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竹书《吴命》再缀连兼谈吴楚与陈国的关系*
2022-11-23黄爱梅
黄爱梅
楚竹书《吴命》收录在马承源主编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中,为曹锦炎先生所整理。此篇现存9支简,仅第9简为完简,其余都有残缺,给全文的编连、缀合和释读都带来很大困难。曹先生推测,“全篇首尾皆有残损,估计篇首缺简约一支半,篇尾不详”。①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303页。对该篇简文的内容,曹先生认为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吴、晋的外交辞令,二是吴王派臣下告劳天子之辞。《吴命》公布后,除了文字的考释外,不少学者对其内容和性质进行了研究。其中王连成先生认为是檄文,类似《尚书》“誓”的文风;②王连成:《〈上博七·吴命〉释字四则》,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2009年1月9日。单育辰提出是外交辞令的“汇抄”;③单育辰:《上博七〈凡物流形〉、〈吴命〉札记》(修订),武汉大学“简帛网”2009年6月5日。侯乃峰:《上博藏竹书〈吴 命〉“先王姑婡大巸”考辨》,《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3期,第5页,亦认为“其篇章属性当是吴国外交辞令的汇编”。王晖指所记内容“系楚国伐陈而吴军救陈的两君使者对话与吴君使臣向周天子的告功之辞”;④王晖:《楚竹书〈吴命〉主旨与春秋晚期争霸格局研究》,《人文杂志》2012年第3期,第115页。王青则认为,《吴命》是一篇汇钞,但不是外交辞令,也不是战斗檄文,而是有残缺的告劳之辞。⑤王青:《“命”与“语”:上博简〈吴命〉补释——兼论“命”的文体问题》,《史学集刊》2013年第4期,第47—55页。
《吴命》的内容及性质的认定,有赖于正确缀连编排简文这一大前提。提出“汇抄”观点的,如单育辰、王青等,大多以整理者的编次为基础,认为其中涉及好几段独立且不连贯的辞令。王晖认为所记内容为“楚国伐陈而吴军救陈的两君使臣对话与吴君使臣向天子的告功之辞”,但没有直接明确地指出两诸侯使者对话跟使臣向周天子告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或连续的关系。①王晖:《楚竹书〈吴命〉主旨与春秋晚期争霸格局研究》,《人文杂志》2012年第3期,第115—124页。王晖又有《楚竹书<吴命>缀连编排新考》一文,对《上博简(七)》的缀连提出了批评,指出整理者认为其中有吴国使臣与晋国的外交对话是不对的,应该是与楚国使臣的对话。②王晖:《楚竹书〈吴命〉缀连编排新考》,《人文杂志》2012年第3期,第61页。这一点得到后来学者的认同,笔者也赞同这一观点。不过尽管王晖提出的新的缀连编排较整理者的原有次序有了很大改进,但笔者认为其编连仍存在瑕疵,《吴命》一文很有可能是较为完整的一篇告劳之辞,其所言事迹之间,虽然简文残缺,但其时间和因果都存在相当强的连续性。本文即在此前学者探索的基础上,对《吴命》简进行重新缀连编排,并依此对相关史事进行考辨。
一、意义群与编序
出土竹简往往残缺不全。在根据出土层位、位置确定竹简的基本组群关系之后,在明确同一组群的竹简内部,除了采用竹简外部形态缀合、竹简背部划痕连续态等形态学的缀合方式外,就其竹简所载内容所采取的系联方法,其中之一是寻找各简内容是否存在共同主题或意义群,二是寻求几个意义群之间是否存在连接关系。以下即以此为方法,首先分析《吴命》简文所包含的各个意义群,然后通过关键词来探寻其间的联系,之后再对《吴命》原简重新进行缀连编排。
1.《吴命》所记语辞的言说者
《吴命》中有2支简,据其文中明显的对答形式,可以明确它们各自的言说者和言说对象:
简8: “亦唯吴伯父、晋……”——“吴伯父”当与“晋(叔父/伯父)”对言。而春秋时能称吴王为“吴伯父”、晋侯为“晋叔父/伯父”的,只能是周王周天子。所以简8所揭示的正如王晖《新考》所言,这里是“周王褒扬‘吴伯父’连类而及‘晋(叔父)’”。周王对话的另一方有可能是吴、晋两国,但因为全文没有再出现晋国之事,在这里应该是周王与吴王(或吴国使者)的对话。联系简4吴国向第三方转述自己与楚国往来事迹的表述,吴国的陈述对象很可能就是周王。如此,《吴命》就是吴向周王报告某事,而周王对吴使有所回复。
2.楚国怎样指责吴国?
