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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韶文化玄玉的认定及意义

2022-11-24张天恩

跨世纪 2022年1期
关键词:玉料玉器考古

张天恩

玄玉是指黑色(或赤黑色)的玉,最早见于《楚辞·招魂》:“红壁沙版,玄玉梁些。”本为诗人屈原对故里宫馆建筑的夸饰性描写。王逸注曰:“以丹沙尽饰轩版,承以黑玉之梁。”揭示出先秦时期的高等级建筑中,有以黑色玉材来装饰房梁的可能。那么,古代有没有其他玄玉的器具呢?

《尚书·禹贡》曰:“禹锡玄圭,告厥成功。”是说大禹治水、划定九州后,遂献祭玄圭于上帝以彰大功告成。文内“锡”字一般作被动语态理解,禹为受赐者,赐主为帝(尧)①,此将玄玉所制之圭的使用推到大禹时代则是比较明确的。二里头文化被看作夏文化,是考古界多数人的意见,该文化出土有为数不少的黑色玉牙璋,可能与文献所说的大禹“玄圭”有关。如进一步从黑色玉器来考虑,考古发现中还有没有更早的玄玉类器物?也就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相关的考古发现实际已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有些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少量玉斧、玉钺及玉饰件等,报告介绍相关玉器的外观往往呈黑色或墨绿色,会不会就是玄玉?如果是,则意味着玄玉的使用要早到仰韶时期,过去的认知可能就存在偏差,故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一、仰韶文化玉器的发现概况

就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而言,较长时期以来存在一个比较普遍的认识,仰韶文化属于不使用玉器的文化系统。相较于东北的兴隆洼、山东的大汶口、东南的崧泽等偏东区域诸文化都有数量不等的玉器发现,基本不出玉器似乎成为黄土高原地区仰韶文化的显著特点。

检索早期的田野考古资料,会发现在出土遗物部分根本找不到玉器的任何记录。如著名的西安半坡、渑池庙底沟、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等仰韶文化遗址②,发掘揭露面积大者上万平方米、小者数千平方米,都不见玉器的信息。这些考古发掘报告就成为上述认识产生的基础,似乎证明了仰韶文化确没有使用玉器的传统,实际也成为仰韶文化研究的一个盲区。

自20 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情况开始出现变化。1983—1984年,在陕西汉中南郑县龙岗寺遗址,发掘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墓葬420多座,其中20 座墓中出土玉器26 件。器类有斧、锛、铲,还有刀和镞③,以生产工具类居多,武器类极少。玉器的材质鉴定有透闪石软玉,也有蛇纹石[1]416-425,色泽以浅绿、浅青、黄绿为主,也有白色。玉器的加工技术简单,未见雕刻的纹饰,但器物表面光洁度普遍较高,可能是缘于玉料的品质较好。

龙岗寺玉器的外观多为浅色,显然不属于玄玉范畴。出玉器可能是因遗址位于陕南的汉水上游,靠近出产岩性相似玉料的汶川玉矿区[1]416-425,有获取资源的便利,也不排除其他地区原料的输入。这些玉器是以本地石器制作工艺所制,和石器生产工具一样都随葬于略有身份的男性成员之墓[2]。这里的发现因靠近矿源或可视作一个例外,还不足以证明仰韶文化玄玉的存在。

1985年宝鸡市福临堡仰韶遗址的发掘,在仰韶文化晚期西王村类型的1 座小房子和地层内,分别出土很薄的梯形、璧形小玉坠各1件[3]158,均为略呈墨绿带有白色纹路的透光料。笔者作为发掘主持人观察认为其是碧玉,与其他石器不同,编写报告时按玉器做了介绍。这应该算是较早识别出的仰韶文化玄玉类小饰件,出土单位年代为遗址的第三期遗存,属于仰韶文化晚期。其实,遗址还出有几件类似材质的墨绿色玉笄,因没有明显透光归为石笄则为失误。

秦安大地湾是一处面积达110 万平方米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内涵以仰韶文化最为丰富,包括从史家、庙底沟和半坡晚期类型三个时期的文化遗存[4]686-694。在各期的部分单位和地层中,分别出土少量凿、锛等玉质工具,报告称其岩性为软玉或蛇纹岩。尤其是最后一期,出土的蛇纹石玉笄有数十件之多。无论工具凿、锛或用具发笄的外观均为偏黑或墨绿色,报告彩版中就展现有玉器10 余件[4]。

