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哲学”视野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研究
2022-11-25郑玲雅
郑玲雅
(杭州市崇文世纪城实验学校,浙江杭州 310000)
一、道德与法治课中的哲学教育缺失问题
当前,在我国公共教育学领域中,主要探讨的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调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关于哲学教育与“五育”的关系,或哲学教育对儿童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还未有系统和全面的论证。学校在积极努力地做好“五育”的同时,令人思考的是,中小学生怎样才能在哲学方面得到发展和提高?在哲学教育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的现状之下,怎样在中小学开展儿童哲学教育并体现其价值?
另一方面,在不少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上仍存在着德育知识机械与浅层教学,教学缺少结合学生真实生活的适度拓展和多元解读,又或是课堂有了丰富的活动却失去了德育意义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教师缺乏正确的儿童观、教学观,缺乏对学生道德生命的哲学观照。道德与法治作为一门培养儿童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的重要课程,课堂中发生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学生道德成长的教育资源,这就要求教师站在儿童的立场,渗透儿童哲学的理念和思想,无论从课堂氛围的营造还是教学活动的展开,从回答儿童的问题还是引导儿童提问,都必须充分尊重儿童,并为之提供帮助和支持,使学习过程成为有意义的生命历程,从内心深处体验到成长的快乐、满足和顺利。
李普曼(MatthewLipman)在《教室里的哲学》一书中明确表示,学生问的许多问题可以称为带哲理性的问题,包括形而上学、逻辑学、道德哲学等方面,要组织这样的哲学探讨并非易事[1]。其领衔设计的儿童哲学课主要目的就是帮助儿童独立思考,持续保持儿童的好奇心,通过富于哲理的故事引起儿童主动思考,引发儿童自己提出问题,发展辩证的思考能力,最后在群体探究中找到答案[2]。本文根据李普曼观点,结合道德与法治的学科特质,提出将“儿童哲学”引入到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以“儿童哲学”的理念实施德育,引导学生从多种角度观察和分析社会事件和现象,在辩证思考和自由对话中学习对道德事件做出正确地判断和选择,在真实情境中充分经历道德体验,将认知内化为行为,从而实现道德成长,提高哲学素养。
二、“儿童哲学”视野下的道德与法治课
(一)儿童哲学与道德教育的关系
小学道德与法治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理念指导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的提升、健康生活态度的养成、思维能力及社会性的发展等方面有着特殊的学科作用[3]。当前,课程改革的重点是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指向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旨在促进学生在真实、复杂的生活情境中,通过运用(跨)学科知识、技能和思维,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分析情境、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性品质和关键能力。所以,学科核心素养导向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要求教师必须明确学科育人的目标,即从关注单一的德育知识教授转变为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关键能力、必备品格与价值观的培养,从而体现道德与法治学科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儿童哲学以发展儿童思维为核心。在《教室里的哲学》一书中,李普曼等人提出儿童哲学的总目标是让儿童学会独立思考,为自己而思考(think for oneself)以及思考思维自身(think about thinking),同时提出了五个具体目标:提高推理能力,发展创造力,推动个人的成长和人际交往能力的发展,增加对道德的理解,培养获取生活经历之意义的能力。可见,在培养儿童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道德素养和交往沟通能力等关于道德与法治学科的育人目标上,哲学拥有其他学科或项目所没有的独特优势。
事实上,儿童哲学和道德与法治课,有其内在的贯通与联系。首先,哲学倡导的独立思考、大胆提问、批判思维等素养,亦是道德教育的范畴。以自由对话为例,其追求平等、学会倾听、能用联系的方法看问题的哲学素养同样也是儿童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其次,儿童哲学中包含的大量来源于不同哲学领域的问题,诸如存在、信念、公平等,无不渗透着几千年来中外哲学家的道德倾向,而这些问题同样以螺旋上升的方式分布于道德与法治的教材中,体现着主流的道德观、价值观。
(二)道德教育不能脱离哲学教育
儿童哲学可以促进道德与法治教学。儿童哲学致力于发展儿童的各种能力,不仅要求学生明白什么是合乎道德的行为,还要求学生练习诸如“关心”“劝告”“帮助”的具体行为,目的就是让儿童实际去做,最终达成自觉地实践,而这也正是培养儿童良好道德品质的基础。故“儿童哲学”视野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将更加尊重儿童的智慧,倾听儿童的提问,引导儿童联系生活实际做出评判,从而激发儿童创造潜能,发展推理和批判思维,努力把儿童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统一起来,促进其道德素养的提高与人格完善。这是道德与法治教学所追求的。
因此,本文论述的“儿童哲学”视野下的道德与法治课,就是将儿童哲学的理念和思想引入到道德与法治的教学中,围绕儿童哲学的核心目标,聚焦提问策略、对话策略和思维策略,用儿童哲学的方式深度实施教学,从而构建具有儿童哲学特质的道德与法治课。
三、“儿童哲学”视野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
(一)创设交往情境,在认知深化中学会大胆提问
问题是质疑的开始,而质疑是哲学思考的基础。道德与法治课程本身具备强烈的思辨性、逻辑性,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教师需要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将思维引导和教学有效融合,将课程内容以辩证性的形式呈现给学生,引导学生思考问题,探讨问题,理解道德与法治知识的深层逻辑,进而将道德与法治知识应用在现实生活中,思考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在认识深化中学会提问,促进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养成。同时,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思辨性决定很多问题一般不设统一的标准答案,鼓励学生自由思考、多个维度去看待问题,以发展学生的审辩思维为目标。应该说大多数学生都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但随着年岁增长,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演变成习惯接受、懒于思考的人。质疑和批判精神的缺失,是培养哲学思维的大敌。为了帮助儿童打破壁垒,学会独立思考和质疑问难,教师应努力创设激励儿童大胆提问的情境,引导儿童积极互动,最终获得更加理性的想法。《健康看电视》一课中,教师创设了一个真实开放的情境:你们喜欢看电视吗?你看过哪些电视节目?
