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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秩序·少年心史·语言辩证
—— 一曲哀矜者的“民谣”

2022-11-24王小平

新文学评论 2022年1期
关键词:民谣外公阳光

□ 王小平

王尧的《民谣》包括三部分:正文、杂篇与外篇。正文分四卷,以主人公“我”—— 一个乡村少年的见闻、感受为线索,呈现乡土世界的变迁;杂篇则游走于小说与散文的边界,将不同时代、不同体裁的文字交错并置,勾连起宏大时空背景中的人事,为历史与个体错综复杂的关系补充作注;外篇则“摘录”了一位乡村教师的小说《向着太阳》,借由他者视角的书写,进一步释放正文与杂篇所蕴含的言说力量与空间。

正文部分的1、2卷集中表现“老人们的故事”。这故事悠长绵密,暗含不绝如缕的隐痛,包裹着《民谣》的一个重要主题:乡土秩序的常与变。小说中细细描绘村庄的地理方位、河流湖泊、房屋街巷等等,耐心呈现“庄”与“舍”的样貌及各自区别。“村中有庄,有舍,舍围着庄转,庄围着镇转,镇围着县城转,这就是通常的社会秩序。”①清晰、层次俨然的地理空间、行政规划格局背后,关联着一整套农业时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人的思想观念。但庄舍却不是封闭的,秩序终将被打破。小说第一句便点出了乡村的暗流涌动,“我坐在码头上,太阳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下”。这句话中的丰富含义后文还将提到,这里仅说码头。码头是庄舍与外部世界的出入口,它接纳着到庄舍讨生活并最终生根的外来者,如“我”的爷爷奶奶,以及外公的曾祖父;它连通了民间社会与权力机制,迎送着官与民,如在乡村与公社间奔波、一次次提交材料、不停“谈话”的外公,以及前来视察的省委书记、县委书记;它还见证着历史的变迁:当年的革命者王二大队长“常常在夜里从西曲口上岸”,而地主胡鹤义的儿子也在一个夜晚从这里悄然离开。码头通向一个比庄舍更大的世界,后者的潮起潮涌、风云变幻必然波及、撼动庄舍。于是,在第1卷第2节的结尾,小说写道:“有一天,我们村庄的秩序被打破了。”秩序被打破的标志性事件是胡鹤义跳河自尽。这一事件如放在正史书写中,无疑具有正面意义,因其标志着地主阶层及其所代表的传统乡土秩序在风起云涌的人民革命中终于溃败。但在《民谣》中,胡鹤义不仅仅是阶级意义上的地主,同时也是乡土文化秩序的守护者。在小说叙事中,地主胡鹤义从未正面出场,却始终在场,他被称为“大先生”,与贫穷的乡村文人李先生同享有“先生”这一称谓;他改变了祖辈的奢华气派,在家中厅堂办起私塾,聘请李先生在此教书;“村上的人有红白喜事,他都会去应对”。胡鹤义是一个开明士绅,虽是地主,却也帮助穷人,甚至革命者,游击队的王二大队长就曾经在胡鹤义家住过,因为“穷人供不上游击队的饭”;当为游击队通风报信的剃头匠杨麻子被还乡团活埋后,胡鹤义还偷偷接济他留下的遗腹子杨青。但这个“没有血债”也“没有民愤”的地主,在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中终于还是难逃灭亡的命运。这样一来,传统乡土秩序的变化、溃败似乎就有了别样的意味。