西安鱼化寨仰韶文化遗址中,少量仰韶晚期单位也出土有玉笄,均为墨绿色有白色条斑的半透明蛇纹石[5]936、1001、1151。此类玉器发现更多的是蓝田新街遗址,在属于仰韶晚期的多个单位出土玉笄达100余件,多为墨绿色蛇纹岩料;并发现有制作玉笄的蛇纹石残块[6]582,图版八四~九〇,其上有锯切的痕迹,另外,还有同样材质的半成品残笄多件。可以说明该遗址就有以蛇纹岩为主要原料的玉石器作坊,出土的玉笄应为当地产品而非外来之物。

西安泾渭工业园区的高陵区杨官寨遗址,为一处面积约100 余万平方米的仰韶文化大型聚落,庙底沟类型遗存的分布范围约80 万平方米,中间有环壕所围的核心区,是目前所知最大的仰韶文化环壕聚落④。大量出土的文物中除有玉笄外,还有玉钺3 件,玉料均为蛇纹岩,浅绿或墨绿色,夹杂黑色斑点和白色斑纹”⑤。此为渭水流域仰韶遗址首次考古发掘出土的玉钺,与前述遗址的凿、锛、笄及小玉坠等玉器性质不同,已经超出了工具、用器和饰件的范围,具有武器或威权类玉器的意义。

与此呼应,河南灵宝西坡仰韶墓地也出土了一批玉器。其中的9 座墓葬中出土玉钺13件及玉环1 件[7]。除1 件钺(M30∶9)为青白色方解石料外,其余均为墨绿色带白斑纹或黑斑点的蛇纹岩料。根据随葬陶器的形制特征推断,这批墓葬的年代应属于庙底沟类型的最晚阶段,距今约5000年或略早,可能要晚于杨官寨的墓葬。这些具有武器性质的玉钺均出于西坡墓地的大中型墓,普遍置于墓主的手臂附近或头骨旁,远离同墓随葬的陶器,进一步证明其具有彰显死者身份的威权意义。

这些发现可以说明,使用少量色泽墨绿的蛇纹岩制作凿、锛工具,可上溯到仰韶早期的史家类型,距今约6000年以前。到中期的庙底沟类型阶段仍以生产工具类为多,并开始制作玉笄类生活用具。约在庙底沟类型晚期或略早阶段,开始制作用于军事活动的武器——玉钺,可能已被赋予显示身份的威权物属性,成为仰韶文化的一个重要传统。

二、对于仰韶文化玄玉的认定

上述显示了仰韶文化确有以蛇纹岩为原料,制作玉器的大体发展历程。但要将这类以墨绿色泽为基调的玉器,与古文献所说的玄玉等量齐观视为同一事类,实际还需要通过名物互证的机缘来完成。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丝绸之路杂志社、中国甘肃网等单位发起、组织的“玉帛之路考察”活动,给予了一个较好的回应。

该活动数年间在西北五省及内蒙古中南部等地区,先后进行了以古代玉石文物及矿产资源为中心的调查访问十三次,获得大量的第一手科学资料,包括各地所藏的大量蛇纹岩材质的各类玉器和新发现的部分玉矿。笔者有幸参加了第十次(渭河道)、十一次(陇东陕北道)的“玉帛之路考察”。

2016年7月,第十次考察自甘肃渭源县开始,从渭河上游而下到陕西宝鸡市拓石镇北折,入陇山南段南由古道达陇县,又西行关陇道返张家川。2017年4—5月,第十一次考察从陕西西安的泾渭交汇地杨官寨遗址起步,西北行向古豳地陇东进发,再折而东行到陕北考察。

在西起武山、甘谷,东到西安,西北的环县、崇信、庆城,东北的富县、清涧、神木等众多公私博物馆内,都可见多寡不一的蛇纹石类(及深色透闪石料)文物。再加上早前的第九次(关陇道)考察,在会宁、庄浪、固原等县市同样有许多类似玉器标本[8]145-173。还有已经报道过的灵宝市文管所收藏的仰韶玉钺3 件[9],及2021年5月份确认的咸阳博物馆所藏15 件玉钺等,玉器的发现数量更多,范围更大。前文所讲考古出土的这类玉器似已不少,但和这些丰富的收藏比较只能是相形见绌了。