简4“荆……谓余曰,汝周之孽子”是楚国辞令的开端,后端简残。按道理,下文应接斥责吴国的具体内容。在其余各简中,简5中有“敢居我江(滨)④整理者释为“完(干)”,第316页。此据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上博七·吴命〉校读》,参见“复 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12/30 21:42:39 首发。……丧尔社稷,以广东海之表”的宣言——一是其语含威胁,非彻骨之仇不能言之;二是吴在长江下游,国在楚东,正是“居江滨”、可使楚“广东海之表”之地。联系当时的吴楚关系和地理位置,这句话应该属于楚使辞令,与简4意义可接。
3.“三臣”和“三大夫”
简7有“三臣”和“三大夫”: “故用使其三臣……” “答曰:三大夫辱命于寡君之仆”。按:前为“三臣”,后为“答曰:三大夫”云云,简7此处正是彼方言语结束、而己方作答之始。前“三臣”就是后“三大夫”,所指同一,不过“臣”是“自称”,而“大夫”为另一方对其尊称而已。
简9也有“三大夫”:“ 三大夫其辱昏(问)之”。因其称对方使者为“三大夫”,也当属于接续简7中作答的一方。
4.“ 陈”
简8:“孰为师徒践履陈地?以陈邦非它也,先王姑每(母)大姬之邑”——按《左传》与《史记·陈杞世家》,陈国是周人婚姻之国。“为师徒践履陈地”即简9的“吴走陈”,“先王姑母大姬之邑”是对这一军事行动的解释。联系简6,我们可以发现,正是这一维护周王权威的举动,才得到了周王的高度赞许,称吴国“聂(摄)周子孙,隹余一人所豊(礼) ”。
5.“ 二 邑”
而陈伟缀合简1残简与简3残简,于长度、契口位置都符合《吴命》完整的简,①陈伟:《读〈吴命〉小札》,武汉大学“简帛网”,2009年1月2日;《读上博楚竹书〈吴命〉札记》,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 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年7月12日。后收入陈伟《新出楚简研读》,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15—318页。故诸家从之。又因简3有“吴请成于楚”,简1背的“二邑”,无疑就是吴国和楚国。
6.州来
简1有“竈来”,王晖、王青认为这就是简4的“寿来”,即江淮小国“州来”,其说可从。简4“使一介使亲于桃逆劳其大夫且请其行”;其他简中唯有简7、简9出现“大夫”。简7中一方称“三臣”、一方称其为“三大夫”,明显是一方自称、另一方尊称。简4亦称“大夫”,可推知其当与尊称“三大夫”者为同一阵营。简4后半“荆为不道,谓余曰”之语,为转述楚国使者的言论,前面使使劳军的一方,就应该与吴国同为一方。
7.社稷
简2言“唯君是望。君而或言若是,此则社禝(稷)……”,言及“社稷”者又有简5 “丧尔社稷”云云,两相对照,不难看出,一则气势汹汹,一则态度谦和。简5若为楚国对吴国的威胁,简2即是吴国不卑不亢的回应。
综合以上线索,可对简文的编连作如下考虑:第一步,我们可以把除简6以外的各简汇合为一个大的意义群,属于吴国告功之辞;简6是周王答复之辞,应为全文最末一简。第二步,简4与简5是吴国向周王转述楚国使者对吴国的不逊之辞;简7开始,则是吴国回复楚国的外交辞令。第三步,简3与简1背相合,语义是吴国向楚国的求成之语。第四步,简9 “吴走陈”作为事实陈述,有可能是吴楚外交辞令交锋后的结果;简8则说明了“吴走陈”的理由。第五步,简2言及“唯君是望”,与简3 “君之顺之,君之志也”意义有所联结,都属于吴国向楚国的求成之语。由此,我们可以把相关竹简重新排序,结果如下:简4+简5+简7+简2+简3+简1背+简9+简8+简6。
二、《吴命》释义
我们按照上述新编序,将各简简文重新编排如下:
笔者新排列的《吴命》,与王晖所排同样分两部分,不过他的“第一段是吴使臣与楚使臣的对话”,“第二部分是吴国使臣与周天子之间的君臣对话”。③王晖:《楚竹书〈吴命〉主旨与春秋晚期争霸格局研究》,《人文杂志》2012年第3期,第116页。而笔者认为,第一部分应是吴使臣向周王介绍自己出兵陈国的过程,其中主要谈及吴国为陈国而向楚国所做的外交努力;第二部分应是周天子对吴国的劝勉之辞。整篇则是吴国使臣与周天子的对答之语。
