24]132农村的生产关系改造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建立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村生产合作社等三步,由低级到高级,对农村进行生产关系的改造。毛泽东领导的农业合作化取得了很大进展,如粮食增产、农田水利建设普遍开展、农村可进行全面规划等,为农村生产力发展开辟了新道路;但是也出现了“过急、过粗、过快、简单划一”的问题。第二阶段,毛泽东于1958年修改定稿《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并公布后,全国开展起如火如荼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人民公社的特点是实行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将全部的私养家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全部收归公社所有,公社的分配属于国家分配,全部收入归国家所有,实行平均主义的按需分配和配给制。人民公社的出现是毛泽东过度强调生产关系反作用的直接结果,理论上最高程度的生产资料公有化是激发农民革命性举措中最彻底的一步。但人民公社错误地估计了生产关系彻底变更所需要的条件,冒进之风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破坏了生产力,农民经济生活举步维艰。

其次,在政治上赋予农民以往未有过的权益。

毛泽东在领导农民革命过程中,还非常注重农民政治上的权益问题。他制定法律和政策让农民享有各种民主政治权利,通过农民政治地位的提高来促使“农民革命性”作用的发挥,让农民主动地参与政治建设,投身于伟大革命事业之中。

一是建立农村基层政权作为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政治组织。[25]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推翻地主政权,以农民政权及其武装力量来解决土地问题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革命失败后 ,他在汉口紧急会议中发言指出:“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17]206秋收起义失败后,毛泽东带领部队建立井冈山根据地并提出工农武装割据路线,工农兵苏维埃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建设国家政权机构。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根据新形势提出实行“三三制”来组成政权机构人员,即抗日根据地的政权机构人员由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并且要充分体现出政权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为农民。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要求:“在乡村中可以而且应当依据农民的要求,召集乡村农民大会选举乡村政府,召集区农民代表大会选举区政府”。[26]1272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道:“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24]1478-1479

二是制定法律法规和推进民主政治,让农民拥有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高农民参加政权建设意愿。1930年至1934年间,苏维埃政府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苏维埃暂行选举法》等宪法文件和选举法规,对农民拥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其权利应具备的条件、作为代表应有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抗日战争时期,各级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十分重视选举运动,为保障农民作为基本群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制定相应法规。毛泽东领导建立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各解放区选举制度对选举权有了重大调整,对反共反人民的一切反动分子的选举和被选举权进行剥夺,对农民为主体的广大人民政治权利予以充分保障。为调动农民参与政治建设积极性,使民主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毛泽东签署了《苏维埃暂行选举法》《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系列法律法规,使农民拥有对代表罢免和监督的权利。解放战争时期,针对贪污腐化和违法失职的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专门设立了人民检察机关对其进行监督检察和检举处分。同时,毛泽东着力以推行民主政治来增强农民政权建设的参与能力。他提倡发展农民入党、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基层政权,广泛建立群众性组织,设立村民委员会,群众团体对政府享有依法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用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三是通过实行精兵简政和倡导廉洁奉公,保障农民利益和改善农民生活。关于精兵简政:抗日战争战略相持阶段,受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双重压迫,根据地农民负担过重。中共中央发出相关指示,应节省民力,要求普遍实行精兵简政。同时,边区政府结合人力、物力、财力情况,采取各种方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关于严惩腐败:毛泽东在1932年提出要将贪污腐化官僚等分子驱逐出苏维埃。[27]2068抗日战争期间,各根据地政府对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等行为予以坚决反对和严肃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告诫全党对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惩不贷。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1951年以中央名义下发相关指示和报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三反”斗争,他对反腐斗争进行亲自指导。关于廉洁政治: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撰写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乡苏怎样工作?》等文章,倡导政府动员群众工作时应注重群众化、最接近广大群众、符合群众生活需要的方式和原则。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参政的共产党员要起模范作用,党的政策要贯彻落实,才能保持住党在抗日民主政权的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针对基层干部官僚主义现象,毛泽东要求各级党委要对群众痛恨的违法乱纪分子进行严惩和清除出党政组织,严重的甚至处以极刑。

