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真相”与“后真相”的叙事之辨
2022-11-23李岩丁旭
李 岩 丁 旭
一、引言
“后真相”现象于2016年成为公众关心的现象,这与《牛津词典》将其公布为当年的年度词汇有关,而“后真相”一词被选为年度词汇,很大程度上又与当年美国大选以及英国“脱欧”等事件密切相联,甚至可以说2016年开启了“后真相”时代①。《牛津词典》将“后真相”定义为“指涉或表示这样一些情形,其中,在形塑公共意见方面,诉诸于情感(emotion)和个人信念(personal belief)比客观事实(objective facts)更有影响力”。
可以看出“后真相”与“真相”的关系:一是“后真相”是在“真相”基础上形成的,虽然这个基础并不一定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二是“后真相”与“真相”对立,后者注重事实,即“事实—真相”,前者注重情感和个人信念。已有的研究也确立了二者的对立关系,例如马修·德安科纳(Matthew d′Ancona)和李·麦金太尔(Lee McIntyre)都认为应该为了“真相”而反击“后真相”,应该“坚持真相的观念并且学会如何反击它”②。他们谈论“真相”时,强调其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谈论“后真相”时,则经常提及假新闻(fake news)、谎言(lies)、假话(falsehood)等。虽然他们也强调“后真相”不同于“真相”,但这是为了反击“后真相”。他们提出了反击的办法,即通过事实查验(fact-check)③等,找回“事实—真相”。
本文从语言学转向(thelinguistic turn)以来的构成主义立场(constructionist approach)出发,认为“后真相”和“真相”都是经由叙事构成的,况且被视为“情感和个人信念”的内容,也是一种事实,它们都具有真实的价值。二者的不同在于叙事形式,已有的“真相”叙事立足事实,故本文称为“事实—真相”叙事形式,比如新闻报道中新闻真实性得以保证的新闻的五个基本要素——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事(what)、何因(why)、何人(who)——这也是新闻报道能够保证其真实性的基本要求。而“后真相”叙事形式中以上要素被拆散、重新排序,例如,五个要素中占支配地位的经常是何因。原因本身比其他要素复杂得多,我们要做的不是反击“后真相”,而是反思它,正视它。
二、关键词解读
(一)事实—真相
关于“真相”,约定成俗并已成典的说法是,“真相”以事实为内核,事实是打开“真相”的钥匙,“真相”只有一个,事实保证了“真相”,“真相”必须通过事实才能找到,事实给予“真相”一个或者多个面向。在这样的解释中,我们面对的是事实、“真相”这两个前后相继、彼此关照的概念。首先要承认事实的存在,是指客观世界所直面的情况,包括事物、事件、事态,即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与现象、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事情和局势及情况的变异态势等。在哲学的角度看,这是用反映论(客观论)(reflective approach,objective approach)的立场指称事实。它认为事实是先于人们的叙事而存在的。这个解释所言的“真相”要依赖事实的保证,二者有难以分割的依存关系,为此,本研究采用这样的表述:“事实—真相”。
站在反映论的立场上,我们看到人们利用事实找到“真相”,这真相也被认为是客观存在之物。基于客观的或者自然存在的事实,“真相”和事实是可以等同的。“真相”是对事实的评价,事实言说的是客观之物,“真相”的唯一性也被肯定了。事件包含在事实里面,事件的真实性也是被认可的,在这里,真实性与“真相”也可以是等值的。
日本电影《罗生门》讲述的故事,是对这种认识的一个质疑:影片塑造了杀人案件的四位目击者,他们都曾被招到纠察使署说出“真相”,每个人都陈述了自己看到的事实,但是无法还原出一个“真相”,因为每个人都怀着利己目的,竭力维护自己,提供了关于“事实—真相”各不相同的证词,即每个人讲故事的立场和方式不同。
20世纪以来哲学的转向——语言学转向,放弃了之前站在反映论立场对世界进行解释以及追求“真相”的努力,它把世界看成是由意义构成的,至少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都是意义,也有称作符号。这种立场被称作构成论立场。这种转向始于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对语言学研究的发现。如果说语言的两个部分:能指和所指的对应关系是随意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那么语言所建构的意义就不会进入到探索“真相”的语境中了。在构成论立场上不看“真相”,只关注事实的构成与意义,“真相”不是通过事实的钥匙打开的,也可以说没有“真相”。正如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在研究历史叙事问题时指出的:“一个人可以创作一种关于真实事件的虚构话语,这种话语不见得会由于是虚构的而不那么‘真’。”④只有被言说的事实,这个事实通过话语来建构,事实在这个建构过程中就会涉及叙事形式问题。例如我们已经提到的新闻报道具备的五个要素。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构成论立场并不否认现实世界,而是强调语言建构了关于世界的意义,研究“我们通过语言‘理解’事物、生产和交换意义”⑤。
