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三重逻辑
2022-11-25王梓良
□ 杨 军,王梓良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不懈追求,是广大人民的共同心愿,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探索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可以明确在新时代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以更好地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
一、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浸润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大同”理想,发展于我国历代领导人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设想
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包含着对未来社会的宏观预测,而共同富裕思想在他们的预测中已有较丰富的论述,其主要思想有:一是未来的生产力将会达到极高的水平,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完全实现,私有制不复存在,所有人将实现共同富裕。二是未来社会的生产将会促使所有社会成员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极大满足,最终达到所有人共同富裕。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工人群众可以将剩余劳动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1]。恩格斯指出:“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2]“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无产阶级运动的最终目的是谋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马克思恩格斯在当时现实条件的局限下,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对未来社会状况进行了科学预测,使得共同富裕理论得以建立在科学的根基之上。
(二)中国古代社会的“大同”理想
远在中国古代,人们在对“大同”社会的追寻中,就出现了初具雏形的“共同富裕”思想。“大同”是春秋战国时期至秦汉年间人们依据原始社会的美好传说而刻画的理想社会。“大同”见之于《礼记》“礼运篇”,其内容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4]
“大同”社会蕴含着“共同富裕”思想,其主要包含以下三点:一是“大同”社会不存在私有性质的财产,财产为所有人共有。二是人们的“公心、爱心”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所有人都享有完善的社会保障。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与“共同富裕”联系最紧密的当属第三点。通过社会的发展进步,人类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欲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前提是生产力的高水平发展,从而创造出充实的物质财富,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中国古代社会萌发的“大同”理想,反映了古代人民对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希望。
(三)我国历代领导人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
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实践。1955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明确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他说:“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5]187同年毛泽东又指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5]197这表明,广大农民如何共同致富,是毛泽东十分关切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近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毛泽东将理论付诸实践,初步摸索出了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道路。改革开放以后,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6]265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373江泽民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并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7]胡锦涛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9]“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10]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共同富裕的努力方向和实践路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历代领导人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
二、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逻辑
(一) 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如今,我国已步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进入新时代,我国建设发展应该综合全面,稳步推进,不仅包括物质的现代化,还应包括治理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聚精会神搞好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物质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当前我国可以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条件,那么下个阶段的侧重点就是加强治理现代化,并且通过治理现代化的提升,反过来带动物质现代化更好发展。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并作了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治理现代化,促进国民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进而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好重要基础,这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对共同富裕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共同富裕纳入2035年的远景目标,并提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1]。这就必须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密切联系起来,使得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同样得到极大的发展和充实,全面提升人的综合素质,使得人的发展能够跟得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进而促进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目标。
(二)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路径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完成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克服了绝对贫困这个困扰人民已久的难题,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但也应当看到,尽管我国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方位,但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在新的历史交汇点,我国各种国内外矛盾也日益深化和复杂,并且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10],充分说明了从人民利益出发实现共同富裕,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所面临主要矛盾的重要路径。一方面,中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经过长期不懈奋斗,使中国经济发展取得新的伟大成就,人均收入与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充分的现实条件与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我国贫富差距现象现在依然存在,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导致一些利益藩篱的固化。因此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重要目标,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进新时代共同富裕取得更大成绩。
(三)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是稳固中国共产党执政根基的重大举措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12]党的执政基础,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党的执政基础稳固,执政地位才能更好地维持。而影响执政基础的关键在于其是否拥有稳固的阶级基础,这个阶级基础就源自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中国共产党在坚持以人民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共同心愿,其在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赢得了人民高度认同,积累了最深厚的执政基础。同时党在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也体现人民主体地位。人民群众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认识并利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主体地位。这会不断提升人民对于国家的信任感和对于执政党的信心,进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三、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根本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综合国力名列世界前茅,已经为全面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基础、物质准备和制度保障。但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仍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必须科学制定实行共同富裕的实践方略,通过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道德文化修养、缩小贫富差距维护公平正义、保护生态文明等路径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2) 运输时间.货物在运输时所消耗的时间长意味着货物占用资金的时间长,会导致货物成本的增加.通过降低运输时间可以吸引顾客,提高运营商(水上“巴士”)的市场份额[13].因此运输时间是影响货主选择路径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节点间的运输时间及节点处中转时间.