生1:我最喜欢看《奔跑吧兄弟》。
生2:我喜欢看动画片。
(七嘴八舌回答中)
师:看来同学们很喜欢看电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节目。
生3:平时我爸妈不让我看电视。
师:对此,其他同学有什么疑问?
生1:如果能看,你喜欢看什么?
生3:如果跟你一样看《跑男》,我爸妈肯定也不同意。
生1:为什么?难道看动画片就同意啦?
(教师鼓励生1继续说)
生1:小孩子也是人,也能看电视,看什么电视大人可以管,但不能禁止我们看,这样不公平。
这是一个极好的交往情境,从上述问答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第一位学生的心理,他的发言折射出另一个话题:小学生看电视的权利。他不只关注了“看什么”,还有“能不能看”的问题。教师引导学生关注问题本身,提供学生自由表达的空间,不断深化对“看电视”这件事的认知,在恰当时机指导学生运用逻辑推理、辨别判断,大胆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并在自由表达的基础上学会认同和质疑,激活思维,提升思考力。
(二)组建探究团体,在深思明辨中启发自由对话
团体探究是儿童哲学实践的主要方式。从组织形式上讲,儿童哲学视野下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提倡打破教室既有格局,组建探究团体,师生围成一个大圈或几个小圈,在轻松的氛围中开展自由对话。这里的自由对话指的是生生之间、师生之间就某个问题的讨论与交流,学生必须有机会充分地考虑自己的想法,并促使他人也认真思考,在此之前教师不能随意地打断,更不能掌控讨论而使学生接受自己的观点,但教师对探索技能的运用和探索的进程可以起主导作用。群体性的探究过程一旦内化,学生养成了相互尊重、认真思考的习惯,习得了有效探索技能,“探究团体”的组建也就水到渠成了。组建“探究团体”的要求有:1.群体成员自由组建,要有共同的兴趣;2.群体公约自由制定,成员之间相互尊重;3.群体对话自由和谐,成员要认真倾听彼此的观点,强调自由对话而非辩论,保持群体的和谐及对话的顺畅。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引导学生养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课程,而思想观念的养成是受环境影响的。构建探究团体,通过自由对话,经历从怀疑到探究、行动的过程,懂得他人是怎样进行推断和假设的,进而养成以批判的态度看待他人的表达,反省自己的思维。哲学中指出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产物,学生的意识和价值观的养成受客观存在的环境影响。在现实世界和环境条件下,学生能够在团体的引导下深思明辨,在环境的引导下构造精神世界,既体现出环境的共性,又体现出个人独特的思想特征。
比如《我们的班规我们订》一课,有学生提出,班级的某位班干部工作认真过了头,谁迟到了,谁没有光盘行动,他都管,同学都不喜欢他,他这样做是对还是错?学生根据自己的看法分成了两组发表各自的看法,并抛出了思考:1.持支持意见的同学的理由。2.这位班干部管的事情对谁有帮助?3.持反对意见的同学的理由。4.曾经被管过的同学,哪方面的行为有进步?5.管理同学时要注意什么?轮流表达后,学生达成了基本共识,这位同学很有班级荣誉感和责任感,敢说真话,不怕得罪人,但是要注意与人沟通的方式。
上述片段,师生在对话的过程中都遵守了一定的规则,包括等待、倾听和轮流说,保证了对话顺利、公平地开展,因为是轮流说,所以所有学生都能耐心等待、专心倾听、深入思考他人的观点,它不仅可以让学生从对话中获得知识,还能让学生学会怎样去获得知识。换言之,自由平等的对话作为一种探究的方法,它可以锻炼学生高水平的思维技能,并在深思明辨中学习对道德事件做出正确的判断,将认知内化为行为,从而实现道德成长,提高哲学素养。
(三)激发探索意愿,在认知冲突中提升思维能力
思维能力是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元素,也是学生在问题解决过程中体现的关键能力。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核心素养包括学生在分析情境、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交流结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性品质和关键能力。这种综合品质和关键能力只有在认知冲突中、在思维锻炼中才能被养成。儿童哲学是以思想、思考的训练方式为主,目的在于让儿童掌握行事的方法并养成自我行事的特点。通过学习,学生习得新的思维技能,在认知冲突中不同的思维模式又促使儿童形成不同的性格特点和处事方式。因此,道德与法治课堂理应关注思维层面的教学。学生从质疑、分析到评价,最终通过总结习得思维技能。
在学习《正确认识广告》时,学生看了一则小罐茶的广告,表示很是喜欢,“六位大师亲手制作”品质一定好。试想,根据小罐茶的营销额,六位大师也太厉害了,每人每天能炒2000斤茶,所以这是一个典型的广告欺骗案例,学生的探索意愿大增,问题不断:1.六位大师亲手制作你怎么看?2.商家以“六位大师亲手制作”打广告又怎么看?3.消费者都很买账,从中你有什么感悟?如此,在强烈的认知冲突中,学生的质疑、分析层层推进,对“广告是商品的一种炒作行为”理解就深刻多了。这是一种自觉的、充满建设性的思考。类似这样的思维技能的积累就是培养哲学素养的土壤,不断积累,学生就能逐渐提升独立的思维能力,改变思维的模式。
总之,儿童哲学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有着积极作用,它能让教师真正地将学生置于课堂的主体位置,正确地引导学生进行道德成长的自由探索,更好地帮助儿童更加理性地看待世界,从而培养了批判、创造、关怀的思考能力,养成了良好的思维习惯、涵养道德品质,为共筑美好价值观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