面对胡鹤义及其所代表的乡土旧秩序,老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保守者,一派是革命者。先说保守者,这一派老人包括“我”奶奶、丫鬟小云、胡鹤义家的长工胡怀义等。“我”的曾祖辈是旧式大家庭,爷爷奶奶也曾经有过繁华的日子,父亲则被唤作“少爷”。只是后来家道中落,再加上突如其来的一把火烧了店铺,新中国成立后才侥幸被划为贫农。奶奶来自镇上,从小镇到村庄,奶奶“始终保持着她的优越感”。日常生活中的规矩是不能废弃的,譬如喝粥的声音不能太响,家里人不到齐便不能开饭,筷子只能伸到菜盘子靠近自己的这一边,吃好了要对长辈说慢慢吃,不能起身就走,等等。这些礼仪并非虚有其表的做作,而是包含着对日常人伦的尊重与体贴。奶奶在水缸里养荷花,为的是好看,不许人碰,但当根叔生病上火时,却摘了叶子送去。荷花美则美矣,却也自有其实用功效。高雅精致的审美情趣与百姓家常日用如此水乳交融,并无丝毫抵牾,这是真正的文化积淀。这种对传统文化的重视自然也包含着对旧式人际关系秩序的尊重与维护。“我”出生在1959年,此时的乡村已是暗流涌动。在“我”的满月酒席上,爷爷请来了胡鹤义,这引起众人的惊恐不安,“在胡鹤义跨进门槛的那一刻,我外公也傻了”。秩序被打破之际,必然伴随着人心的转向,但一些固执的守旧者却仍保有着朴素的民间情义及温暖的人性底色。奶奶收下了胡鹤义老婆送给“我”的银镯子,在挨家挨户送红蛋和糯米糖粥时,短暂的犹豫之后,也决定要送一份给她:“母亲说送吧,人不能势利的。她们婆媳都觉得大奶奶人不错。”“奶奶对比她落魄得多的大奶奶有着理解和同情:‘大奶奶哪样没吃过?那时什么日子,现在东家成了伙计了。’”虽不无同病相怜之意,却也是对失势之人的照拂与体贴。这些礼数、规矩或不符合阶级性,却是传统秩序的重要部分,是文化之“常”,值得珍重对待,绝不应轻易废弃。

与保守者相对的,是革命者,这一人物系列又分两类。一类是包括“我”的外公、王二大队长、杨麻子、独膀子、方天成等人在内的老一辈革命者。他们或在游击战争中英勇牺牲,或四处游走先后效力于国共两方,或以胜利者的身份进入新生政权,其革命故事构成了村庄令人神往的隐秘往事,其中一部分,则成为“红色队史”的重要资料。但革命叙事并非《民谣》的主旨。小说要处理的,是这些革命者们在更大的革命风暴来临之际的境遇。在这场令人猝不及防、席卷一切的风暴中,除已死去的王二大队长成为人人敬仰的烈士之外,其余人等无一不遭到批斗。乡长杨麻子与人通奸,被削职还乡,在一次酒后把图钉别到了毛主席像上,于是被带走;县委书记方天成、“我”的外公、独膀子逐一被批斗,且被认定为走资派、内奸、国民党反动派;独膀子曾经的婆娘小云则在批斗会前一夜自尽……革命者们的过去或辉煌或暧昧,却无一例外成为新一轮“革命”风暴的打击对象。在奶奶的回忆中,“杨麻子以前多神气,腰里插着驳壳枪,想打死哪个就打死哪个”;如今,“杨麻子现在走路都靠着墙,别着身子走,像个小鬼。……现在好了,靠边站了”。乡土秩序的改变者们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被卷入风暴漩涡,成为“革命”的对象。

老一辈革命者已被雨打风吹去,新一代“革命者”又已成长起来。胡怀忠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控诉地主胡鹤义,并揭发外公包庇了胡鹤义及其儿子。被冤枉的外公不明白胡怀忠为什么会如此诬陷他,经人提醒才想起,“他在养殖场工作时,怀忠去找他,说想到养殖场厨房烧饭。外公没有理由换掉炊事员,便拒绝了怀忠。但那一天,外公还留怀忠一起在食堂午餐”。此外,更有一件事,足以证明胡怀忠品质之恶劣。原来,二十年前,目睹胡鹤义送走儿子的胡怀忠已经借此敲诈过一次,并得到了一根金条。类似的“革命者”还有“房营长”。外公被批斗时,找了证人——以捕鱼为生的房老头,却不料房老头也被绑起来陪斗,民兵房营长随之带人抄家,竟抄出一面民国时期的国旗,于是当场打了房老头一个耳光——房营长是房老头的侄儿,房老头最后被逼上吊自尽。革命者们动机各异,有真正为理想献身者,也有为一己之利益者,后者本亦为人之常情,但与老一代革命者相比,胡怀忠和房营长的“革命”并不仅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美好生活,而是包含、放纵着贪婪、嫉妒、仇恨等人性的阴暗面,以“革命”的名义伤害、践踏他人,这让“革命”显得如此荒谬。