(二)后真相
“后真相”(Post-truth)的定义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说明,它强调了“后真相”的效果。李·麦金太尔认为在这个定义中,强调前缀“后”(post)表示的并不是时间意义上的“过去的”(past)——正如“战后”(postwar)中的后那样——“真相”,而是表示“真相”已经黯然失色(无关紧要)这一意义。⑥拉尔夫·凯斯(Ralph Keyes)在他2004年的《后真相时代》(Post-TruthEra)一书中将“后真相”理解为一种人们提出一些篡改“真相”的理由以掩饰他们在说谎的时候随伴随着的犹豫、紧张、内疚、羞耻和难为情等情绪的情形,他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后真相”时代。在具体的分析中,凯斯提及叙事“真相”问题,认为“后真相”的信条是“对于事实进行创造性处理和虚构可以让我们超越只有准确性的领域而进入叙事真相的领域”⑦。
马修·德安科纳在《后真相:关于真相的新战争及如何反击》(Post-Truth:TheNewWaronTruthandhowtoFightBack)一书中阐述了自己对“后真相”的理解,他认为“后真相”代表的不是政客的谎言,而是公众对这些言论的反应,以及数字技术和社交媒体生产并影响舆论、左右民意的能力。“后真相”最重要的在于它是一种情绪的存在现象,“它关心的是我们对于真相的态度,而不是真相本身”⑧。这契合麦金太尔提出的“‘后真相’与真实发生的事情(reality)无关,而与人们对其所作出反应的方式有关”⑨,与人们的解释有关。不过德安科纳还表示了担忧,他认为“后真相”在腐蚀世界,人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反思和反击。当他意欲反击的时候,却表现出他对“真相”的眷恋,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后真相”代表的不是政客的谎言。
如果视这种“反应”为“舆情”的话,其价值也是明显的。这种“舆情”在《左传·绍公谏厉王弭谤》中已有记载:“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从本文的立场解读,这是在强调“舆情”的重要性和价值。这里所言“舆情”,重在强调王应该刻意搜集臣民的反应,“后真相”的内容产生更加复杂,有反应、有叙事、有补充等。
显然,上述分析还是一种基于反映论立场的判断与言说,强调“真相”的实在,用这种立场审视并且批评“后真相”,在于它不是实在。从凯斯、德安科纳和麦金太尔对“后真相”的解释可以看出,“后真相”是一种与“真相”有关或关联度不大的文本,它产生于“事实—真相”之后,不等于“真相”。
基于构成论的立场则不同,它首先认为“后真相”是意义,是一种叙事的结果,“真相”也是意义以及叙事的结果。本文同意德安科纳的观点:后真相不同于谎言,它是关于人们如何认识、看待这些谎言的方式,是人们对“事实—真相”的回应,是人们的态度。任何回应方式和态度都需要借助某种叙事形式,它们(需要)在叙事中被建构。而与德安科纳的观点的不同在于,本文认为“后真相”是一种存在,它不是也不会腐蚀世界,人们需要对其进行反思,而不是反击。
不论是德安科纳对“后真相”的批评,还是其他关于“后真相”的解释,其所强调使“真相黯然失色”的说法,是设定了有一个没有被言说过的事实的存在。而在构成论视角下,既然没有不被言说的“事实—真相”,那么只要是被言说的,不论是“真相”还是“后真相”,都具有“真值”(真实的价值、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所以,我们像对待“真相”一样对待“后真相”的时候,并不是急于要否定被人们认可(被言说)的“事实—真相”,而是在强调另一种“后真相”也是被言说后的存在,“真相”仍然是重要的,就如它一直以来都被认为很重要那样”⑩,它因为长期地被认可,也已经自然化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真相”也是一种叙事的结果。
(三)叙事形式