在第一部分,吴国使臣首先陈述了楚国出兵,而吴国派使者劳师,楚国发表了一番不逊之辞。楚国辱骂吴国说,你是周的庶子,(楚国却待你不薄,对你)既有“轩冕之赏”,又有“斧钺之威”,用这种刚柔相济的统治方法(“以此前后之”),还不能管理好百姓,反而导致背叛,岂不是悖逆吗?吴国你竟然还敢住在属于我的长江岸边。告诉你:我要灭了你的国,来增加我楚国在东海地域的疆域。上天不善,让周王闲着(反让我来管教吴国)……所以楚王派了我们三位臣子(出兵),不敢有迟疑。(两国肯定有一战)你们就直接说交战的日子吧。
接着,吴国使臣叙述了吴国对楚国挑衅的回复。吴国使者回复说:贵方三位大夫向我国君的使者致辞,是受辱了;我国国君……(让我转达他的意思:)我还在师长的保育之中,对楚君是怀有希望的。楚君如果能够同意我的话,这就是吴国的(福分);两国国君意见相同,相信也是楚君的心愿。两国国君心愿相左,吴国怎么能不赶来告知。吴国请求与楚国讲和。当年上天不善,降祸于我两国,不是疾疫却瞎治,白白牺牲了我们两国的友好关系。前人有说,马要奔的时候,人也乱跑,很容易被撞倒。州来对我国说……(按:此处残缺,推测有可能是用州来自述受到楚国攻击、请求吴国保护的话,来解释吴国为什么入州来。) “以贤移期”,有劳贵方三大夫问起。今日我吴王已经在位了,从明日以后五六天,就是我国出兵的日子。
然后,吴国使者陈述说: (就这样)吴国出兵陈国。楚人不道,不想他的先君曾经以臣子的身份侍奉先周王,反而废掉对周的贡献,不承担王事。我先君阖庐……仰仗先王的福分、天子的神明!我(夫差自言)有什么功劳呢?我哪里敢谈到先王的福分、天子的神明!吴人……(献俘或献功)于周。我国君(指夫差)跟左右强调:为什么出兵陈国?因为陈国不是别的,是先周王的姑母大姬嫁去的地方!……
第二部分,周王表示收到了吴国出兵陈国的好意,说:“陈国在江淮之地,与我周是甥舅之国。能让我心情安宁,解除烦忧,也只有靠吴伯父、晋(叔父了)……”
三、《吴命》所见吴、楚与陈国关系
陈国,妫姓,虞舜之后,西周初年周武王“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史记索隐》引《左传》曰:“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陈,以备三恪。”①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05页。《史记·陈杞世家》又记陈宣公十七年(前676),周惠王娶陈女为后,是周与陈世为婚姻之国。②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08页。
陈国位于颖水中游,故城位于今淮阳城关,是东周都城成周的东南屏障,也是春秋时期楚国与吴国北上洛阳盆地的通途——楚国既可东出方城,陆路经蔡、陈而北;亦可与吴国同行水路:楚国沿淮水而下,吴国由邗沟再溯淮水而上,此后都可逆颖水抵达陈国。关键的地理位置,使得楚、吴争霸必然要加强对陈国的争夺。
楚国长期视陈国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两度灭陈,又两度复立之。据《左传》和《史记·陈杞世家》记载,第一次灭陈,在鲁宣公十一年、楚庄王十六年(前598),以讨伐夏徵舒弑陈灵公为由,楚国率诸侯伐陈,“已诛徵舒,因县陈而有之”;后听从申叔时劝谏,“乃迎陈灵公太子午於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③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0页。第二次在鲁昭公八年(前535),陈国内乱,“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陈君留奔郑。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④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1页。五年后,公子弃疾弑楚灵王即位,为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⑤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3页。公元前478年,楚惠王以兵北伐,杀陈愍公,终“灭陈而有之”。⑥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4页。
