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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签的欠条一定无效吗

2022-11-25

新传奇 2022年44期
关键词:魏某民事法律民事行为

徐某曾多次向朋友魏某借钱,其中有一笔欠条是由年满17 周岁的儿子徐小某在借条上签字的。如今,魏某向徐某、徐小某追还欠款,徐某辩称该笔欠款是其儿子签字的,当时徐小某未满18 周岁,系未成年人,其所签字的欠条无效,故拒绝承认该笔欠款。

那么,徐小某签字的欠条到底是否有效?徐小某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已满16 周岁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上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的规定,是对所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规定。但每个自然人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对未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行为,应当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以及能否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等方面,来综合判断和认定。

本案中,徐小某在借条中签名时已年满17 周岁,且经审理发现徐小某2017 年就已外出务工,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徐小某对其在借条中签字的行为与后果应当具有基本的认知和相应的判断能力,并能够理解和预见可能发生的后果。

因此,徐小某在魏某出具的借条上签字,表明其对涉案借款的追认,构成债务加入,应对涉案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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