海登·怀特在《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一书中,对叙事理论和历史再现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深入研究。他认为,叙事不只是历史再现的一种可用或不可用的话语形式,还必然蕴涵着某种意识形态(态度和立场)。叙事不仅传达意义,也创造意义。一句话,叙事不仅是形式,也是内容,形式和内容同样重要,这也是作者将这本论文集定名为《形式的内容》的原因。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在符号学立场上关注形式问题时也说过,内容和形式是等值的。由此,必须先将历史的存在看成一种叙事形式操作的结果,通过对这种形式的揭示,才能解读历史。历史是一堆“素材”,或者说是一堆事实,正是对素材的理解和连缀即一套叙事形式,创造了历史文本。这一形式的深层内容是语言学的,借助这种语言文字,人们可以把握经过独特的解释过的历史。这种重叙事结构、重意义想象、重语言阐释的“元历史”(metahistory)是获得历史意义的唯一途径。据此,可以理解成历史事实本身不是“真实”,也不“打开”“真相”,事实漂移在叙事中,可以与任何观念结合,而历史“真实”只能出现在追求真实的话语阐释和观念的构造之中。“真相”是叙事形式打造的,它带有叙述者的立场、角度、目的,以及价值追求等。
海登·怀特在谈论历史时,不断涉及到真实这个概念,在他那里,当一种真实在叙事形式中出现时,它已经不是客体,而是意义了。这是本文将“后真相”当作一种新的叙事的理论基础。“后真相”作为一种新的叙事,从其定义可以看出,相对于事件,它更强调的是“人们对于真实发生的事情作出反应的方式”,而这些方式又包括情感和个人信念等。比如,德安科纳指出的在英国脱欧公投时,到处充斥着的仇外心理、本土主义和种族主义等情绪,麦金太尔在《后真相》一书中指出在美国2016年总统大选季时人们对于希拉里的负面新闻的极大兴趣。比较可知,“真相”说预设了客体,叙事则侧重对事实的揭示。在叙事理论的视野中“事实—真相”不是关键词,因为一切言说皆为叙事,如果说叙事理论也会提及到“事实—真相”的话,它关注的已经不是“事实—真相”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是讨论并且指出“事实—真相”是一种叙事的结果。一切叙事都有预先的形式,因此“事实—真相”与一种叙事形式有关,而不是客观实存的人、事、物。
三、互联网时代与“后真相”的产生
“后真相”与互联网相伴相随,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认为“一种重要的新媒介会改变话语的结构。实现这种变化的途径包括:鼓励某些运用理解力的方法,偏重某些有关智力和智慧的定义以及创造一种讲述事实的形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主导性媒介,如何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话语方式?它偏向哪些内容和词语?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研究的,它既是眼下的生活内容,也直接影响未来的设计。这是一个更大的研究领域,也有很多未知。与此有关的本文将要讨论的是:互联网时代信息生产与传播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后真相”为何与“真相”等价?
麦金太尔认为“后真相”现象可以有很深的根源,他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追溯,一是几千年前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们共同认可的认知不合理性的演化,这是政治范畴的话题;二是学术界中关于“真相”是否存在的讨论。德安科纳也对“后真相”的根源进行了讨论,这与麦金太尔所追溯的第二方面有重合,都涉及到后现代思想中对“真相”是否存在的讨论。这方面的讨论也是语言学转向以来的重要话题。从索绪尔开始的语言学、符号学、结构主义等研究,在哲学层面被统一视为“构成主义”的立场,这个立场不再纠结主观与客观的问题,这些理论认为世界是意义构成的,包括人自身也是被赋予了意义之后才被谈论的。例如比较时尚的关于身份的讨论就是如此。
当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揭示了语言的能指与所指的对应关系的建立规则:随意的、武断的、约定俗成的之后,一切经由语言表达的内容,不再是自然的,而是语言使然,语言的透明性(语言是纯粹工具的说法)变成了语言是有遮蔽性的认可。尽管麦金太尔对“真相已经黯然失色”(无关紧要)的表述带有某种无可奈何的情绪,他对“后真相”产生之根源的追溯也走到了这一步,只是没有对“真相”本身进行追溯。
关于两种不同的理论立场,本文前述中已有涉及并且展开了分析,这里只需要做出结论:客观论已经无法回应:“真相”到底是什么?谁有最终解释权?我们生活在客观世界还是意义世界?“我们是谁”这个问题可以在自然中找到答案还是在历史中找到答案?知识是自然的还是生产出来的?知识是如何被自然化的?语言学转向特别是文化理论,把问题改变成意义的生产和意义的传播,用不着直接去否定客观的问题,原因是其不再进入客观、主观二元组合的思维模式之中。在语言学转向的理论视窗中,没有这个概念。因为这个概念本身是被生产出来的。“后真相”现象的出现以及被人们认知,随着新的媒介环境的变化而加剧了。下面将从“后真相”产生的背景,即互联网与“后真相”生产的关系切入进行研究。
(一)谁在叙事?