当曾经的理想、信仰与残酷的现实相遇,老人们也产生了困惑。外公临终前,与“我”有一席长谈。他提到胡鹤义跟其他地主不同,又提到阶级成分划分的不公正,譬如秋兰爷爷家里贫困,秋兰的父亲因勤劳节俭置了家业,结果被划为富农,秋兰的叔叔胡怀忠,游手好闲、吊儿郎当,却因身无家产而被划为贫农,等等。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的外公,多了一份对历史的清醒和洞察:“我后来想通了,胡怀忠不栽赃我,我也会被批斗,你看看,哪个老革命不被批斗。”以及对生活、对革命更深一层的理解:“一个庄上的人,无法天天斗来斗去。今天不见,明天见。没有运动时,大家过日子。过日子,斗不起来,不想过日子了,才去斗。”

“过日子”与“革命”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涉及历史的常与变。守常察变,变中求常,这是古老东方的智慧,然而,常的内涵是什么?变的边界在哪里?这是小说萦绕于心的问题。《民谣》中的庄舍是乡土社会的缩影,这一社会也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的“‘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②,是“礼治”的社会,“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③。不可否认,革命的产生与发展自有其历史原因与合法性,然而也必须看到,当革命走向激进、极端之后,“礼治”文化传统全面崩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被摧毁,此时戾气遍布又似乎是必然的了。小说中,胡怀仁的一句“落刀子吧,落刀子吧”,谶语一般反复出现,且又自一个贫苦雇农口中说出,更见悲怆。也证实了若传统文化根基被彻底破坏,那么受到损害的不会仅仅是几个地主,最终付出代价的,还是全体民众。由此,小说具体、细致地描绘世相人心,呈现革命时代乡土秩序的变动,不仅接续并深化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革命与生活、阶级性与人性的思考,且呼应了近一个世纪前沈从文曾经在《长河》等小说中深深的忧虑,“‘变’是无可避免的,但‘变’是不是一定要取消‘常’?”④时至今日,随着经济发展、民间财富的积累,传承、礼仪又被提起,从政府到民间,都花费了巨大精力、财力去重新恢复并建构文化传统,不能不令人深感历史之悖谬。如何处理革命与传统之间的关系,依然值得深思。

在《民谣》中,除胡鹤义跳河自尽外,乡村文人李先生亦跳河自尽。两人贫富地位不同,结局却相似。这个一生贫苦的乡村文人临死前留下了一张纸条,请人转交给“我”,上有一段文字:“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千年之下,孟子的沉痛之音犹在耳边。

“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民谣》是一曲哀矜者的“民谣”。

歌者有所思。然而历史从不轻易予人以判决的权利,即便是以文学的方式。在复杂、动荡的历史洪流中,文学者所能做的,便是以丰富敏锐的感受、精纯细腻的笔触为人物赋形,从而为时代留影。真正好的写作,源自对自我生命的深刻认知,唯其深刻,那经验便必然不再是属己的,而与他人、与世界息息相通。然而,对己、对他人、对世界的深刻认知,要如何在体会于心的同时行之于文,这是横亘在每个写作者面前的难题。

《民谣》作者将对自我生命的深刻认知转化成为对小说主人公“我”的书写。出生于1959年的“我”,在母亲腹中便已“看到很多大人物”。村民们在码头边欢送前来视察的省委书记与县委书记一行,其中也包括“我”的母亲。在喧嚣热烈的气氛中,母亲突然肚痛,赶回家不久便分娩了。出生时“倒着睁眼看世界”的我,注定了将成为一个敏感、多思、早熟的少年。如何描述这少年?不妨试撷取他生命中的几个片段:

对红包的回忆:曾祖母给“我”和弟弟的红包是不一样的,我只有两毛钱,“城里人”弟弟则是五毛钱。“这是我第一次在自己的大家庭中感受到阶级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我的压迫感,我性格中的敏感也许就是在这两个红纸包之间产生的。”

对城镇的印象:“即使是在夜晚,我也觉得小镇的气味是浑浊的。镇上的人家是用煤球炉的,街上的拐弯处都是一堆堆煤灰;镇上人的粪便和乡下人不一样,厕所特别臭;女人从身边走过,化妆品的味道也是异样的。我特别不习惯街上的人放肆地走路,他们像螃蟹,乡下人像小鱼。”

对革命的热情:“第一次听到腐朽没落的家族与革命有关的一件事,我开始对曾祖父有些好感,我甚至想象他也会大笑的样子。”“我无法理解,这样一个革命者,怎么会在爷爷奶奶的口中被拦下来,让我错失了与我们家一段光荣历史相遇的机会。”