而吴国兴起之后,同样抓紧了对陈国的军事威慑。公元前519年,“吴王僚使公子光伐陈,取胡、沈而去”。⑦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3页。柏举之战后,阖闾、伍子胥入楚,招陈怀公而不至,是以吴、陈结怨。《陈杞世家》言吴破楚后四年,“复召怀公。怀公恐,如吴。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此后,陈“愍公六年(前496),……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⑧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3页。《左传》也记哀公元年(前494)八月,“吴侵陈,修旧怨也”。⑨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08页。
此后,楚、吴对陈的争夺日趋激烈,而陈国摇摆于两国之间。《左传》记哀公六年(前488)吴国伐陈,“复修旧怨也”,而楚以“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为由,出兵城父,吴师退⑩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33页。(《史记·陈杞世家》记在陈愍公十三年,即公元前489年⑪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3—1914页。)。此时陈国听命于楚。三年后,“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⑫《左传》鲁哀公九年,参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52页。《史记》事在陈愍公十六年(前486),“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陈侯恐,如吴。楚伐陈”。⑬司马迁:《史记·陈杞世家》,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914页。再一年冬,楚再次伐陈(《左传》哀公十年,即公元前485年)。这都说明,在公元前485年前后,陈国倒向吴国一方,所以招致楚国的多番攻伐。
《吴命》所记,当为公元前485年陈国依附吴国之后事。鲁哀公九年、十年楚国都有伐陈之举。《左传》在哀公十年“楚人伐陈”下,又记“吴延州来季子救陈”。⑭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56页。虽然《左传》所记此次“吴救陈”的细节与《吴命》有一点偏差(吴方率军为延州来季子而非吴王夫差),但是以“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的名义退楚,也就是以“请成”的方式来达成退楚军的目的,此点却又与《吴命》相同。同时因为《吴命》记的是吴国使者向周王告功,所以汇报的时候,是以吴王为主角。基于此,《吴命》所记当为鲁哀公十年吴国请退楚救陈一事。
