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研究
2022-11-23凤启龙
凤启龙
(东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1]。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将“保证国家安全”视为“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头等大事。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阐明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与外延、所涉及的时空领域及内外因素等基础上,将生态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安全体系的内涵,同时将生态安全提升到了关乎国家总体安全的战略高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生态保障提供了理论遵循。
一、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的内涵与特征
近年来,随着温室效应、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危机事件的发生,国家安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态安全(Ecological Security)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考量指标和因素。当前学界对于生态安全概念的界定包括两重向度:一是从底线思维对生态文明进行界定,生态安全就是保持生态活动始终处于生态红线、底线之上;二是将生态安全放置于总体国家安全的视域下。总的来看,生态安全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生态环境资源处于不受或少受威胁的状态,其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态系统自身的安全状况,即其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是否失衡,生态环境系统的要素是否合理,生态环境系统的功能是否健全、是否能够实现自我调控以维持稳定的状态;二是生态环境系统对于社会的价值意义,即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功能、要素及其整合是否能够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三是面对生态危机或风险的化解能力,即生态受到威胁或破坏之后或人类受到生物安全影响之后的管理、恢复、补偿的能力。
规范意义上的生态安全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左右,相对于军事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传统安全,是一种较晚才出现的非传统安全领域。1977年,美国环境学家布朗在《建设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中,首次将生态环境的内涵纳入国家安全领域:“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家安全的定义就是假定对安全的威胁主要来自其他国家,可是目前对安全的威胁,来自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较少,而来自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可能较多”[2]。布朗进而指出包括生物多样性基础及新能源系统在内的可持续发展性,目前已构成了国家安全的关键所在。1989年,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IASA)最早提出了广义的生态安全概念,认为生态安全是“在人的生活、健康、安乐、基本权利、生活保障来源、必要资源、社会秩序和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方面不受威胁的状态”[3]。相对而言,狭义的生态安全是指具有生命演化特征的客观实体、具有时间空间维度的复杂系统、具有承载修复能力的功能单元、具有可持续性的物质信息载体等特征的生态系统[4]。社会学家则认为生态安全是“自然生态环境能够满足人类和群落的持续生存和发展需求而不损害生态环境的潜力状态”[5]。原国家环保总局首任局长曲格平从自然生态价值和经济社会稳定两大相互影响和交织的层面理解生态安全:一是环境质量下降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将会削弱可持续发展能力,因而需要防止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二是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将会影响社会稳定,因而主要防止环境问题引发公众的不满[6]。上述有关生态安全的研究不仅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同时也为后续的生态安全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态安全问题被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而持续深入推进,其重要性也不断凸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7]。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党日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8]。从“日益重视”到“前所未有的力度”,不仅反映了新时代我们党应对愈来愈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态度和决心,更是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丰富的内容。
总的来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主要包括两个维度的内容:一是生态安全历史观。自然界发展的历史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总是相互联系的,马克思称之为“历史科学的一体两面”,即不可分割、彼此相互制约的“自然史和人类史”[9]。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即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人类的实践活动深刻影响着生态环境的变化,而生态环境的状况又会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自然界的发展历史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共生是探讨生态安全问题、阐释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理论前提。为防范生态安全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和反复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等观点,并援引马克思曾列举的波斯、美索不达米亚、希腊等地以及曾经水草丰茂的丝绸之路、河西走廊一带等事例,以此说明由于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致使这些地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酿成惨痛教训[10]13。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有不少伟大文明湮没在生态环境恶化的历史尘埃中,这些历史教训无时不提醒我们既要从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努力探寻生态恶化的原因,更要从历史中得到生态安全观的传承与滋养。
二是生态安全系统观。首先,生态安全系统观包括安全观的系统协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中,创造性地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的整体体系之中,是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安全系统新理念。当代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互相渗透,非传统安全在安全风险中越来越具有突出地位,“任何一个领域的安全问题都可能对其他领域的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国家安全由单一风险向复合危机转变”[11]。其次,生态安全系统观包括生态观的系统协调。即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统一纳入生态安全体系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12]。再次,生态安全系统观包括部门的系统协调。以往在国家层面由于缺少统一监管制度与机制,造成了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与各个部门、行业之间利益相互矛盾,不利于对生态安全问题进行宏观调控。生态环境部的成立,系统性地将环境治理和生态安全统筹管理,“将地上与地下、岸上与水里、陆地与海洋、地表与空气、城乡与区域污染治理统筹规划,实现对于生态环境的统一管理,形成立体化、系统化、整体化的生态安全保障与生态文明格局”[1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第一,动态与稳态的统一。生态安全体现为一种可循环、可持续的稳定平衡状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生态安全的具体表现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呈现出与原来样态不同的威胁和挑战。并且,随着内部和外部的变化,原有的生态安全状态会被打破,甚至原先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条件成了现有的潜在威胁。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类不断改造、征服自然,生态安全的威胁从水、大气、植被环境的破坏,逐渐演变加深为温室效应、动物灭绝、新型病毒肆虐等新问题,因此要用动态的视角把握生态安全的发展变化,从而达到新的生态稳定和平衡。