(一) 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发展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13]即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坚持高质量发展,不能简单地以生产总值增长率为准则,应该要以很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发展目的[14],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从“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的转变。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总要求。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各方面的要求。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都与百姓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息息相关,都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因此,推动高质量发展,不能只看经济领域,还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从日常医院看病问诊、儿童上学,到整村整镇生态建设、乡村振兴,都要以高质量发展为总要求,倾注全力、汲取智慧、凝聚力量,把社会各方力量团结在一起,共同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其次,高质量发展是所有地区需要达到的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本目的是使所有人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不是某个地区,某些人的事,而是所有地区、所有人共同的事。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扎稳打,苦干实干,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所想所盼掌握好、解决好,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推诿,尽其所能为百姓排忧解难。要善于因地制宜、扬长补短,立足于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找到一条符合群众期盼的、符合本地条件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最后,高质量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贵在坚持,必须干劲持久、着眼长远,不能只在一时一事上坚持,更要在常态长效上作努力,既注重建章立制,又要立足实践,一步一个脚印,行稳致远。
(二)提升人民道德文化修养,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精神引领
共同富裕不应只包括物质方面的满足,还应包括精神上的充实和富足。古语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15],当外在的需求得到相应的满足之后,精神世界也应得到一定的提升。马克思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同样也包括物质和精神两大方面。因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人民道德文化修养。
首先,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应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髓,深入宣扬其所倡导的仁爱、诚信、民本、正义、修身、爱国、孝悌等,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同时,积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工程,将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并融会贯通,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全体人民在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中固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人民思想觉悟的提升。
其次,用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来激励人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16]榜样的力量是无言且巨大的。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光辉形象在无形中能够启发和教育人民,给人以无穷的正面激励力量,能引导人民自觉地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实现我们的崇高事业,需要时代榜样的引领。要在全社会大力宣扬榜样的力量,树立道德模范,宣传英雄事迹,营造出尊重榜样、热爱榜样、学习榜样的良好氛围,用最细微最温暖的事迹来感召人、温暖人、打动人,从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最后,要坚持发挥多元主体联动作用教育人民。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少年兴则国家兴,少年强则国家强,必须注重和关心青少年群体的成长和发展,系好青少年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发挥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联动作用,用正确的思想、行动和方法去教育引导他们,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使他们形成热爱学习的良好习惯和崇尚科学正义的良好品质,使其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发展者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和弘扬者,并立志成为怀大志、立大德、成大才的堪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缩小贫富差距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
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贫富差距过大则会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妨碍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制度措施来保障共同富裕的实现。
首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基础性的民生问题,是涉及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是否具有最为基本的前提和平台的问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要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监督和约束机制。完善与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在深入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基本法以及各种单项法规建设,强化社会保障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和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成员的权益不受侵犯。二是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其次,进一步推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建立公平的成果分享制度。公平的成果分享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一是完善收入分配机制,解决发展进程中的贫富差距拉大问题,创造公平的社会条件。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既要体现效率,又要体现公平,关键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17]。依法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促进职工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二是合理利用税收杠杆调节不合理的过高收入,进一步改革税制,加大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加快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设,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对居民收入水平和收入结构实施全方位的监控管理,完善存款实名制,实行纳税人和业主的“双重申报制”,重点对高收入阶层的监控,合理调节个人过高收入[18]。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政府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法律制度,提高腐败及其他非法行为的成本,阻止寻租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分配秩序。
最后,促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也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重视并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教育投入增长的落实,为促进教育公平提供雄厚的财力支撑,使得国民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服务。二是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教育部门应改变以往教育资源过于集中投向少数重点中小学和大学的做法,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之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本科生和研究生之间等,都应该有合理的比例,不宜畸轻畸重。三是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资助体系。在投入导向上,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应向处于弱势的地区和人群倾斜,特别是向农村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倾斜,完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保障和偏远地区学生在校住宿保障[19],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
(四) 保护生态文明, 为实现共同富裕铺就亮丽底色
良好的生态文明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共同富裕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文化政策为手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中平等的一员,自然界本身也有发展权。人类必须要尊重自然界中其他伙伴及自然本身的发展权,只有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人类的活动才是可持续的、有意义的。因此,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建立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宗旨的生态文明。
首先,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观点。以人为本的观点包括协调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它以全球意识、整体意识、生态意识等为其具体的观念性构成要素。它承认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认为保护自然也就是在保护人类自身。在生态平衡系统中,人虽然处于主导地位,是管理者,但人绝不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要牢固树立人类整体意识,从自然本身的发展出发、从人类整体利益出发(包括代内人类整体利益和代际人类整体利益)约束人类的行为方式。
其次,必须确立良好的生态文明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在思维方式上,要打破传统的、功利型的工业化思维方式。传统工业化模式过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够重视生态化的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有可能会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付出沉重的自然代价。在价值观念上,必须突破把经济效益凌驾于社会效益之上的价值观,确立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的利益和命运休戚与共的观念。人类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充分认识自然的价值,尊重和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再次,必须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彻底改变经济增长以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为代价的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实现物质、能量、信息的自然循环与社会循环的协调。实现由资源型经济向效益型经济转化、污染型生产向清洁型生产转化,积极发展符合生态化模式的农业、工业、信息业和服务业。
最后,必须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制度体系。一是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重在科学保护和严格保护,主要包括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主体功能区制度、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控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二是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涵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愿有偿使用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旨在科学利用自然资源。三是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重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四是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体系,着眼于制度的落实管用。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使责任变为行动,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各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内在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