当然,各地所见的大量蛇纹岩玉器藏品,年代不完全限于仰韶文化。以考古学的眼光进行形制特征、制作工艺方面的研判,无疑可区分出年代差异。这些墨绿色玉器有属于仰韶时期的,也有属于龙山时代包括齐家文化的。各地馆藏中那些较厚重的铲、凿、钺、斧等工具、武器,以及玉笄、玉环等,基本属于仰韶文化之物。而那些器形较大器体较薄的璧、环、刀、铲、璋、多璜联璧,以及琮等,则都属于龙山文化及齐家文化之器。这就说明,渭河流域为核心的仰韶文化从早期偏晚阶段(史家类型)开始,经过仰韶文化中晚期的庙底沟和半坡晚期类型,形成了使用墨绿色蛇纹岩为代表,并包括类似色泽的透闪石玉料制作不同类型玉器的传统,也影响到龙山时期的庙底沟二期、客省庄、齐家等文化。

在过去的考古发掘报告及收藏界的话语体系中,对此类色泽和质量的玉器并无统一名称,一般情况下称为墨玉,也有人如笔者就称作碧玉。但很明显,都是在针对玉器的外观色泽而言,用以区别浅色的青玉、白玉和黄玉等,并无一个更客观的统一标准。那么,古人有无较一致的说法呢?

依据《山海经》记载的“玄玉”之说,有学者提出将黑(墨绿)色蛇纹岩和类似色泽的透闪石等玉料,都称作“玄玉”[8]167。另外,本文开头也提及《楚辞》等古代文献中,正是将黑色玉材称为“玄玉”。可知古人对此类色泽之玉,确有一个比较一致的名称。所以,笔者赞同依照古人已有之名,将外表近墨绿的深色玉叫作“玄玉”为好,以别于青、白、黄等其他浅色玉。

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古人所指的玄玉,与我们尚能见到的古代文物有一个较好的对应关系,也解决了考古和收藏界关于此类古玉的名物统一问题。

三、仰韶文化玄玉的基本特点

通过相关考古发掘资料和各地不同性质馆藏文物的梳理,已较清楚了解到渭水流域及相邻地区诸多仰韶文化遗址确有玄玉类文物存在。经对这些文物的初步观察,可注意到它们具有一些基本特征,这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此类文物的认识。

首先,仰韶文化玄玉类文物的种类较少,可视为特点之一。就基本用途来说,主要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生产工具。现在见到并确认的只有凿、锛两类。选用的原材料虽是蛇纹岩玉料,但加工技术,使用情况仍与石器无别。出土于灰坑、灰沟等遗迹或文化层内,并没有显示出作为特殊器物使用的迹象。考古确认此类玄玉的制作年代可追溯到仰韶早期偏晚,中期的庙底沟阶段仍在沿用。

第三类为用具及饰件。目前所见生活用具以发笄数量最多,但形制较单一,有“丁”字形和圆锥形两类。另有少量饰件发现,所见的有圆环、梯形或圆璧形小坠。用材基本为蛇纹岩,制作较精细,表明有不错的打磨抛光技术。考古发现者均出自遗迹单位内,表明应属于较精巧但仍相对普通的用品,较遗址中的骨、陶笄,陶环等饰物或略显珍贵,虽反映了仰韶人审美意识的提高,但还看不出更为明显的特殊含义。考古资料说明,此类玄玉器的使用年代相对较晚,主要是在仰韶文化半坡晚期类型及其前后。

其次,玉料选材范围较窄,器表色调单一。

考古发现和各地收藏的仰韶文化玉器所用的玉材,以蛇纹岩类为主,少量为深色透闪石料,看起来似有深色的偏好,但实际是受到矿产资源条件的制约。这可能是有前者资源易得,后者材料难求的原因。泾渭地区的仰韶文化遗址,大多处于黄土地带的临水阶地,远离玉矿分布区,资源缺乏是最大的问题。

现知的只有在渭河上游甘肃武山县鸳鸯镇一带,发现有丰富的蛇纹石玉矿储藏[10],民间和藏界有鸳鸯玉之称。其正处于仰韶文化分布区之内,蛇纹岩矿区临近渭河干流,顺流而下便于玉材向外转输,如再溯支流而上可应对更大区域先民的资源需求。新街遗址的玉器、玉料和半成品的材质颇似鸳鸯玉,故可能是来自鸳鸯镇一带的原料,反而与邻近的蓝田玉材相差较远。不过,这还需要进一步做化学检测之后才能最终确认。当然,武山鸳鸯玉矿只是目前所知之点,其他区域如被推测的灵宝附近的山中[9],是否也有玉矿存在?需待将来考古或地质调查去发现。

