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资源内涵初探
2022-11-25彭贵珍赵治学黄始玉江西中医药大学南昌330004
★ 彭贵珍 赵治学 黄始玉(江西中医药大学 南昌 330004)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21 世纪以来,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成为国家文化产业开发的重点之一。随着中医药文化产业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被提上议事日程。2009 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作为“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的手段之一。2012 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时重申这一立场。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制定《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时,将“系统梳理中医药文化资源”作为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承体系的首要工作,且对这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濒危中医药文物抢救保护,分类廓清中医药文化资源状况,建立中医药文化资源数据库”。由“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的泛化口号,到“系统梳理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具体规范,国家相关部门对中医药文化资源的认识在逐步深化。
在国家的倡导下,开发、利用和保护中医药文化资源成为大众关注的话题,相关人员依据自己的经验和学识,从不同立场出发,为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问题出谋划策,吴宪提出要在传统节日民俗中开发中医药文化资源[1];黄莺等主张利用古代中医文化资源,推动当地旅游业或中医药产业的发展[2]。
在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的热潮中,也形成了对中医药文化资源的不同理解。孙灵芝认为古代地方志里蕴含着丰富的中医药文化资源,这些中医药文化资源主要有地方医政信息、医著信息、医人、医事、疾病信息、本草信息等[3]。这其实是将与中医学相关的文献记录都纳入了中医药文化资源的范畴。彭善民等将中医的思维方法、哲学基础、治疗方法以及医德精神视为中医文化资源[4]。李路丹、禹纯顺将中医典籍、中医医案视为中医文化资源[5]。梁胜等将地方名医及其相关物质非物质文化遗存视为中医药文化资源[6]。李文彦将中医药学中的人文内涵、文化元素视为中医药文化资源。
从十几年来的研究成果看,学者们运用的“中医药文化资源”或“中医文化资源”概念的内涵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中医学中包含的哲学理论、思维方法或人文内涵、人文元素。(2)中医药典籍或与中医药相关的文献记录。(3)名医及其遗存、故事。(4)传统文化中的中医药元素。
另外,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院长张其成教授2019 年发文,认为中医药文化资源是指我国在中医药发展历史长河中,不断沉淀而逐渐形成的传统医药文化资源[7],将中医药文化资源定义为我国的传统医药文化资源。该文虽下了定义,但过于笼统,难以把握。
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专家的概念过于笼统,其他研究成果零散、不成体系。到底何为“中医药文化资源”?其内涵是什么?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无疑既有现实意义,也有理论意义。因此,本文试图从中医药文化和文化资源两个方面入手,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做一尝试,以求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1 中医药文化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医文化”“中医药文化”逐渐成为学术用语。学者们陆续尝试对这一名词进行解释。
1993 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薛公忱首先从中医文化与中医科学技术相区别的角度对中医文化的内涵进行了探讨,他指出,中医文化不是指作为科学技术的中医本身,而是指中医学特有的社会形式、文化氛围,也就是说,中医文化指中医学发展同社会文化背景的联系以及中医学中所体现的文化特征[8]。薛公忱将中医文化与中医技术严加区分,将中医文化界定为与中医学相关的社会文化,忽视了中医学本身即是一种文化,因此,这一概念似乎未被学界广泛接受。
1996 年8 月,在安徽黄山召开的海峡两岸中医药文献、医古文、中医药文化学术研讨会上,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分会(以下简称中医药文化分会)成立。它的成立,推动了中医药文化的研究,也促进学者们更深入思考“中医药文化”的概念。2005 年8 月,中医药文化分会在安徽黄山召开第八届研讨会,经过与会代表的讨论,决定将中医药文化初步定义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体现中医药本质与特色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总和”[9]。该定义概括出了中医药文化内涵的两个关键点——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员,它体现了中医药的本质与特色——并从广义文化的角度,将中医药文化界定为与中医药相关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不过,由于概括性太强,这一定义虽然全面,未免失之笼统。