另外,在楚、吴争陈的背景下,考察《吴命》中“州来”此时的归属,当为吴一方。陈槃《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譔异》“壹贰肆、州来”条引《汉书·地理志》“沛郡”之“下蔡”本注:“故州来国,为楚所灭,后吴取之。”陈先生以《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证之,认为“是昭十三年吴人之灭州来,暂灭之,旋归楚,最后则仍为吴有,故《汉志》云云也”,又以《汉书补注》引吴卓信言,“左成七年,吴入州来;至昭四年,然丹城州来以备吴;迭属吴、楚。二十三年鸡父之战,楚师奔,州来遂为吴有,封季札于此,为延州来”,为“有诠次”。①陈槃:《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譔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798—799页。按:《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吴 子使屈狐庸聘于晋,通路也。赵文子问焉,曰:‘延州来季子其果立乎?巢陨诸樊,阍戕戴吴,天似启之,何如?’对曰:‘不 立。是二王之命也,非启季子也。若天所启,其在今嗣君乎!甚德而度。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亲而事有序,其天所启 也。有吴国者,必此君之子孙实终之。季子,守节者也,虽有国,不立。’”称季札为“延州来季子”时在公元前542年,似 以昭公二十三年(前519)始封季札于州来,不确。又昭公二十七年,“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 师围潜,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遂聘于晋,以观诸侯”。按,州来近今颖河入淮河处,正位于前述楚、吴北上争霸的交通枢纽。据《春秋》记载,吴、楚两国曾对州来反复争夺,形成拉锯:鲁成公七年(前584),吴入州来;昭公四年(前538),楚城州来;昭公十一年(前531),楚子狩于州来;昭公十三年(前529),吴灭州来;昭公十九年(前523),楚又城州来。 《左传》记昭公二十三年(前519) “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帅师及诸侯之师,奔命救州来,吴人遇诸钟离,楚师熸。……”此后,吴接连破巢、钟离(前518),围潜(前516),擒钟吾国君,灭徐(前512);攻夷邑,进袭潜、六邑,围弦(前511);再破巢,败楚于豫章(前508)——这说明在公元前506年(鲁定公四年)柏举之战之前,吴已巩固对淮水上游的影响,州来此时当已在吴国控制之下。
结语
通观全篇,《吴命》就是公元前484年吴国使臣献功于周的告劳之辞,主旨是表白吴国出兵陈国、维护周王至亲之国的功劳。这也是该篇文献被命名为《吴命》的原因。②王青:《“命”与“语”:上博简〈吴命〉补释——兼论“命”的文体问题》,《史学集刊》2013年第4期,第47—55页。《吴命》补充了《左传》哀公十年“吴救陈”的细节,同时也反映出这一时期吴、楚两国在该地争夺的激烈。很明显,吴国出兵陈国,主要目的是与楚争夺对陈地的主导权。使臣所谓“以陈邦非它也,先王姑母大姬之邑”,是外交辞令的表述;告捷于周,是吴国在争霸过程中援引“吴,太伯之后”而在西周分封阵营中争取话语权的举措。对于吴国而言,怎样在邦国体系中赢得更高的地位,获得更多的利益?很明显,吴国也想仿效齐桓晋文先例,走“尊王攘夷”的争霸路线:吴国对楚国持续用兵,正好对应了中原诸夏霸主“攘夷”的政治传统;吴太伯的传说和先王世系,是最方便与周王室拉上关系的捷径。周王回应“宁心捊忧,亦唯吴伯父、晋……”,也反映出周王室在列国关系中已无足轻重。
此外,《吴命》“记言”的性质非常明显,与《国语》相类似,但其表述的复杂程度远超《国语》。在吴国使者向周王告劳的陈述中,既有对第三方的转述,又包含吴、楚两国使者各自第一人称的自言、第二人称对言和第三人称的事实陈述,人称转换频繁,更符合吴国方面向周王汇报时的原始完整表达。反观《国语》,言说对象明确,主题清晰,言辞简洁。 《吴命》中的内容虽为一事,如录入《国语》,却完全可以拆分为两篇,一为“吴王谓楚子曰”,一为“吴使告功于周”。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吴命》的原始性很可能在《国语》之上;而《国语》则是对各国众多诸如《吴命》这样的原始语料进行选材、截取、语言加工后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