对奶奶的复杂情感:“我好像一直抵抗奶奶,抵抗奶奶把她驮着的小镇像包袱一样挂到我的背上。”“我压根不知道奶奶当年有一个丫鬟……丫鬟和伙计是让我恐惧的概念,是被压迫阶级的概念。”“奶奶的丧魂落魄颠覆了我对主人和丫鬟关系的认识。”

对外公的担忧:“很快,我陷入了恐慌之中。我在供销社东墙上看到了揭发外公的大字报。”“在看了那张大字报后,我一直担心‘东风吹’会吹掉我的红袖章。”外公的历史问题终于快要有了结论,“我”在码头上等待从公社回来的外公,“我曾经悬着的心,也许就在外公踏上码头的一刻落地。恐惧,就是你的心一直悬在那里”。

不必再多引述了。“这就是少年。他在生长着。他在哆嗦中长大成人。他在等待麦苗起身不是在等待春天,春天的烦躁和冬天的冷酷对少年是一样的。”在精神、心智最需要滋养的时期,少年的心灵却被芜杂混乱的见闻经验所充斥,亲情混杂着歧视,革命排斥着亲情,少年被各种矛盾、冲突所撕扯,在迷雾笼罩的生命之河中沉浮挣扎,无力自度。他向往“革命”,崇拜革命者,却又对革命者与无辜者被批斗、被伤害的现实感到困惑、恐惧。多年后,他回忆自己看到外公被打倒时的感受:“那天我第一次感到黑夜的可怕。晚上十点多了,供销社门口的红旗像补丁一样缝在黑夜里。这可能是我后来神经衰弱症的前兆,秋兰家的老狗已经死了,但我还常常感觉它在疯叫。”他无法理解世界的复杂,也无力控制自己游走的心神,只能在疾病、梦境、想象中寻求出路。“我常常在夜晚充满了想象,我在想象中推翻或肯定我的所见所闻。”“那时我已经知道忘记的好处,忘记了,就不会神经衰弱了。”然而,“我”没忘。于是,“我病了”。个体与世界之间的剧烈冲突,最终以疾病的形式爆发出来。

“我”在8岁时目睹外公被贴大字报,按照时间推算,应该是1967年。外公的历史问题解决则是在1972年。对少年在这5年间的艰难心路,小说中并未多言,但或可窥见一斑。1971年一个春天的下午,“我”遇到了白胡子老头(外部世界的象征);1972年的春天,“我”在码头等待外公归来。诚然,春天是充满希望的季节,然而,少年已自不同,“我知道外公要成为正常的人,他不用再别别扭扭地走路了。但我开始神经衰弱,我看自己、看村庄的眼神好像发生变化了”。“我和他们的分歧越来越多。我不像以前,父亲他们说了什么,我就会点头,即便不同意,也只是不吭声。但现在,我和他们会有些争论,甚至故意抬杠。”春天并不能如愿埋藏一切、重启一切,正如小说中所写,“四月的乡村是恐怖的。许多熬过冬天的人是在春天到来时死亡的,当万物开始生长时,万病复苏,田野里新坟无数”。身心曾被冰封的少年,如何去迎接春天?冬天所埋葬的,是否能够在春天被遗忘?还是仅仅带来另一场精神的狂躁?目睹过衰亡、自身也曾随之颓败的人,是否还能恢复生机、想象未来?艾略特在《荒原》中写道:“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荒地上/长着丁香,把回忆和欲望/掺合在一起,又让春雨/催促那些迟钝的根芽。”⑤春天的残忍,在于它的遗忘,也在于那不能遗忘的。“在长者越来越看轻往事时,幼者恰恰驮着他们的往事向前走。”

痛苦令人丰富。在躁动并衰败着的乡村中,少年的忧伤与悲哀绵密细致,如水漫延,却最终渐渐汇聚成一个方向:逃离乡村。对远方的憧憬鼓舞着少年,成为他在现实中奋力自救的动力来源。如果说,与白胡子老头的相遇亦真亦幻,那“陌生的地名”所象征的或许仅是梦境中对远方的想象,但爬上钻井队的井架后所看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原先预测的地平线以外的大地”。小说第1、2卷处理的是历史,第3、4卷则探讨未来。与前者的人物主体是老人们不同,后两卷中出现了众多新一代年轻人,与此同时,一些新的生活可能性也逐渐显露。