第二,整体与部分的统一。从整体来看,全球面对着一些共同的生态安全风险,如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病毒肆虐等问题;从区域来看,由于不同地域存着地理环境、资源禀赋、文化传统、社会结构等差异,不同的区域所面临的生态安全风险又各有不同,如山体滑坡的风险主要出现在山地地区,沙漠化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干旱地区等。此外,不同区域之间的生态安全问题又相互联系,对整体生态安全也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即对局部性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可能会引发整体性的生态问题。
第三,绝对与相对的统一。生态安全的绝对性即生态安全的一维性,遭受破坏的自然生态资源无法重新恢复或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才能够被修复和恢复。即使是可再生资源,一旦被无休止地开发利用,其再生依然需要长时间才能完成并且可替代性小,如动植物物种的灭绝。生态安全的相对性是人类面临生态安全风险的多维性,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将永远处于相对的生态安全风险之中,不存在一劳永逸的生态安全状态。因此,生态安全的维护要将绝对性与相对性有机结合,根据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生态安全需要,通过建立不同标准的、反映生态要素及其综合状况的评价指标,全面准确评价生态安全状况,采取合理的、动态的生态安全治理策略。
第四,时间与空间的统一。时间和空间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两大基本维度。生态系统与时间、空间紧密相连,是一个由多要素、多变量构成的复杂系统,时间的长短、快慢与空间的大小、位移都会对生态安全带来影响。因而,生态安全是随着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利用变化而变化,取决于在一定时间与空间条件下人类所要求的生态因子的质量。“生物因子之间、非生物因子之间以及生物与非生物因子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它们通过能量的流动、物质的运转和信息的交换,在自然界中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自然综合体”[14]。
第五,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两个基本价值目标。从客观角度来看,关乎生态安全的资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依附自然生态系统而存在的,是遵循大自然的客观规律的体现;从主观角度来看,生态安全又具有相对性,生态系统与要素的组成方式是否具有安全性,是受人类主观判断制约的,人类在以客观存在的生态功能满足其主观需求过程中,不断调节与生态安全相关的要素价值,使之更加符合人类的安全需求。
二、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的价值意义
2014年,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包括了生态安全在内的16个方面的内容,为生态安全的建设确立了战略新高度。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总体国家安全视域中,生态安全的地位和作用愈加凸显。作为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生态安全的现实状况越来越影响到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并最终深刻影响国家的总体安全,甚至会影响一个文明的延续或消亡。例如,生态安全问题会导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与生态安全有着高度的关联。另一方面,总体国家安全也在整体上保证了生态安全的实现。也只有在总体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为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的制度、政策保障,只有总体国家安全的实现,才能有效应对西方的生态霸权,回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生态危机的转嫁,使国家安全免受威胁。当前,生态困境与环境危机已经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基本要求之一,生态安全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生态文明也成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内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建设有利于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的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凸显生态安全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地位,有利于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是国家发展稳定的重要基石
没有生态的安全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稳固,生态安全深刻影响着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与军事安全,是“最大的安全”。生态安全问题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生态安全问题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会使得人民群众生态权益受到损害,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是事关国家总体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权威性,“生态不安全引起政治不安全和社会不稳定……直接导致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缺失”[15]。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16]。当今,随着全球政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球生态安全危机的不断加剧,生态安全已经发展成为非传统安全的一个核心要素,不仅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影响着不同国家的政治局势和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生态危机的深化与扩展使人们丧失大量能够赖以栖息的自然资源,挤压人们美好的生存空间,并在此基础上也影响着政权的稳固、经济的发展、生命的健康和文明的延续。我国在2000年首次向整个社会明确提出了“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随着人们对生态安全相关法律问题认知的不断加强和国家生态环境文明治理工程建设的深入展开,国家生态安全在现代国家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重要地位越来越明确。