因受玉料选择的限制,玉器色彩显得单调,墨绿甚至黑色成为仰韶文化玉器的基本色调,成为一个必然的反映。

最后,外观朴素,不尚修饰是仰韶文化玄玉的另一特点。

上述的三类玄玉器具,除了玉钺上段或靠近中间位置钻孔,坠饰也各有小穿孔外,均保持了磨制成形后的基本状态。仅少量斧、钺和坠饰有进一步打磨抛光之外,再不施以其他修饰,更没有出现雕刻纹饰之例。仰韶玉器多为深色、不尚雕饰的简朴传统,可能也影响了龙山、齐家、石峁等后续文化的玉器制作工艺。

5.仰口线虫病。剖检可见病牛尸体极度消瘦、水肿,皮下浆液性浸润,血凝不全,肠黏膜发炎,出血,内容物呈褐色或血红色。

四、仰韶文化玄玉认定的意义

仰韶文化玄玉的认定,在仰韶文化及相关研究领域,都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首先,改变了之前仰韶文化不用玉的观念。

长期以来,仰韶文化不使用玉器的观念,几乎是考古学界的一个共识,早期考古报告普遍无玉器提及就是很好的说明。经我们的梳理和业外学者的努力,确信众多考古发掘资料和官私藏品之中,已发现数量众多的仰韶文化玉器,完全打破了这种认识的局限。

即使将龙岗寺青白色为主的玉器算作一个例外,其他发现也足以证明仰韶文化亦有自身的用玉习俗。若以墨绿色蛇纹岩为主的玉器使用为限,年代可早到仰韶早期偏晚的大地湾遗址史家类型阶段,距今也在6000年以前。属于仰韶中期的庙底沟类型虽仍制作工具类玉器,但至迟到其偏晚阶段就已出现了彰显社会威权的玄玉斧、钺,以及环、坠等装饰品,以示使用者的身份或地位不同。

这些发现,不只修正了学界认识的不足,而且将仰韶文化纳入到以用玉为标识的早期东亚文化体系之中,应是仰韶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突破点。

其次,仰韶文化价值观的一种反映。

仰韶文化是距今约6000年前后,在黄土高原产生发展起来的一支延续时间长、分布范围广、影响巨大的考古学文化,有自身独特的文明模式或路径。仰韶文化被认为提供了比较符合民众和社会需要的措施,有顺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优势[11];显示出其生死有度、重贵轻富、井然有礼、朴实执中的特点[12]153-164。比较其他地区,仰韶文化文明路径的主要特点是关注社会治理,务实节俭,不尚奢华,不追求财富拥有和虚耗社会资源[13]146-159。

现在已明确了仰韶文化也使用玉器,与年代相当的红山、大汶口、良渚等文化有相似性,但玉器发现的数量、种类、造型及雕刻纹饰的复杂程度等,均远逊于其他文化。特别是使用者对此类资源稀缺、加工复杂、制作费力的特殊物品的占有形式上大相径庭。红山、良渚文化等明显集中于少数宗教人员或部落权贵之手,大墓的随葬玉器往往以十数,乃至上百件者亦不鲜见[14],所出玉器的种类、品质和工艺水准等也显得更多更高。而仰韶文化大墓随葬品基本是1 件玉钺和几件普通陶器,两者形成的反差巨大,反映出不同文明体系对财富占据的意识差别。

尽管斧钺类玉器在仰韶文化中晚期之际,已具有显示身份、地位的社会意义,但也仅置入极少的数量作为象征,并未大量随葬进行炫耀,表明其不具有像良渚、红山那样的特殊地位。故从玉器的发现数量、种类、简朴的治玉技术等,反映出仰韶文化不崇尚奢华、务实节俭和朴实执中的社会伦理和价值观念。

最后,仰韶文化玄玉对后世用玉传统有重要影响。

现已明确的仰韶文化玄玉取材,主要有渭河上游的鸳鸯玉。以墨绿(黑)色蛇纹岩(及透闪石)为代表的玄玉使用传统,在仰韶之后龙山时期的多种考古学文化中均有程度不同的继承,自西向东的齐家、石峁、陶寺,均有一定数量的玄玉器物发现[15]。其既可能是与原料使用的习惯有关,也可能因审美志趣、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延续使然。