其中一种可能性源于对“江南油田”的想象。大队干部勇子计划围河造田、钻井开采石油,从而实现有工业、农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钻井队不仅为乡村展示了现代工业的力量,也带来了现代的生活方式与鼓舞人心的情感。勇子与秋兰、巧兰与钻井队队员阮叔叔之间萌生了爱情。但这种一哄而上的“学大庆、学大寨”本身却与“革命”一样,带有强烈的虚幻乌托邦色彩,遭遇了失败。而后,勇子被迫在“革命”与秋兰之间进行选择,他最终决定放弃“革命”,这或许与他所遭遇的挫败有关,那场挫败让他看清了改造乡村梦想的虚妄,也看清了“革命远景”的虚妄:“勇子应该是爬到高处,他在空中已经看见和看清了很多东西,于是他自己从树上顺势而下。”钻井队并未开采出石油,只好迁走,巧兰义无反顾地跟随阮叔叔去了哈尔滨。“江南油田”的想象虽然彻底幻灭,但却成全了两对年轻人的爱情,这不能不说是颓败乡土中的一抹亮色。

而对“我”来说,新的可能性也在呈现,这可能性源于对现实的不甘及对未来的想象:“我找不到一个让我内心平衡的世界和记忆,唯一能够抚慰我的方式,是我自己不时想象未来。”我不愿意走勇子的“革命”道路,但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道路会是如何,内心难免迷惘。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想要离开乡村的愿望是如此强烈。“我”看到王二大队长、外公、勇子们的失败,“看到了无法改变的生活”,但不愿放弃改变的努力。当勇子“从树上下来”,放弃了“革命”也放弃了梦想之际,“我期望自己成为小鸟,能够栖息在树枝上,然后再飞翔”。当然,这里的飞翔,不再是飞向“革命”了,而是另一种隐隐约约的生活图景,尽管它并不清晰,但“我”知道,唯一能够做的是不断地读书、上学,最终离开乡村。

与爱情的救赎不同,“我”的新生活源于自身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紧张感、疏离感,这也是“我”与勇子的区别,“我只是一个观察者,我不像他那样把自己置于村庄的历史之中”。这固然与“我”童年时代对“老人们”的往事与现实境遇的复杂感受有关,是敏感多思个性的体现,但小说也揭示了另一个因素,即经由大量阅读而建构起来的丰富内心世界,使“我”拥有了对现实的超越感、想象力与行动力。在小说中,“我”不愿出门,因为“有看不完的小说”,“我沉湎在小说中”。“我”非常喜欢《老山界》,甚至能背诵其中的段落:“满天都是星光,火把也亮起来了。从山脚向上望,之间火把排成许多‘之’字形一直连到天上,跟星光接起来,分不出是火把还是星星。这真是我生平没见过的奇观。”“我”不仅读过《野火春风斗古城》《三家巷》《红旗谱》《苦菜花》《青春之歌》《红岩》等革命历史文学作品,也读过《家》《伤逝》《红楼梦》,背过几首《诗经》,跟随李先生读过《古文观止》。这个醉心于阅读的乡村少年,在混乱而压抑的时代中成长起来,忧伤敏感,脆弱又坚强,丰富驳杂而痛苦着,从纸上立起、转身,遥遥地望向我们,一脸迷茫,却个性鲜明,带着独特而迷人的气质。

《民谣》并没有通常意义上的人物塑造意识,而只是不断地呈现那“未经整理的生活”(亨利·詹姆斯语),去表现“我在历史中”那丰盛而混乱的经验。小说中的“我”,在灰蒙蒙、暗淡的乡村光景中逐渐长大、成熟,勉力汲取那有限的营养,最终如陶罐般自一团混沌柔软、天真懵懂的泥水混合物中获得了自己的形状,朴素、沉静,带着温润的光泽。《民谣》描绘了一个人的早期生命逐渐成形的过程,这手法近似于赋形,而非塑造。