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优美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面对资本逻辑和制度所带来的生态安全风险,马克思主义学者普遍认为,基于对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超越的生态理性是人类走向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复归,由此而发展产生的现代社会的生态理性实际上是人类社会从低到高级发展过程中的新产物,而现代资本主义者所奉行的工具理性主义却完全忽视了人的真正幸福,资本逻辑使生产者仅仅关注剩余价值的不断榨取和对于人类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其最终的直接结果是造成了普遍的人类社会异化现象和对自然生态的剥夺。科学合理的社会制度是生态安全实现的根本载体,只有超越资本逻辑,进行制度和文明的根本性变革才能真正控制生态安全风险,实现“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7],人与人之间对立关系的解决也改变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人与自然实现了真正的和解,人通过对自然关系探索的否定之否定,成为(与原始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相比)大自然的一部分,成了自然界的真正成员,生产发展“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8],最终实现更好的生产和更好的生态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安全问题,将建设美丽中国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之中,“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10]8。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当前生态危机不断加深的背景下,生态问题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面临巨大挑战,极大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只有立足当前人民群众切实的生态需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为指引才能真正维护生态安全,实现人民群众的生态美好生活,以“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19],维护好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
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国家之间交往不断深入,生态危机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应对的问题,构建人类生态环境共同体已经成为当今时代面临的重要理论议题和实践课题,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生态安全的维护需要世界各国各地区通过合作共同来承担。“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20]375。生态安全观的全球价值与意义由此彰显。唯有携手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只有并肩同行,才能让全球生态文明之路行稳致远的同时,牢固树立全球生态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顺应世界文明发展潮流,倡导国际社会“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10]131,为应对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日益复杂的生态安全风险,实现“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世界”的美好生活理想,提供了中国方案与中国经验。随着国际合作的不断加深,一个国家的生态安全威胁往往会不断向周边甚至全球扩展,对其他国家和世界生态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国际合作巩固国家生态安全,突出国家生态安全一体化和全球化建设,“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21]。
三、 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安全屏障
当代中国,一场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转型,正深刻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包括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在内的绿色发展方式的形成,既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筑牢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安全屏障的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反复强调青藏高原对于中华民族的生态安全屏障作用,并指出“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20]40。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屏障的构筑,要求在发展中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国家生态安全观,完善国家生态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1. 倡导生态安全的科技创新
生态安全科技创新更加注重科技发展对生态安全的贡献,要求科学技术的创新运行能够安全稳定地遵循大自然的生态规律,最大限度满足和保障人类生态安全的需求。因此,生态科技创新不仅包括了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相协调,还包括了科学技术能够实现经济效应与生态效应的均衡发展,保障和维护生态平衡与生态安全。舒马赫在《小的是美好的》(SmallIsBeautiful)一书中提出的“小技术概念”[22],表达了科技创新的生态化趋向,即科技既要适应生态规律又能尊重人性,从而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实现生态科学技术的生态化转向,坚持科学技术生态化创新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局势,更加迫切地需要创新生态科学技术,激发生态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活力。当前我国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生态安全问题,例如,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技术相对落后,部分关键的生态设备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仍然依靠进口;油气勘探研究开发、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力度不够;生态医药、生态工程机械等行业科技开发滞后,等等。当前的生态安全形势已经迫切地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面向社会和国家的重大要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处理好制约我国生态科技创新与发展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具体而言,当前生态科技创新应立足于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要发展节能减排技术,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排放和输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与绿色生活方式。控制生产生活中的消费总量,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对能源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破坏生态的资金成本、管理成本、时间成本与精神成本,“倒逼企业加强生产设备的节能改造,发展和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使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11]。另一方面要发展新能源技术,包括新型核能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燃煤、磁性煤和流体技术,地热太阳能发电技术,海洋太阳能发电技术等。新能源打破了我国传统以石油、煤炭、天然气3大化石能源作为国家经济能源主体的传统能源发展理念,但当前由于新能源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实力不强,某些关键性和核心技术的对外依赖程度较高,仍然严重地制约了新能源技术的综合利用,因而快速提升新能源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2. 健全生态安全法治体系
没有制度的保障,技术的创新也难以持久。生态文明的建设与生态安全的实现,需要在生态安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生态安全的法律制度。马克思在生态环境问题上的深刻之处就在于,突破了简单将生态环境问题归因于技术层面的局限,而是基于其独到的具有“社会-历史”性质的自然概念,从更深层次的社会制度层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23]。一百多年后,环境社会学(Environmental Sociology)的兴起,也认为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化扭曲。因此,“环境问题之所以产生,源于人们不合理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而人的不合理行为之所以产生,根源于我们的制度没有很好地履行其规范人类行为之职责”[24]。