后来,中医药文化分会的会长、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张其成教授又从文化的具体层面对中医药文化进行了界定,他认为:“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学内在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外在的行为规范、器物形象的总和”[10]。这一概念紧紧围绕中医药学展开,从内外两个层面解释中医药文化,就内部层面而言,它是中医药学自身所具有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就外部层面而言,它表现为中医药学维护人民健康所要求的行为规范以及所采用的器物,其内涵具体而清晰,便于理解和把握。
另外由于生鲜产品在质量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商品容易出现问题,售后纠纷很多屡见不鲜。根据调查,有消费者反应称收到每日优鲜水果腐败变质甚至生虫,也有罐头生锈等情况,但在跟售后反应此情况以后,每日优鲜客服却表示不予退还,只能退货款的30%,而且还存在客服不及时处理的情况。
在专家学者探讨中医药文化概念之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 年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为中医药文化下的定义如下:“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发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和思想基础。”这一概念综合了前两种概念,既强调了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员,又突出它是“中华民族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中医药内涵,更试图从文化的具体层面阐述中医药文化的涵义,只是在具体层面解释时着重强调了精神层面,忽视了物质层面,或者说注意了内在层面,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外在层面。
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中医药文化学逐渐发展成一门新兴学科,中医文化的概念逐渐形成共识。2017 年,张其成主编的《中医文化学》教材对中医药文化做了更加全面的解释,他首先指出,中医文化包括中药文化。关于中医文化,有两种含义:从广义“文化”角度看,中医文化指整个中医药学。从狭义“文化”角度看,中医文化指中医学形成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它本身蕴含的人文价值和文化特征,其文化内涵包括精神层面、行为层面、物质层面等三个层面。将中医文化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研究,一般采用“中医文化”的第二种含义[11]。
经过多年探讨,学界对中医药文化虽做了各种阐释,但大家基本接受了《中医文化学》教材所做的狭义“中医药文化”解释。这种解释具有可操作性,能具体而清晰地指导中医药文化的研究。这个概念强调中医文化的人文社会科学属性,强调中医文化的研究应该围绕中医学展开,这项研究可以分为两大块,一是中国社会与中医学的关系,二是中医学本身蕴含的文化价值。中医文化学的研究可以围绕精神层面、行为层面或物质层面展开。这样,中医药文化的概念就很清晰,研究的范畴也具体且好把握。
2 文化资源
“文化资源”一词是在1966 年美国《国家历史文物保护法案》通过后产生并逐渐流行起来的,20 世纪70 年代,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对文化资源的内涵进行了初步界定,认为“文化资源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自然和人工物质遗迹,包括遗址、建筑物和其他物件,这些物件具有历史、建筑、考古或人文发展方面的重要性”。这一说法与当时世界上流行的“文化遗产”的概念相近,主要指与历史学、考古学相关的物质形态的文化遗存。
20 世纪90 年代,“文化资源”一词流入中国后,被广泛使用。本世纪以来,随着文化产业被提到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成为热门话题。以“文化资源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为题的专著也出版了多部。有关文化资源的论文更多,中国知网论文标题中含有“文化资源”一词的有8000 多篇。文化资源研究成果繁多,研究者对其理解也异彩纷呈,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将文化资源概括为包罗万象的资源总和。1990 年出版的《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将“文化资源”界定为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人类创造物,可分为有形的文化资源和无形的文化资源两类。前者以物质形式存在,如遗迹、文物以及人类现行创造的各种物品;后者没有物质载体,或由物质载体所体现的各种文化精神,如社会组织、语言、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建筑风格等[12]。这一概念体现出明显的移植性特点,在给文化资源下定义时,首先强调文化遗产的内容。不过,作者从广义的文化角度阐述文化资源,其范畴因而大为扩展,从物质产品拓展至精神产品,从物质形态扩展至非物质形态,从历史产品扩展至现行产品,文化资源包罗万象,与广义的文化差不多了。申维辰认为文化资源是由人类劳动创造,体现人类丰富思维活动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或人类创造这些产品的活动,并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文化资源的大致范畴,文物古迹、建筑、工艺、民俗、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戏曲,甚至历史人物都可归入文化资源[13]。在他看来,文化资源是人类创造的产品、或人类创造产品的活动,甚至包括某些特殊的人物。欧阳芹、时平也肯定文化资源是人类创造的各种资源总和,但更强调文化资源的价值性,因此,他们将文化资源定义为人类创造的具有文化物质财富价值和精神财富价值的各种资源的总和[14]。