《民谣》中有着充分的语言自觉意识。

首先是叙事语言的极度节制。作者长期致力于“文革”文学的研究,对文字的敏感自不必言。他在《迟到的批判》中谈及部分作家的创作时指出:“这些作家在最初写作时也是从复制一种非常态的思想、思维、语言和文体开始的,也就是说这样一种写作不是从确立自我而是从扭曲、剥夺自我开始的。我始终认为这种复制对当代文学、当代思想文化和我们这些在今天被称为知识分子的人是致命的一击。”⑥由学术研究而来的自省意识难免会对小说写作产生影响。更何况,《民谣》所描写的时代本就是一个对语言极度依赖却又极度亵渎的时代:“我”的朋友余明在与网小吵架时,发火说了句我要强奸你,便被人举报并拘留审问,愤怒冲动之下一刀割掉了自己的生殖器;“我”在医院里看到一个喝农药死去的男人,“这个男人喊错了什么口号,然后吓得喝农药了。女人发现时,给他嘴巴里不停灌水,但迟了”。学者的严谨以及所要处理题材的特殊性使得作者时刻保持着对文字的警惕,这造就了小说简洁、平实的文字风格,即便是书写荒谬、惊悚的现实种种,小说的叙事语言也节制、冷静,绝少判断、评价,更不用说直白的抒情。于是,文本的形式与内容间始终保持了稳定的张力。

但也会带来一些问题。譬如,在涉及私密情感关系时,这种节制、冷静似与人物的实际年龄、身份不符,而显得略微生硬。比如,与喜欢的女孩方小朵在一起,“我听到了朵儿的呼吸声,她可能也听到我的心跳了。朵儿拿出一块新的手帕说:‘你头上有汗,我帮你擦擦。’她靠近了我说:‘你敢不敢亲我?’我听到西泊的南岸,有个婶婶在喊儿子回家吃饭”。这一段描写令人想起汪曾祺《受戒》的结尾,但不同于《受戒》全知视角下的变化自如与深长隽永,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使最后一句的转向失于刻意,“我”受到了叙事者身份的干涉,文字的节制反而阻碍了细节的表现力。

尽管《民谣》的整体语言风格是节制的,但当书写内容远离外界人事关系、回归自然世界时,关于个体感官经验的描绘却又体现出细腻、感性的特点,譬如:“好像在你来回的脚步声中,穗子饱满了,黄了,弯了,黄绿相间的叶子几乎黄了。秋天就在这个时候悄悄来了。我赤脚站在码头的水中,感受到了凉意。秋天的河水似乎比夏天浓稠,转身自水中上岸时,从脚面滑落的秋水像丝绸一样。”又如,“那时没有雾霾,但我生活在雾霾一样的氛围中。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起早去学校,我突然害怕热烈的阳光,你想躲避霉味,你就得躲过阳光。在最难熬的日子,我会趴在地上闻青草的味道。趴着的时候,田埂上的青草像一条狭长的绿色地毯”。最为饱满、丰饶、别致的语言体现在对太阳、阳光意象的描绘。“我坐在码头上,太阳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下。”这是《民谣》的开头,且在小说中重复出现。这一奇特新鲜的意象有着丰富的含义。稀薄的春日阳光、凄清的时代气氛与不可知的未来交织在一起,少年心事无从寄的等待与不安,都在此中。而太阳之光焰、威严与其“薄”且“垫在屁股下”相对照,政治隐喻也自不必言。另一段可以看作是对这句话的延伸:“如果阳光离开庄稼,离开稻子、麦穗、山芋藤、桃花和雨露,阳光只在天上,不在大地上,就没有颜色。我害怕头顶上的阳光,我喜欢大地上的阳光。我喜欢在这样的阳光照耀下,看水沟、稻尖、麦芒、山芋藤上的露珠和向日葵的姿势。阳光只有照在向日葵上时才是金子。”头顶上的阳光与大地上的阳光,构成了一对意味深长的隐喻。

接下来这一段则是小说中少有的华章:“我赤脚裸身从阳光中穿过,我像沟水,像稻尖、麦芒、山芋藤上的露珠和向日葵。我可以把阳光切割、变形。我突然脚踩田埂上的青草,阳光压缩在我的脚底下,透过青草贴在泥土之上。我伸出手,阳光的颜色是一个少年的血。我晃动时,看到手掌上的阳光。向日葵上的阳光是金色的,木船上的阳光是古铜色的,老母鸡鸡冠上的阳光是紫色的,屋檐上的阳光是灰色的,水面上的阳光是破碎的,棉袄里的阳光是白色的,蝇头上的阳光是绿色的,棺材板上的阳光是黑色的。”乡村中的忧郁少年,在这一刻化身为阳光之子。明亮流动的光芒剥离了一切外在之物,我“赤脚裸身”,回归自我本源,回归自然,化作稻尖、麦芒、山芋藤上的露珠和向日葵;在阳光里,“我”法力无边,“可以把阳光切割、变形”;在阳光里,万物变幻出万千颜色,明暗各依其分定,井然有序,五彩斑斓。阳光下的世界,是一个万物皆有灵的世界,人与物息息相通、声气连贯,舒畅、开阔、愉悦又从容。丰沛、明亮的语言及意象相互缠绕,鲜活热烈的少年心性令人感动,尽管只是一刹那。