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根本和基本社会制度层面,为生态安全奠基了制度基础。当前,我国在生态安全制度上还存在立法还不够具体和完善,生态安全执法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不严、权责不清的现象,在生态安全监督环节还存在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等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先后颁布了与生态安全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成为国家生态安全的有力保障。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陆续出台,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10余部法律陆续修订和颁布实施,150余项国家环境质量、排放及监测方法标准堪称“史上最严”。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5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一个就是“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建设[20]366,并强调要通过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如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来防范生态风险,以加快生态环境制度的创新和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我国及时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完善国家生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态安全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8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生态安全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法治建设既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又是实现生态安全的制度基础。因此,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律对国家生态安全的保障作用,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安全法治体系,“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10]79,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生态安全立法,在继承我国现有的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立足国家对于生态安全的需求,在宪法的基本原则下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文化和特色的生态安全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体系;二是要加强生态安全执法,对于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事件,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三是要完善生态安全法律民主监督制度,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安全保障等方面,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25],加强监督以克服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和尊严,提高全社会生态安全意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国家生态安全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形成良好的生态安全社会法治环境。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合理的生态安全评价制度与评价标准,“评估其生态系统变化的基本趋势及其支撑人类社会发展的相关特征,从而采取措施防止生态系统退化、保护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6]。
3. 加强生态安全国际合作
首先,加强国际合作规避生态安全冲突。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重点,通过中国-东盟中心、上海合作组织、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等进行生态安全治理协作,建立并完善合作机制,妥善处理和解决生态安全矛盾,共同保障区域性的生态安全。在坚持消除隐患、规避风险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推进周边地区的环境经济协调合作、资源的优化与配置,以环境经济协调促进资源与贸易的发展。其次,推进国际生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全球其他国家开展合作,相互协调联动,共同打出生态安全组合拳,共同构筑国际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区域生态合作关系发展和互利共赢。进一步发挥联合国在推进生态安全国际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包括国际大气环境保护机制、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机制、国际生物资源保护机制、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机制、国际土地资源保护机制、国际两极地区环境保护机制、国际外层空间环境保护机制等在内的生态安全国际机制。再次,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巩固和扩大国家生态安全空间。积极参加国际环保政策体系的构建及国际环保公约的谈判,继续秉持共性而又有差异性的责任原则,承担起与国家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生态安全责任和义务,树立维护国际生态安全的良好国际形象。同时引进和采用国际先进的规范,建立国际生态安全评估制度,对国外投资、外来生物物种及外来废弃物等进行生态安全检测,以有效地防范生态安全风险。探索我国加强对外生态安全救助及生态安全环境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为推动我国的生态安全治理理念、管理方式、生态科技创新产业等“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持。最后,建立区域性生态安全合作平台,强化生态安全能力建设。推动我国建立一批包括生态安全国际信息共享平台、生态安全科技创新和国际示范基地、生态安全领域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在内的生态安全国际合作平台。进一步增强对生态安全财政资金投入的支持力度,以更充分地发挥资金在生态安全国际合作中的效用和功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生态安全国际合作经费协同机制,充分运用国际资金来防范生态安全风险。
四、 结语
安全和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的重要主题。“当今社会,国家安全日益成为一个总体性问题,包括生态危机在内的各领域冲突和挑战,都可能酝酿成整体性社会不稳定和普遍性政治不安全”[27]。包括生态安全在内的总体国家安全可以使我国这艘巍巍巨轮行稳致远,发展则可以为这艘巨轮提供不竭动力。纵览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历程,从改革开放以来的“高度重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前所未有”,当代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安全得到了应有的重视,迈出了实质性建设步伐。新冠肺炎疫情公共卫生危机爆发以来,国际国内安全局势和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和严峻,我们对生态安全和发展的认识也更加走向系统和融合。生态安全是关涉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的安全,是融合了可持续发展的安全;发展是融合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发展,是具有全方位安全保障的发展。我们在保障自身和世界生态安全方面做出的成就有目共睹,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成就会举世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