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石台县野外灭鼠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效果观察
2022-11-25何家昶陶伟汪天平高风华陈雪峰许晓娟代波丁宋军刘婷李异汪昊茅维飞章乐生张世清
何家昶,陶伟,汪天平,高风华,陈雪峰,许晓娟,代波 ,丁宋军,刘婷,李异,汪昊,茅维飞 ,章乐生,张世清
1.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安徽 合肥 230601;2.石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保健中心
石台县位于皖南山区,属典型的山丘型血吸虫病流行区,流行区主要分布于秋浦河、黄湓河、清溪河三大流域[1]。经过数十年的有效防治,2014 年全县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2]。近年来调查结果显示,野鼠已成为石台县血吸虫病主要传染源[3-4]。为探索野外灭鼠控制血吸虫病动物传染源效果,2018—2019 年在石台县开展了灭鼠效果观察,结果报告如下。
1 内容与方法
1.1 调查村设置 根据石台县血吸虫病分布水系和疫情状况,选择秋浦河水系的矶滩乡矶滩村及黄湓河水系的丁香镇石泉村为试验村,采取查螺、灭螺等常规防治措施结合野外灭鼠措施(1 次);选择黄湓河水系的丁香镇西柏村为对照村,仅采取查螺、灭螺等常规防治措施。矶滩村为2016年新发现流行村,石泉村于2014 年达传播控制标准;西柏村于2017年达传播阻断标准。
1.2 基线调查 2018年6月,在试验村和对照村开展基线调查。采用夹夜法在野鼠经常出没的有螺沟渠或周边环境投放鼠夹,以新鲜的生花生米为饵诱捕野鼠,每个有螺环境投放鼠夹50只,连续捕鼠3晚(傍晚布夹,次日清晨收夹)。对查获的野鼠进行解剖,观察肝脏有无血吸虫虫卵结节,对结节处病变组织进行压片(2片)镜检;取约1 cm×1 cm大小肠系膜静脉压片(2 片)镜检;同时采用Kato-Katz 法(一粪二检)对野鼠肠内粪样进行镜检。3 种检查方法中任何1项查获虫卵即判为阳性。
1.3 野外灭鼠 2018年11月,在试验村开展1次灭鼠。将毒饵盒直接放置在地面,用石块或泥土稍做固定。在沟渠和路边草丛等野外环境,每间隔50 m投放1 个毒饵盒;在农田环境,每亩农田(约667 m2)设置毒饵盒4个;在农舍周边,毒饵盒投放在前后院害鼠经常活动的隐蔽处,每户农舍设置毒饵盒2个。每个毒饵盒投放毒饵30 g。第1天全面投放毒饵,第2 天及第 3 天查补,吃完加倍,要求毒饵保留 7 天[5]。灭鼠毒饵为北京市隆华新业卫生杀虫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杀鼠剂溴敌隆(有效含量0.005%)[6(]农药生产批准证书:HNP11016-H0002;生产批号:201810)。毒饵盒为郑州洁万家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猫警官牌分体式毒饵盒,规格:30 cm×9 cm×10 cm。
1.4 效果观察 2019 年10 月,采取与基线调查同样方法开展试验村及对照村的鼠密度与感染情况调查,比较两次调查野鼠密度、感染率变化情况,评价灭鼠效果。其中,野鼠密度(捕获率)=捕鼠总只数/有效夹总数(收夹数)×100%;野鼠感染率=阳性鼠数/检查鼠数×100%。
1.5 统计分析 利用Excel 2007 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18.0 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组间数据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 果
2.1 灭鼠毒饵投放情况 矶滩村和石泉村共投放毒饵站4 994 个,其中矶滩村2 000 个,石泉村2 994个;投放毒饵189.3 kg,其中矶滩村87.4 kg,石泉村101.9 kg。
2.2 灭鼠效果观察
2.2.1 野鼠密度变化情况 试验村矶滩村灭鼠前野鼠密度为9.91%,灭鼠后野鼠密度为4.99%,野鼠密度下降49.6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362,P<0.05);石泉村灭鼠前野鼠密度为5.31%,灭鼠后野鼠密度为3.28%,野鼠密度下降38.2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756,P>0.05)。对照组西柏村防治措施实施前野鼠密度为3.44%,实施后野鼠密度为4.45%,野鼠密度上升29.3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715,P>0.05)。见表1。