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互动模式把传播者和接受者的界限打破了。用户不仅接受信息,也可以发布各种信息。这种互动模式产生的文本是开放式文本:作者多、持续时间长、话题转移容易,也可以没有“句号”。
巴特和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关于文本形式的分析涉及到三种形态:作者式文本(这是将作者放在文本首位即肯定作者的权威性);读者式文本(强调了读者的阅读可以参与到文本的创作中,与阐释学的兴起有关);开放式文本(模糊作者与读者的界限,文本的创作不受时间和“篇幅”的限制,点击者只要有兴趣,都可以参与阅读和创作)。
(二)如何解码?
文本就其意义的产生而言,至少增加了读者的阅读,也有强调读者文本的。斯图尔特·霍尔(Stuart Hall)专门论述了意义生产过程中“制码与解码”的三种关系:主导—霸权的(dominant-hegemonic)、协调的(negotiated)和对抗的(oppositional)。关于文本形式的讨论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其一,意义建构已经不再是一种单一的(制码者亦或是解码者单方的工作);其二,互联网的互动性给意义建构过程的循环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其三,从以上两方面看,意义建构者进入生产本来就是多个渠道、多个立场。意义作为循环过程,只要不停止,或增加或删减,甚或改变都是可能的。没有不被语言光顾的“真相”,“真相”作为被语言(文字、图像等)描述的存在,其意义的解读大于过去定义的“真实”了。
在作者式文本中,转喻功能支撑主题的顺利展开,以顺序链接或者单线发展为主。读者式文本增加了一个维度。互联网产生的开放式文本采用多链接形式,隐喻占支配位置。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人们获取信息的来源主要是传统媒体,信息传播基本是单向的,即使有反馈,也在传播者的操控之中。信源也是由媒体控制的,其他信源不经由媒体传播,知晓者寥寥。互联网出现之后,新闻来源和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多元化。麦金太尔提到了美国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项调查发现,62%的美国成年人表示他们从社交媒体获取新闻,而其中72%都是来自Facebook。在中国大陆,人们获取信息的社交媒体则主要为微博、微信及公众号等等,尤其是微信,里面布满了微信群,每一个微信群人数从几个人到500人(规定微信群不能超过500人)不等。
作为个体的信息发布者,在信息发布过程中,难免带有个人情感、兴趣和猜测,转发尤其是如此。新闻来源如喷放的泉水,四溅四溢,模糊了新闻信息和舆论(opinion)之间的界限,也打破了新闻传播的专业壁垒。人们从社交媒体发布或者获取信息,都使得信息传播的过程中的信息文本中不仅包括新闻信息,还蕴涵着人们关于新闻的观点或看法甚至情绪,网民可以参与各种信息的讨论、发表意见以及对背景的无休止的挖掘,只要被言说,就是一种“真相”。正如文化人类学对文化意义的界定那样,文化可以被用来描述一个集团,或者社会的“共享价值”。观点、情绪、争论等都是实存的,尤其是信息、文章最后部分的留言、点赞甚至打赏,这些也是信息,都有“真实”的价值,这种价值对于我们认识所处社会的重要性不可小觑。
波兹曼指出:“任何认识论都是某个媒介发展阶段的认识论。真理,和时间一样,是人通过他自己发明的交流技术同自己进行对话的产物。”互联网作为交流技术,在信源和信息构成方面的改变,同样也改变了人们对“真相—事实”的认识。
传统媒体信息产生于一个专业人员在专业机构管辖之下的部门,这里的专业既是本部门对自己机构工作独特性的强调,也是信息接受者们对其的认可,两个方面的确认,决定了新闻报道与“真相”的关系,例如报道者——记者要有“记者证”(能够获得记者证的自然被认可了报道权利,继而认可报道内容)。对新闻报道是否真实,也有五个基本要素可以核实。这五个基本要素是职业传播者与接受者约定俗成的“契约”。尽管我们深知一个人不可能不带有丝毫情绪和立场去叙述一个事件,但是只要被叙述的内容与五个要素相符,它的真实性就被认可,可以被看当作“真相”对待了,除此,没有其他更好的确认办法。