“大地上的阳光”,源于自然,也源于内心。它照亮万物,亦照亮不同的文字,明晦皆无从躲藏。让文字敞开,去探索文字的多种可能性,这是作者的又一重语言自觉。

《民谣》中的杂篇与外篇带有强烈的非虚构色彩,但的确又是小说的一部分,亦真亦幻。如何理解小说正文、杂篇与外篇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解读《民谣》的关键点。詹姆逊曾经说过:“历史只有以文本的形式才能接近我们,我们只有通过预先的(再文本化)才能接近历史。”⑦历史叙事作为权力意识形态的体现,是一种话语的形式,对此,《民谣》作者有着充分的认识。通过不同语言形式的实践,小说文本呈现出复杂立体的有机构造,体现了作者力图接近、还原历史的努力。

正文部分的类自传小说叙事有着强烈的散文化特点,对私人生活的回忆构成其主要内容,个体的碎片化记忆在拼贴重组中逐渐靠近历史的斑驳真相。但对自幼热爱文学、作为村里为数不多的知识青年的“我”,及以文字写作为业的作者来说,私人生活的内涵显然并非行动化的日常生活所能概括,还应包括甚至更多地指向内心情感生活,于是,承载着这一情感生活的“当年”的文字,以及对这些文字记录的重读与反省,作为杂篇的主要内容,其意义便显现出来。杂篇部分由三种文字材料组成:一种是“我”中学作文本中的文字,包括我的写作、老师的留言、同学和表姐写给“我”的信等;一种是“我”在阅读当年文字时所作的注释;还有一种是“我”对这些文字所作的背景介绍。从内容上看,三种文字材料以自我反思、辩驳的对话形式出现,与正文部分的回忆及有节制的抒情构成了互补关系,而不同文体的并置,则使文本内容与形式紧密契合,在时间与空间结构上均体现出交错立体的纵深效果。杂篇中,“我”当年写下的文字有着鲜明的“文革”体特点,今日的介绍与注释则是文人体,两种文体的并置,清晰地呈现了个体在历史中的成长。这些文字通过真诚、毫不留情的自我袒露与反思,体现了作者对历史如何影响、形塑个体心灵及语言方式的深刻体认,同时,也借助于语言方式的改换、更新,重新参与、建构历史,由此,完成了“自我与历史”之间复杂关系的思辨性书写,实现了作者“处理自我与历史的关系”的愿望。

如果说,杂篇中的文本是一种闭环辩证书写,那么,外篇部分则重又敞开。外篇的文本内容是“我”的初中语文老师——杨老师的小说《向着太阳》的一部分,讲述了公社书记奋斗在带领大家填河造田的过程中,发现公社中“资本主义倾向”重新抬头并设法解决的故事。不必否认,人物形象的单薄苍白、情节结构的突兀虚弱,无不体现了“文革”话语对文艺创作造成的损伤。然而,这一创作却是出自语文老师之手,不能不令人叹惋时代给个体带来的巨大戕害,同时,这一戕害又通过“为人师表”而间接传递给了学生。在正文部分,不管是“贼喊捉贼”的余老师、拉二胡的张老师,还是“漂亮话”杨老师,无不活得懦弱、卑微,他们被洪流裹挟、无力与这个时代对抗,也无法凭借自己的教师身份获得学生的尊重。与喜读古书、最终跳河自杀的旧式文人李先生相比,他们虽然活了下来,但在灵魂上却早已死亡。而在他们的“教育”下,学生对学习的厌倦、麻木也日渐滋长。“文革”中教—学众生相的可悲可叹,被作者描绘得入木三分。也正因为如此,杨老师的这一文本被置于小说末尾便有了特殊的含义。作为“我”的语文老师,杨老师的语言方式自然是学生的效仿对象,是杂篇中“我”当年文字风格的重要催生者,同时,杨老师的书写又构成了《民谣》中东泊故事的另一个版本,以另一种方式塑造了奋斗/勇子这一人物形象。《民谣》的意义空间由此被进一步打开,可以想见,如果时代没有发生变化,那么,杨老师的版本便应当是真正的队史了,而“我”的《民谣》也将沿着老师的道路前进,会是另一种面貌。文字与历史之间的关系,不能不令人心惊。保持对文字的敏锐和警惕,不仅是作者的自我要求,也是《民谣》对读者的遥深寄语。