表1 干预前后试验村与对照村野鼠密度调查结果
2.2.2 野鼠感染率变化情况 试验村矶滩村灭鼠前野鼠血吸虫感染率为36.00%,灭鼠后野鼠感染率为17.65%,野鼠感染率下降50.97%;石泉村灭鼠前野鼠感染率为18.75%,灭鼠后野鼠感染率为11.76%,野鼠感染率下降37.28%;两村干预前后感染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3.733、0.050,P均>0.05)。对照村西柏村防治措施实施前鼠野鼠感染率为5.00%,实施后感染率为14.29%,野鼠感染率上升185.80%,防治措施实施前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226,P>0.05)。见表2。
表2 干预前后试验村与对照村野鼠感染率调查结果
3 讨 论
血吸虫病防治初期,人、畜感染率较高,野生动物在血吸虫病传播中的作用被忽视[7]。2004 年以来,在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指导下,全国血吸虫病疫情降到了历史最低水平,人、畜在血吸虫病传播中的地位逐渐降低[8]。野生动物尤其是野鼠作为血吸虫病传染源的地位逐渐引起关注[9]。多地监测发现,野生动物尤其是野鼠血吸虫感染率较高,在自然界血吸虫病传播中作为保虫宿主的作用日益凸显[9-13]。当前,作为部分山丘地区主要传染源,野生动物防控已经成为实现血吸虫病消除目标的重要挑战,其传播作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精准防控[14]。
本试验通过钉螺控制辅以野外灭鼠以控制血吸虫病传播,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尚属首次。结果显示:试验村矶滩村灭鼠后较灭鼠前野鼠密度下降了49.64%,野鼠感染率下降了50.97%;石泉村灭鼠后较灭鼠前野鼠密度下降了38.23%,野鼠感染率下降了37.28%。对照村西柏村防治后较防治前野鼠密度上升了29.36%,野鼠感染率上升185.80%。试验村野鼠密度、感染率在灭鼠前后均有较大幅下降,这是由于灭鼠降低了鼠密度,而鼠密度的下降降低了血吸虫病传播能量,加之常规防控措施(主要是药物灭螺)导致感染螺密度下降,同时考虑到野鼠寿命一般为1 年左右,因此灭鼠后野鼠感染率也随之下降,灭螺与灭鼠两者组合发挥了较好的协同作用。对照村仅采取常规防治措施,野鼠密度继续升高,作为传染源数量持续增加,血吸虫病传播能量加大,最终导致野鼠感染率不降反升,流行强度逐渐增强。由此提示,对于以野鼠为主要传染源的血吸虫病流行区,实施野外灭鼠对于控制血吸虫病传播在短期内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受灭鼠强度、频度及样本量不足等可能因素影响,试验村仅矶滩村野鼠密度变化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合野鼠的生物学特性,本次试验初步证实,野外灭鼠控制血吸虫病传播措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野鼠繁殖能力强。野鼠有较强的繁殖能力,主要在春季(4—5 月)和秋季(9—10 月)进行繁殖。由于化学灭鼠未能根本改变生态系统的基本结构,在大范围灭鼠后,随着时间推移野鼠种群会逐渐恢复到生态条件下相对稳定的状态[15]。在生态环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灭鼠后鼠密度的恢复取决于灭鼠后留下鼠类的绝对数。袁高林等[16]报道,灭鼠较彻底、环境卫生条件好的住宅区,较低的鼠密度可保持5~6 个月,8 个月后鼠密度即恢复到灭鼠前的水平。二是灭鼠要选择在繁殖高峰前,并在较大范围内协同行动,效果才会持久。由于受天敌影响,在一个环境内鼠密度通常保持相对平衡。即使局部地区全部野鼠暂时被消灭,周边野鼠会不断迁移填补,直至鼠密度达到相对平衡。由于血吸虫病流行范围广,因此在较大范围内精准灭鼠难以实现;同时,目前的科技水平难以在大范围内灭绝老鼠。
因此,本次试验提示,在以野鼠为主要传染源的局部地区,如果要在短期内控制血吸虫病传播强度,可以适当采取灭螺辅以野外灭鼠的防治措施。但从长远看,这类地区仍然要坚持以消灭中间宿主钉螺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