(2)突出文化资源满足精神需求的特性。程恩富认为文化资源是人们从事文化生产或文化活动所利用的各种资源总和。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文化资源主要以精神形态存在。文化资源也有以物质形式表现出来的,但所要体现的并非物质形式本身,而是体现在其中的思想、观念、情感和美感[15]。这一概念虽然也强调总和,但更突出精神因素。在程恩富看来,文化资源虽然可以以物的形式存在,但这些物存在的价值主要在于其精神意义。吴圣刚也认为,文化资源是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以一切文化产品和精神现象为指向的精神要素[16]。这一概念强调文化资源是满足人类需要的精神要素,其表现形式可以是文化产品,也可以是精神现象,这里的精神现象应该理解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宗教信仰等精神层面的东西。
(3)突出文化资源的区域特性。欧阳友权认为,文化资源是具有地域风情和文明传统价值的社会资源,它能突出资源原生地的文化特征,也能表现此地历史进步的痕迹。自然景观、历史遗迹、地域文化、乡土风情、民俗文化、民族音乐、宗教文化、文学历史等都属于文化资源[17]。这一概念强调文化资源的原生性,突出其地域特色。
以上四类概念从不同角度对文化资源进行定义,各强调文化资源的某一特性。在文化产业化成为主流的环境下,从产业开发角度思考文化资源的成果最多,上面第三类强调文化资源的地域特点其实是为了地方旅游产业的开发,因此也可以归结到为文化产业服务一类之中。由于各地文化产业开发的重点不一样,对文化资源的认识也就不一样。
由于当前学界未形成统一的文化资源概念,文化资源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清晰,本文尝试综合各类观点,重新定义文化资源。笔者以为,要给文化资源下定义,应从文化资源的文化属性和资源属性两方面下手。就文化属性而言,文化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包括人类创造的所有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狭义的文化则主要指人类创造的精神产品。从广义文化角度定义文化资源,会使文化资源的概念过于宽泛,难以把握。因此,从狭义文化角度定义文化资源,将其限定于精神层面,则有利于概念的可把握性和可操作性。就资源属性而言,资源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天然存在,能够被人类利用的物质;社会资源则是人类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显然,文化资源是由人类创造的社会资源。就文化资源的功用而言,除了为文化产业服务以外,还可以为文化传承、政治认同、审美教育等目的服务。
根据以上考量,笔者认为,文化资源可定义为人类创造的为满足人类自身需要或体现人类思想、观念、价值的产品,以及创造这些产品的特殊表现形式。这些产品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甚至包括创造这些产品所需的特殊技能。
3 中医药文化资源
3.1 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定义
从中医药文化与文化资源的关系考虑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定义,则中医药文化资源就是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能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中医药文化产业开发提供材料的所有资源。
在对中医药文化的概念进行梳理时,笔者比较赞同张其成在《中医文化学》中对中医文化的狭义理解,即中医文化指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蕴含的人文价值和文化特征。根据这个理解,中医药文化资源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体现中医药学理论发生、发展的各种医药学著作和实物,前者包括传世医药学著作和出土医药学著作,后者包括出土的或存世的各种医学模型、医疗用具。二是体现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发展的社会背景材料,以及一切体现中医学人文价值和人文特征的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
结合上文对文化资源的定义,笔者以为,中医药文化资源应当是中华民族在创造、发展中医药学过程中积累起来,体现中华民族认识生命、疾病和健康的各种材料,以及中国人民为维护健康、防治疾病所利用和创造的各种器物以及各种特殊技艺。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解读,本文将中医药文化资源定义为:中医药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在创造、发展中医药学的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能够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与方法的各种物质元素和非物质元素。
根据上述定义,中医药文化资源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反映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医药相互关系的文化资源。一方面,传统文化中影响中医药形成、发展的各种元素都属于中医药文化资源的范畴;另一方面,中医药影响中华文化所体现的各种物质、非物质因素也属于中医药文化资源的范畴。二是体现中医药自身特色的文化资源。但凡体现中医理、法、方、药特色,表现中医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的各种物质、非物质元素,都属于中医药文化资源。
3.2 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分类
中医药文化资源包罗万象,内涵特别丰富。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呢?21 世纪以来,国务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文件以列举的方式初步列出了中医药文化资源包含的内容。通过梳理这些文件,笔者认为文件中一再提及的“中医药文物、文献、典籍、古迹,古今名医遗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等都应当归入中医药文化资源的范畴。可是,文件中提到的内容既有可以看到的实物,也有某些特殊的技术或行为方式,如何对文件中列举的材料分类?如何以一般化的、概括性强的分类方法尽可能将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内容都囊括进去呢?