四、“后真相”的叙事形式
互联网环境下,传播者和接受者的界限变化以及新闻信息和舆论的界限模糊,使得信息文本包含事实信息的同时充斥着不同的情绪和不同立场的讨论。传播者作为一般网民,在新的媒介环境中享受了传播—生产新的信息文本的便利后,不受专业限制随心所欲地参与文本创作,从而产生了一种新的叙事结构:“后真相”叙事。这种叙事结构中不仅包括事实信息,还尽量满足人们的倾诉、情绪宣泄和不同立场的议论。麦金太尔认为,“社交媒体成了很多人发泄挫败和愤怒甚至购买毒品的地方”。
“后真相”在叙事中更多的是强调情感和个人信念方面的话语,通过开放式文本提供社会共识、社会情绪和社会舆论,而不限于通过描述事实的语言给出“真相”。这种变化和上文所说的信息传播过程的变化息息相关。
作为结构主义代表人物之一的罗曼·雅各布逊(Roman Jakobson)注意到并且指出话语生产的六个要素与相应的六种功能,这是从叙事的习惯中总结出来的,可以成为习惯的,也意味着被约定俗成了(这一点很重要)。雅各布逊认为一个句子完整意义的叙述有六个元素:语境、信文、接触、代码、说话者、接受者,与之相应的六种功能是:指称的、诗歌的、交际的、元语言的、情感的、意动的。在具体的实践中,一个完整意义的建构过程,呈现出以上六种元素的不同的支配情形,因此六种功能起作用的程度也不同。例如,在新闻报道中,语境和信文占据支配性位置时,指称的和诗歌的(即语言的)功能明显。有一句话:从杭州到兰州公路总程为2020公里,铁路总程2120公里,这是倾向于语境的叙事,指称功能占据支配位置。如果这样说:杭州到兰州很远,公路是2020公里,铁路是2120公里。“很远”这个词倾向于说话者,情感的功能占据支配位置了。之前已经有所表述,传统媒体信息发布者受到职业要求,在叙事时,尽量降低情感功能,使叙事倾向于语境,至少这是职业的要求,所以与一般人相比,专业报道理应更加接近“真相”,如果五个要素符合约定俗成的标准,信息的真实性也是被认可的。至于约定俗成的过程,是更加复杂的现象,有些也因为人的认知的局限,很难说清楚,这些不在本文讨论范畴。与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中语境占支配位置的叙事不同,互联网环境下,充斥着不同立场和情绪的信息文本,占支配地位的往往容易是情感的功能。
新闻来源和构成的变化导致了“新闻库”(news silos)和“回音室”(echo chamber)效应,从而造成了媒体内容的不断外延和极化。社交媒体中的关注、点赞、转发等机制,使得它类似于一个“新闻聚合器”(a news aggregator),根据人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将人们聚集在一个话题形成的社群,或者在一个相对成熟的社群中,同时关注一个话题。这样的超链接的文本,作者很多。我们注意到公众号或者微信推送文章后,会有留言区。留言区既有对文章的评价,也有补充。如果称之为后续的话,大部分内容不再关注五个基本要素,而是把推文当作一个事实,针对这个事实继续创作了。
还有根据平台算法和主题标签等将某些信息推送给一部分网民,引导关注并且制造关注度。过去俗语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随着人们使用手机并且通过手机获取信息,微信群和微博话题为这种“群居”提供了平台。同时,人们越来越多地从社交媒体获取信息,可以剔除那些不喜欢的内容,正如我们可以不用和那些与我们某些观点相左的人交朋友一样。这种情况使得越来越多关心共同话题的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网络圈子”(online huddling)、“回音室”和“过滤气泡”(filter bubble),这里所呈现的内容也容易情绪化和极化。正如德安科纳在说明英国脱欧公投事件时指出的那样:新技术导致人们只与“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种族主义者和种族主义者聚在一起,自由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聚在一起,左派和左派聚在一起。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共同的情感。同时,作为数字部落的成员,人们失去了彼此辩论的机会。如果人们只停留在各自的数字泡沫中,就很容易情绪化。前文已经提到在英国脱欧公投时,这种情绪化随处可见,仇外心理、本土主义,甚至还有种族主义,移民等问题,这些问题形成的聚集,形成一种基本的立场和相对统一的判断标准,从选材到表达都受其影响。