源于仰韶文化石岭下类型的马家窑、齐家文化等,不断西拓,势力范围至于海东和河西地区。这一区域的马鬃山、敦煌旱峡的古玉矿遗址,近年考古工作者已有发现[16]。其中敦煌旱峡玉矿的开采年代约在公元前1700—公元前1500年,可至齐家和四坝文化时期。这些遗址的玉料主要为青、白、淡绿、绿、黄、褐等色的透闪石,也有墨绿色,与齐家文化玉器的材质、色泽多相一致,可见这些文化的玉材供给当来自这些新的矿区。石峁、陶寺等文化的玉料与齐家多相似,研究或认为后者可能为前者玉料的供应者[17]。

另外,二里头文化的玉器也有不少玄玉,著名者如二里头及河南其他遗址所出的所谓“牙璋”[18],一个突出特点是玉料亦以蛇纹岩为多或有透闪石,普遍为墨绿或黑色,少量绿色。可见这一传统也为二里头文化,亦即夏文化所继承,故此类牙璋也被认为是夏代的“玄圭”,并属于夏王朝的核心礼器[19]467-508。

因为这些文化的玉器制作工艺相对简洁,又有一定量深色玉的存在,相较于自东北到东南沿海、江汉等地区诸文化流行的以青白、青黄色透闪石类软玉料为主差别明显,所以学界称之为华西系统玉器[20]。但要溯源的话,无疑可追至仰韶文化,而更晚者还能见于成都平原的三星堆祭祀坑和金沙遗址[21]。

结 语

以上研究表明,1980年以来的考古发现和相关传统文化考察活动的收获,已可确认仰韶文化早期偏晚的史家类型所出的墨绿或黑色的蛇纹岩为主,及透闪石类工具类玉器,应是仰韶深色玉器使用的开端,到庙底沟类型时期有进一步发展,在该类型的晚段已出现彰显身份的威权器——斧、钺,以及装饰用器的使用,表明已进入仰韶用玉的繁盛期。依文献记载的“玄玉”特点,与仰韶文化的深色玉器符合,两者可以名物相容。学界有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可能与黄帝时代有关的看法,此期大中型墓随葬深色玉斧、钺,是否与《越绝书》记载的“黄帝之时,以玉为兵”有涉,似也需要给予应有的关注。

由于受玉料资源限制和文化传统观念影响,仰韶文化玄玉形成了种类少、色深黑和形简素等特征。此后还影响到龙山时期石峁、陶寺及齐家等文化的玉器审美取向和制作工艺,以及夏代核心玉礼器牙璋(或玄圭)的材质选择。已有文章虽已阐明黄土高原地区仰韶文化等华西系的玄玉源远流长,但中原地区的玄玉到商代以后即呈隐而不彰之势。此应与商文化兴于太行山以东,受东方地区使用青白浅色玉、精雕细刻的治玉文化传统影响有关,遂成为主流并影响后世,玉材的选择更钟情于昆仑山系的透闪白玉,而玄玉渐被淡忘。

附记:据新华社2021年12月3日新华网客户端报道,甘肃张家川圪垯川仰韶文化遗址史家类型的环壕聚落出土的玉权杖首,也可能具有威权性质的含义,其亦是鸳鸯玉料的制品,这就更好地印证了本文的看法。

注释

①《史记·夏本纪》记载大禹治水成功之后:“声教讫于四海。于是帝赐禹玄圭,以告成功于天下。”《秦本纪》记载秦之远祖名“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赐玄圭”。②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庙底沟与三里桥》,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半坡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博物馆:《姜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另外还有北首岭遗址、元君庙仰韶墓地、东庄村遗址等,报告的遗物部分均没有玉器的任何介绍。③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南郑龙岗寺——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56-58 页,图七二,介绍玉器24 件,发掘者之一杨亚长研究确认为26 件,多出石刀两件。见杨亚长:《陕西史前玉器的发现与初步研究》,《东亚玉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考古艺术研究中心,1998年,第208-215 页。④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高陵县杨官寨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2009年第7 期,第3-9 页。遗址中心的环壕内面积约24 万平方米,相当于秦汉以后一座较大县城的范围。⑤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高陵区文体广电旅游局:《陕西高陵杨官寨遗址庙底沟文化墓地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8年第4 期,第3-17 页。杨官寨居址出土的另外两件玉钺尚未正式公布,但2021年5月21日至23日在咸阳举办的“玄玉时代”高端论坛上,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提供的玉钺照片亮相专题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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