在上述中央文件中,中医药文献、典籍、文物、古迹通常并列提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另列。实际上,文献、典籍、文物、古迹等都是可见的、物化的材料,可以归为物质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属于非物质文化资源一类。因此,我们可以把中医药文化资源按表现形式分为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两大类。鉴于文化资源中,文化遗产是其中最重要也最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内容,因此,笔者借用文化遗产的概念来研究中医药文化资源的表现形式。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根据表现形态,文化遗产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其中的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而文物又可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小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传统医药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套用文化遗产的分类方法,中医药文化资源也可按表现形态分为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其实,这种分类方法在国内已有先例。2018 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实施了对本市的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他们就将中医药文化资源分为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大类,前者包括中医药古迹、名医故居、中医药堂馆、中医药文献、中医药器具等;后者包括中医药人物、医疗技艺、药物炮制技艺、中医药生活方式等[7]。
2019 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在下发《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专题项目》时,重申了2018 年的分类方法,且对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了界定,他们认为,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主要是指中医药人所创造的物质实体的文化资源,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是指以医药学家为核心所形成的文化资源。在列举二者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时,将“中医药教育及师承”纳入非物质文化资源内。
笔者认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中医药文化资源分为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分类方法简单明了,非常实用,但对二者的界定还有些缺憾。首先,将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界定为“中医药人所创造的物质实体的文化资源”,突出了中医药人在中医药文化资源创造中的核心地位,但忽视了中医药人生存于中国大地,他们的创造受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应界定为:中医药人所创造或与中医药人密切相关的物质实体。其次,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界定为“以医药学家为核心所形成的文化资源”更加不合适,前文的中医药人就包括医药学家,且与医药学家相关的文化资源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笔者认为还是借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比较好,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界定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反映中医药人治病救人、健康养生理念的各种技艺和方法,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医药元素。
结合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和北京市的实践,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中医药文化资源按表现形式分为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包括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两类。前者包括中医药典籍、诊疗器物、标识器物以及与中医学相关的文献、绘画等;后者包括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医药场所,名医故居、体现中国古代公共卫生理念的古遗址、古墓葬,与中医学相关的石刻、壁画等,现代建立的各类中医博物馆也可以归入这一类。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包括中华民族世代相传并具有民族特色、有特殊疗效的诊疗方法(包括民间秘方)、诊疗技艺、药物炮制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历代中医药人物的故事与传说、中医药政策制度,中国传统文学、民俗所包含的中医药文化元素也属于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
弄清中医药文化资源的概念,为《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系统梳理中医药文化资源”“分类廓清中医药文化资源状况”做了一项基础性工作。它不仅有利于中医药文化资源的保护,中医药文化产业的开发,而且有利于中医药文化的建设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