如果把这种在新的媒介环境中形成的传播模式看作“后真相”叙事的话,它与之前所言的“真相”叙事只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形式的改变,决定了内容的改变。传受界限模糊的信息传播形式给信息传播的参与者们打开一扇大门,他们在开放式文本中进行信息传播。相对于那种通过事实信息的语言来揭示“真相”的叙事来说,表达社会共识、社会情绪和社会舆论的叙事在形成公共舆论的过程中影响力更大。在构成主义的立场上,“后真相”叙事通过表达情感和个人信念的话语建构了另一种“真相”。
正如怀特的叙事理论所表明的,“真相”和事实漂流在叙事之中。从怀特的话语区分和事件区分出发看,事实既是事件区分又是话语区分,而“真相”是话语区分,即事实既可以在语言之外存在又可以被话语所建构,而“真相”只存在于被言说中。这也符合本文在构成主义立场下对“真相”和“后真相”的叙事考察。叙事逮住一些(符合标准的)“真相”和事实,把它们放置在叙事形式中予以展开,作为“后真相”的叙事,其“真相”内容根据叙事形式重组了,“后真相”的价值是由这种叙事决定的。
2020年普利策新闻奖评委会主席达娜·卡内迪(Dana Canedy)和专题摄影奖获得者之一达·亚辛(Dar Yasin)的感言也间接说明了“真相”所包含的价值。卡内迪说:这场全球性的流行病“前所未有地彰显了新闻业在公共服务之中的使命”,也让我们看见了艰难时期“文学与艺术在人类领域的表达和引领之力”,激励我们度过这“充斥着恐惧与不安的时刻”。亚辛则表示此次获奖作品对他来说既有专业意义,也有个人意义,他在接受美联社的采访时表示:“这不是我拍摄的人的故事,只是我的故事,能成为普利策奖得主并与世界分享我的故事,我感到非常荣幸。”
可以说,我们无法接触到不被语言描述的“真相”,凡是“真相”都是被语言窃掠过的,“真相”和“后真相”都是如此。
五、结语
本文在构成主义立场下,认为“真相”和“后真相”都是一种叙事,它们是等值的,“后真相”与“事实—真相”,只是具体的叙事形式或结构不同而已。对此有三点论述。
首先,本文对这一论题所涉及的关键词“事实—真相”“后真相”和叙事形式分别进行解读,肯定了“后真相”的价值。在构成主义立场之下,事实不再是打开“真相”的钥匙,“真相”是通过话语来建构的,但是,这并不否认现实世界的存在。“后真相”和“真相”一样,都是一种叙事形式,只是在“后真相”叙事中,情感和个人信念相比于事实更有影响力,“后真相”和“真相”一样都具有“真值”。
在怀特的叙事理论中,叙事不仅是形式,也是内容,而且形式和内容同样重要,不管是“事实—真相”还是注重情感和个人信念的“后真相”,在叙事理论的视野中都只是叙事而已,它们都是被言说的。正如德安科纳说的“叙事应该成为真相最强有力的工具”,这里的“真相”既包括“事实—真相”,也包括“后真相”。
其次,本文探讨了互联网环境下“后真相”的产生。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以前的信息接受者在互联网环境下可以是传播者。信息文本多链接变成了开放式文本,意义建构的循环过程也有技术支撑,在这种环境下,“真相”的解读也不同于过去。社交媒体中个体的信息发布过程可能会参杂个人情感、兴趣和猜测等。新闻信息和舆论的界限也变得模糊,网民对各种信息的讨论、发表的意见、观点、情绪等都成为一种“事实”,即“后真相”。
其三,彼得·汉密尔顿(Peter Hamilton)说:“新闻摄影……其‘纪实’的本质从根本上都是解释性的。”这种解释性是一个双重过程,第一个环节是选择和构图,第二个是将其从原来有的顺序和叙事语境中挑选出来。挑选、安置,再与文本的标题、内容建立联系。这里面还有不可避免的通向情感的文字。“真”或“假”这样的表述,只能够出自语言的范畴。
“后真相”与“事实—真相”也只能够出自语言范畴,二者不同在于“后真相”远离了已成型且被普遍认可的到达“真相”的那种叙事,“后真相”的叙事与互联网环境下信息生产、传播过程的变化息息相关。信息文本中包含事实信息的同时也充斥着各种情绪和立场,这是一种新的叙事结构——“后真相”的叙事,其中,情感功能而非语境功能占据支配位置。信息技术和平台算法导致的“回音室”等效应,也加剧了信息文本中情绪性信息的聚集。这样,充斥着情绪和个人信念信息的“后真相”也远离了只言说事实信息的“真相”。这只是叙事形式发生了变化,“真相”和“后真相”一样重要。