借着杂篇与外篇的驳杂语言,《民谣》具有了鲜活的开放性。正文与外篇两种版本的最大区别在于对乌托邦梦想的态度,一则深信不疑,一则抽身而出、返归自我。蒂利希将乌托邦区分为两种:向前(未来)看的和向后(过去)看的。正文中,过去的传统礼治社会在现代体制中已经丧失了合法性,表面上秩序俨然内里则暗流涌动的乡土乌托邦神话已经破灭,而有关未来的乌托邦历史远景亦遥不可及,其虚幻、迷惑性甚至成为动荡现实、衰败人心的根源。乌托邦注定被终结,正如苏珊·桑塔格所说:“我们不再生活在一个乌托邦的时代,而是生活在一个每种理想皆被体验为终结——更确切地说,已越过终结点——的时代。”⑧而这种终结来得如此突然、如此蛮横,让人毫无防备——少年病由此起。但《民谣》并不是简单的批判和控诉,而是通过文本内部的犹疑与往复,凸显不确定性,这是其迷人的魅力所在。小说中不乏对乌托邦的拆解,但也满怀对年少时光的凭吊:“我后来也觉得自己这个时候的状态是奇特的,但我理解我自己,斗争、牺牲、壮烈和崇高,对一个少年而言,总是一种召唤。”这其中虽然有时代教育的影响:“那时我已经接受了一点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概念,我为自己身上有剥削阶级的血在流淌而感到羞愧。”但或许也还包含着青春期少年对屈辱、排斥等等的特殊敏感,“这是我第一次在自己的大家庭中感受到阶级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我的压迫感,我性格中的敏感也许就是在这两个红纸包之间产生的”。个体内心深处的幽晦与复杂纤毫毕现,人们永远在寻求、探索、迟疑与痛苦中试图抵达彼岸,但似乎又将永远保持回望的姿态,是人性的脆弱使然,也是人性的复杂使然。

文本的张力还体现在正文部分的末尾,“我”接受了一次神圣的政治洗礼——入团仪式。这个犹疑不安、身心俱疲的少年,于1974年的初夏,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结束了青春期:“雷雨停了,但我心中有闪电。”沐浴着政治的洗礼,“第一次感到我脸上的红色是党旗一角的辉映”,“我坐在那里,不像听课而像接受审查”。这里,革命话语与人物内心一样幽深暧昧。明朗健康,抑或是千疮百孔?如果是后者,则是又一次反讽式创伤书写;而如果是前者,是否意味着,之前的犹疑、疾病都只不过是类似于《狂人日记》的病中呓语?而这一切已随着洗礼/仪式的举行而烟消云散?若果如此,则记录、反思精神狂躁之“历史遗留物”的杂篇,又将再次令人迷惑于何为“病愈”、何为“得病”的复杂辩证。小说的丰富意蕴,由此生焉。

历史中的民谣是民众心声的真实反映,它远离庙堂,是正史书写之外的野史,生动活泼、质朴易感,是娱乐、也是传达知识的手段。在初民时代,“哲学的思维、科学的认识、历史的事件,差不多全要使用那韵律的语言去表现”⑨。而在今天,若要获得对那曾经存在过的生活世界的认识,从而为理解当下、创造未来提供一种更为坚实的根基,或当聆听《民谣》。

注释:

①论文中有关小说文本的引文均出自《民谣》,《收获》2020年第6期。

②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5页。

③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49~50页。

④张新颖:《沈从文与二十世纪中国》,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4页。

⑤T.S.艾略特著,赵萝蕤译:《荒原》,《艾略特诗选》,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⑥王尧:《迟到的批判·前记》,大象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⑦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著,王逢振等译:《政治无意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0页。

⑧苏珊·桑塔格著,程巍译:《反对阐释》,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357页。

⑨钟敬文:《中国民谣机能试论》,《钟敬文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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