四是在思想上提高农民的觉悟。

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农民革命特征,农民作为革命的主体有其阶级弱点和局限,农民思想实际状况与发展革命所需要的先进思想还存在一定差距。为了革命队伍、力量的壮大,为了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必须对农民进行改造与团结。施以适宜政策给予农民正当经济利益和政治权益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农民进行相配套的思想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毛泽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主要从思想政治、文化知识等方面对农民进行教育。

一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国民革命期间,毛泽东提倡建立农民讲习所,发展农民协会,向农民宣传革命的目标任务和实现革命的途径,宣传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对农民进行何等残酷的压榨。土地革命期间,毛泽东通过土地政策的颁布、查田运动的开展来让农民在参与过程中增强阶级意识;通过苏维埃政权的建立,组织农民参加民主选举、提出批评建议,实行民主管理。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倡导利用学校、报纸电台、群众会议等让农民了解时局状况和抗日的原因、途径;对农民身边的汉奸进行批判和清除;提出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活动和大生产、劳模等运动。[28]解放战争期间,毛泽东领导开展支前教育、参军参战教育,提出“参军保田”等口号,这既引导和鼓励了农民积极生产和支援前线,也是物质利益原则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充分体现。[2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毛泽东为让广大农民明确意识到社会主义是唯一出路,着重对农民私有观念进行改造,向农民宣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但是,部分农村“社教”运动过程中,阶级斗争不断地强化,教育严重脱离实际,对农村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出现了一些偏差。

二是开展文化知识教育。早在国民革命期间,毛泽东已经非常重视农民的文化教育问题。他在1925年于韶山建立农民夜校,在1928年于湘赣地区组织农民协会成立夜校,鼓励农民在农忙劳作之余到夜校和识字班认字学习。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倡导建设农村教育平台,包括集中正规的中小学,分散不正规的村学、识字和读报组;还提出创办新式学校和改造旧私塾来开展农民文化扫盲工作,帮助农民学习文化知识。[30]抗日战争期间,为改变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农民文化生活匮乏、文化素质较低的现状,毛泽东强调消灭文盲的政策要继续进行。同时,他将文化教育作为解放区三大任务之一,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推进新型文字教育,规范学校学制,开展农村成人补习教育、识字运动、冬学运动、文化艺术活动等。解放战争时期,继续开展冬学教育和扫盲运动,提高农民识字能力和文化水平。中华人民国共和成立之后,毛泽东仍重视开展扫盲识字活动,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民文化教育工作,提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农民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这使农民革命热情更高,更有革命自信心。

结语

毛泽东对农民的革命性分析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及其阶级分析方法的继承和发展。他根据中国农民的实际情况分析出“农民革命性”特质,并在具体革命时期施以与之相适宜的经济、政治、思想上的举措,来充分发挥“农民革命性”和解决农民革命特质携带的诸多问题。毛泽东通过制定和实行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循序渐进地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维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通过实行民主制度,坚定不移地提高农民政治地位,保障了农民的政治利益;通过对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文化知识等方面教育,提高了农民的思想觉悟。这些举措逐步消解了农民革命中存在的弱点和问题,使农民在经济、政治、思想上获得解放,凝聚起一个团结、稳固的农民群体力量,他们打心底里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毛泽东在全面推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一度出现了严重“左”的偏差。他为防止两极分化,过度强调平均主义;为急于改变中国穷苦面貌,脱离农村生产力落后实际;强制生产合作化,推行“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毛泽东建立人民公社的初衷是消除农民的两极分化,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最大限度挖掘和利用“农民革命性”的力量。我们应辩证地看待人民公社化所产生的影响。人民公社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万千小农家庭高度分散、无法吸收资金实现工业化的难题。我们不能忽视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业经济的增长、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正因为看到其问题的存在,我们意识到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必须打破人民公社体制下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旧的农耕模式。这也就为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的提倡、推动下,农村逐步废除了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代之以家庭联产承包的生产、经营体制即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定与实行提供了依据,为充分发挥“农民革命性”开启了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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